2020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冲刺阶段考点重点知识强化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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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大纲教材变化情况】
■变化幅度非常大。
■章节框架进行了调整和整合。
■新增很多内容、删除部分内容,保留的内容进行更新。合同法律基础施工招标施工合同管理
【考情分析】
第一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节合同管理任务和方法
【本节主要内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目标
1.项目招标采购总体策划
项目内容
目标·采购工作做出总体策划安排·进行采购标段划分
·拟定采购计划安排
规定·应以工程项目的重要控制日期为关键节点·确定采购和招标方式
·提前策划设定招标和合同文件中的重点要求
2.合同标准示范文本的作用(九部委标准文本系列)
■确保招标和合同文件中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可以帮助当事人正确拟定招标和合同文件条款,保证各项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避免缺款漏项,防止出现显失公平的条款,保证交易安全。
■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髙交易效率。
■有利于当事人履行合同的规范和顺畅。
■有利于对合同的审计和监督。
■有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裁判纠纷。
3.合同参建各方合同界面划分
客体内涵
合同参建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物资供应单位
界面内容·工作范围界面·风险界面·组织界面·费用界面·进度界面
4.合同计价方式
5.单价合同
项目内容
优点·工程款=实际发生工程量╳约定的单价·价和量方面的风险分配对合同双方公平·可缩短招投标时间,有利于尽早开工
缺点·实际工程款可能超过估算,控制投资难度较大
适用范围·多适用于在发包时施工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尚不能明确确定的情况·一般适合于工期较短、工作内容和工程量变化幅度不大的项目
6.总价合同
7.成本加酬金合同
■承包商利润有保证,价格变化或工程量变化的风险基本都由业主承担。
■但承包商往往缺乏降低成本的激励,还可能通过提高工程成本而增加自身利润,不利于业主的投资控制。
■通常适用于工程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难以预先确定,时间特别紧迫(如抢险救灾)的项目。
8.合同评审与合同实施计划
9.合同交底及合同跟踪诊断和纠偏
10.合同总结报告的内容
■合同订立情况评价
■合同履行情况评价
■合同管理工作评价
■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合同条款评价
■其他经验和教训等
第二节合同管理相关法律基础
【本节主要内容】
『合同法律关系』
1.自然人的两种能力
2.三类自然人
类型条件法律行为的实施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
·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
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可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限制民事
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由其法定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或者经
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3.法人成立的规定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子公司有法人资格,分公司、项目部没有法人资格
4.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5.法人的分类
6.非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能做合同主体但不是法人)
■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
7.法律关系的客体(三客体)
客体内涵
物·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也是物(如借款合同)·注意施工合同的客体不是物
行为·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
·表现为完成一定的工作(勘察设计、施工安装)·表现为提供一定的劳务(绑扎钢筋、土方开挖)
智力成果·知识产权
·技术秘密
·在特定情况下的公知技术
8.法律关系的内容
内容内涵
权利■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作出某种行为
■权利主体也可以要求义务主体作出一定的行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当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得到法律保护
义务■必须按法律规定或约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否则义务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法律事实
■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和事实,就是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事件。
■行政行为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裁定及仲裁机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也是法律事实。
10.两类法律事实
内容内涵
行为■主体有意识的活动■作为/不作为
■合法行为/违法行为
事件■不以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发生,当事人无法预见和控制的■自然事件/社会事件
『代理关系』
1.代理的概念
■代理是借助他人代本人为意思表示,本人自己享有意思表示后果的法律行为。(如“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2.代理的特征
■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代理。
■代理人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
■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既包括对代理人在执行代理任务的合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也包括对代理人不当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3.代理的种类(两大类)
种类内涵典型案例
委托代理基于委托授权形成的代理关系,又称为
意定代理
委托合同、合伙合同关系、工作隶属关系
法定代理·法律直接规定产生的代理关系
·适用于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未成年人的代理人是其父母
4.委托代理
项目内容
形式·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