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转贴现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一、概述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商业银行为客户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贴现服务的一种金融业务。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的制定旨在规范银行的贴现业务,并保护银行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贴现业务的基本流程、贴现条件、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银行的贴现业务提供指导。
二、贴现流程1.客户提出贴现申请:客户持有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提出贴现申请。
申请须注明贴现金额、期限、费率等相关信息,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3.签订贴现合同:贴现申请通过审核后,银行与客户签订贴现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4.贴现操作:银行向客户支付贴现金额,并扣除相应的贴现费用。
客户将承兑汇票背书给银行。
5.贴现结算:银行在汇票到期日向出票人兑付票款,并从出票人账户中扣除贴现金额和利息。
三、贴现条件1.承兑汇票的条件:只有经银行承兑的汇票才能进行贴现,承兑者应为信誉良好、具有支付能力的单位或个人。
2.贴现金额及期限:贴现金额应符合银行规定的最低和最高限额,贴现期限为汇票到期前的一定时间内。
3.抵押物要求:贴现业务一般不需要抵押物,但银行可要求客户提供一定的担保措施,如保证金、押品等。
四、管理措施1.客户信用调查:银行在贴现前应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等,以判断客户是否具备贴现资格。
2.严格审核贴现申请:银行对贴现申请进行审查,包括核实承兑汇票的真实性、有效性,确保汇票未被背书、重复贴现等。
3.灵活调整贴现利率:银行应根据市场情况和客户需求,灵活调整贴现利率,以保证贴现业务的市场竞争力。
4.妥善保管票据:银行应建立完善的票据管理制度,确保承兑汇票的安全保管,防止汇票丢失或被盗用。
5.加强风险管理:银行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对贴现业务的风险评估和控制,确保贴现资金的安全。
五、风险控制1.拒绝贴现风险:银行应严格控制非法汇票的贴现,拒绝对存在风险的汇票进行贴现。
2.提高贴现利率:对于高风险的贴现业务,银行可提高贴现利率,以增加风险补偿。
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卖出业务流程图
审核 审批 票据出库 票款交接
收到转贴现卖出申请后,审查相关手续是否完善,客户经 理岗是否签署了明确的申请意见。审查通过后,签署处理 意见后上报审批。
票据审 核岗
审批人员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一)《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卖出业务审批表》及转贴现 清单内容是否完整、合规; (二)相关人员是否签署了明确的转贴现卖出处理意见。
1、会计核算岗在卖出回购票据到期日填制划款凭证,通 知资金清算部门划付款项赎回卖出回购票据,并按照相关 规定进行账务处理;2、客户经理岗取回卖出回购到期票 据,并按照相关票据入库的相关规定交票据保管岗登记入 库。
卖断
对承兑银行拒绝付款后,积极协助交易对手对前背书人、 出票人、承兑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追索。
有权审 批人
客户经理岗双人在《票据交接登记簿》上签字,票据保管 岗双人签字后,依据审批意见及所附票据转贴现清单出库 。
客户经理岗与会计核算岗沟通确认最终成交的票据张数、 金额及实付转贴现额,并及时通知资金清算部门确认款项 划回,票据交付交易对手。因交易对手要求见票付款的, 经有权人或部门批准,可采取“借票”方式进行交易。 选 择业务熟练、人品素质较好的客户经理,遵循“行踪保密 、双人同行、携票安全、票款两清”的原则,前往买方实 施交易和交割。未成交的银行承兑汇票客户经理岗负责带 回,并按照票据入库的相关规定登记入库。 对已成交的票 据以实收资金凭证为依据注销原“借票”程序。
请 阶
卖出申请
托书(单位)》; (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票据业务授权委托书(个
段
人)》; (三)转贴现卖出跟单资料:
1.已背书齐全的银行承兑汇票正、反面复印件;
2.已加盖公章或业务章的查询查复书复印件;
银行电子商业汇票转贴现、再贴现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xx银行电子商业汇票转贴现、再贴现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行电子商业汇票转贴现、再贴现业务操作,统一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办理标准,防范和控制风险,促进电子商业汇票转贴现、再贴现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支付结算办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和《xx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主要对电子商业汇票的转贴现、再贴现业务办理及业务后期管理进行规定。
第三条本操作规程所称电子商业汇票包括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第四条本操作规程所称电子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可以采取买断式和回购式两种交易方式办理。
买断式是指贴出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贴入人,不约定日后赎回的交易方式。
回购式是指贴出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贴入人,约定日后赎回的交易方式。
第五条转贴现业务相关概念(一)转贴现是指持有票据的金融机构在票据到期日前,将票据权利背书转让给其他金融机构,由其扣除一定利息后,将约定金额支付给持票人的票据行为。
(二)转贴现按照交易方式分为买断式转贴现和回购式转贴现。
买断式转贴现包括转贴现买断和转贴现卖断;回购式转贴现包括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
(三)转贴现买断是指商业银行将另一金融机构持有的尚未到期的已贴现或已转贴现的电子商业汇票通过背书转让的方式买入的业务行为。
(四)转贴现卖断是指转贴现行向其他金融机构转让已贴现或已转贴现尚未到期的电子商业汇票的业务行为。
(五)买入返售是指商业银行(逆回购方,即资金融出方)与金融机构(正回购方,即资金融入方)按照协议约定先买入票据,再按约定价格于约定到期日返售给该金融机构的资金融通行为。
(六)卖出回购是指商业银行(正回购方,即资金融入方)与金融机构(逆回购方,即资金融出方)按照协议约定先卖出票据,再按约定价格于约定到期日从该金融机构赎回的资金融通行为。
第六条资金清算方式资金清算方式分为票款对付的线上清算方式和线下清算方式两种,其中票款对付的线上清算方式是指票据交付和资金交割同时完成,并互为条件的一种交易方式。
银行电子商业汇票转贴现、再贴现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xx银行电子商业汇票转贴现、再贴现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行电子商业汇票转贴现、再贴现业务操作,统一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办理标准,防范和控制风险,促进电子商业汇票转贴现、再贴现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支付结算办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和《xx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主要对电子商业汇票的转贴现、再贴现业务办理及业务后期管理进行规定。
第三条本操作规程所称电子商业汇票包括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第四条本操作规程所称电子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可以采取买断式和回购式两种交易方式办理。
买断式是指贴出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贴入人,不约定日后赎回的交易方式。
回购式是指贴出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贴入人,约定日后赎回的交易方式。
第五条转贴现业务相关概念(一)转贴现是指持有票据的金融机构在票据到期日前,将票据权利背书转让给其他金融机构,由其扣除一定利息后,将约定金额支付给持票人的票据行为。
(二)转贴现按照交易方式分为买断式转贴现和回购式转贴现。
买断式转贴现包括转贴现买断和转贴现卖断;回购式转贴现包括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
(三)转贴现买断是指商业银行将另一金融机构持有的尚未到期的已贴现或已转贴现的电子商业汇票通过背书转让的方式买入的业务行为。
(四)转贴现卖断是指转贴现行向其他金融机构转让已贴现或已转贴现尚未到期的电子商业汇票的业务行为。
(五)买入返售是指商业银行(逆回购方,即资金融出方)与金融机构(正回购方,即资金融入方)按照协议约定先买入票据,再按约定价格于约定到期日返售给该金融机构的资金融通行为。
(六)卖出回购是指商业银行(正回购方,即资金融入方)与金融机构(逆回购方,即资金融出方)按照协议约定先卖出票据,再按约定价格于约定到期日从该金融机构赎回的资金融通行为。
第六条资金清算方式资金清算方式分为票款对付的线上清算方式和线下清算方式两种,其中票款对付的线上清算方式是指票据交付和资金交割同时完成,并互为条件的一种交易方式。
农商银行贴现、转帖现及再贴现操作细则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贴现、转帖现及再贴现操作细则(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票据业务管理,促进票据业务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及陕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对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转贴现买入、卖出业务(包括转贴现回购业务),再贴现业务的操作程序做出规定。
第二章贴现业务操作细则第三条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于本行,本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
贴现业务由本行统一负责办理,基层支行及分理处不得办理贴现业务。
第四条申请人条件。
贴现申请人申请办理票据贴现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应为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二)与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关系;(三)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商品、贸易合同和增值税发票。
如因商品、劳务及其他交易方式的特殊性无法出具增值税发票的,应提供足以证明具有真实交易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四)本行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五条受理申请。
符合规定的贴现申请人可持未到期的有效的银行承兑汇票向本行申请贴现,就贴现利率等达成初步意向后,提交如下资料:(一)贴现申请人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贷款卡等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其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三)提交已背书的、符合省联行现阶段业务受理范围的银行承兑汇票;(四)持票人与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间交易的增值税发票或足以证明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商品交易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五)填妥的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章)并加盖法人公章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附件1)、《贴现申请人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附件2)及票据清单;填写一式五联贴现凭证,并在第一联加盖与客户开立存款账户时一致的预留印鉴。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转贴现操作细则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转贴现操作细则一、概述二、业务操作流程1.客户办理资料准备(1)客户应提供有效的银行承兑汇票,包括汇票号码、票面金额、到期日及出票人等信息。
(3)客户应提供相关交易凭证和合同文件等。
2.定价和签约(1)银行按照市场利率确定贴现利率,并告知客户。
客户可以接受或协商商定利率。
(2)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贴现合同并加盖公章。
3.审查与风险评估(1)银行应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审查和评估,包括借款记录、财务状况等。
(2)银行应对汇票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是否存在保单等风险进行评估,确保贴现资金安全。
4.资金划拨(1)审核通过后,银行将贴现款项划拨至客户指定的账户。
(2)同时,银行将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5.权益转移(1)贴现后,汇票权益由客户转移到银行,银行成为最终持有人。
(2)客户需按时向银行偿还贴现款项和利息。
6.汇票兑付(1)到期日当天,银行在汇票到期前一段时间通知出票人对汇票进行兑付。
(2)银行将出票人的兑付款项划拨至银行客户的账户。
7.转贴现(1)在贴现后,如持票人有资金需求,可向银行提出转贴现申请。
(2)银行将重新评估贷款人的信用状况和汇票的真实性,并确定新的贴现利率。
(3)如审核通过,银行将重新划拨资金至持票人指定的账户。
三、风险防控要求1.贴现资金风险(1)银行需严格审核汇票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存在保单、伪造汇票等风险。
(2)银行需控制贴现资金金额,确保在风险可控范围内进行贴现业务。
2.信用风险(1)银行需对贴现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评估,包括借款记录、财务状况等。
(2)银行应注意贴现人的商业诚信度,避免出现逾期不还款等情况。
3.利率风险(1)银行应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调整贴现利率,确保利率与风险匹配。
(2)贴现人需承担利率上涨可能带来的还款压力,提前做好风险准备。
四、附则本操作细则适用于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转贴现业务的操作,确保业务开展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如有特殊情况,可在此细则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流程
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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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贴现操作流程详细
银行贴现操作流程详细一、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流程详细介绍1、持票人向开户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银行市场营销岗位客户经理根据持票人提出的业务类型结合自身的贴现业务政策决定是否接受持票人的业务申请。
2、银行客户经理依据持票人的业务类型、期限、票面情况结合本行制定的相关业务利率向客户作出业务报价。
3、持票人接受业务报价后,银行正式受理业务,通知持票人准备各项办理业务所需的资料。
其中包括: 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复印件(首次办理业务时提供);经办人授权申办委托书(加盖贴现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 经办人身份证、工作证(无工作证提供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贷款卡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贴现企业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预留印鉴卡;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贴现申请书;加盖与预留印鉴一致的财务专用章的贴现凭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正反面复印件; 票据最后一手背书的票据复印件,填写《银行承兑汇票查询申请书》,由客户经理持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和填写完整的《银行承兑汇票查询申请书》交清算岗位办理查询。
4、清算岗位根据承兑行确定的查询方式,属本行的在系统内网上查询,属他行的填写银行承兑汇票一式三联查询书,通过交换向承兑行查询票据的真实性。
如承兑行为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的,市场营销岗位客户经理则需另行填写特殊业务划拨申请书,向承兑行所属系统在本地的分支机构支付每笔30元的查询费用委托查询。
5、收到会计结算部门提供的承兑人查复书后,市场营销岗位换人进行电话复查,核对汇票的票面要素,复查无误后通知贴现企业,持贴现所需的资料和已背书完整的承兑汇票前来办理业务。
6、首次办理业务的贴现企业,需持开户资料(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复印件)至银行会计部门办理开户(临时帐户)手续。
7、客户经理进行票面初审,检查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是否完整;审核完毕后客户经理填写票据收执,陪同客户将银行承兑汇票移交给票据审核岗位;票据审核岗位在核对票据原件和票据收执后,在票据收执上加盖收讫章,交由客户保管。
XX银行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操作规程
XX银行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操作规程第一节业务操作基本要求第一条转贴现是指商业银行将其已贴现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向另一家商业银行进行贴现的资金融通行为。
其他银行持贴现票据向我行转贴现为转入业务,我行持贴现票据向他行转贴现为转出业务以下所指的“转贴现”均指对系统外的转贴现业务第二条业务的前后台分工:资金业务部门负责业务营销,营业部门负责前台业务处理和票据实物管理。
保卫部门负责安全保障。
第三条保卫部门和业务部门应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共同完成好转贴现业务。
资金业务部门、营业部和保卫部门应选择对该项业务熟悉,责任心强,有较强工作能力的人员执行异地转贴现工作的操作和押送任务。
第四条系统外转贴现目前只能由省分行叙做,并以省分行营业部作为系统外转贴现的唯一窗口,其他分支行只能作为系统外转贴现的揽收和联系行,确因业务发展需要,分支行经省分行授权同意方可对外叙做。
揽收行所联系的转贴现业务按照省分行有关规定进行业务分润。
第五条转贴现票据的承兑行纳入对金融机构的统一授信,承兑行范围由总行不定期调整。
第六条省分行资金业务部是确定系统外转贴现利率的唯一机构,各揽收行对外报价必须经省分行资金部批准。
第二节 业务流程图1、揽收行向省分行提供信息。
2、省分行资金部牵头会同营业部、保卫部外出到交易对手行买入票据。
3、省分营业部门审查无误后划付资金。
4、外出买票人员回行后,省分行营业部完成三级审批。
5、省分行与揽收行分润。
6、省分行营业部负责托收划回和结清工作。
第三节 操作规程第七条 人员确定。
叙做转贴现业务工作组成人员:资金业务部人员一名;营业部验票人员一名、业务主管一名;保卫处保卫人员一名。
上述人员须经部门负责人确定。
资金业务部所派人员为每次交易的负责人。
第八条 行程安排。
资金业务部门根据业务实际情况确定时间、地点、行程路线,落实往返交通工具。
保卫处确定住宿、接送站省分行营业部票据经办 揽收行交易对手行 资金业务部票据经理省分行营业部业务主管 省分行营业部有权签字人1235 46 4 省分行保卫部 省分行营业部安排,出发前应开具介绍信,并提前与交易对手所在地中国银行联系。
信用社贴现转贴现及再贴现操作细则
信用社贴现转贴现及再贴现操作细则一、信用社贴现操作细则:1.贷款申请:借款人向信用社提交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财务资料和信用记录。
2.信用评估:信用社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估,包括财务状况、还款能力、信用记录等方面的审查。
3.贷款审批:信用社根据借款人的信用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贷款申请,并确定贷款金额和贷款利率。
4.合同签订:借款人和信用社签订贷款合同,明确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具体条款。
5.资金划拨:信用社将贷款金额划入借款人的账户。
6.还款方式: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偿还贷款。
二、信用社转贴现操作细则:1.转贴现申请:信用社将自身持有的贷款票据转让给其他金融机构,借款人向信用社申请转贴现。
2.转贴现合同签订:信用社与购买者签订转贴现合同,明确票据转让的金额、利率、到期日等具体条款。
3.转贴现手续费:信用社可能会收取转贴现手续费,具体金额根据合同约定。
4.资金划拨:购买者将转贴现金额划入信用社的账户。
5.到期返还: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到期日偿还贷款,购买者将到期款项划入借款人的账户。
三、信用社再贴现操作细则:1.再贴现申请:信用社将已经转贴现的票据再次转让给其他金融机构,借款人向信用社申请再贴现。
2.再贴现合同签订:信用社与购买者签订再贴现合同,明确票据再次转让的金额、利率、到期日等具体条款。
3.再贴现手续费:信用社可能会收取再贴现手续费,具体金额根据合同约定。
4.资金划拨:购买者将再贴现金额划入信用社的账户。
5.到期返还: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到期日偿还贷款,购买者将到期款项划入借款人的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都是以票据为基础的贷款形式,其中贴现是指将票据提前兑现,而转贴现是指将已贴现的票据再转让给其他金融机构,再贴现则是指将已转贴现的票据再次转让给其他金融机构。
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的利率通常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借款人信用等因素进行浮动调整。
以上是信用社贴现、转贴现及再贴现操作细则的简要介绍,具体操作过程和条款可以根据不同的信用社和金融机构进行调整。
银行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业务操作规程 模版
银行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推进本行票据业务发展,防范票据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以及《银行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和本行信贷、会计相关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业务包括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业务,所指商业汇票包括纸质商业汇票(以下简称“纸质汇票”)和电子商业汇票(以下简称“电子汇票”)。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全行各经营机构,各分行可据此制定本机构业务操作细则。
第四条票据业务岗位分为前台、中台与后台。
其中,前台设置营销岗,中台设置风险审核岗、审批岗、放款审核岗、资料保管岗,后台基本设置为票据初审岗、票据复核保管岗、营运外勤岗。
各分行可根据业务规模发展,逐步设置票据审验岗、会计核算岗、票据保管岗、票据托收岗、营运外勤岗。
前、中、后台岗位不得兼任。
第五条从事营销岗、风险审核岗、放款审核岗人员必须具有信贷从业资格,从事票据审验岗、会计核算岗、票据保管岗、票据托收岗、营运外勤岗人员必须具有本行认可的票据审验资格。
第六条岗位职责。
(一)营销岗。
1.负责票据贴现业务营销;2.负责贴现主体资格的初审及准入发起,贴现资料的搜集、准备;3.负责贴现票据的初审及贸易背景的调查;4.负责票据系统录入,专人负责业务资料的扫描;5.负责落实贴现业务贷后管理;6.负责转贴现业务的营销、调查及初审,确保业务手续完备、资料齐全。
7.负责转贴现交易对手资质的初审及准入发起。
(二)票据审验岗。
负责参照《银行商业汇票及资料审核细则》和《银行票据查询细则》进行纸质汇票的审验、查询查复及印鉴核对,确保票据、查询查复真实有效,印鉴核对一致。
(三)风险审核岗。
1.负责对贴现业务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贸易背景、信用风险等要素进行审核,确保贸易背景真实、资金用途合规,信用风险可控(参照附录1);2.负责对转贴现业务的交易对手、业务资料及交易合同等要素进行审核,确保业务手续完备、资料齐全。
银行票据转贴现业务、再贴现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xx银行合规体系文件
票据转贴现业务、再贴现业务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规范本行银行间票据转贴现、再贴现业务的操作和管理,控制经营风险,促进业务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总行及分支行对票据转贴现、再贴现业务的操作和管理。
3 定义
4 职责分工
5 基本要求
5.1 原则
银行间票据转贴现、再贴现业务,应以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5.2 期限
银行间纸制票据转贴现、再贴现业务的期限,即从转贴现日或再贴现日起至票据到期日止,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电子票据转贴现、再贴现业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5.3 转贴现、再贴现金额
⑴转贴现(再贴现)金额=票面金额-转贴现(再贴现)利息
⑵转贴现(再贴现)利息=票面金额×转贴现(再贴现)天数×(转贴现(再贴现)月利率÷30)
⑶转贴现(再贴现)天数指从转贴现(再贴现)日起至该商业汇票到期日或回购到期日前一天止的天数,如遇节假日顺延。
商业汇票承兑人在异地的,转贴现天数及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划款日期(回购式转贴现不需另计,监管机构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银行票据转贴现业务、再贴现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票据转贴现业务、再贴现业务操作规程模版银行票据转贴现业务、再贴现业务操作规程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票据转贴现业务、再贴现业务的操作与管理,本操作规程制定。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银行票据转贴现业务、再贴现业务。
第三条银行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银行业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加强内部管理,确保银行票据转贴现业务、再贴现业务的安全、稳妥、规范、有效。
第四条银行票据转贴现业务、再贴现业务负责人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银行业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保证业务的规范执行。
第五条银行应当根据客户的资信等级,正确认定票据转贴现、再贴现的信用额度,做到风险可控。
第六条银行应当建立严格的风险管理制度,定期检查业务合规性及风险程度,识别业务风险,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第七条银行应当遵守商业银行征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全面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和信用情况。
第二章转贴现业务第八条银行票据转贴现业务是指贴现机构将持有的可贴现商业汇票出售给其他银行,获得短期资金的一种业务,代价为贴现息费。
第九条银行票据转贴现业务的流程包括:申请、审核、签订合同、业务实施、结算等环节。
第十条转贴现业务办理手续:(一)客户必须先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并提供相关资料。
(二)客户出具质押汇票及抵押品。
(三)该项业务的实施需经银行批准。
(四)确定利率和期限。
(五)签署相关业务合同或协议。
(六)出放贷款。
(七)当票据到期时,收回贴现金额、息费及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贴现金额一般不得超过票面金额的百分之九十,票据期限不得超过180天,利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在发生转贴现业务时,贴现机构需向央行缴纳一定的存款保证金。
第三章再贴现业务第十三条银行票据再贴现业务是指银行通过贴现机构再次将已经从其他银行贴现的商业汇票进行借款,以此获得短期资金的一种业务。
第十四条银行票据再贴现业务的流程包括:申请、审核、签订合同、业务实施、结算等环节。
第十五条再贴现业务办理手续:(一)前置条件及审批。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转贴现操作细则及流程三篇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转贴现操作细则及流程三篇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转贴现操作细则及流程三篇篇一: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转贴现操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票据贴现业务操作,有效防范和化解业务风险,根据《某银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各级部门在办理贴现业务的时候,应依照本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允许违规操作或逆程序操作。
第三条贴现业务应以合法、真实的商品交易为基础,以其安全性和流动性有效实现其盈利性。
第二章会计查询第四条会计查询是贴现业务的起点。
直贴票据必须“先查后办”(先查询查复,后办理业务),不允许先办后查。
第五条转入票据,对申请行提供的会计查询进行审查。
其会计查复内容要与票据匹配,查复日期与贴现日应符合“先查后办”原则。
第六条会计查询有以下方式:1、通过“大额支付系统”查询通过“大额支付系统”进行票据的查询方式。
业务处理遵循人民银行关于《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2、传真查询将承兑汇票复印件和查询查复书传真至承兑行,要求承兑行接到传真的查询书后,核对汇票的第一联(卡片账)后,将查复书再传真至我行的查询方式。
3、实地查询实地查询的票据,派双人持介绍信、票据原件及实地查询查复书(格式见附件八),与贴现申请人一同前往承兑行进行实地核查的查询方式。
到达承兑行后,经由承兑行核对底联查复确认后,双方当面将已背书汇票和查复书装入信封,由我方人员骑缝签字密封后带回。
4、“中国票据网”查询利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中国票据网”进行查询查复。
经向“中国票据网”申请注册,我行可以通过该网进行票据业务查询。
5、网内联行查询本行系统内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会计部门通过资金汇划清算系统向承兑行查询。
查询回复后,经主办会计复核后,通知经办部门有关人员。
第七条会计查询可以凭借票据的复印件或传真件提前发出,必要的话可以进行两种以上的组合查询。
第三章买入贴现业务操作和审批程序第一节直贴审查第八条直贴的申请申请人申请直贴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以下材料:1、银行承兑汇票原件;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两份);4、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两份);贴现业务客户经理受理申请人提供的资料,经审核无误后在所有资料的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相符”章,并在签章下签名、签署日期后,存档备案。
【精品】银行转贴现业务操作规程
XXX商业银行转贴现业务操作规程(初稿)1 目的和范围 (3)2 定义、缩写和分类 (3)3 职责与权限 (4)3。
1 XXX财富中心 (4)3。
1。
1XXX财富中心交易岗 (5)3。
1.2XXX财富中心复核岗 (5)3。
1.3XXX财富中心清算岗 (5)3。
1。
4XXX财富中心合规审查岗 (5)3。
1。
5XXX财富中心档案管理岗 (5)3.1。
6XXX财富中心总经理 (5)3.2 XXX支行 (5)3.3 XXX财富中心分管行长 (6)3。
4 总行行长 (6)4 基本规定 (6)5 操作流程 (6)5。
2 卖票操作流程..................................... 错误!未指定书签。
5。
3 委托收款操作流程................................. 错误!未指定书签。
6 检查监督 .............................................. 错误!未指定书签。
7 内外部规章制度索引 .................................... 错误!未指定书签。
7。
1 外部法律法规..................................... 错误!未指定书签。
7。
2 原有制度 (18)7.3 相关内控体系文件 (18)8 附录 (18)9 记录 (18)1目的和范围为加强XXX商业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转贴现业务的操作管理,根据《XXX 商业银行转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办法,对本行转贴现业务进行规范管理,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适用于本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转贴现业务的处理,具体包括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业务和商业承兑汇票转贴现业务。
2定义、缩写和分类(1)商业汇票转贴现:是指金融机构持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汇票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转让或回购以融通资金的票据行为。
(2)转入贴现:其他金融机构将其持有的未到期票据向本行办理转贴现,由本行付出资金。
贴现、转贴现、再贴现业务
第二十二条各经办机构业务部门负责对贴现到期前的跟踪检查,对可能影响贴现到期结算的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范业务风险。对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还应关注承兑人、贴现申请人及担保人经营状况变化。
第二十三条本行所贴现票据到期时,各经办机构应及时发出委托收款通知,确保及时收回票款。
第二十四条本行收取票款遭到拒付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支付结算办法》有关规定向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或者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采用买断方式的,票据到期由持票行办理委托收款;采用回购方式的,回购到期后,由转贴现申请行赎回票据,并在票据到期时负责委托收款。
第二节 转入贴现
第三十一条转入贴现的对象和条件。转入贴现的对象应为监管部门批准,具有办理转贴现资格的商业银行及其授权的分支机构、财务公司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申请转贴现的商业汇票应当合法有效,且未到期,未注明“不得转让”、“质押”、“委托收款”等字样。
(四)具备与申请贴现金额相当的资产规模及经营实力;
(五)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节期限与利率
第十条贴现期限为贴现之日起至票据到期日止,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日遇法定节假日,计算天数加计实际顺延付款天数,承兑人为异地的,贴现天数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第十一条总行业务部门根据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参照市场利率制定本行贴现指导利率。各经办机构据此确定合理的贴现利率。
本规程所称转贴现指金融机构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汇票再以贴现方式向其他金融机构转让的票据行为。其他金融机构持贴现票据向本行转贴现为转入贴现,本行持贴现票据向其他金融机构转贴现为转出贴现。
本规程所称再贴现是指本行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汇票再以贴现方式向中国人民银行转让的票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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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商业银行
转贴现业务操作规程(初稿)
1 目的和范围 (3)
2 定义、缩写和分类 (3)
3 职责与权限 (4)
3.1 XXX财富中心 (4)
3.1.1XXX财富中心交易岗 (5)
3.1.2XXX财富中心复核岗 (5)
3.1.3XXX财富中心清算岗 (5)
3.1.4XXX财富中心合规审查岗 (5)
3.1.5XXX财富中心档案管理岗 (5)
3.1.6XXX财富中心总经理 (5)
3.2 XXX支行 (5)
3.3 XXX财富中心分管行长 (6)
3.4 总行行长 (6)
3.5 不相容岗位 (6)
4 基本规定 (6)
5 操作流程 (6)
5.1 买票操作流程 (7)
5.2 卖票操作流程 (11)
5.3 委托收款操作流程 (15)
6 检查监督 (17)
7 内外部规章制度索引 (17)
7.1 外部法律法规 (17)
7.2 原有制度 (18)
7.3 相关内控体系文件 (18)
8 附录 (18)
9 记录 (18)
1 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XXX商业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转贴现业务的操作管理,根据《XXX商业银行转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办法,对本行转贴现业务进行规范管理,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适用于本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转贴现业务的处理,具体包括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业务和商业承兑汇票转贴现业务。
2 定义、缩写和分类
(1)商业汇票转贴现:是指金融机构持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汇票向其他金
融机构进行转让或回购以融通资金的票据行为。
(2)转入贴现:其他金融机构将其持有的未到期票据向本行办理转贴现,
由本行付出资金。
包括买断、买入返售两种方式。
•转贴现买断:是指我行作为票据转贴现买入方买入其他金融机构(卖出方)已办理合法贴现(含转贴现)手续、尚未到期的商业
汇票的票据行为。
商业汇票转贴现买断后,该票据的权利人由卖
出方变更为买入方。
•买入返售(也称逆回购):是指我行作为票据转贴现买入方买入其他金融机构(卖出方)已合规办理贴现(或转贴现)手续、尚未
到期的商业汇票,并由卖出方按约定的日期以货币资金形式按票
面金额无条件赎回票据的票据行为。
办理买入返售业务后,票据
权利人不发生变化。
(3)转出贴现:为本行将所持有未到期票据向其他金融机构办理转贴现,
本行取得资金。
包括卖断、卖出回购两种方式。
•转贴现卖断:是指我行作为票据卖出方持已办理合法贴现(含转贴现)手续、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经背书转让给其他金融机构(买
入方)的票据行为。
商业汇票转贴现买出后,票据的权利人由卖
出方变更为买入方。
•卖出回购(也称正回购):是指我行作为票据卖出方持已办理合规贴现(含转贴现)手续、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转让给其他金融
机构(买入方),我行于约定日期以货币资金形式按票面金额赎
回票据的票据行为。
办理卖出回购业务后,票据权利人不发生变
化。
(4)商业汇票再贴现指金融机构为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汇票
再以贴现方式向中国人民银行转让的票据行为,是中央银行的一种货
币政策工具。
3 职责与权限
3.1XXX财富中心(以下简称“财富中心”)
(1)负责转贴现业务的营销和组织签订转贴现业务的有关合同;
(2)负责商业汇票的真实性和跟单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3.1.1财富中心交易岗
负责对票据及跟单资料的审查,并组织与交易对手签署合同;
3.1.2财富中心复核岗
负责票据交易清单相关要素和利息计算复查;
3.1.3财富中心清算岗
负责票据买卖的资金汇划和清算以及登记台帐;
3.1.4财富中心合规审查岗
负责票据业务操作流程和分级审批权限合规性审查;
3.1.5财富中心档案管理岗
负责票据档案资料排序、装订和保管;
3.1.6财富中心总经理
负责初步对本项业务审核签批,超出签批权限则进入到总行分管行长审批。
3.2XXX支行
(1)负责对本业务的资金汇划和清算。
3.3财富中心分管副行长
(1)负责对本项业务在权限范围内审批,超出签批权限则进入到总行行
长审批。
3.4总行行长
(1)负责对本项业务审批。
3.5不相容岗位
交易岗与复核岗。
4 基本规定
(1)转贴现业务由总行统一负责办理,各支行未经授权不得办理;
(2)转贴现业务的投向和规模根据总行信贷政策进行实时动态调整;
(3)转贴现利率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自行商定;
(4)转贴现业务的商业汇票必须已经办理贴现,转贴现期限自转贴现日起
至汇票到期日止(算头不算尾),最长不超过12个月,承兑行在异地的买断期限应加计3天在途时间,转贴现采用回购方式的可不加计;若商业汇票到期日为国家法定假日,则计息天数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5 操作流程
转贴现业务操作规程包括:买票操作流程、卖票操作流程、委托收款操作流程。
5.1买票操作流程
5.2卖票操作流程
5.3委托收款操作流程
6 检查监督
总行审计部对总行资金营运部的转贴现业务操作进行审计监督。
7 内外部规章制度索引
7.1外部法律法规
(1)《中国人民银行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总行开办再贴现业务暂行办
法》(银发〔1997〕8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年8月28日)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
〔2000〕32号)
(4)《支付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号)
(5)《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1997〕第2号)
(6)《商业汇票办法》(1993年5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
(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加强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再贴现业务管理
的通知》(银发〔2001〕236号)
(8)《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银发〔1997〕216
号)
(9)《关于加强银行结算工作的决定》(银发〔1994〕245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11)《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9月18日发布)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4)《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银发〔1996〕403号)7.2原有制度
7.3相关内控体系文件
(1)《XXX商业银行转贴现业务管理办法》
8 附录
无附录
9 记录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