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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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各地行动
2018年8月,河北省11个设区市中,秦皇岛、承德、张家口、廊坊、保定、沧州、邢台七个设区市达到国家 空气质量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为2013年以来PM2.5月均浓度达标城市最多的月份。从改善程度看,下降 幅度较大的为邢台、邯郸、保定、石家庄、衡水五市,分别同比下降40.0%、38.1%、32.7%、26.0%、26.0%。
印发实施
2018年6月20日,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说,《打赢蓝天保 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将印发实施。
2018年7月3日,《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由国务院公开发布。
目标任务
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 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二)目标指标。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 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Biblioteka 2015年下降15%以上;PM2.
计划解读
2018年6月20日,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政策吹风会上对《打赢蓝天保卫战三 年行动计划》进行解读
谢谢观看
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 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 25%以上;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的省份,要保持和巩固改善成果;尚未完成的省份,要确保全面实现“十三 五”约束性目标;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应在“十三五”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京津冀及周边28个城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环保污染治理该如何进行?

京津冀及周边28个城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环保污染治理该如何进行?

京津冀及周边28个城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环保污染治理该如何进行?安科瑞杨澜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也就是大家所说的“停工令”。

上述方案提到,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年、关键年,2019-2020年秋冬季攻坚成效直接影响2020年目标的实现。

据预测,2019-2020年秋冬季气象条件整体偏差,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进一步加大了大气污染治理压力,必须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抵消不利气象条件带来的负面影响。

文件对于攻坚行动方案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做出了详细的说明,且分城市对于涉及水泥行业落后产能淘汰以及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和工地扬尘、矿山治理等方面做出了详细安排部署。

此次专项整治的时间为2019年的10月1号到2020年的3月31号,共计6个月,那么停工令涉及到哪些地区?今年的停工又有什么新变化?各大企业又该如何应对?此次停工令涉及到的城市包括:北京,天津;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

简称“2+26”城市。

停工限产重点一钢铁、焦化、砖瓦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

天津、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其他城市限产比例不得低于30%。

停工限产重点二2019年9月底前,各地完成新一轮“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

停工限产重点三自2019年10月1日起,严格执行砖瓦、钢铁、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行业以及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停工限产重点四据了解,近日生态环境部还通报了各地2019年上半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与《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执行情况。

今年前6个月全国共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72192份,罚没款金额585030.78万元,处罚力度较大的有江苏、广东、河北和山东四省。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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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深入推进重污染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各地要按照本地已出台 的钢铁、建材、焦化、化工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高质量发展等方 案要求,细化分解 2019 年度任务,确保按时完成,取得阶段性进展。 2019 年 12 月底前,天津市关停荣程钢铁 588 立方米高炉 1 台;河北 省压减钢铁产能 1400 万吨、焦炭产能 300 万吨、平板玻璃产能 660 万重量箱;山西省压减钢铁产能 175 万吨、焦炭产能 1000 万吨;山 东省压减焦化产能 1031 万吨。河北省加快 1000 立方米以下高炉和 100 吨以下转炉淘汰。河北、山西、山东加快推进炉龄较长、炉况较 差的炭化室高度 4.3 米焦炉淘汰工作。河北、山东、河南要按照 2020 年底前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不高于 0.4 的目标,加大独立焦化企业 淘汰力度。山东、河南积极推进 10 万吨以下铝用炭素生产线淘汰。 天津、山东加大化工园区整治力度,推进安全、环保不达标以及位 于环境敏感区的化工企业关闭或搬迁。
4.加强排污许可管理。2019 年 12 月底前,按照固定污染源排 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完成人造板、家具等行业排污许可证 核发工作。按照《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试点工 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290 号)要求,深入实施固定污 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通 过落实“摸、排、分、清”四项重点任务,全面摸清已完成排污 许可证核发的 24 个重点行业排污单位情况,清理无证排污单位, 做到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最终将所有固定污染源全部纳入生态 环境管理。加大依证监管和执法处罚力度,清理无证排污单位,依 法依规责令停产停业;对未按期完成整改要求的,严厉查处无证排 污行为;对按期完成整改要求的,督促企业按证排污。

环大气 [2017] 110号附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环大气 [2017] 110号附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附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当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频繁发生,成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重点和难点。

为切实做好2017-2018年秋冬季(2017年10月-2018年3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在《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制定本攻坚行动方案。

一、充分认识秋冬季大气环境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2017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目标的收官之年,全力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是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整体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

特别是2016年秋冬季以来,区域先后多次发生重污染天气过程,影响范围大、污染程度重、持续时间长,成为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也大幅抵消了前期改善成果。

受2017年1、2月份重污染天气影响,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上半年细颗粒物(PM)平均浓度同比增长5.4%,是2013年以来首次2.5出现不降反升的情况,太原、石家庄等城市甚至上升30%以上。

这充分说明,能否完成2017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关键在秋冬季,决战—7—在重污染天气应对。

面对秋冬季大气扩散条件转差的不利局面,当前大气治理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秋冬季防控措施的针对性不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成效还不明显。

必须在落实现有措施的基础上,采取更加严格的手段,有效降低秋冬季污染物排放强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的频次和程度。

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勇于担当、真抓实干,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全面完成《大气十条》考核指标。

2017年10月至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018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PM2.5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

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企业加快复工复产,许多因疫情影响受抑制的产能和产量短时间内集中快速增长,秋冬季污染物排放量可能出现反弹,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增大,为深入贯彻落实《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按照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思路。

以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压实部门和地方责任,加大帮扶力度,统筹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服务“六稳”“六保”大局。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污染天气,实施企业绩效分级分类管控,强化联防联控;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散煤治理,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加强秸秆禁烧管控,有序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业炉窑和燃煤锅炉治理等,严防重污染天气反弹,实现打赢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

(二)主要目标。

全面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攻坚方案》确定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按照巩固成果、稳中求进的原则,充分考虑一季度空气质量的疫情影响,将秋冬季目标设置为两个阶段,根据去年一季度和四季度污染水平,分类确定PM2.5浓度和重污染天数控制目标。

10-12月,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72微克/立方米以内,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在3天以内;明年1-3月,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84微克/立方米以内,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在10天以内。

二、主要任务(一)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有关要求,全面推进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鼓励环保绩效水平高的“先进”企业,鞭策环保绩效水平低的“后进”企业,以“先进”带动“后进”,提升环保基础工作整体水平。

进一步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做到涉气企业全覆盖,应急减排措施细化落实到具体生产线、生产环节、生产设施,确保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

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按照预案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采取应急减排措施。

京津冀攻坚行动方案

京津冀攻坚行动方案
二、目标定位
1.到2025年,京津冀地区PM2.5年均浓度较2020年下降18%以上,臭氧浓度稳定下降。
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下降25%以上,优良天数比率显著提高。
3.推进区域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三、主要措施
(一)产业结构优化
1.严格环境准入,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最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确保符合区域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
本行动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进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第2篇
京津冀攻坚行动方案
一、前言
依据国家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部署,为加快改善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本方案旨在系统推进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京津冀攻坚行动方案
第1篇
京津冀攻坚行动方案
一、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部署,全面推进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行动方案。
二、目标
1.到2025年,京津冀地区PM2.5平均浓度较2020年下降18%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下降25%以上。
(四)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和应急
1.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提高监测能力。
2.建立健全空气质量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制定空气质量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京津冀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环保工程及服务行业周报:大气治理方案确定,燃煤替代市场广阔

环保工程及服务行业周报:大气治理方案确定,燃煤替代市场广阔

证券研究报告|行业周报2020年11月08日环保工程及服务大气治理方案确定,燃煤替代市场广阔三大重点区域秋冬大气污染治理方案确定,燃煤替代市场空间广阔。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设臵分阶段治理目标,为推进清洁取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确定目标为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基本完成平原地区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基本建成无散煤区,中小锅炉淘汰是关键,我们测算燃煤替代市场空间2400亿元;针对长三角地区钢铁超低排放,要求2020年12月底前,力争60%左右产能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此外,国家针对非电行业(钢铁、水泥)脱硫脱硝提出更严格排放标准,‚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全面落实钢铁行业超低排放。

融资回暖、需求加力,环保配臵价值凸显。

2019年以来利率下降、国资入主,环保企业债权融资改善明显,而再融资新规出台解决企业股权融资的难点,压制板块PE 最重要因素消除。

另外今年是‚十三五‛规划末年,考核节点下预计环保新项目较多,且经济增速下行期环保投资属性望体现,2020年以来环保专项债总量扩容、占比提升:1、总量扩容:2019年环保专项债总额546亿,2020年截至11/7共2324亿;2、比例倾斜:2019年环保专项债占比2.5%,2020年提升至6.5%。

估值见底,关注稳定的运营类资产及基本面反转的公司。

过去三年环保板块表现低迷,估值、持仓等仍均处于低位,看好技术优势强、壁垒高的企业,1、成长性、确定性较强的运营类公司,关注长青集团(生物质供热龙头)、浙富控股(危废新龙头、全产业链布局)、伟明环保(ROE 行业领先、订单充足)、瀚蓝环境(增长稳健,估值优势明显)、洪城水业(江西污水市场潜力大,估值及股息率具备吸引力);2、业绩占优,行业高景气的环卫公司,关注玉禾田(精细化运营的优质龙头);3、基本面改善,业绩望好转的工程类公司,关注碧水源(中交集团入股,聚焦膜材料业务)、高能环境(受益融资改善的土壤修复龙头)。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治气攻坚方案印发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治气攻坚方案印发
不 能将 其他 途径 获得 的低碳 知识 灵 活应 用 于 日常生 活之 中(5-6]。
综 上所 述 ,虽然 大学 生低 碳 意识 的 自我 评价 较 高 ,但 是 从态 度 和 行 为方 面 来看 ,其 低 碳 行 为较 差 , 与 自我评 价不 符 ,且 各年 级 间行为 表现 不统 一 。
业要 进 一 步把 思 想认 识行 动统 一 到 党 中 央 、国务 行 动 实施 范 围为 京津 冀及周 边地 区“2+26”城 市。
院的 决 策部 署 上 来 ,加 强组 织领 导 ,扎 实做 好 秋
(来 源 :《中 国环境报 》)
地 区环 境 空 气质 量 呈现稳 中向好 趋 势 ,但 成 效并 2018年 10月 1日至 2o19年 3月 31日,京 津 冀
不稳 固,特别是秋冬季大气环境形势依 然严峻。 及 周 边地 区 PM25平 均 浓度要 同比下 降 3%左右 ,
为此,《方案》提 出,各地 区、各部 门和有 关中央企 重度及 以上 污 染天数 要 同比减 少 3%左右 。 攻 坚
治理攻 坚行动方案》(以下 简称《方案》)。近 日, 导各 地抓 好 落 实 ,完善 政 策措 施 ,加 大扶 持 力度 。
生 态环 境 部 办公 厅 正 式 印 发 《方 案 》,对 秋 冬 季 地方人 民政府要将任务分解细化 ,明确时间表和
治 气 工 作 作 出周 密部 署 ,要 求各 地 区 、各 部 门统 责任人。企业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制定实施方
5 建 议
大学 应 重视 对学 生低 碳 意识 的教 育 ,树 立低 碳 环保 的校 园风 尚。设 立 “校 园低 碳 周 ”I7],并 开设低 碳 环保 的必修课 ,将低 碳环 保知 识 作 为考查 学 生 的一 个辅 助性 指标 ;拓 展教 学模 式 ,以“低碳 环 保 ”为 主题 开展 实践 教学 活 动 ,引领 学生 践行 低碳 ;发 挥 学生 的 主观 能动 性 ,鼓励 学生 组建 低碳 环 保社 团 ,并 借助 大 学 生 社 团的平 台开展 “最 美低 碳 宿舍评 选 ”、“低碳 ” 主 题 征 文 等 活 动 ,使 其 成 为 低 碳 教 育 的 “第 二 阵 地 ”E8]。大 学生 自身积 极地 参与 到有 关环 保 的活动 中 来 ,切 实感 受环 保 的意义 ,真 正 了解 如今 的环境状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19)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19)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19)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海洋局山东海事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12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强化2019—2020年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主要目标秋冬季期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7个传输通道城市完成本实施细则确定的阶段性目标任务,非传输通道城市达到相应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二、主要任务(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按照全省钢铁、建材、焦化、化工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细化分解年度任务,确保按时完成。

2019年年底前,7个传输通道城市压减焦化产能1031万吨,其他城市2020年4月底前完成655万吨焦化产能压减目标。

推进产业集群升级改造。

针对特色产业集群,进一步梳理产业发展定位,确定发展规模及结构。

2019年年底前,各市结合本地产业特征制定产业集群综合整治方案和清洁运输方案。

对保留的企业,推行厂房标准化建设,厂区道路和裸露地面硬化、绿化,对集群周边区域进行环境整治。

巩固全省“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成果,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

对“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于清理取缔类的,一律实行“两断三清”;对于整合搬迁或提升改造类的,坚持高标准,按照规模化和达标排放的要求整治到位。

天津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天津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天津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类别重点工作主要任务完成时限工程措施产业结构调整“两高”行业产能控制大力破解“钢铁围城”持续推进严格落实钢铁行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规划方案,加快推进分布区域、污染排放、能源消耗减量和产能结构、产品结构、物料运输优化“三减三优”措施。

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持续推进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17年处于正常生产状态的产能方可用于置换。

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加强“散乱污”企业日常排查整治长期坚持将“散乱污”企业排查纳入日常监管工作,随发现随整治。

能源结构调整清洁取暖清洁能源替代散煤2019年12月底前稳步推进剩余农村居民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力争2019年完成36.3万户,其中煤改气22.3万户、煤改电14万户。

严格流通领域管控持续推进巩固煤炭实际经营户清零成果,不再审批新增煤炭实际经营户,对现有经营范围含煤炭销售但不实际经营的市场主体继续做好营业执照的注销、变更、减项等工作。

依法严厉查处无照经营散煤和在禁燃区内销售散煤等违法行为。

加强供热煤质监管持续推进持续开展采暖期供热企业燃用煤炭煤质抽查。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要求长期坚持落实国家分类管控要求,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使用高污染燃料项目,在禁燃区内擅自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的,严格依法处罚。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削减2019年12月底前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150万吨以下,煤炭占一次能源比重控制在45%以下。

持续优化能源结构持续推进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项目,实行耗煤项目减量替代,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

提高接受外输电能力2019年12月底前落实国家要求,按照京津唐电网统一电力电量平衡原则,配合做好京津唐地区接受外输电工作。

—6—类别重点工作主要任务完成时限工程措施锅炉综合整治淘汰燃煤锅炉2019年12月底前启动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具备条件的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工作。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在巩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的基础上,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全面完成2018 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8 年10 月1 日至2019 年3 月31 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左右。

实施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含河北省定州市、辛集市,河南省济源市)。

基本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以推进清洁取暖、公转铁、企业提标升级改造为重点,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狠抓柴油货车、工业炉窑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加强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严格督察问责,深入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二、主要任务(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严控“两高”行业产能。

各地加快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

2018 年12 月底前,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

城市建成区钢铁企业要切实采取彻底关停、转型发展、就地改造、域外搬迁等方式实施分类处置。

钢铁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应重点向区外转移。

唐山、邯郸、安阳市不允许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禁止省外钢铁企业搬迁转移至该地。

加大钢铁、焦化、建材等行业产能淘汰和压减力度,列入去产能的钢铁企业,需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关于印发《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关于印发《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
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环大气[2018]100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天津市政府河北省政府山西省政府山东省政府河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8.09.18
【实施日期】2018.09.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
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环大气[2018]100号)
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定州、辛集、济源市人民政府,中国石油
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全力做好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国务院副总理韩正主持召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攻坚行动方案》)。

现印发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重点区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公布 新一轮秋冬季攻坚更加突出精准施策

重点区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公布 新一轮秋冬季攻坚更加突出精准施策

POLITICS重点区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公布新一轮秋冬季攻坚更加突出精准施策□本刊记者丁瑶瑶进入秋冬季以来,受不利气象条件、冬季区 域污染物排放增加、区域传输等综合性因素影 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已出现多次污染过程。

这说明,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针对重点区域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多发、频 发的情况,11月3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京津 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长三角地区 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 动方案》,意味着新一轮“冬防”正式启动。

自2017年开始,这样的“冬防”已经连续实 施了 3年,且成效明显。

不同于往年,2020-2021 年秋冬季攻坚行动方案呈现出不少新特点,如 创新性地提出分段控制目标,将京津冀及周边 地区和汾渭平原统筹考虑,把重污染天气应对 放在首位,处处体现差异化原则等。

生态环境 部大气环境司相关负责人强调,今年的行动方 案在措施设置上更加突出精准施策。

科学设置各城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这个秋冬季,重点区域的p m25平均浓度要 下降多少?重污染天数要控制在多少天?这是 区域空气质量改善最直观的表现,也是公众最 关注的问题。

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幵展以 来,取得积极成效,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幸福 感明显提高。

2019年秋冬季京津冀及周边地 区PM^平均浓度较2016年同期下降33%,重污 染天数下降52%; 2019-2020年秋冬季长三角 地区丨平均浓度较2017-2018年秋冬季下降22%,重污染天数下降79%。

尽管秋冬季攻坚取得积极成效,但我们必 须认识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仍是全 国PM2;&度最高的区域,长三角地区秋冬季 PM2.5平均浓度仍比其他季节高50%-7f)%,且这 些重点区域的秋冬季重污染天数均占全年重污 染天数95%以上。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风险和审核实践答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风险和审核实践答案

(一)单选题共1题,共1分1、ISO于2013年公布的指导文件SL《管理体系标准建议书》提出的高层结构HLS()。

A.目的是增强所有ISO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的兼容性B.包含了ISO9000族标准的所有术语C.是ISO9000族标准的一部分D.以上全部答案:C多选题共1题,共1分2、GB/T19001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旨在适用于()的组织()A.各种类型B.不同规模C.提供不同产品和服务D.营利性答案:ABC判断题共2题,共2分3、GB/T19001标准给出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帮助使用者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提高整体绩效,为推动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答案:正确4、HLS是为了统一所有ISO发布的管理体系的结构和内容。

()答案:错误(二)单选题共7题,共7分1、企业认证范围:膨润土、水泥、耐火材料的生产,该企业可能发生的环境突发事件有:()。

A.扬尘B.触电C.污水泄漏D.收尘系统出现设备故障不能连续有效运行答案:A2、根据《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致使()即构成"严重污染环境",将被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

A.十万元以上经济损失B.一人以上重伤或者三人以上轻伤的情形C.五人以上轻伤的情形D.三人以上重伤的情形答案:B3、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紧急情况是意外的或不期望的事件,需要紧急运用特殊的能力、资源或过程以减轻其实际或潜在的后果B.紧急情况是意外的或不期望的事件,不需要特别的管控,当发生时应对即可C.紧急情况是意外的或不期望的事件,需要紧急运用特殊的能力、资源或过程以预防或减轻其实际或潜在的后果D.以上都不对答案:C4、针对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办理中的取证难、鉴定难、认定难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对有关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新的规定,以从严惩治和防范环境污染。

A.《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B.《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答案:A5、为了加强风险防控、强化应急处置、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国务院、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等各级政府部门先后颁布了多个法规文件、管理办法,明确提出()的要求。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长治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长治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长治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一、《方案》的编制背景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年、关键年,2019-2020年秋冬季攻坚成效直接影响2020年目标的实现。

为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推动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了《长治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二、《方案》的总体目标完成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秋冬季期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主城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持续改善;全市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减少1天。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本方案共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部分,共制定有6大类26项具体任务,涉及16个相关部门、12个县区政府以及高新区管委会。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方面包括7项重点任务:深入推进重污染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企业集群升级改造、坚决治理“散乱污”企业、加强排污许可管理、高标准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提升VOCs综合治理水平;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方面包括4项重点任务:有效推进清洁取暖、严防散煤复烧、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深入开展锅炉综合整治;积极调整运输结构方面包括6项重点任务: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大力提升铁路货运量、加快推进老旧车船淘汰、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开展油品质量检查专项行动、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方面包括2项重点任务: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控露天焚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方面包括3项重点任务:深化区域应急联动、夯实应急减排清单、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方面包括4项重点任务:实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建设机动车“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系统、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四、名词解释公转铁:公路运输转铁路运输。

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专项方案

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专项方案

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专项方案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X县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全面完成我局X—X年秋冬季(X年10月—X 年3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一)主要目标:牵头完成《大气十条》考核指标,全面完成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攻坚行动中环保部门承担的各项任务,努力完成X年10月至X年3月全县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8%,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X年PM2.5平均浓度力争达到65微克/立方米的总目标。

(二)实施范围: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二、主要任务(一)建设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体系。

1、加快基层监测网络建设。

X年10月底前,我县建成包含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六项参数在内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2个,实时对外发布信息。

所有站点原始监测数据实时上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传率达到90%以上。

X年10月底前,除国控站以外的监测站点,全部上收省级环境监测部门。

结合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布设县级降尘量监测点位,做好数据质量控制,每月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报送降尘量。

(监测站牵头,各分局负责落实)2、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

完善空气质量监测远程在线质控系统,加快提高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质量,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一经发现干扰监测数据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测站、监察大队牵头,各分局负责落实)(二)产业结构调整3、加快处置“散乱污”企业。

一是全面开展“回头看”。

对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已上报清理取缔及整改提升的307家“散乱污”企业(其中清理取缔252家,整改提升55家)进行“回头看”,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确保清理取缔类企业全部“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防止死灰复燃;二是全面再排查摸底。

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

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

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秋冬季是大气污染的高发季节,尤其是在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地区。

为了解决秋冬季大气污染问题,需要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并且攻坚方案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控制污染源:压减工业排放、加强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和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治理。

对于工业企业,需加强减排措施实施监测,落实燃煤减排、污染治理等措施。

对于农村生活污染,应推广清洁能源替代传统燃料,加强农村环境改善。

对于机动车尾气,应加强车辆尾气排放治理,推动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推广公共交通工具。

2. 加强监管执法:建立健全大气污染源监测体系,加强监管执法力度。

政府部门应密切关注大气污染情况,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加大监督力度,对污染企业进行处罚和整改,确保治理措施的有效落实。

3. 推动能源结构调整:推动清洁能源发展,减少对高污染、高耗能的煤炭的依赖。

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力度,推广清洁能源技术,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使用,降低大气污染。

4. 提高公众意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大气污染问题的认识和理解,培养公众的环保意识,鼓励公众积极行动,共同参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政府可以通过举办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媒体宣传等方式,增加公众对大气污染问题的关注和重视。

综上所述,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应该包括控制污染源、加强监管执法、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和提高公众意识等方面。

只有全面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并且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努力,才能确保大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

秋冬季是大气污染的高发季节,尤其是在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地区。

为了解决秋冬季大气污染问题,需要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并且攻坚方案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控制污染源:压减工业排放、加强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和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治理。

对于工业企业,需加强减排措施实施监测,落实燃煤减排、污染治理等措施。

政府部门可以采取经济手段,鼓励工业企业使用清洁能源,提高燃烧效率,促使工业排放的减少。

对于农村生活污染,应推广清洁能源替代传统燃料,加强农村环境改善,提高农村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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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打赢蓝天保卫战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细颗粒物(PM2.5)浓度大幅下降,但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还不稳固,尤其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期间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PM2.5平均浓度是其他季节的2倍左右,重污染天数占全年90%以上。

2018-2019年秋冬季,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6.5%,重污染天数同比增加36.8%。

部分地区散煤复烧、“散乱污”企业反弹、车用油品不合格、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等问题仍然突出。

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年、关键年,2019-2020年秋冬季攻坚成效直接影响2020年目标的实现。

据预测,受厄尔尼诺影响,2019-2020年秋冬季气象条件整体偏差,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进一步加大了大气污染治理压力,必须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抵消不利气象条件带来的负面影响。

各地要充分认识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推进各项任务措施,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一、总体要求主要目标:稳中求进,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全面完成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秋冬季期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6%(详见附件1)。

实施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含河北省定州、辛集市,河南省济源市)。

基本思路: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难点,积极有效推进散煤治理,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深入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企业集群综合整治,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大力推进“公转铁”项目建设。

坚持综合施策,强化部门合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开展柴油货车、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扬尘专项治理行动。

推进精准治污,强化科技支撑,因地制宜实施“一市一策”,全面加大西南传输通道城市污染减排力度;实施“一厂一策”管理,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全覆盖、可核查的原则,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实行企业分类分级管控,环保绩效水平高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加强区域应急联动。

强化压力传导,持续推进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实行量化问责,完善监管机制,层层压实责任。

二、主要任务(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1.深入推进重污染行业产业结构调整。

各地要按照本地已出台的钢铁、建材、焦化、化工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高质量发展等方案要求,细化分解2019年度任务,明确与淘汰产能对应的主要设备,确保按时完成,取得阶段性进展。

2019年12月底前,天津市关停荣程钢铁588立方米高炉1台;河北省压减退出钢铁产能1400万吨、焦炭产能300万吨、水泥产能100万吨、平板玻璃产能660万重量箱;山西省压减钢铁产能175万吨,关停淘汰焦炭产能1000万吨;山东省压减焦化产能1031万吨。

河北省加快压减1000立方米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和100吨以下转炉。

河北、山西、山东加快推进炉龄较长、炉况较差的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压减工作。

河北、山东、河南要按照2020年12月底前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达到0.4左右的目标,加大独立焦化企业压减力度。

山东、河南积极推进10万吨以下铝用炭素生产线压减工作。

天津、山东加大化工园区整治力度,推进安全、环保不达标以及位于环境敏感区的化工企业关闭或搬迁。

2.推进企业集群升级改造。

主要企业集群包括铸造、砖瓦、陶瓷、玻璃、耐火材料、石灰、矿物棉、独立轧钢、铁合金、有色金属再生、炭素、化工、煤炭洗选、包装印刷、家具、人造板、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制鞋、制革等。

各地要结合本地产业特征,针对特色企业集群,进一步梳理产业发展定位,确定发展规模及结构,2019年10月底前,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建设清洁化企业集群。

按照“标杆建设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的总体要求,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表,从生产工艺、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产能规模、燃料类型、原辅材料替代、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出具体治理任务,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环保治理水平。

要依法开展整治,坚决反对“一刀切”。

要培育、扶持、树立标杆企业,引领集群转型升级;对保留的企业,加强生产工艺过程和物料储存、运输无组织排放管控,有组织排放口全面达标排放,厂房建设整洁、规范,厂区道路和裸露地面硬化、绿化;制定集群清洁运输方案,优先采取铁路、水运、管道等清洁运输方式;积极推广集中供汽供热或建设清洁低碳能源中心,具备条件的鼓励建设集中涂装中心、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等;对集群周边区域进行环境整治,垃圾、杂草、杂物彻底清理,道路硬化、定期清扫,环境绿化美化。

山西省煤炭洗选企业较多的城市应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环保设施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实施关停、整合;对保留的企业实施深度治理,全面提升煤炭储存、装卸、输送以及筛选、破碎等环节无组织排放控制水平。

加快推进企业集群环境空气质量颗粒物、VOCs等监测工作。

3.坚决治理“散乱污”企业。

各省(市)统一“散乱污”企业认定标准和整治要求。

各城市要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进一步明确“散乱污”企业分类处置条件。

对提升改造类企业,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标先进企业实施深度治理,由相关部门会审签字后方可投入运行。

要求所有企业挂牌生产、开门生产。

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管理,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以农村、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等为重点,强化多部门联动,坚决打击遏制“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等反弹现象。

实行“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创新监管方式,充分运用电网公司专用变压器电量数据以及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扎实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及监管工作。

4.加强排污许可管理。

2019年12月底前,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完成人造板、家具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深入实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

通过落实“摸、排、分、清”四项重点任务,全面摸清2017-2019年应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的重点行业排污单位情况,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实行登记管理,最终将所有固定污染源全部纳入生态环境管理。

加大依证监管和执法处罚力度,督促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对无证排污单位依法依规责令停产停业。

5.高标准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各省(市)应加快制定本地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计划方案,系统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确定年度重点工程项目。

实施改造的企业要严格按照超低排放指标要求,全面实施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治理和大宗物料产品清洁运输。

各地要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帮扶,协调组织相关资源,为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尤其是清洁运输等提供有利条件。

2019年12月底前,河北省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1亿吨,山西省完成1500万吨。

因厂制宜选择成熟适用的环保改造技术。

除尘设施鼓励采用湿式静电除尘器、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滤筒除尘器等先进工艺;烟气脱硫应实施增容提效改造等措施,提高运行稳定性,取消烟气旁路,鼓励净化处理后烟气回原烟囱排放;烟气脱硝应采用活性炭(焦)、选择性催化还原(SCR)等高效脱硝技术。

加强源头控制,焦炉煤气应实施精脱硫,高炉热风炉、轧钢热处理炉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鼓励实施烧结机头烟气循环。

加强评估监督。

生态环境部制定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工程评估监测指导文件。

企业经评估确认全面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税收、差别化电价等激励政策,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执行差别化应急减排措施;对在评估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发现,取消相关优惠政策,企业应急绩效等级降为C级。

6.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全面提升相关产业总体发展水平。

各地要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系统建立工业炉窑管理清单;2019年9月底前,各省(市)制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确定分年度重点项目。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实施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

加快取缔燃煤热风炉,依法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淘汰一批化肥行业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

2019年12月底前,各地基本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

河北省邢台市沙河玻璃园区清洁煤制气中心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深入推进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全面加强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管控。

2019年10月1日起,各地焦化行业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环节无组织排放。

电解铝企业全面推进烟气脱硫设施建设,实施热残极冷却过程无组织排放治理,建设封闭高效的烟气收集系统。

鼓励水泥企业实施污染深度治理。

推进5.5米以上焦炉实施干熄焦改造。

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进行改造,其中,日用玻璃、玻璃棉氮氧化物排放不高于400毫克/立方米。

7.提升VOCs综合治理水平。

各地要加强对企业帮扶指导,对本地VOCs 排放量较大的企业,组织编制“一厂一策”方案。

加大源头替代力度。

2019年12月底前,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低VOCs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

各地要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在技术成熟的家具、集装箱、整车生产、船舶制造、机械设备制造、汽修、印刷等行业,全面推进企业实施源头替代。

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

全面加强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VOCs管控。

按照“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显著提高废气收集率。

密封点数量大于等于2000个的,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

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

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

油气(溶剂)回收宜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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