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制止私搭乱建管理工作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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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山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制止私搭乱建

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做好新形势下的私搭乱建工作,切实保障新区开发建设依法有序进行,根据新区目标管理责任制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分级督察、预防在前、责任追究”的原则,做好普法宣传和教育,树立全社会依法建设的观念,建立完善日常巡查机制、考评机制和问责机制,促进制止私搭乱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始终保持制止私搭乱建高压态势,实现新区私搭乱建有效治理和长期不反弹的目标。

二、工作责任

新区制止私搭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对各办事处(管理区)制止私搭乱建工作进行协调、巡查、督察、考评,定期向新区私搭乱建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提供处理意见。

各办事处(管理区)职责:各办事处(管理区)和村(居)委会是制止私搭乱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办事处(管理区)和村(居)委会书记、主任是辖区制止私搭乱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的私搭乱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拆除,负责

做好维护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出现因制止私搭乱建引起群众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杜绝安全事故。

新区建委、市容市政园林管理处、规划分局、国土分局职责:结合部门职能,依法依规对新区制止私搭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转报及各办事处(管理区)上报的私搭乱建行为进行认定。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领导工作机制

新区制止私搭乱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辖区制止私搭乱建工作。各办事处、管理区实行党政同责,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制止私搭乱建工作机构,组建专职制止私搭乱建执法队伍,保障工作经费。

(二)建立巡查报告机制

建立新区制止私搭乱建日常巡查报告制度,确保私搭乱建及时发现、及时拆除。

1、各办事处、管理区要安排专人每日巡查,对发现的私搭乱建要及时制止和拆除,并按要求向新区制止私搭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上报“中心城区在建工程巡查报告单”,建立台账。

2、新区制止私搭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各办事处、管理区上报的情况及时汇总,并切实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工作职责。

3、对各办事处、管理区未及时发现私搭乱建造成影响的,或存在漏报、瞒报行为的,新区制止私搭乱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启动问责机制。

(三)建立强制拆除机制

各办事处(管理区)要严格落实制止私搭乱建主体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加大私搭乱建的拆除力度,遏制私搭乱建行为。对辖区内发生的私搭乱建,办事处(管理区)要及时组织力量在3日内拆除;对难度较大不能拆除的要及时报新区制止私搭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新区管委负责组织实施拆除,办事处(管理区)负责提供机械、承担费用,(四)建立考评问责机制

1、考评主体

新区制止私搭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职责加强对各办事处、管理区的巡查、抽查和督察,强化对责任单位制止私搭乱建工作的考评,制止私搭乱建工作实行日常检查与定期考评制度,定期考评原则上每月一次,考评组成员由新区办公室、督查室、纪委、监察室、人事局、市容市政园林管理处人员联合组成。

2、考评方法

新区制止私搭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办事处(管理区)报表和日常检查监控情况,主要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对每户私搭乱建情况进行核实。

3、考评奖惩

(1)办事处(管理区)每月有三处以上(含三处)五处以下新出现的私搭乱建未发现和发现后未及时拆除的,办事处书记、主任向新区党委写出深刻检查,进行诫勉谈话,通报全区,并按违法建设面积给予办事处每平方300元处罚,罚款由新区财政直接从办事处(管理区)经费中扣除,同时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有五处以上(含五处)新出现的私搭乱建未发现和发现后未及进拆除的,责令办事处书记、主任引咎辞职,通报全区,并按违法建设面积给予办事处每平方300元处罚,罚款由新区财政直接从办事处(管理区)经费中扣除,同时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并限期拆除。各村(居委会)每月有三处以上(含三处)未发现或隐瞒不报的,以及发现后不作处理的,新区党委将责成办事处,对该村(居)委会书记、主任给予免职和依法罢免职务的处理,。

(2)根据考评成绩,办事处(管理区)连续三次排名前两位的,按区域面积和工作量分别奖励5--50万元,同时奖励办事处书记、主任各10000元,村(居)委会书记、主任各5000元。

(五)建立综合预防机制

1、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宣传进社区等形式,加大对土地、规划、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

2、各办事处(管理区)要对制止私搭乱建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情况进行调查、测量和拍照,建立居民住房管理档案,掌握一手材料。

3、各办事处(管理区)要采取多种防范措施,对拟进行项目建设以及私搭乱建频发的区域,采取必要措施,阻止建筑材料运输车辆进入;对堆放建筑材料的当事人,要限期进行清理,提前预防。

4 、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监控作用,特别是办事处(管理区)的包村(居)委会干部、村(居)委会书记、主任,村民组长要切实负起及时发现并制止私搭乱建现象的责任。

5、各办事处(管理区)要对辖区无证、手续不全、非法占地等违法经营的灰沙砖厂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坚决关停,不给私搭乱建创造条件。对勾结施工方,包庇或直接参与私搭乱建的公务人员,新区纪委要及时介入,严格查处,切实斩断私搭乱建利益链条。

(六)建立投诉举报机制

新区制止私搭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办事处(管理区)两级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办法按《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羊山新区私搭乱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信羊政文[2008]93号)执行,对通过社会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监督等方式发现相关工作人员纵容私搭乱建行为、从中牟利的,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

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一一年十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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