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缺陷、事故、差错定性标准
护理缺陷差错事故评定标准
护理缺陷、差错、事故评定标准一、护理缺陷1、错做或漏做医嘱,经查对后发现杜绝。
2、错误地执行医嘱,经查对后发现(口服药在1小时内补发),未影响病人。
3、各种检查标签粘贴错误,及时发现杜绝。
4、理疗、雾化、膀胱冲洗等护理操作未在本班内完成或未进行交班。
5、发热病人已做处理、但体温未绘制在体温单上。
6、因护理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药物的浪费。
7、各种原因造成病人吸氧不通畅,又未及时发现者。
8、抢救物品、药品用后未及时清理或交班。
9、皮试结果未在医嘱单上体现。
10、对长期卧床需做预防压疮护理的病人本班内未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11、各种特殊检查前未向病人交待相关的注意事项,发现后杜绝,未影响病人检查。
12、为患者测体温,超过半小时忘记收回体温表,未引起不良后果者。
13、术前准备不及时或完善,及时补救未影响手术按时进行者。
二、一般护理差错1、做皮试未看反应重复皮试者。
2、错做或漏做治疗1次;限时药给药时间提前或推后2小时以上者;错抄、漏抄常规性医嘱(含整理医嘱)已执行,造成治疗错误,但未引起不良后果者。
3、然后病员或高热病员漏划1℃以上体温者,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4、因护理不当而引起病人烫伤,面积在3cm²以内,深度为Ⅱ度以下者;压疮面积在3cm²以内。
5、术前准备不充分或备皮时轻度损伤皮肤而推迟手术时间者。
6、输血前未做相关检查、又未查对出来而造成病人未输血者。
7、因护理人员管理不善,致使在急诊抢救工作中,发生器材及一次性耗材缺少或因定期检查未落实导致运行障碍,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8、产后纱布遗留阴道内,24小时内发现取出,未发生不良后果者。
9、消毒器械过期发出,被使用单位及时发现者。
10、已灭菌器械使用时发现有污物或血渍,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11、未构成大差错的其他护理方面的错误。
三、护理大差错1、错用、漏用毒、麻、限制类药品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2、易过敏药物,错注入或未按规定作过敏试验即用药,未产生严重后果者。
护理缺陷管理分类及评价标准
护理缺陷管理分类及评价标准一、护理事故凡在护理工作中,由于不负责任,不遵守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作风粗暴或业务不熟悉而给病人带来严重痛苦,直接造成病人残废、组织器官功能障碍或死亡等不良后果者。
(1)事故等级分类一级事故:由于护理人员的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者。
二级事故:直接或促进病人造成残废或严重的功能障碍,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三级事故:造成轻度残废或功能障碍,以致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者。
(2)事故定性:事故的性质是根据产生的原因来确定的。
凡在护理工作中不负责任,不执行规章制度和护理常规,发生护理错误,如打错针,发错药,严重烫伤等,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是责任事故。
凡在护理工作中虽遵守护理规章制度和常规,但由于业务技术水平和医院设备条件限制,发生了护理过失,造成病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为技术事故。
故事鉴定和处理必须经由各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审理。
附:责任事故范围:(1)护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
交接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细致,病情变化发现不及时,以致失去抢救机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2)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而打错针,发错药,输错血液;护理不周到,发生严重烫伤或Ⅲ度褥疮,昏迷躁动病人或无陪伴的小儿坠床,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3)对疑难问题,不请示汇报、主观臆断,擅自盲目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4)延误供应抢救物资、药品,供应未灭菌的器械、敷料、药品,或因无菌操作不严而发生感染,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5)不掌握医疗原则,滥用麻醉药品,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6)手术室护士点错纱布、器械,因而遗留在体腔或伤口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附:技术事故范围:凡确因设备条件所限或技术水平低或经验不足而导致上述不良后果者.(二 )护理差错(1)差错定义凡在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或技术水平低而发生差错、对病人直接或间接产生影响,但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缺陷事故判定标准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缺陷事故判定标准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缺陷、事故)判定标准一、一般护理缺陷一般护理缺陷是指由于护理人员自身原因或者技术原因所导致,且未给患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缺陷。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定为一般缺陷。
(1)因交接班不清,使一般治疗中断或者遗漏的。
(2)错做或漏做医嘱,核对医嘱时又未发现;错误的执行医嘱以及延误执行医嘱;抢救患者临时医嘱未及时执行的。
(3)做皮试未看反应而重复做皮试;治疗性药物发错剂量、漏服或重注射1次。
(4)违反查对制度,抽错血液,致使患者再次抽学检查。
(5)未遵照医嘱执行输液、输错药物、输液漏入皮下组织面积大于10平方厘米。
(6)因护理不当,造成烫伤,面积小于3平方厘米的。
(7)术前应禁食但未预先告知禁食,延误了手术及检查时间;备皮不净需重新处理,备皮损伤皮肤延误了手术时间。
(8)因护理不当发生口腔溃疡、压疮,处于炎性侵润期的。
(9)输液、注射、穿刺、给药、灌肠、给氧、吸痰、雾化等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违反操作常规未给患者造成不良后果。
(10)未认真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导致输液、注射、灌肠、雾化导尿等发生错误,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12)因护患沟通不良或沟通障碍造成护患纠纷。
(13)与护理有关的对患者造成伤害或潜在伤害的事件。
二、严重护理缺陷严重护理缺陷是指护理工作中由于护理人员(包括实习、进修人员)自身原因或技术原因所致,且给患者造成不良后果,但未构成护理事故的缺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定为严重护理缺陷。
(1)对急危重病患者推诿、拒收、耽误救治时机。
(2)输液、注射、穿刺、给药、灌肠、给氧、吸痰、雾化等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违反操作常规给患者造成不良后果。
(3)医嘱执行错误,给患者造成不良后果。
(4)不遵守值班、交接班制度,患者病情发生重要变化时未能及时发现并向医生报告,耽误患者治疗。
(5)危重、全麻术后绝对卧床的患者或者无陪伴患儿,因护理不当发生坠床,增加患者痛苦。
护理不良事件的定性
护理不良事件定性标准及处理程序护理不良事件定性标准及处理程序转发:李冰整理的不错,值得参考!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在计划中期间发生的跌倒、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护理意外事件。
包括护理事故、护理差错、护理缺点。
一、护理事故(一)定义:指在护理工作中,由于护理人员的过失造成病人死亡、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及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二)分类:分一、二、三、四级1、一级护理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二级护理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三级护理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四级护理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三)评定标准1、护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交接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细致,病情变化发现不及时,以致失去抢救机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2、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而打错针、发错药、输错血、输错液体;护理不周到,发生严重烫伤或Ⅲ期褥疮,昏迷躁动病人或无陪伴的小儿坠床,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3、对疑难问题,不请示汇报、主观臆断、擅自盲目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4、抢救器械、药品供应延误,供应过期的或灭菌不合格的药品器械、敷料,或未遵守无菌操作原则而发生感染,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5、器械护士未严格清点手术敷料、器械,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6、局部注射造成组织坏死,成人大于体表面积2%,儿童大于体表面积5%。
(四)处理程序1、护理部、科、病区应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对发生的护理事故进行登记。
2、凡发生护理事故,应当立即向病区护士长及科主任报告,护士长应立即向科、护理部报告,护理部应立即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主管院长汇报,同时做好患者解释工作。
3、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相关的原始资料及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因输液、输血、注射、服药等引起的不良后果,医患双方应当场封2 存保留现场实物,以备检验。
护理缺陷护理差错事故定性标准及管理规定
护理缺陷护理差错事故定性标准及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护理质量管理积极预防和正确处理护理差错。
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护理人员的正当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护理差错系指在护理过程中违反有关制度、常规、操作规范及法律法规等造成或有可能造成患者损害但尚未达到医疗事故等级的事件。
第三条护理差错分为一般差错和严重差错。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定为严重护理差错或一般差错中的情况有不良后果者。
1 、因管理及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供应抢救物品或在急救情况下设备、仪器、器械不能正常使用延误抢救。
2 、未遵守值班、交接班工作制度病人病情发生变化时未及时发现和处理者。
3 、未按规程做过敏试验即给病人使用。
4 、特殊治疗特殊检查、特别护理出现漏用或错误。
5 、全病区漏发一次药物超过规定时间2 小时以上。
6 、未经严格查对输入发霉、变质和过期液体。
7 、静脉治疗药物漏入软组织内漏出面积达10 ? ?0 厘米以上未引起组织坏死。
8 、危重、全麻术后绝对卧床的病人因护理不当发生坠床。
9 、因护理原因而造成病人二度烫伤或褥疮、婴儿臀部糜烂面积占患者体表面积的0.25%以上。
不良事件定性标准
护理不良事件定性标准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在计划中期间发生的跌倒、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护理意外事件。
包括护理事故、护理差错、护理缺点。
一、护理事故(一)定义:指在护理工作中,由于护理人员的过失造成病人死亡、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及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二)分类:分一、二、三、四级1、一级护理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二级护理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三级护理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四级护理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二、护理差错(一)定义:指在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工作粗疏,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或违反技术操作规程等原因,给病人造成精神及肉体的痛苦,或影响了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和构成事故者。
(二)分类:一般护理差错和严重护理差错1、一般护理差错:凡在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不按照规章制度或技术操作规程或因技术过失而发生差错,对病人产生直接、间接影响,但未对病人造成明显不良后果者。
2、严重护理差错:凡在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不按照规章制度或技术操作规程等原因发生差错而至对病人产生一定不良后果,如影响治疗效果,造成病人痛苦,延长住院时间者均属严重差错。
三、护理缺点(陷)(一)定义:在护理工作中,因粗心大意,不按照规章制度或技术操作规程等原因发生误差,但被发现后得到及时纠正,未发生在病人身上,无任何不良后果(如错医嘱,但未执行)的现象,称为护理缺点。
太和镇医院护理部修订日期:2014-7-1。
护理不良事件定性标准及处理程序
护理不良事件定性标准及处理程序护理不良事件定性标准及处理程序护理不良事件就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发生得、不在计划中期间发生得跌倒、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及其她与患者安全相关得、非正常得护理意外事件。
包括护理事故、护理差错、护理缺点、一、护理事故(一)定义:指在护理工作中,由于护理人员得过失造成病人死亡、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及明显人身损害得其她后果。
(二)分类:分一、二、三、四级1、一级护理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得;2、二级护理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得;3、三级护理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得;4、四级护理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得其她后果得。
(三)评定标准1、护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交接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细致,病情变化发现不及时,以致失去抢救机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2、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而打错针、发错药、输错血、输错液体;护理不周到,发生严重烫伤或Ⅲ期褥疮,昏迷躁动病人或无陪伴得小儿坠床,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3、对疑难问题,不请示汇报、主观臆断、擅自盲目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4、抢救器械、药品供应延误,供应过期得或灭菌不合格得药品器械、敷料,或未遵守无菌操作原则而发生感染,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5、器械护士未严格清点手术敷料、器械,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6、局部注射造成组织坏死,成人大于体表面积2%,儿童大于体表面积5%、(四)处理程序1、护理部、科、病区应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对发生得护理事故进行登记。
2、凡发生护理事故,应当立即向病区护士长及科主任报告,护士长应立即向科、护理部报告,护理部应立即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主管院长汇报,同时做好患者解释工作、3、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相关得原始资料及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因输液、输血、注射、服药等引起得不良后果,医患双方应当场封存保留现场实物,以备检验。
护理差错事故判定标准
护理差错事故判定标一、差错、事故的分类及评定标准根据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分为两类: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而造成的责任差错、事故;由于设备条件或技术水平所限造成的技术差错、事故差错和事故的区分主要根据其性质、后果的轻重不同而确定。
一)、事故:凡是在护理工作,由于不负责任,不遵守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作风粗暴或业务不熟悉而给病人带来严重后果,造成残废或死亡等不良后果者。
1、事故等级分类:一级事故:由于护理人员的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者。
二级事故:促使病人死亡或造成残废者。
三级事故:造成轻度残废或严重痛苦者。
2、责任事故的范围:1)、护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
交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细致,病情变化发现不及时,以致失去抢救机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2)、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而打错针,发错药,输错血液;护理不周到,发生严重烫伤或Ⅲ度褥疮,昏迷躁动病人或无陪伴的小儿坠床,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3)、对疑难问题,不请示汇报、主观臆断,擅自盲目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4)、延误供应抢救物资、药品,供应未灭菌的器械、敷料、药品,或因无菌操作不严而发生感染,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5)、不掌握医疗原则,滥用麻醉药品,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6)、手术室护士点错纱布、器械,因而遗留在体腔或伤口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3、技术事故范围:凡确因设备条件所限或技术水平低或经验不足而导致上述不良后果者。
二)、差错:凡在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或技术水平低而发生差错,对病人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但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称为差错。
如:1)、错抄、漏抄医嘱,而影响病人治疗者。
2)、错服、多服、漏服药(包括未服药到口),按给药时间拖后或提前超过2小时者。
3)、漏做药物过敏试验或做过敏试验后,未及时观察结果,又重做者。
错做或漏做滴眼药、滴鼻药,冷、热敷等临床处置者。
4)、发生Ⅱ度褥疮、Ⅱ度烫伤,经短期治疗痊愈,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护理缺陷护理差错事故定性标准及管理规定
护理缺陷护理差错事故定性标准及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护理质量管理积极预防和正确处理护理差错。
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护理人员的正当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护理差错系指在护理过程中违反有关制度、常规、操作规范及法律法规等造成或有可能造成患者损害但尚未达到医疗事故等级的事件。
第三条护理差错分为一般差错和严重差错。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定为严重护理差错或一般差错中的情况有不良后果者。
1、因管理及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供应抢救物品或在急救情况下设备、仪器、器械不能正常使用延误抢救。
2、未遵守值班、交接班工作制度病人病情发生变化时未及时发现和处理者。
3、未按规程做过敏试验即给病人使用。
4、特殊治疗特殊检查、特别护理出现漏用或错误。
5、全病区漏发一次药物超过规定时间2小时以上。
6、未经严格查对输入发霉、变质和过期液体。
7、静脉治疗药物漏入软组织内漏出面积达 10€?0 厘米以上未引起组织坏死。
8、危重、全麻术后绝对卧床的病人因护理不当发生坠床。
9、因护理原因而造成病人二度烫伤或褥疮、婴儿臀部糜烂面积占患者体表面积的0.25%以上。
护理差错定性标准
护理差错定性标准
护理差错定义:
凡在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或技术水平低而发生差错、对病人直接或间接产生影响,但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称为差错。
护理缺点(缺陷)的定义:
在临床工作中,最常见的是虽然有某一环节的错误,但被发现后得到及时纠正,并未发生在病人身上(如抄错医嘱,但未执行)的现象,称为护理缺点。
护理差错举例:
1.应用特殊药物,如洋地黄、麻醉药、胰岛素、氯化钾等,因注射方法或剂量不正确而发生反应者。
2.查对不严,以致输入有霉菌(肉眼所见)的液体、错误注射青霉素或未作皮试注射青霉素。
但未造成病人不良反应。
3.昏迷、危重病人、小儿坠床,但未造成损伤者。
4.各种穿刺、活检、特殊化验标本取错、损坏或遗失。
5.错服、漏服重要药物,未发生不良反应者。
6.漏做药物过敏皮试,用药后无不良反应者。
7.抱错婴儿,在医院内纠正者。
8.术前准备不当而延误手术时间。
9.其他相当于上列情形者。
2007.9.20。
护理缺陷分类及评定标准
护理缺陷分类及评定标准护理(不良)事件分类及评定标准:根据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分为两类: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而造成的为责任差错、事故。
由于设备条件或技术水平所限而造成的为技术差错事故。
差错和事故的区分主要根据其性质、后果的轻重不同而确定。
(一)事故:凡在护理工作中,由于不负责、不遵守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作风粗暴或业务不熟悉而给病人带来严重痛苦,造成残废或死亡等不良后果者。
1、事故等级分类:一级:直接造成死亡者。
二级:造成残废或严重功能障碍,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不能自理者。
三级:损伤病人组织器官和肢体,造成病人残疾或部分功能障碍,以致部分丧失劳动者。
2、责任事故范围:(1)护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交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细致,病情变化发现不及时,以致失去抢救机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2)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而打错针、发错药、输错血液、护理不周到,发生严重烫伤或三度褥疮、昏迷躁动病人或无陪伴的小儿坠床,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3)对疑难问题,不请示汇报,主观臆断,擅自盲目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4)延误供应抢救物资、药品、或因无菌操作不严而发生感染不良后果者。
(5)不掌握医疗原则,滥用麻醉药品,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6)手术室护士误点纱块、器械、因而遗留在体腔或伤口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二)护理差错:凡在护理工作中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或技术水平低而发生护理过失,对病人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但未给病人造成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等严重不良后果者称差错。
1、护理差错分级:一般差错:指未对病人造成影响,或对病人轻度影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护理过失。
严重差错:指由于护理人员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给病人造成一定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
护理缺点:2、护理差错的评定标准:严重差错:(1)护理监护失误造成了不良后果者(如:病情观察不周失时抢救,仪器监护违反操作规程者)(2)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打错针,发错药,灌错肠等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护理不良事件相关等级概念
护理不良事件相关等级概念
1、护理不良事件一枚分为事故、差错(一般差错、严重差错)、护理缺陷三个等级。
(1)医疗(护理)事故: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护理一般差错:是未对患者人身造成彩响,或对患者有轻度影响,未产生不良后果者。
(3)严重差错:由于护理人员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给患者造成一定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
(4)护理缺陷:为在临床护理工作中,某一环节有错误,但被发现后得到及时纠正,未在患者身上发生不良后果。
2、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四个等级(中国医院协会分类):警告事件、不良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和隐患事件。
(1)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2)不良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机体与功能损害。
(3)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的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
(4)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未形成事实。
对于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大家往往把精力集中在事件处理方面,对于护理
不良事件后护士的心理健康状况及就业生涯的彩响缺乏相应的关注。
护理缺陷、事故、差错定性标准
护理缺点定性标准及管理一、护理事故及判定标准1.护理人职员作渎职,如交接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严密,不按时巡视病房等,未能立即发觉病情改变而丧失抢救时机,造成患者死亡及严重人身损害者。
2.护理人员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如不认真实施医嘱及查对制度,打错针、发错药;护理不周发生严重烫伤、严重压疮及院内压疮;对昏迷、躁动患者或小儿未采取安全方法致使患者坠床;结扎止血带未立即解除造成组织坏死、肢体残疾等;组成上述事件,造成患者严重不良后果或人身损害者。
3.手术室器械护士或巡回护士,清点纱布、器械有误以致使纱布或器械等异物滞留在患者体内或软组织内。
4.护理人员在对急、危、重患者抢救过程中,抢救药品及物品准备有误,延误抢救时机造成患者死亡或严重人身损害者。
5.发放未消毒或过期手术包等物品,造成严重感染者。
6.局部注射造成组织坏死,体表面积成人大于2%,儿童大于5%者。
二、护理差错分类及判定标准依据差错程序可分为严重差错和通常差错两大类。
(一)、严重差错指在护理活动中,因为护理人员本身原因或技术原因给患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但还未组成护理事故者。
凡含有下列护理行为之一应视为严重差错。
1、护理人员未认真实施医嘱及查对制度,错用、漏用“毒、麻、限、剧”药及特殊诊疗用药(特殊心血管药品、抢救用药、麻醉药、胰岛素等)或上述药品发生给药浓度、给药剂量、给药时间、给药路径等错误,给患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或重大影响者。
2、护理人员违反操作规程。
如使用过敏性药品时,错用或未按要求做过敏试验或原有药品过敏史者给用药;采集血液等标本、贴错标签、错加抗凝血药需重新采集或损坏、遗失活检组织送检标本等,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或重大影响者。
3、因护理不妥,如造成Ⅱ度压疮、浅Ⅱ度以下烫伤或婴儿臀部糜烂,手术时体位不妥造成患者皮肤压伤及功效障碍者,卧床患者因护理不妥发生坠床等,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或重大影响者。
4、在输液过程中,因护理不周所致刺激性或浓度较大药品漏于皮下,引发局部坏死者,体表面积成人小于2%,儿童小于5%者。
护理不良事件定性标准及处理程序
护理不良事件定性标准及处理程序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在计划中期间发生的跌倒、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护理意外事件。
包括护理事故、护理差错、护理缺点。
一、护理事故(一)定义:指在护理工作中,由于护理人员的过失造成病人死亡、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及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二)分类:分一、二、三、四级1、一级护理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二级护理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三级护理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四级护理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三)评定标准1、护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交接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细致,病情变化发现不及时,以致失去抢救机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2、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而打错针、发错药、输错血、输错液体;护理不周到,发生严重烫伤或Ⅲ期褥疮,昏迷躁动病人或无陪伴的小儿坠床,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3、对疑难问题,不请示汇报、主观臆断、擅自盲目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4、抢救器械、药品供应延误,供应过期的或灭菌不合格的药品器械、敷料,或未遵守无菌操作原则而发生感染,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5、器械护士未严格清点手术敷料、器械,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6、局部注射造成组织坏死,成人大于体表面积2%,儿童大于体表面积5%。
(四)处理程序1、护理部、科、病区应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对发生的护理事故进行登记。
2、凡发生护理事故,应当立即向病区护士长及科主任报告,护士长应立即向科、护理部报告,护理部应立即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主管院长汇报,同时做好患者解释工作。
3、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相关的原始资料及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因输液、输血、注射、服药等引起的不良后果,医患双方应当场封2 存保留现场实物,以备检验。
4、对发生事故的责任人,应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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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缺陷定性标准及管理
一、护理事故及判定标准
1.护理人员工作失职,如交接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严密,不按时巡视病房等,未能及时发现病情变化而丧失抢救时机,造成患者死亡及严重的人身损害者。
2.护理人员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如不认真执行医嘱及查对制度,打错针、发错药;护理不周发生严重烫伤、严重压疮及院内压疮;对昏迷、躁动患者或小儿未采取安全措施致使患者坠床;结扎止血带未及时解除造成组织坏死、肢体残疾等;构成上述事件,造成患者严重不良后果或人身损害者。
3.手术室器械护士或巡回护士,清点纱布、器械有误以致使纱布或器械等异物滞留在患者体内或软组织内。
4.护理人员在对急、危、重患者的抢救过程中,抢救药品及物品准备有误,延误抢救时机造成患者死亡或严重人身损害者。
5.发放未消毒或过期的手术包等物品,造成严重感染者。
6.局部注射造成组织坏死,体表面积成人大于2%,儿童大于5%者。
二、护理差错的分类及判定标准根据差错程序可分为严重差错和一般差错两大类。
(一)、严重差错指在护理活动中,由于护理人员自身原因或者技术原因给患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但尚未构成护理事故者。
凡具有下列护理行为之一应视为严重差错。
1、护理人员未认真执行医嘱及查对制度,错用、漏用“毒、麻、限、剧”药及特殊治疗用药(特殊心血管药物、抢救用药、麻醉药、胰岛素等)或上述药物发生给药浓度、给药剂量、给药时间、给药途径等错误,给患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或重大影响者。
2、护理人员违反操作规程。
如使用过敏性药物时,错用或未按规定做过敏试验或原有药物过敏史者给予用药;采集血液等标本、贴错标签、错加抗凝血药需重新采集或损坏、遗失活检组织送检标本等,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或重大影响者。
3、因护理不当,如造成Ⅱ度压疮、浅Ⅱ度以下烫伤或婴儿臀部糜烂,手术时体位不当造成患者皮肤压伤及功能障碍者,卧床患者因护理不当发生坠床等,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或重大影响者。
4、在输液过程中,因护理不周所致刺激性或浓度较大的药品漏于皮下,引起局部坏死者,体表面积成人小于2%,儿童小于5%者。
5、因工作失职,误发放未灭菌或灭菌不合格物品造成重大影响者。
6、护士缺乏慎独意识,涂改病历,弄虚作假造成重大影响者。
注:以上护理事故及严重差错,科室均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护理部,护理部须在24内上报主管院长。
(二)一般差错指在护理活动中,由于护理人员自身原因或技术原因发生差错,但未给患者造成不良影响或轻度影响者。
1、由于交接班不清,使一般治疗中断或者遗漏者。
2、未认真执行查对制度,进行一般性药物治疗时打错针、发错药、做错治疗,对患者未造成不良影响者。
3、临床护理(包括基础、专科护理等)未达到标准要求,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4、各种护理记录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项目填写不齐全,但未造成不良影响者。
5、标本留置不及时,但未影响诊断者。
6、各种引流管不畅未及时发现,处理或因护理不当致引流管脱落而需重新插管,但无不良后果者。
7、因管理不善致使抢救药品、物品未达完好状态,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三、护理缺点判定标准在护理活动中,虽然有某一环节的错误,但被发现后得到及时纠正,且未给患者造成任何不良影响者。
例如未认真执行查对制度,发错维生素类药物、
营养类药物等未造成不良影响者;未认真落实护理安全制度。
注:以上护理一般差错及护理缺点,科室均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护理部,护理部应在本季度末上报分管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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