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事故差错分类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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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事故差错分类评定标准
差错事故是影响医疗质量的重要因素,是关系到病人疾苦和生命安危的大事,因此,护理人员必须加强责任心,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并要加强学习,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以保证医疗护理质量。
一、差错、事故的分类及评定标准
根据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分为两类: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而造成的为责任差错、事故;由于设备条件或技术水平所限而造成的为技术差错、事故。差错和事故的区分主要根据其性质、后果的轻重不同而确定。
(一)事故
凡在护理工作中,由于不负责任,不遵守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作风粗暴或业务不熟悉而给病人带来严重痛苦,造成残废或死亡等不良后果者。(护理事故为护理工作的红线,一旦踩线,即予辞退,并按医院个案追究规定承担事故的经济损失和法律上的刑事责任)。
1、事故等级分类
一级事故:由于护理人员的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者。
二级事故:促使病人死亡或造成残废者。
三级事故:造成轻度残废或严重痛苦者。
2、责任事故范围
(1)对急、危重病人住院,借故推诿,片面强调条件(含制度)拒收入院,失去抢救时机,导致病情恶化或死亡者。
(2)擅离职守、工作失职、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3)护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交接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细致,病情变化发现不及时,以致失去抢救机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4)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而打错针,发错药,输错血液;护理不周到,发生严重烫伤或Ⅲ度褥疮,昏迷躁动病人或无陪伴的小儿坠床,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5)对疑难问题,不请示汇报、主观臆断,擅自盲目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6)延误供应抢救物资、药品,供应未灭菌的器械、敷料、药品,或因无菌操作不严而发生感染,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7)不掌握医疗原则,滥用麻醉药品,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8)手术室护士点错纱布、器械,因而遗留在体腔或伤口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9)查对不严,抱错婴儿,引起医疗纠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0)助产工作中,不认真观察产程进展,违反技术操作
规程或婴儿娩至厕所、地上、床上等,造成会阴Ⅲ度撕裂或损伤主要器官,造成功能障碍或产妇、婴儿死亡者。
(11)凡不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造成严重感染或交叉感染者。
3、技术事故范围:凡确因设备条件所限或技术水平低或经验不足而导致上述不良后果者。
(二)差错
凡在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或技术水平低而发生差错,对病人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但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称为差错。
1、护理一般差错(护理一般差错每人每次扣罚100—400元,扣个人考核分2—5分,为未造成影响者)。
(1)错抄、漏抄医嘱,而影响病人治疗者。(
(2)错服、多服、少服、漏服药(包括未服药到口),按给药时间拖后或提前超过2小时者。
(3)漏做药物过敏试验或做过敏试验后,未及时观察结果,又重做者。错做或漏做滴眼药、滴鼻药,冷、热敷等临床处置者。
(4)输液时造成患者漏肿,一般性液体面积超过10平方厘米,刺激性药物如:甘露醇,苏打,脂肪乳等面积大于4平方厘米,化疗药物严禁漏肿,未发生皮肤坏死者为一般差错。
(5)未按医嘱控制输液滴速,或输错药物,输入霉菌等,未造成影响并及时纠正者。
(6)因护理不当造成病人烫伤、压疮面积在3平方厘米以内,经短期治疗痊愈,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7)误发或漏发各种治疗饮食,对病情有一定影响者;手术病人应禁食而未禁食,以致拖延手术时间者。
(8)各种检查、手术因漏做皮肤准备或备皮划破多处,而影响手术及检查者。
(9)抢救时执行医嘱不及时,以致影响治疗而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10)损坏血液、脑脊液、胸水、腹水等重要标本或未按要求留取、及时送验,以致影响检查结果者。
(11)各种标本错留、丢失、错抽血或急诊标本未及时送检。
(12)记错帐(多记或少记),造成病人不满者。
(13)因责任心不强导致使患者自行拔管者。
(14)发现过期、变质药品。
(15)不服从医院护理部统一调度。
(16)各种记录有遗漏或数值不正确,影响诊断治疗者。
(17)因包装损坏造成血液浪费20毫升以下者。
(18)药瓶上、血袋上填写标签和床号姓名错误,未使用、
未查对出来者。
(19)未按规定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者。
(20)发生护理纠纷、投诉,未造成影响者。
(21)手术室接错病人,弄错手术时间。
(22)因操作不慎误伤患者。
(23)吸引器接错。
(24)产科不认真观察婴儿面色、呼吸等延误病情治疗者。
(25)由于手术器械、敷料等准备不全,以致延误手术时间,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手术标本丢失或未及时送验,增加病人痛苦,影响诊断者。
(26)供应室发错器械包或包内遗漏主要器械,影响检查、治疗者;发放灭菌已过期的器械或器械清洗、灭菌不彻底,培养有细菌生长,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包内指示卡不变色或变色不均匀及湿包用于患者身上者。
(27)违反护士素质规定,对医院造成不良影响者。
(28)抢救车等急救用物在抢救结束后未及时清点补充或清洁消毒,未使之保持良好的备用状态,而影响抢救速度者。
2、护理严重差错(对发生护理严重差错者扣罚当事人200—500元,个人考核分5—10分,科室管理考核分5分。并予当事人黄牌警告,累犯两次予以辞退)。
(1)错执行医嘱、敏试药未执行皮试而注射者。
(2)因护理不当造成病人压疮、烫伤,面积大于3平方厘米,或输液漏肿漏于软组织内,虽未超过10平方厘米,但有皮肤坏死者。
(3)急救出诊接电话后5分钟未赶到救护车旁,而延误出车及抢救者。
(4)因服务态度问题发生护理纠纷或护理投诉,或其他原因发生护理纠纷造成影响者。
(5)抢救病人时,少用,多用或未用特殊药物而影响抢救效果。抢救时不能正确操作心肺复苏术,吸痰术,洗胃术,而影响抢救进程,造成纠纷者。
(6)输血时造成污染,未发生严重后果,或无故浪费血液20毫升以上者。
(7)违反护理操作规程,增加病人痛苦,造成不良后果者(8)发错剧毒药、麻醉药。或发错其他药物引起病人头晕,恶心、腹泻等不良反应者。
(9)异物留在体内,压脉带留在肢体上未松解。
(10)对危重病人观察不仔细、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医师,而耽误治疗,增加患者痛苦者。危重病人未按时监测生命体征,高热患者未按规定复测体温者。或因护理不当,发生坠床而未造成不良影响者。
(11)将体温计折断在口腔、肛门内,造成黏膜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