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运行指挥员国家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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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运行指挥员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机场运行指挥员。

1.2 职业定义

从事机场运行指挥、机坪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等工作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机场运行指挥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机场运行指挥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机场运行指挥员(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机场运行指挥员(国家职业资

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噪音,辐射,室内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视觉、听觉正常,心理素质良好。具有良好的观察、记忆、学习、分析判断能力;较强的表达、组织协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用英语交流表述的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和机动车驾驶技能。

1.6 基本文化程度

全日制大专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四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三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二级不少于100标准学时;一级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四、三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培训一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

1.7.3 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培训场地须具备有满足课堂教学要求的标准教室和教学设备。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根据培训内容,配置计算机和专用通讯设备及专用车辆。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四级机场运行指挥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高等学校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大专 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1年,经本职业四级机场运行指挥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

(3)在相关专业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后转入本职业,本职业连续工作满2年;

(4)在相关专业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后转入本职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满1年,且经本职业四级机场运行指挥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在除相关专业岗位以外的其他民航岗位工作年限满4年,在本职业连续工作满2年;

(6)在除相关专业岗位以外的其他民航岗位工作年限满4年,在本职业连续工作满1年,且经本职业四级机场运行指挥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在除民航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满5年,在本职业连续工作满2年;

(8)在除民航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满5年,在本职业连续工作满1年,且经本职业四级机场运行指挥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9) 不满足(5)(6)(7)(8)条件者,应在本岗连续工作2年, 且经本职业四级机场运行指挥员正规培训

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机场运行指挥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经本职业三级机场运行指挥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5年。

(3)在相关专业岗位连续工作满6年后转入本职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满4年;

(4)在相关专业岗位连续工作满6年后转入本职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满3年,且经本职业三级机场运行指挥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10年。

(6)在除民航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满10年,在本职业连续工作满5年;

(7)在除民航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满10年,在本职业连续工作满4年,且经本职业三级机场运行指挥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机场运行指挥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三级指挥员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机场运行指挥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5年。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18年。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指挥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一级机场运行指挥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二级机场运行指挥员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指挥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8年。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机场运行指挥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5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等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模拟和口试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二级机场运行指挥员、一级机场运行指挥员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3:1,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1.8.5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四级机场运行指挥员不少于100分钟,三级机场运行指挥员不少于100分钟,二级机场运行指挥员不少于90分钟,一级机场运行指挥员不少于9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40分钟。

1.8.6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有在具备条件的模拟现场或实际工作现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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