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城镇体系规划(-2030)》主要内容---精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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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城镇体系规划(2010-2030)》主要内容(一)规划期限与范围

本规划年限为2010-2030年,近期:2010-2015年;中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本规划范围为福建省行政辖区。包括陆域土地总面积12.40万平方公里和近海海域。

(二)城镇化目标与战略

1.城镇化目标

到2020年全省总人口控制在4000万人左右,城镇人口达278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69.5%左右,到2030年全省总人口控制在4200万人左右,城镇人口达315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75%左右。

2.城市化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战略部署,强力推进福州、厦漳泉两个大都市区建设,大力发展福州、厦门、泉州三大省域中心城市和省域次中心城市,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走以两大都市区为依托,以都市区和中心城市为核心,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具有福建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3.城镇发展战略

福建省城镇化发展实行“集聚、转型、提升”的总体战略。

(一)集聚发展——全省城镇化重点向沿海地区集聚、倾斜,沿海地区向都市区集聚,山区向内陆中心城市、县城和中心镇集聚。

(二)转型发展——引导都市地区城镇从相对独立发展向构建都市区协调发展方向转型,一般地区城镇由分散化发展向生态保护优先的集中发展方式转型。

(三)提升发展——引导城镇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支撑全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跨越发展。

4.省域城镇化格局

实施都市地区、一般地区差异化推进策略,总体实现“有序集聚、适度均衡”的发展格局。

都市地区:都市地区是指城镇密集区、区域性中心城市及其周边紧密联系的地区,包括沿海都市地区和依托南平、三明、龙岩等中心城市形成的内陆都市地区。都市地区应实施积极的公共政策,引导资源要素集聚整合、着力优化提升,推动城镇化向成

熟阶段转型

一般地区:是指都市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一般地区应着力培育提速,走生态保护优先的快速、集约城镇化道路,择优培育重要节点城镇,保障省域城镇化格局的适度均衡。

(三)城镇体系与城镇发展

1.城镇空间结构

以滨海都市带为脊梁,以福州、厦漳泉两个大都市区为依托,以福厦泉三大省域中心城市和省域次中心城市为核心,以城镇聚合轴为骨架,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基础,形成层次合理、空间有序、地域开放、转型发展的网络化省域城镇空间体系,构建“一带、两区、四轴、多点”的城镇空间结构。

“一带”指北起宁德福鼎南至漳州诏安的滨海都市带,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的主体,对接台湾的前沿平台,我国沿海城镇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强化沿线中心城市建设,加快产业集聚,培育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若干沿海产业集群,依托沿海综合交通走廊,构建高效组织的网络化城镇空间走廊。

“两区”指福州大都市区和厦漳泉大都市区,是引领全省发展的核心。要加快培育高端职能,促进大都市区的一体化发展,强化其在省域经济发展中的引擎作用。

“四轴”分别是指纵向的南(平)三(明)龙(岩)城镇聚合轴和横向的福(州)武(夷山)、中部(泉州、莆田—三明)、厦(门)龙(岩)腹地拓展轴。要依托区域交通干线轴带,引导沿线城镇各类要素适度集聚、各类设施共享共建、城镇空间有序整合,从而推进山海互动、联动滨海都市带、辐射内陆地区,带动区域的整体协调发展。

“多点”是指对福建城镇空间发展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城市新增长区域和重要节点城镇区域。主要包括环三都澳、闽江口、平潭综合实验区、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湾、古雷—南太武新区、武夷新区、三明生态工贸区、龙岩产业集中区。

2.城乡居民点体系

依据城市在国家和福建省域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全省范围内形成由省域中心城市、省域次中心城市、地方性中心城市(或都市区副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市、中心镇、一般镇组成的六级城镇等级体系,其中省域中心城市有福州、厦门、泉州。以农村服务人口规模和覆盖范围为依据,在农村地区构建由中心村和一般村两个层次组成的农村居民点体系。

3.城镇规模结构

至2020年,全省形成特大城市5个(其中>200万人3个,100~200万人2个);

大城市7个;中等城市22个;小城市70个(其中5~20万人县城33个,5万人以上镇37个);5万人以下镇约450~500个。

至2030年,全省形成特大城市6个(其中>500万人1个,300~500万人2个,100~200万人3个);大城市7个;中等城市24个;小城市90~105个(其中10~20万人县城30个,5万人以上镇60~75个);5万人以下镇约450个。

表1:城镇规模结构

(四)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利用

1.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

构建“两带一线生态屏障,六江两溪生态廊道”的生态安全格局。

“两带”:是武夷山脉—玳瑁山脉组成的闽西生态保护带,鹫峰山—戴云山—博平岭山脉组成的闽中生态保护带。“一线”:指沿海一线主要由海岸带和近岸海域组成的生态保护带。

“生态廊道”:由闽江、九龙江、晋江、汀江、敖江、龙江和木兰溪、交溪等水体,以及沿着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和高速公路、铁路干线沿线绿廊等自然和人工廊道构成的网络化生态廊道体系。

2.城乡土地资源的节约与集约利用

加强城乡建设用地总量管控。有序拓展城乡建设用地空间,有序实施围填造地工程,科学利用适宜开发的低丘缓坡地,鼓励综合发展城市地下空间,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3.区域水资源集约利用

以“六江两溪”为重点,科学统筹区域水资源配置。加强非传统水源的利用,积极推进海水直接利用及海水淡化。

(五)城乡发展支撑体系

1.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①综合交通枢纽

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福州和厦门;省级综合交通枢纽:泉州、莆田、宁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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