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五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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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五年规划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党的十五大和我国宪法确定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为使我校教育教学适应普法、依法治理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的法制观念,继续在我校师生中广泛深入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活动。为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拟订我校2001—2005依法治校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的指示精神,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校工作和“争当文明职工,展师德风采,创优秀群体,树教育新风”的活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务实创新,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为把我校建成云阳县现代化示范小学,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目标、任务、对象和要求
(一)总体目标
通过在全校师生中继续深入开展以宪法、基本法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依法治校的水平和能力。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邓小平同志的民主法制理论,以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为指针,着重掌握基本观点,自觉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把学习理论与学习有关法律知识结合起来,增强广大教职员工的法制水平和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自觉性。
2.继续开展宪法与师生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以及与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民主政治建设有关的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公民的权利义务观念,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利用法律武器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并从我校实际出发,针对不同时期的需要提出阶段性的学习任务和要求。
3.坚持学用结合、普法并举的原则,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校要坚持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为基础,并把依法治校工作真正摆到重要位置,加大力度、提高水平。切实制定好依法治校的规划目标和工作方案。
(三)教育对象
我校普法教育对象是:全体教职工(包括离退休老同志)、全体学生、社区内学生家长。其中重点对象是思想品德差、文化基础差、家庭情况复杂的在籍学生。
(四)基本要求
1.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师生都要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知识,努力做到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教职工要在深入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
设理论和法学基础理论的基础上,重点了解和掌握宪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社会治安处罚条例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其它法律法规,并将所学的法律知识自觉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积极推进依法治校达到应有的规划目标,真正在学法用法和守法中发挥表率作用。
3.青少年法制教育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要按照国家教委、司法部和中治委办公室的要求,将法制教育列为必修课,做到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并健全和完善课内课外和校内校外相结合的法律教育保障体系,确保教育效果。
4.一般干部、专业技术人员、职工除了学习宪法、基本法律、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法律知识外,还要根据本职工作岗位特点,选学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方法与步骤
(一)工作方法
1.坚持面授教育。凡规划确定的重点对象,原则上都应采取面授形式参加学法;对非重点对象,除有条件的要组织面授教育外,也可运用大众传媒指导其阅读,组织他们参加各种宣传教育活动等,让其接受普法教育。要充分利用校园电视台、无线电台、家长学校、校会、主题班会等有计划地实施面授教育。组织系列讲座和集中政治学习等形式落实学法。
2.利用大众传媒。要充分发挥大众传播媒介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校园广播、电视、墙报、校报要坚持办好法制节目和法
制专栏,加大宣传力度。要重视利用各种文艺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优秀法制影片展映和法制录像放映,举办法制文艺调演。
3.组织宣传活动。要结合学校中心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周(日)、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演讲比赛、法制征文评奖、法制图片图书评展和法制文艺演出等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法制宣传活动。扩大声势,努力创造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氛围。
(二)实施步骤
2001年,进一步健全的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机构,充实队伍,制定规划,征订教材,培训骨干,完善保障措施,做好宣传发动等各项启动准备工作。
2002年至2003年,要根据规划要求制定各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法制宣传任务,并认真组织实施。
2004年,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组织总结,迎接验收。
2005年,按照上级检查情况进一步巩固提高依法治校成果,努力创建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队伍建设
1.稳定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根据学校实际配备与之相适应的专兼职人员。并重视组织他们培训,使其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2.充分发挥政治教研组在依法治校中的重要作用,动员本校有一定法律知识水平的人员为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提供较高水平、较高质量的理论辅导和实践服务。
(二)建立工作责任制
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的发展计划,摆上重要位置,实行目标管理,与综合治理和争当文明职工竞赛活动结合起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实行依法治校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强化阶段性目标。
(三)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1.结合年终总结,有针对性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情况的专项检查。将检查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写出专题报告。
2.实行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校)领导小组成员分工定点联系制度。领导小组成员要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分工联系点的学法用法和依法治校工作情况。
(四)建立学法约束机制
1.建立干部、管理人员、教职工学法、守法、执法考核制度,把是否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能否依法治校作为干部职工考试、考核和聘用的一项重要内容。
2.要把法律知识的学习列为新职工岗前岗后学习培训中的必不可少的一项任务。
3.学生必须掌握与其学业相关的法律知识,未掌握者须经补课合格方可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