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退药管理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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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医院退药管理制度(五篇)

2024年医院退药管理制度(五篇)

2024年医院退药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非药品质量问题,药品一旦发出,不得退换。

鉴于药品的特殊性及当前患者退药情况普遍,其中多数原因归咎于医疗机构,故制定此退药管理制度以强化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

一、为确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以下情况不得退药:1. 由于费用报销问题;2. 缺乏原始购买凭证;3. 非本院药房提供的药品;4. 具有特殊保存要求的药品,如需冷藏、避光等;5. 血液制品、生物制剂、精麻毒等特殊药品。

二、在考虑临床医疗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允许退药:(一)药品未离开药房,患者要求退药,一般情况下可退药。

(二)药品已离开药房,但符合以下情况,视为合理退药:1. 经药房负责人确认,药品存在明显质量问题;2. 患者出现药品不良反应,且满足以下条件,属于合理退药:(1)医生在病历中已记录无过敏史、禁忌症;(2)处方用量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金额符合医院规定;(3)已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4)退药需在发现不良反应一周内完成。

3. 患者死亡,且满足以下条件,属于合理退药:(1)退药需在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完成;(2)处方用量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

4. 患者用药过程中出现严重过敏反应或不可预知的严重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

三、除上述情况外,其他任何原因的退药均视为不合理退药。

四、退回药品处理:退回的药品若批号模糊、包装缺失或破损,将以报废处理,以医务科工作人员或院长签字盖章的退药处方作为报废依据。

五、不合理退药处理:药房每月统计,医务科进行考核并公示。

因不合理退药造成的经济损失,经分管院长批准,由处方医生承担。

六、退药操作流程:1. 患者需至开方医师处,由医师检查药品外观并用红笔注明退药原因。

2. 医务科工作人员(院长)在退药处方上注明退药是否合理并签字盖章。

3. 药房负责人需确认退药条件,包括药品包装完好、批号登记一致、医生与医务科签字的退药处方。

医院退药流程及管理制度

医院退药流程及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院退药流程,保障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退药范围
1. 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的药品;
2. 确属处方用药不当(禁忌症、超治疗用量、重复用药等),患者不宜继续使用的药品;
3. 患者因病情变化,或门诊转住院,需要调整治疗方案的药品;
4. 病员在院死亡后,未使用完的药品;
5. 其他医方责任导致患者不能继续使用的药品。

三、退药流程
1. 患者或家属向医师提出退药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医师审核退药申请,对符合退药条件的,开具退药处方;
3. 患者或家属将退药处方及药品送至药房;
4. 药房核对退药处方及药品,确认无误后,办理退药手续;
5. 药房将退回的药品入库,并做好登记。

四、退药管理制度
1. 药房应设立专门的退药窗口,负责退药工作;
2. 退药时,患者或家属需提供购药原始票据、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3. 药房应严格审核退药申请,对不符合退药条件的,应耐心解释并告知患者或家属;
4. 退回的药品应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药品质量;
5. 药房应做好退药记录,包括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退药原因等;
6. 药房应定期对退药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药学部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退药流程及管理制度,旨在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院药品管理水平,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医院退药退费管理制度

医院退药退费管理制度

医院退药退费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二、退药管理1.凡患者需要退药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生处方和购药发票,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药手续。

2.药品的退药要求:(1)未破损的药品可以退回。

(2)已开封的口服药品和注射药品不得退回。

(3)特殊药品(如需冷藏、不宜长时间储存等)需按照医院规定检查后决定是否退回。

3.医院药房应设立专门的退药窗口,患者在退药窗口办理相关手续,由专人负责验收并办理退费。

三、退费管理1.患者退费需要提供退药凭证(药品处方、购药发票等)。

2.退费时,医院收费处应核对患者提供的退药凭证与相关药品是否符合,并填写相应的退费单。

3.退费应按照医保政策和医院规定的退费标准进行,全额退费或按比例退费。

4.退款方式分为现金退款和银行转账退款,患者可以自行选择。

5.退费应及时办理,原则上在患者提供退药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手续。

四、责任和监督1.医院药房负责退药事务的管理,包括及时、准确地办理退药业务。

2.医院收费处负责退费事务的管理,确保退费流程的规范和及时办理。

3.相关科室负责对退药退费的申请进行审核,判断是否符合退费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向药房和收费处提供审核结果。

4.医院管理部门负责对医院内退药退费的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5.保安部门负责监控药房和收费处的退药退费过程,防止泄漏和实施欺诈行为的发生。

五、处罚与奖励1.对于违反退药退费制度的行为,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责令停职、奖励金扣罚等。

2.对于认真执行退药退费制度、工作出色的个人和团队,医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医院药房和收费处应定期检查和整理退药退费记录,确保数据的可靠性。

2.医院应保留退药退费凭证及相关记录,以备日后需求。

3.经医院确认的特殊情况,可以依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退药和退费事宜。

以上所述为医院退药退费管理制度,旨在明确医院内退药退费的流程和要求,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益。

医院患者退药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退药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退药管理制度一、退药条件1、无条件退药:凡包装完好、药品外观无变化的西药及中成药,根据以下情况,可无条件办理退药、退款手续。

(1)患者用药后,临床观察到引起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

(2)药房工作人员发错药品或用法交代错误的药品。

(3)药房工作人员所调剂的药品已经存在发霉、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或已经超过使用期限,或已接近失效,并在超过有效期后仍不能使用完的药品。

(4)患者住院治疗后,病房确诊与门诊初诊诊断不一致,医生认为药物治疗方案需要改变的。

2、不予退药:下列情况不予退药。

(1)前期在我院门诊部进行诊疗的患者,因病情加重等原因转入住院或到其他医院治疗的,医生没有违反处方管理规定开出的药品,原则上不办理退药。

(2)医生开处方时,没有违反《处方管理办法》及医院的相关规定,病人不愿使用或未能用完的药物,不予退药。

(3)中药饮片、拆零药品发出并离开窗口后不得退药。

二、患者退药程序1、请医生在原处方上,写明退药原因(或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所退药品名称和规格、数量,并签名以示负责。

2、退药病人持医生所写的退药证明、处方和需退药品到门诊药房,由药房负责人验收退回药物,填写退药清单并签名确认,并详细登记。

3、退药人持退药处方和原始收据到收费处办理退款手续。

4、如果需要调换其他药品,须在办理完退药手续后。

再通过医师处方重新开药,不能以药换药。

三、药房退药程序1、药品在使用过程中连续发生多例(3例以上)不良反应,各药房应及时收回,经药房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由组长退回药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2、药品在使用期内发现原包装内药品有质量问题(霉变、破损等)时,经药房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由药房负责人退回药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3、对有效期仅剩三个月,经药房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由药房负责人退回药库。

4、对某些临床三个月未使用的药品,由药房负责人核实数量、批号,报科主任审核后,再退回药库。

5、药品在运输、搬运过程中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出现的破损,由药房负责人核实后,经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退回药库。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范本(3篇)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范本(3篇)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医院的退药工作,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避免药品滥用和浪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内部的相关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院内发生的退药行为,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药剂师、护士等。

三、退药流程1.患者要求退药:当患者需求退药时,须持相关凭证(如发药单、处方单等)前往医院药房或相关窗口办理。

2.药房审查:药房工作人员收到患者的退药申请后,应及时核对相关凭证和药品信息,并与患者进行确认。

3.药品审核:药房工作人员应对退回的药品进行审核,确保药品封包完好无损,无明显破损或变质等情况。

4.药品退还:审核通过后,药房工作人员应办理相关手续,准确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同时和患者共同签字确认。

5.退款办理:如患者未使用退回的药品,药房应根据退款金额及相关规定办理退款手续。

四、其他注意事项1.对于经过开封的药品,患者不得主动要求退回。

2.对于已经用完一部分的药品,一般不予退还。

3.对于过期或者失效的药品,患者有权要求退回,并向医院进行投诉。

4.医院应定期对药房进行盘点,确保药品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五、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医院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开除等处理措施。

六、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医院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管理制度经医院工作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

医院名称:XXX医院日期:20XX年XX月XX日医院退药管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的退药管理工作,保证患者权益,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所有退药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退药管理制度,包括退药申请、退药审核、退药记录等环节。

第四条医院应配备专门的退药管理人员,负责退药管理工作。

退还药品管理制度

退还药品管理制度

退还药品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院内部退还药品的管理流程,确保药品退还工作的规范、高效和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各科室、药房和供应室等相关人员。

第二条:退还药品的定义1.退还药品是指已经在医院系统中登记并发放给患者的药品,但由于特殊情况或患者需求发生变动,需要退还给医院的药品。

2.退还药品包含未拆封的药物、过期、损坏、数量不足等各种情况的药品。

第三条:退还药品的责任人员1.科室内退还药品的责任人员为科室的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工作人员。

2.药房和供应室内退还药品的责任人员为药房或供应室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退还药品的流程1.科室退还药品的流程:–科室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工作人员在发现需要退还药品时,填写《退还药品申请表》,并注明退还的原因、退还数量、药品名称和批号等信息。

–科室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工作人员将填写好的《退还药品申请表》提交给药房。

–药房工作人员接收《退还药品申请表》,核对药品信息,以确保退还药品符合相关规定。

–药房工作人员在《退还药品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同时将退还药品进行包装并标记好相关信息。

–药房工作人员将经过确认的退还药品与申请表一并交还给科室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工作人员。

2.药房和供应室退还药品的流程:–药房或供应室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工作人员在发现需要退还药品时,填写《退还药品申请表》,并注明退还的原因、退还数量、药品名称和批号等信息。

–药房或供应室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工作人员将填写好的《退还药品申请表》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相关部门对填写完整的《退还药品申请表》进行审核,核对申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将退还药品的申请表交回药房或供应室,并通知药房或供应室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工作人员进行退还药品的手续。

–药房或供应室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工作人员将经过审核的退还药品进行包装并标记好相关信息,然后交回给相关部门或转交给科室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工作人员。

第五条:退还药品的处理1.退还药品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妥当处理,避开对环境和患者造成危害。

医院药品退药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退药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医技科室,以及药品供应、药房等部门。

三、定义1. 退药:指患者因故在规定时间内,将已购买的药品退回药房的行为。

2. 退药原因:包括药品质量问题、患者过敏反应、处方错误、病情变化、门诊转住院等。

四、退药流程1. 患者提出退药申请:患者需向药房提供购药原始票据、处方及退药原因说明。

2. 药房审核:药房工作人员对患者的退药申请进行审核,确认退药原因及药品状况。

3. 药品检查:药房工作人员对退回的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包装完好、批号准确等。

4. 药品入库:药房将退回的药品入库,并做好记录。

5. 退款处理:药房根据患者提供的购药原始票据,办理退款手续。

五、退药规定1. 药品一经发出,除药品质量原因外,不得退换。

2. 以下情况不得退药:(1)无原始相应收费凭据的;(2)包装受损(如破损、有污渍、输液药品粘有病人姓名等非药品标示或有粘贴痕迹等)、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3)药品有特殊保存要求院方无法控制的(如要求冷处保存药品等;要求避光保存的药品裸瓶;生物制剂不得退药);(4)不能提供完整最小包装的拆零药品;(5)其他不适宜继续使用的;(6)传染病患者的药品;(7)一般情况下超过7日发出药品不得退药。

3. 在确认患者在我院就诊购药,能提供购药原始票据的情况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予退药:(1)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的;(2)确属处方用药不当(禁忌症、超治疗用量、重复用药等),患者不宜继续使用该药的;(3)患者因病情变化,或门诊转住院,需要调整治疗方案的;(4)病员在院死亡后,未使用完的药品;(5)其他医方责任导致患者不能继续使用的。

六、责任与处罚1. 药房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退药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及患者权益。

2. 对违反本制度的工作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遵循《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通过规范退药流程,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医技科室及药房,所有药品退药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退药原则1. 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原则上不得退换。

2. 医师在开具处方前,应详细询问患者病史、过敏史、参保情况等病人信息,确保用药安全。

3. 对于患者因个人原因要求退药,医师应耐心解释,如患者坚持退药,可按以下流程处理。

四、退药流程1. 患者向开具处方的医师提出退药申请。

2. 医师审核患者退药原因,如符合以下情况,可批准退药:a. 药品质量问题;b. 患者过敏;c. 患者病情变化,需更换药品;d. 患者自愿放弃治疗。

3. 医师将退药申请单交于药房,药房核对患者信息及药品数量,确认无误后,将药品收回。

4. 药房对退回的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如无质量问题,可退回药品库存。

5. 如退回的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封存,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五、退药注意事项1. 医师在开具处方时,应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确保用药安全。

2. 医师在退药过程中,应保持耐心,向患者解释退药原因及相关规定。

3. 药房在处理退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信息及药品数量,确保退药流程的规范性。

4. 如遇退药纠纷,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按程序进行处理。

六、监督与考核1. 医院设立退药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退药流程进行监督和考核。

2. 医师和药房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退药管理工作,保证医院的用药合理、经济和安全,优化医疗资源的利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退药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的药品退药工作。

第三条医院退药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办理退药手续;2. 退药过程中保证药品的安全和完整性;3. 退药应当及时、准确,并确保药物的有效利用;4. 退药操作需有明确的流程和责任分工;5. 退药记录应当真实可靠,便于追溯。

第二章退药流程第四条医院退药流程包括:1. 患者申请退药;2. 审核退药申请;3. 处理退药申请。

第五条患者申请退药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 患者的身份证件;2. 医生开具的退药单;3. 药品购买凭证(如发票、收据等)。

第六条患者提交退药申请后,药房收到申请后应及时与医生核对确诊。

如果医生确认需要退药,药房应立即处理退药申请。

第七条药房收到退药申请后,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退药:1. 核对患者的身份证件和医生开具的退药单,确保信息准确无误;2. 核对药品名称、数量和有效期,确保退药药品正确无误;3. 将退药药品进行清点并记录;4. 退药药品进行封箱,并加盖医院印章;5. 退药申请表、退药药品清单进行签字确认。

第八条医院应当设立专门的退药处理区域,确保退药药品的安全和隔离性。

第九条对于需要进行回收的药品,医院应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确保药品的安全回收和处理。

第十条医院单位要定期对退药记录进行审查,及时进行核对和统计,确保退药工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责任制度第十一条医院药房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和实施退药工作,及时处理退药申请。

第十二条医院药房管理人员应制定相关的退药工作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明确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医生负责审核退药申请,确保退药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医院单位负责对退药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提出改进和建议。

第十五条药房管理人员和医生发现退药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及时向医院单位报告,并配合相关的调查和处理。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完整版)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完整版)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完整版)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院退药的流程和管理,确保退药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患者的权益,遵守医疗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退药操作的管理。

二、定义1.退药:患者或其代表根据医嘱、诊断结果、药师意见或其他医疗指导,将未使用或未开封的药品归还给医院。

2.退药单:患者填写并提交给医院的表格,详细说明退药的药品名称、用量、规格等信息。

三、退药流程3.医院工作人员核对退药单中的药品信息和实物。

4.如果药品未使用或未开封,且未超过有效期,医院工作人员予以接收。

5.如发现药品已打开或超过有效期,医院工作人员应立即通知患者,并解释相关政策和流程。

6.已接收的退药将由医院药剂科负责存储和处置,确保药品安全和准确性。

7.患者收到退药款项和药品存根。

四、退药的准则和要求1.退药必须符合医疗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

2.只有未使用或未开封的药品,且未超过有效期,方可退药。

4.退药单必须填写完整,包括药品名称、用量、规格等信息,并在退药时提交给医院工作人员。

5.药品一旦打开,即使未使用,一般不得退药。

6.患者应自行负责药品的安全保存,避免药品被污染或损坏。

7.患者应在药品退保质期前提交退药请求,逾期将无法退药。

五、责任和惩罚1.医院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制度执行退药工作,保证退药的流程正确无误。

2.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根据医院相关管理办法予以纠正和处罚,涉及违法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制度的监督和评估1.医院应定期对退药流程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2.患者也可以向医院反映退药流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医院应积极处理并及时改进。

七、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补充。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医院退费退药管理制度

医院退费退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药品和财务的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规范退费退药行为,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医技科室以及财务、药剂等部门。

第二章退费退药原则第三条退费退药应遵循以下原则:1. 保证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原则上不得退换。

2.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3. 确保退费退药流程规范、透明,便于监督。

4.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维护医院良好形象。

第三章退费退药范围第四条以下情况可予以退费退药:1. 药品质量问题,经检验合格部门确认后,可予以退费退药。

2. 患者因病情变化,需调整治疗方案,原处方药品未使用完,可予以退费退药。

3. 患者因过敏反应或其他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原处方药品,可予以退费退药。

4. 医师开具处方错误,患者不宜继续使用该药品,可予以退费退药。

5. 患者因转院、死亡等原因,未使用完的药品,可予以退费退药。

第四章退费退药程序第五条退费退药程序如下:1. 患者持相关证明材料(如药品、处方、病历等)向接诊医师提出退费退药申请。

2. 接诊医师审核患者提供的证明材料,确认符合退费退药条件后,签署退费退药意见。

3. 患者将药品、处方等证明材料交至药剂科。

4. 药剂科对药品进行验收,确认药品质量合格后,办理退费退药手续。

5. 财务部门根据药剂科提供的退费退药清单,办理退费手续。

第五章责任与监督第六条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退费退药工作顺利进行。

1. 接诊医师应认真审核患者提供的证明材料,确保退费退药申请符合规定。

2. 药剂科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退费退药手续,确保药品质量。

3. 财务部门应按照规定及时办理退费手续,确保患者权益。

4. 监察部门负责对退费退药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七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退药管理系统规章制度(试行)

医院退药管理系统规章制度(试行)

xxxx医院退药管理制度(试行)根据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第二十八条“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的规定,同时结合我院临床实际工作,保证患者用药权益和保障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退回药品必备条件:原始购药凭据齐全(包括发票和处方);退回药品必须是本院药房发出的药品;批号与本院购入药品相符;药品包装应完整、清洁;封口密闭完好;特殊条件保存的药品可证实其保存条件符合要求;药品在有效期;药品售出1周。

一、门诊药房退药制度考虑到临床医疗工作实际情况,分为患方原因退药、院方原因退药、不予退药三种:(一)患方原因退药1、药品没有离开药房,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一般均给予退药。

2、药品已经离开药房发放到患者手中的,属于以下合理退药情况者。

(1)经药剂科负责人确认,药品使用过程中确实发现存在明显质量问题;(2)患者用药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或其他不可预知的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该药;(3)患者发生药品不良反应,且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时,属于合理退药:①医生已询问过患者并确定患者无该药过敏史、禁忌症,病历中有记录;②处方开具的使用量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处方金额符合医院有关规定;③需填写有相应的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④退药时间必须在发现药品不良反应的一周。

(4)患者死亡,且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时,属于合理退药:①退药时间必须在患者死亡后的一周;②处方开具的使用量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的规定。

(5)患者因病情变化,经医师确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药品;(二)院方原因退药:1、药品发放时已有发霉、变质等质量问题2、药品售出时已过有效期或已近效期,无法在效期用完。

3、药师发放药品错误或交代服药方法及剂量错误4、属于医师处方行为不当,患者不宜继续使用的药品。

①医师开错药名、含量、浓度、剂量、剂型和用法或有两种以上药品存在配伍禁忌或作用相似的;②患者对所开药物有绝对禁忌证;③医生开药前未询问过患者并确定患者无该药过敏史、禁忌症,或病历中无相应记录;④医生未征得病人同意,开大处方,损害病人利益,由此而造成的医疗纠纷。

医院临床药品退货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药品退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临床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规范临床药品退货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临床药品的退货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二)简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三)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医院药剂科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本制度,并对临床药品退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第五条临床科室负责对本科室使用的药品进行质量监控,发现不合格药品及时报告药剂科。

第六条药剂科采购员负责处理临床科室提交的药品退货申请,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

第七条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退货药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退货药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财务部门负责处理退货药品的款项结算。

第三章退货范围第九条具有以下情况的药品可以退货:(一)药品质量问题,如药品变质、包装破损、标签不清等;(二)药品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三)患者对药品有不良反应,经医生诊断后认为不宜继续使用;(四)患者因病情变化,需更换其他药品;(五)其他经医院领导批准可以退货的情况。

第十条以下情况不予退货:(一)药品在有效期内,但外观包装完好,患者因个人原因要求退货;(二)药品在有效期内,但患者未使用过,因个人原因要求退货;(三)药品因储存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但未超过退货期限;(四)其他不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退货情况。

第四章退货程序第十一条临床科室发现需要退货的药品,应及时填写《药品退货申请单》,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药剂科采购员接到退货申请后,应与供应商联系,核实退货原因,并填写《药品退货通知单》。

第十三条质量管理部门对退货药品进行质量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退货手续。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根据退货药品的金额,办理款项结算。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医院药剂科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六条质量管理部门对退货药品的质量进行全程监控,确保退货药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退药管理工作,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院用药质量,加强药品监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各级别医务人员的退药管理工作。

三、责任部门1. 医院药品管理部门负责整个医院的退药管理工作;2. 各临床科室、药房负责本科室、药房的退药管理工作;3. 各医务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履行退药管理工作。

四、退药流程1. 患者要求退药,由医院规定的退药窗口进行办理,患者须提供相关证明;2. 退药窗口审核患者提供的证明文件,确认退药合法性;3. 退药窗口将患者提供的药品和相关证明送交药房;4. 药房审核患者提供的药品和相关证明,确认退药合法性;5. 药房将合法的退药药品存放在特定区域,等待下一步处理。

五、退药审核1. 退药窗口和药房要严格审核患者提供的证明文件,确保退药合法性;2. 涉及保密内容的证明文件,如病历、医嘱等,要做好保密工作;3. 不合法退药的,要及时通知患者,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退药处理1. 合法的退药药品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可以重新入库或者销毁处理;2. 退药记录、存放、移交等工作要做好相关记录,并负责人对存放的药品进行定期检查;3. 移交他人的药品要有双方对接,并签署相关文件。

七、退药教育1. 医院药品管理部门负责对医务人员进行退药相关规定的教育培训;2. 各临床科室和药房负责对本科室和本药房的医务人员进行具体的工作流程和规定的培训;3. 医务人员在退药相关工作中出现错误需要进行及时整改,并进行必要的奖惩工作。

八、责任追究1. 对于故意违反退药规定,或者出现严重的药品安全事故的,要进行严肃处理;2. 对于因工作疏忽而导致药品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3. 对于退药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其他问题,如果造成严重影响的,对相关人员也要进行相应的追究。

九、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医院药品管理部门;2. 医院的退药管理工作要与相关的法规、规章相结合,不得擅自修改。

医院药品退出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退出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了确保医院药品供应的安全、合理和高效,提高药品使用质量,防止过期、失效、淘汰药品对患者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药品的退出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过期药品、失效药品、淘汰药品、不良事件药品等。

三、药品退出管理的责任主体1. 药剂科: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供应和药品退出管理工作。

2. 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制定药品退出管理政策,监督和指导药剂科开展药品退出管理工作。

3. 临床科室:负责药品的使用,发现并报告药品的不良事件。

四、药品退出管理流程1. 药品入库验收(1)药剂科在药品入库时,应严格验收药品的有效期、质量、规格等信息。

(2)对过期、失效、淘汰药品,应立即予以退回供应商或销毁。

2. 药品储存与保管(1)药剂科应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

(2)对储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按照规定储存。

(3)药品储存区域应保持清洁、通风、干燥,防止药品变质。

3. 药品使用与监测(1)临床科室在使用药品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处方用药。

(2)发现药品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应立即报告药剂科和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4. 药品退出(1)药剂科根据药品的使用情况、有效期、质量等因素,提出药品退出建议。

(2)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药品退出建议进行审核,确定药品退出方案。

(3)药剂科按照药品退出方案,将药品退回供应商或销毁。

五、药品退出管理要求1. 药剂科应建立健全药品退出管理制度,明确药品退出管理的责任主体、流程和要求。

2. 药剂科应定期对药品退出工作进行自查,确保药品退出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3. 药剂科应加强与临床科室的沟通,及时解决药品退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 药剂科应定期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汇报药品退出管理工作情况。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

退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卫生部卫医政发〔2011〕11号文件<<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要求,针对临床退药,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特殊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二、在确认患者在我院就诊购药,能提供购药原始票据的情况下,可在保障药品质量前提下,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可予退药:
1、患者服用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不良反应,而无法继续使用的;
2、因患者死亡而导致未使用的,可按规定程序退药,但必须将药品当天退回药房;
3、由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如:破损、过期等;
4、其他医方责任导致患者不能继续使用的;
5、麻醉、精神、毒性等特殊药品没有用完,要求无偿退回药房按国家规定要求登记,销毁。

三、退药程序
1、门诊退药:由开具处方的医师开具患者退药处方并在处方后注明原因,并填写《药物不良反应报告表》,经药管科审批同意后,由药品仓库保管员认真核对患者购药发票及药品的外观、规格、批号、数量等,核算药价后,签字证明,医务科审批同意后,方可退药。

2、医嘱退药:住院患者已办理出院手续需要退药的,由经管医生填写退药单,注明退药原因,经管医生签字,科主任签字,需经医务科及药管科审批签字后,再由药剂人员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退药。

四、相关规定
1、退药时间:为确保药品安全,中班、夜班除特殊情况外均不办理退药;
2、各科室医师不合理退药情况纳入年终考核;确因用药不当必须退回的药品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开药医生承担。

3、药品未经发出,处方、医嘱的电脑回退记录不属于本规定的退药范畴。

医院药品退出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药品退出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药品退出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药品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退出的定义药品退出是指医院在药品采购、储存、使用过程中,因以下原因将药品从医院库存中移除的行为:1. 药品质量不合格;2. 药品疗效不佳;3. 药品使用安全性存在问题;4. 药品已超过有效期;5. 药品市场需求减少;6. 药品替代品出现;7. 其他需要退出的情况。

三、药品退出的程序1. 药品退出申请(1)药品使用科室发现药品存在退出情况时,应及时向药剂科提交药品退出申请。

(2)药剂科对药品退出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确认退出原因。

2. 药品退回(1)药剂科对申请退出的药品进行清点、核对,确认药品数量、规格、批号等信息。

(2)将药品退回供货商或生产厂家,并要求其进行回收处理。

3. 药品销毁(1)药剂科对退回的药品进行质量检测,确认药品质量不合格、疗效不佳、安全性存在问题等情况。

(2)对确认退回的药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四、药品退出的要求1. 药品退出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确保药品退出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药剂科应定期对药品库存进行清查,发现需要退出的药品,及时进行处理。

3. 药品退出后,药剂科应将相关信息反馈给相关科室,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4. 对因药品退出给患者造成损失的情况,医院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药品退出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1. 药品质量不合格的退出:(1)药剂科在药品验收过程中,发现药品质量不合格,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退回。

(2)药品使用科室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药品质量不合格,应及时向药剂科报告,药剂科将药品退回供货商或生产厂家。

2. 药品疗效不佳、安全性存在问题的退出:(1)药剂科根据药品使用科室的反馈,对疗效不佳、安全性存在问题的药品进行调查,确认退出原因。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与范围为规范医院退药管理流程,确保退药过程的合法、规范和安全,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医院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科室、药房等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

三、定义1. 退药:指患者或代理人将已购买或领取的药品退回医院,并要求医院进行退款或重新处方的行为。

2. 退药单:指由患者或代理人填写的,用于申请退药的单据。

四、退药流程1. 患者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购药凭证到医院药房窗口办理退药手续。

2. 药房工作人员核对患者身份和购药凭证,并检查药品包装是否完好。

3. 如药品包装完好且符合退药条件,药房工作人员将填写退药单,并在单据上标明退药原因。

4. 患者或代理人在退药单上确认退药原因和退款方式。

5. 药房工作人员根据退药单上的信息,进行药品退款或重新处方操作。

6. 药房工作人员将已退药品归入相应的库存,并记录退药信息。

7. 患者或代理人签字确认退款或新处方,并领取相应的退款凭证或新处方。

五、退药条件1. 药品包装完好,未拆封或损坏。

2. 药品未过期。

3. 药品属于可退货范围内的产品。

六、退款方式1. 退回原支付方式:将退款金额返还至患者原支付的银行卡或支付宝账户等。

2. 现金退款:将退款金额以现金形式直接返还给患者。

七、退药责任及追责1. 医院药房负责退药流程的实施和记录的完整性。

2. 患者或代理人应提供真实的退药原因和退款方式,并遵守医院的相关规定。

3. 如有违反规定,药房工作人员有权拒绝退药,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八、退药安全管理1. 药房工作人员应定期对退回的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安全合格。

2. 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药品退药知识和操作技能,提升退药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3. 药房应设置相应的退药审批制度,确保退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4. 药房应定期进行退药记录的归档和整理。

九、退药统计与分析1. 医院应定期对退药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以便及时发现并解决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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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医院退药管理制度(试行)根据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第二十八条“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的规定,同时结合我院临床实际工作,保证患者用药权益和保障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退回药品必备条件:原始购药凭据齐全(包括发票和处方);退回药品必须是本院药房发出的药品;批号与本院购入药品相符;药品包装应完整、清洁;封口密闭完好;特殊条件保存的药品可证实其保存条件符合要求;药品在有效期内;药品售出1周内。

一、门诊药房退药制度考虑到临床医疗工作实际情况,分为患方原因退药、院方原因退药、不予退药三种:(一)患方原因退药1、药品没有离开药房,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一般均给予退药。

2、药品已经离开药房发放到患者手中的,属于以下合理退药情况者。

(1)经药剂科负责人确认,药品使用过程中确实发现存在明显质量问题;(2)患者用药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或其他不可预知的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该药;(3)患者发生药品不良反应,且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时,属于合理退药:①医生已询问过患者并确定患者无该药过敏史、禁忌症,病历中有记录;②处方开具的使用量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处方金额符合医院有关规定;③需填写有相应的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④退药时间必须在发现药品不良反应的一周内。

(4)患者死亡,且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时,属于合理退药:①退药时间必须在患者死亡后的一周内;②处方开具的使用量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的规定。

(5)患者因病情变化,经医师确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药品;(二)院方原因退药:1、药品发放时已有发霉、变质等质量问题2、药品售出时已过有效期或已近效期,无法在效期内用完。

3、药师发放药品错误或交代服药方法及剂量错误4、属于医师处方行为不当,患者不宜继续使用的药品。

①医师开错药名、含量、浓度、剂量、剂型和用法或有两种以上药品存在配伍禁忌或作用相似的;②患者对所开药物有绝对禁忌证;③医生开药前未询问过患者并确定患者无该药过敏史、禁忌症,或病历中无相应记录;④医生未征得病人同意,开大处方,损害病人利益,由此而造成的医疗纠纷。

5、其他医院原因,造成的退药。

(三)为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取药后,属于下列情况的,不予退药:1、因费用报销原因;2、血液制品、生物制剂、精神药品、毒麻药品。

口服麻醉、精神、毒性等特殊药品,患者不再使用时,应无偿交回剩余的药品,由药房毒麻精神药品专管员按有关规定报损保管;3、药品内外包装破损、外观污损或者字迹的、说明书缺失等影响临床继续使用的;有效期在三个月以内的药品或者因患者所开药物在家搁置过久而超过有效期的;4、分装、分零药物、价格低廉的小针剂(价格≤1.5元/支);5、有特殊贮藏要求(如需冷藏、冷冻)的药品;避光保存的药品外包装破损的;6、取药时间超过7日的;7、传染病用药(如阿德福韦酯、拉米夫定、恩替卡韦);8、价格原因。

(三)退药流程:按原因分退药类型:1、因药房工作人员错误和药品质量问题者,可到药房进行退换。

2、因药品过敏或不良反应退药等者,开方医生必须按照本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制度》办理相关手续后,由开方医生开具退药申请单,退回本张处方数量范围内的致不良反应的药品。

3、因医生开错处方而需要退药者,有医生开具退药申请单,经医务科签章同意,可退回错开、误开药品。

药剂科将其作为不良医疗质量事件,填写“医生差错本”备查。

具体退药流程:1.由退药医师填写《xxxx医院退药申请表》,若由药品不良反应引起退药,同时应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由申请退药医师在红色发票(报账联)右上角注明退药原因,签字并注明日期;2.由患者持退药申请表、红色发票(报账联)、门诊处方等到门诊部主任、医务科长或院长审核;3.患者持上述材料到门诊药房窗口办理,药房工作人员审核是否符合退药必备条件后,签署退药意见;符合退药条件者进入电脑退药界面,点击退药4.患者持退药单及红色发票(报账联)到收费处退费。

5.收费员录入患者信息,查看有无新开医嘱,进入退费界面予以退费或重新收费。

(四)门诊药房应每月上报退药情况。

(五)因医师处方不当引起的退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医师承担。

二、住院药房退药制度(一)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予退药:1.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明显质量问题的药品,如掉塞、有沉淀、变色等现象;2.因患者出院(因病情危重放弃治疗)、死亡,或用药过程中出现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3. 属于医师处方行为不当,患者不宜继续使用的药品。

4. 住院患者因转科、变更治疗方案或因死亡而需要退药者,由开处方医生开具退药申请,隶属科主任批准后办理退药。

(二)凡属下列情况的,不予退药:1、有特殊贮藏要求(如需冷藏、冷冻)的药品;避光保存的药品外包装破损的;2、外包装已破坏,或在外包装上涂写有床号、病人姓名等字迹的药品;3、分装、分零药物、价格低廉(价格≤1.5元/支)的小针剂及口服药品。

4、传染病用药(如阿德福韦酯、拉米夫定、恩替卡韦);5、血液制品、生物制剂、精神、毒麻药品;口服麻醉、精神、毒性等特殊药品,患者不再使用时,应无偿交回剩余的药品,由药房毒麻精神药品专管员按有关规定报损保管;(三)住院患者退药必须符合下述条件:1.由退药医师填写纸质版《xxxx医院退药申请表》,由处方医师或者办公护士的电子退药处方;若由药品不良反应引起退药,必须由处方医生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2.所退药品的内外包装、说明书完整、无污损,不影响药品的继续使用;3.有特殊贮藏要求(如需冷藏、冷冻)的药品、避光保存的药品外包装破损的,只将药品金额退还给患者,药房工作人员不得接受该类药品。

(四)住院科室退药流程1、住院患者的退药由医师填写好《退药申请单》,普通药品由护士长审核签名,贵重药品由科主任审核签名。

2、护士持填写好的《退药申请单》和相应药品到门诊药房窗口退药,药师确认其退药原因并核实患者身份、医嘱及在院情况,对患者医嘱中无(或少)所退药物或已出院(结帐)患者不予退药。

3、药物退回后药师办理相应下帐手续。

三、退药须严格遵循以下程序办理:1.住院患者退药,由临床科室取药人员持需退回药品到药房,根据本办法相关规定办理退药;2.药房负责办理退药的药师,必须严格把关,仔细检查药品包装、批号、效期等药品质量情况,审核临床科室退药是否符合规定,并在退药单上双方签字。

3.凡属有特殊贮藏要求(如需冷藏、冷冻)的药品、需避光保存外包装破损的药品一律退帐(退到病人账上)不退药品实物,由该科室护士长写欠药欠条。

四、药房退药程序1、药品在使用过程中连续发生多例(三例以上)不良反应,药房应及时收回,经药房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由药剂科主任退回药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2、药品在使用期内发现原包装内药品有质量问题(霉变、破损等)时,经药房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由药剂科主任退回药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3、对有效期仅剩三个月或临床三个月没有使用的药品,经药房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后退回药库。

4、药品在运输、搬运过程中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出现的破损,由药剂科主任核实后,经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退回药库。

5、接上级有关部门通知停止使用的,或经药事委员会批准停止使用的药品,经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由药剂科主任退回药库。

6、除上述情况外,如果由于工作疏忽,造成药品过期、失效、毁损(如在领用新批号药品后,还出现前期批号并过期的药品)等情况的,不予办理退库。

7、对有效期仅为一年的药品,或某些特殊药品(抢救用药、求购药品、供应短缺药品等),可使用至有效期前一周。

再剩余的经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直接填写药品报损单,交科主任批准,不必办理退库。

8、所有退库药品必须由药库人员填写药品退库登记表,经科主任审核签字方可办理退库手续。

9、药品库房在收到正常情况退回的药品,要及时登记,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并将退回药品单独存放。

除某些特殊药品(抢救用药、求购药品、供应短缺药品等)外,应及时联系供货公司,通知退货,不得拖延。

不能退货的,应及时填写报损表,定期交科主任和主管院长审核批准。

五、退回的药品,药剂科人员应根据药品的质量状况决定是否继续使用,不能使用的应做好登记,并注明原因上报医院有关部门。

一经发出的药品退回,如果批号显示不清、外包装缺失或破损,作报废处理(医务科工作人员或院长签字盖章的退药处方作为报损依据)。

六、经济责任:1、因医师处方不当造成退药的,相应经济损失由处方医生承担。

2、欠药欠条实行月底结算,药剂科将报表上交财务科由财务科将相应金额作为科室支出扣除。

七、药房每月做好药品退药情况报表,上报医院有关部门,并执行有关医院经济惩规定。

药剂科每月对住院科室的《xxxx医院退药申请表》进行核查,如果退药情况与患者病历不一致,则按照每份50元扣罚当事医生。

八、处罚措施药房每月25日将《退药申请单》提交医务科审核,对院方原因造成退药的责任人予以处罚。

1、因大处方原因引起病人退药的,责任医师按每张处方扣罚50元进行处理。

2、责任医师、住院科室护士、药师在诊疗、发药过程中产生过错引起退药的,每例次扣发责任医师或药师每例扣罚50元,一月内同一责任医师或药师因过错引起三次退药的,按每例扣罚100元进行处罚。

3、收费员不按流程进行退费操作,造成的损失由收费员承担,并处每例50元处罚。

九、本办法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六日起执行。

附件:1.门诊药房退药流程2.住院科室退药流程3.xxxx退药申请单xxxx医院医务科2016年8月15日67xxxx医院退药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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