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总体城市设计(2017-2035)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31•【字号】苏政复[2011]50号•【施行日期】2011.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1〕50号)淮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呈报审批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的请示》(淮政发〔2009〕209号)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市上报的《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
二、淮安市城市规划区包括市区行政辖区(3171平方公里),以及涟水县陈师镇在宁连高速公路以西地区和空港部分地区(共约15平方公里),总面积约3186平方公里。
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发挥城市总体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进一步提高工业化、城市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加快建设区域性交通枢纽、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历史文化生态旅游目的地,积极融入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和区域辐射带动力。
三、进一步优化市域空间结构。
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合理分布人口、产业和各类设施,优化配置城乡公共服务资源,有重点地培育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优化镇村居民点布局,加强对空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规划管理,协调推进中心城市与周边地区共同发展。
四、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至2012年,城市规划人口规模145万人,规划建设用地控制在174平方公里以内;至2020年,城市规划人口规模170万人,规划建设用地控制在204平方公里以内;至2030年,城市规划人口规模220万人,规划建设用地控制在264平方公里以内。
五、科学引导城市布局。
中心城区按照“三轴四带多组团”的空间结构,近期完善高速公路环内的城市建设,中远期向京沪高速公路以东、徐宿淮盐高速公路以南有序拓展。
合理安排城市建设的重点和时序进度,科学组织开展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促进城市紧凑布局、集约发展。
淮安市总体城市设计(2017-2035)
《淮安市总体城市设计(2017-2035)》成果草案为了进一步梳理并保护淮安城市空间的特色资源,彰显城市独特韵味,传承地方历史文化,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为了更好地诠释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发展愿景及目标,并有效地引导、控制和管理城市空间的开发建设,特编制《淮安市总体城市设计》(下面简称本规划)。
一、规划范围淮安市域:为淮安市行政辖区范围,包含淮安市区和涟水、盱眙、金湖三县,面积为10030 平方公里,是本规划的研究范围。
淮安市城市集中建设区:包括淮安高速公路环线以内以及南马厂、季桥局部地区的集中建设区域,苏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淮安工业园区集中建设区域,洪泽集中建设区域以及淮安空港经济区集中建设区域,面积为477平方公里。
包括淮阴、清江浦、淮安、洪泽四个市辖区。
范围与《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划定的城市集中建设区范围一致,是本规划的具体设计与控导范围。
二、规划目标本规划主要任务是确立淮安城市集中建设区长远发展的空间特色定位与总体结构,并针对该顶层空间结构制定系统性控制要求,以指导具体的规划管理和建设。
希望通过长期持续的建设与控制,塑造空间形态、提升城市环境、凸显城市特色、激发城市公共空间的活力,并最终实现城市空间形态与特色方面的总体目标。
三、规划原则开展总体城市设计,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规范与标准,并衔接相关规划;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坚持以人为本,保护自然环境,传承历史文化,塑造城市特色,优化城市形态,节约集约用地,创造宜居公共空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条件和管理需要,因地制宜,逐步推进。
四、城市空间特色定位通过公众意见征询、部门访谈、专家咨询,结合淮安自身空间资源禀赋,并考虑到与周边城市的错位发展,确定淮安城市空间特色主题:“湖风河韵生态城、伟人故里运河都”。
五、规划布局1、市域空间的风貌总体结构结合市域山、水、城格局以及特色资源分布情况,提出“两廊、八区、十九个节点”的市域空间风貌总体结构。
淮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及既有住区适老化
淮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及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淮政办发[2017]41号【发布部门】淮安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4.10【实施日期】2017.04.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淮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及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淮政办发〔2017〕4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全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改善老旧小区人居环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全国文明城市和联合国人居环境奖城市创建步伐,现就下达2017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及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目标任务通知如下:一、老旧小区改造(一)目标任务1.实施综合整治工程。
全市整治老旧小区236个、面积500万平方米,其中:清江浦区120个、220万平方米,淮安区、淮阴区各20个、30万平方米,洪泽区9个、70万平方米,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6个、30万平方米,盱眙县36个、65万平方米,金湖县7个、30万平方米,涟水县18个、25万平方米。
2.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市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的意见》(淮政发〔2013〕1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老旧小区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15〕63号)文件要求,通过政府奖补方式实施老小区基本物业服务,实现老小区基本物业服务全覆盖。
(二)序时进度一季度:确定具体整治项目,征求业主意见,确定整治内容,确定设计单位。
二季度:完成整治方案设计和公示、建设工程招投标,70%整治项目开工建设。
三季度:整治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并完成整治任务的80%。
四季度:完成整治目标任务,并通过考核验收。
(三)资金安排1.老旧小区整治工程总投资1.9亿元,其中:各县区财政筹集1.48亿元,专营单位筹集0.42亿元。
具体为:清江浦区财政筹集6000万元,淮安区、淮阴区财政各筹集1100万元,洪泽区财政筹集2000万元,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筹集400万元,盱眙县财政筹集1100万元,金湖县财政筹集1600万元,涟水县财政筹集1500万元;淮安供电公司筹集1500万元,淮安电信公司、移动公司各筹集500万元,淮安联通公司、江苏有线淮安公司各筹集400万元,市自来水公司、市燃气公司各筹集450万元。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城乡规划规定的通知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城乡规划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25•【字号】淮政规[2012]3号•【施行日期】2013.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城乡规划规定的通知(淮政规〔2012〕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淮安市城乡规划规定》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2012年12月25日淮安市城乡规划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统筹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修改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市、县、镇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本规定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乡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第三条本市城乡规划应当立足苏北重要中心城市、长江三角洲北翼中心城市的发展定位,以“历史古城、文化名城、生态水城、工业新城”为城市特色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人口、产业、资源、功能的集聚发展和能源的节约利用,保护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并符合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公共卫生和公共安全的需要,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城乡规划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工作的领导,根据城乡规划工作的需要,健全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并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城乡消防规划2018年实施计划的通知-淮政办发〔2018〕19号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城乡消防规划2018年实施计划的通知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城乡消防规划2018年实施计划的通知淮政办发〔2018〕1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淮安市城乡消防规划2018年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27日淮安市城乡消防规划2018年实施计划为进一步提升处置火灾能力水平,加快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建设,保证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全市城乡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实际,编制本年度实施计划。
一、工作目标调整城市消防安全布局,与城市建设同步建设消防站,增设消防装备、消防水源、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使其满足灭火救援需要并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实施内容(一)消防法制加快推进《淮安市消防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二)消防站建设现有消防站实现人员、车辆、装备的标准化配备。
实施建设柳树湾消防站、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消防站、淮阴区新渡消防站和生态文旅区花园路消防站。
(三)消防水源建设结合城建新(改)建道路建设,提前介入,同步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
新(改)建道路应设置市政管网及充足的室外消火栓,确保室外消火栓设置间距不超过120米。
对于道路红线宽度(含人行道)超过60米的新增道路,应在道路两侧布置室外消火栓。
对新、老城区缺少或损坏的市政消火栓,根据《淮安市城乡供水管理办法》(淮政规〔2014〕1号),由供水单位进行增加或维修,实行标识化管理,提高消防供水能力。
淮安市古运河文化长廊(东段)_总体城市设计
淮安市古运河文化长廊(东段)_总体城市设计规划任务:总体城市设计设计范围:10.84平方公里,15.6公里长的里运河滨水区段总体城市设计。
北起清江大闸口、南至淮安区堂子巷。
研究范围:里运河两岸涉及500-1000米不等的区域,共计45平方公里。
项目工作历程:前后历经7次市委、政府有关领导汇报、10次专家教授讨论、20余次部门沟通及专家访谈。
项目组织框架:里运河的规划建设是非常综合的系统工程,我院组织了8个设计单位及研究机构,聘请各领域的专家全过程参与规划,形成城市设计组,旅游规划组、产业研究组、运河文化研究、桥梁美化设计组、建筑方案组等6个专业设计团队。
总体发展定位:借助运河申遗的重大机遇,进一步加强淮安的国际影响力,以提升长三角北部重要中心城市品质为导向,以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为抓手,通过理水、营城、聚人、兴文四大策略。
将里运河文化长廊打造成集高端论坛、文化旅游、生态养生、商务休闲以及特色主题乐园等多功能为一体的“运河文化国际交流经典空间”。
规划建设目标:将里运河打造成为:展示运河文化的国际交流平台文创旅游产业的发展聚集高地市民共享的休闲游憩公园智慧创新的生态文明廊道规划分析框架:以人为出发点、文为战略点、水为支撑点、城为回归点。
人,即以人文本,本区域规划定位服务三大类人群,包括淮安城市居民、精英企业、外来旅游者,为其提供优质的生态环境、完善的设施配套、多元的功能服务以及更多的创业发展机遇。
文,即文化创新,汲取淮安文化、运河漕运文化的精髓,结合现代人的需求,创新文化展示手段、结合文化体验、旅游休闲活动,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丰富和发展新时代淮安精神。
水,即以河为脉,引领城市生态发展,通过污水整治与水体净化,还原洁净之水,结合市民休闲活动城市滨水景观游憩场所建设、生态绿色建筑示范与引领。
城,即城河互动,通过生态、文化、亲水活动、商业服务多元触媒,激发滨水城区活力。
实现运河两岸由“界线—到廊道—到纽带—到片区”的互动、渗透、扩散,带动周边城区的发展。
淮安中央大道规划方案
淮安中央大道规划方案淮安中央大道是淮安市城市中轴线之一,贯穿市区南北,连接淮安区、清河区和淮阴区等多个城区,是淮安市未来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
因此,为了推动淮安市的城市化进程,淮安市政府近年来在淮安中央大道的规划和建设上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不断推进中央大道的完善和优化。
规划目标与主要内容淮安中央大道的规划目标是在保障自然、文化和历史遗产保护的前提下,将县市交通向城市轨道化,实现城市整体发展的结构优化,推动周边城市化,维护和增强市民的城市责任感和归属感。
为此,淮安市政府制定了以下规划内容:1.扩大中央大道路基,提升大道通行能力和通行效率。
2.优化城市道路系统,根据城市功能和交通构筑物类型的不同,推动城市道路分类建设。
3.重点完善道路设施,包括人行天桥、通盘等配套道路设施。
4.全面推广智能交通系统,加强规划与管理,优化交通组织。
规划原则与指引淮安中央大道规划的实现需要遵循以下原则和指引:1.遵循城市发展和遗产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保护历史建筑和自然景观,同时满足城市公共交通和基础设施的需求。
2.遵循公开、透明和民主参与的原则。
政府要在城市规划、咨询和实施过程中充分尊重社会的意愿和建议。
3.遵循高质量建设的原则。
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严格控制质量,确保建设项目安全、环保、经济、实用。
4.遵循创新、智能化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规划和建设过程中要提倡创新、智能化技术的使用,确保城市发展在可持续的轨道上。
规划的实施进展淮安中央大道规划的实施正进展顺利。
根据淮安市市政府的计划,目前已完成了中央大道北段规划,正在逐步实施中央大道南段规划。
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淮安市政府积极推进交通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
经过规划和建设,淮安中央大道将成为淮安市“城市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给淮安市的未来带来更多的机遇和发展空间,促进淮安市的经济、文化和社会进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开发园区工作要点的通知-淮政办发〔2017〕40号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开发园区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开发园区工作要点的通知淮政办发〔2017〕4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2017年全市开发园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1日2017年全市开发园区工作要点2017年,全市开发园区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和全省商务工作会议、市委七届三次全会、全市经济发展会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全市开发园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淮发〔2016〕35号)精神,加快改革创新发展,进一步增强开发园区综合实力和功能优势。
一、提高经济贡献份额。
努力实现“两个高于”,即开发园区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高于全省开发区平均水平。
力争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到账外资占全市1/3以上,各县区开发园区到账外资占所在地70%以上,开发园区外贸进出口占全市9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开票销售收入占全市65%以上。
二、全省排名争先进位。
对照全省开发区综合考评体系七大类56项指标,查找短板弱项精准发力;以苏中苏北先进开发区为标杆奋力赶超,争取全省排名实现持续进位,年度综合排名平均前进3位以上。
三、推动园区改革试点。
推动开发园区在区域整合优化、用人和分配机制、社会管理体制、智慧园区建设、区域评估等方面试点改革,承担试点改革的开发园区上半年要形成具体工作方案,年底前要取得阶段性成果。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淮政办发〔2015〕82号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淮政办发〔2015〕8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根据《淮安市发展规划管理办法》(淮政发〔2013〕54号)和《淮安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淮政办发〔2014〕75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市“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领域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
重点专项规划主要是指为支撑和实施总体规划纲要而编制的专项规划,规划期限原则上要与总体规划纲要保持一致。
其编制领域主要限于:一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领域,体现重点专项规划的综合性;二是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重要资源开发和需要国家和省市审批核准重大项目以及需要国家和省市安排投资数额较大的领域,体现重点专项规划的政府主导性;三是按照国家“多规合一”试点要求,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应与市“十三五”总体规划纲要进行衔接融合,须编制“十三五”实施规划;四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市政府审批的重点专项规划,体现重点专项规划的法定性。
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前期调查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22项市级重点专项规划(详见附件)。
二、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方式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提出编制领域和编制方案,编制完成后由市发展改革委报请市政府审批,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发布实施。
淮安市总体及高教新区规划
淮安市总体及⾼教新区规划淮安市总体及⾼教新区规划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分为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规划区规划及中⼼城区规划三个层次。
本次规划期限为2008—2030年,分近期、中期、远期规划。
规划近期⾄2015年,中期⾄2020年,规划远期⾄2030年。
⼀、城市总体发展⽬标⼤⼒提⾼淮安⼯业化、城市化和经济国际化⽔平,进⼀步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将淮安建设成为长江三⾓洲北部地区重要的中⼼城市和具有绿⽔⽣态特⾊的宜居城市。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1、规划范围:淮安市辖清河、清浦、淮阴、楚州4区和涟⽔、洪泽、盱眙、⾦湖4县,⾯积为10072平⽅公⾥。
2、⼈⼝规模及城市化⽔平:近期到2015年市域总⼈⼝为565万⼈,城市化⽔平为53%;中期到2020年市域总⼈⼝为580万⼈,城市化⽔平为60%;远期到2030年市域总⼈⼝为600 万⼈,城市化⽔平为70%。
3、市域空间结构:形成“⼀主、四副、多点、⽹络化”的城镇体系空间结构。
⼀主,即淮安中⼼城市;四副,即涟⽔县城、洪泽县城、盱眙县城和⾦湖县城四个市域次中⼼城市;多点,即其他城镇;⽹络化,即以⾼速公路、⼀级公路和铁路等交通设施为⾻架,以市县域中⼼城市和重点镇为节点,构建开放的⽹络化空间格局。
4、市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形成1座市域中⼼城市——4座市域次中⼼城市——15座重点镇——36座⼀般镇的四级等级规模结构。
5、市域交通发展:构筑公路、铁路、航空、⽔运、管道综合协调发展的⼀体化交通⽹络,促进淮安发展成为长江三⾓洲北部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三、规划区规划1、规划范围:市辖四区、涟⽔县陈师镇在宁连⾼速公路以西的部分,⾯积为3213平⽅公⾥。
2、空间发展策略:(1)极化中⼼城市,强化区域服务职能,提升区域辐射和带动能⼒。
(2)拓展“⼀轴两翼”,注重区域协调发展。
⼀轴,通过整合各区发展动⼒,打造具有区域竞争⼒的淮安中⼼城市,中⼼城市向北发展空港新区,带动涟⽔县城的发展;向南发展盐化⼯业区,带动洪泽县城的发展。
淮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年)公示
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名城价值 (4)第三章保护体系 (4)第四章市域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 (6)第一节与历史文化相关的自然环境 (6)第二节大运河淮安段 (6)第五章市区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 (6)第六章历史城区保护与利用 (9)第七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利用 (13)第八章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 (13)第九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 (14)第一章总则1、规划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一切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响应大运河文化带和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有效保护淮安历史文化名城及各类文化遗产,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适应现代社会的物质和精神需求,提升城市文化特色与活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保护目标1.凝练历史文化名城价值内涵2.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3.整体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4.系统改善历史城区人居环境5.因地制宜制定保护修缮计划3、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淮安市域,包括淮安区、清江浦区、淮阴区、洪泽区、涟水县、盱眙县和金湖县。
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第二章名城价值5、名城价值见证了淮河下游地区人类繁衍、地理变迁、聚落更迭的历史过程,是保留着多元历史信息的重要载体作为连接南北河漕的中心,在维系封建帝国的经济命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见证了古代中国独有的漕运文化传统以清口枢纽为代表的运口工程,解决了中国大运河会淮穿黄的难题,反映了中国古代高超的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施工和维护技术三城相连、巽亥合秀的独特格局体现了古代士民取法自然、因地制宜的营城智慧淮安是周恩来总理的故乡,是弘扬周恩来精神的重要载体,孕育了勇于担当的文化传统和凝重豪迈的革命精神展示了在不断演进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历史城市景观和传统街巷格局,体现了南北特色兼具的建筑艺术和审美趣味第三章保护体系6、保护体系坚持整体保护的理念,建立市域、市区、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五个层次,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个部分的保护体系。
淮安市城南片区中心区城市设计说明
淮安市城南片区中心区城市设计说明一.规划区现状分析1.现状用地及建筑分析规划范围内现状建筑主要集中在淮海南路和柯山路交叉口周边,为城南乡集镇建成区,各类用地相互混杂,其中柯山路以北分布着较多的工厂、仓储设施,兼有部分城市公共及市政设施用地,主要单位有清浦区人民医院、电视发射台、交警二大队、公交公司等;南部主要为农村居民点及少量市政等设施用地,近年来,一些新的建设项目已在中心区内沿明远路选址,主要有苏源汽车城、法院、淮安日报社等,另外,清浦区区政府也已准备迁入,目前办公大楼已经落成,装修完成后即可投入使用。
规划范围内现状建筑面貌较差,除了正在建的建筑以外基本上以4层以下低层建筑为主,沿街多为低层门面房。
根据《淮安市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内除保留部分单位用地外,现状建筑基本予以改造,重新进行整体规划。
2.景观资源分析(1)自然资源规划范围内水资源丰富,北部有京杭大运河,两岸规划有运河风光带,沿淮海南路大运河桥头西侧控制有大面积的桥头公园;区内有红旗河,南部有柴米河、蛇家坝干渠生态林带,这些河流水域构成了丰富的景观资源,通过整治,容易形成良好的滨水景观。
另外,根据《淮安市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在规划范围西侧还有城南片区中心公园,可以与中心形成良好的空间景观关系。
(2)历史人文资源背景规划范围内现状缺少人文景观资源,但淮安市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其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众多的文化文物古迹和历史人物,为城南片区中心区的城市设计提供了可资借鉴与利用的丰富的历史人文资源背景。
北部的京杭大运河,是千年大运河文化的延伸,为大运河风光带的设计提供了点睛之笔;淮菜是中国名菜之一,有很多独具特色的名菜名点,为在城南中心区方展大型餐饮业,建设商业餐饮娱乐一条街,打下了坚实的饮食文化基础。
另外,于清浦区内的“运河村战国墓”、“韩城遗址”“韩母墓”等,以及其它淮安的名人文化、民间文艺等,均可为中心区城市设计和环境景观设计提供素材。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人民政府2017年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人民政府2017年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5.04•【字号】淮政发〔2017〕60号•【施行日期】2017.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人民政府2017年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淮政发〔2017〕6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人民政府2017年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2017年5月4日淮安市人民政府2017年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工作意见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
我市重点领域改革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七届三次全会、市人大八届一次会议和《淮安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更好地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深化“放管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推进企业投资市县扁平化管理、同一层级全链条审批。
全面落实投资建设项目“四联合”工作机制,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图事项,推行数字化联合审图。
实施“35745”专项行动。
(牵头单位:市政务办、编办、各县区政府;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民防局、消防支队)2.扩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
在市本级和洪泽区及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行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组建行政审批局,对市场准入、投资建设和权证办理等相关许可事项进行集中审批。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6.04•【字号】淮政办发〔2021〕11号•【施行日期】2021.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淮政办发〔2021〕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现城市布局优化、人居环境改善、产业升级增效、文化记忆延续,促进城市能级和竞争力的持续提升,根据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蓝图,以发展更有活力的城市经济、创造更加包容的社会体系、打造更可持续的城市环境为目标,推进城市功能结构调整、区域治理和谐、生态环境修复,实现“美丽淮安”的建设愿景。
二、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利民惠民。
充分尊重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实现“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让老居民过上新生活。
(二)规划引领,品质为先。
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以体现系统性、宜居性、包容性为总体要求,突出城市风貌和谐统一、城市个性文化充分彰显,科学编制城市更新规划,优化布局、完善功能,让老城区呈现新品质。
(三)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采取自上而下供给导向,自下而上需求导向,供需双向对接融合的方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
在广泛征求更新片区群众意愿基础上,强化政府在编制规划计划、提供公共服务、配置产权资源、落实政策措施等方面的引导作用。
积极鼓励多元主体参与,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投资活力,让城市更新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四)社区治理,持续长效。
强化城市更新工作的长效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探索城市物业运营路径,完善社区治理体系。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淮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淮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8.25•【字号】苏政复〔2023〕27号•【施行日期】2023.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淮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苏政复〔2023〕27号淮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审批淮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淮政呈〔2023〕41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淮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淮安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深入实施“1+3”重点功能区战略,着力建设长三角北部现代化中心城市、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江淮现代产业高地、大运河人文魅力名城。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淮安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97.35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96.0050万亩(含易地代保任务3.00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11.101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599倍。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发挥大运河文化带和淮河生态经济带交汇点作用,推进江淮生态经济区绿色转型发展,深度融入南京都市圈。
构建等级合理、协调有序的城镇体系,加强城乡融合发展,构建“极核引领、组团协同、多点支撑”的城镇结构。
推进北部平原、中部湖群、南部低山丘陵的生态保护修复,协同构筑江淮湖群生态绿心。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安市淮安区和涟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7〕41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安市淮安区和涟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安市淮安区和涟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7〕41号淮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请审批淮安市淮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请示》(淮政发〔2017〕56号)、《关于报请审批涟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请示》(淮政发〔2017〕54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淮安区及所辖建淮乡、茭陵乡、宋集乡、城东乡、三堡乡、南马厂乡、淮城镇、平桥镇、上河镇、马甸镇、朱桥镇、溪河镇、施河镇、车桥镇、泾口镇、流均镇、博里镇、仇桥镇、复兴镇、苏嘴镇、钦工镇、顺河镇、季桥镇、席桥镇、林集镇、南闸镇、范集镇、白马湖农场等28个乡(镇、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原则同意涟水县及所辖徐集乡、黄营乡、涟城镇、高沟镇、唐集镇、保滩镇、大东镇、五港镇、梁岔镇、石湖镇、朱码镇、岔庙镇、东胡集镇、南集镇、义兴镇、成集镇、红窑镇、陈师镇、前进镇等19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
二、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你市要指导淮安区和涟水县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责任,不断加大耕地补充力度,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确保规划期内淮安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4220.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9490.6公顷;涟水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4631.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0631.1公顷。
三、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你市要指导淮安区和涟水县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与强度双控,不断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
淮安市文旅业“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做大做强特色景区景点
淮安市文旅业“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做大做强特色景区景点深入实施“水懂我心、自然淮安”全域旅游战略,打造“旅游+”“+旅游”融合发展全产业链,成为国家生态旅游、全域旅游示范区和长三角旅游目的地城市,让到淮安“看河看湖看湿地、品虾品蟹品美食”成为风尚。
全域优化配置旅游资源优化全域旅游发展格局。
围绕“绿水文”资源特点和空间发展特色,优化“一核两圈多线路”全域旅游发展格局,推动全域旅游、乡村旅游、特色文化旅游的发展,将淮安打造成为长三角区域最受人关注和喜欢的目的地城市、打卡地城市。
推出“一县一区一品”全域旅游品牌,力争7个县区全部创成省级以上全域旅游示范区,形成全市全域旅游联动发展局面。
注重规划统筹衔接,充分考虑发展建设规划与全域旅游规划的有机对接融入,形成区域一体化旅游发展格局。
强化规划功能配套,把旅游功能作为区域主导功能,以全域旅游为导向,优化提升城市整体景观和乡村基础配套,将有吸引力的资源、产业、元素转化为旅游产品和城市标识。
到2025年,年接待游客人数和旅游总收入分别达7000万人次、1000亿元。
“一核两圈多线路”全域旅游格局“一县一区一品”全域旅游品牌做大做强特色景区景点。
以高等级景区和度假区建设为抓手,统筹全市旅游项目建设和旅游产品开发,深化发展内涵,完善服务配套功能。
加强与“中字头”国企及龙头型民营旅游企业合作,打造一批具有更高知名度美誉度的旅游景区和旅游产业集群,不断提升淮安旅游核心竞争力。
实施一批支撑淮安旅游定位和旅游主题的重大项目,推动中国水工科技馆、华强方特复兴之路文化创意基地、中铁文旅、荣盛康旅、中国漕运城、西游乐园、白马湖野生动物世界、金湖航空文化基地、马草滩等重点旅游项目加快建设,打造一批新的旅游热点、旅游经济增长点。
加快推进大运河(淮安段)国家文化公园、古淮河西游记文旅区、淮安古城区历史街区、洪泽湖生态文旅经济区、白马湖旅游度假区、“三湖”(萧湖、月湖、勺湖)风景区等建设,创建一批国家4A级以上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和生态旅游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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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体城市设计(2017-2035)》
成果草案
为了进一步梳理并保护城市空间的特色资源,彰显城市独特韵味,传承地方历史文化,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为了更好地诠释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发展愿景及目标,并有效地引导、控制和管理城市空间的开发建设,特编制《市总体城市设计》(下面简称本规划)。
一、规划围
市域:为市行政辖区围,包含市区和涟水、盱眙、金湖三县,面积为10030 平方公里,是本规划的研究围。
市城市集中建设区:包括高速公路环线以以及南马厂、季桥局部地区的集中建设区域,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工业园区集中建设区域,洪泽集中建设区域以及空港经济区集中建设区域,面积为477平方公里。
包括、清江浦、、洪泽四个市辖区。
围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划定的城市集中建设区围一致,是本规划的具体设计与控导围。
二、规划目标
本规划主要任务是确立城市集中建设区长远发展的空间特色定位与总体结构,并针对该顶层空间结构制定系统性控制要求,以指导具体的规划管理和建设。
希望通过长期持续的建设与控制,塑造空间形态、提升城市环境、凸显城市特色、激发城市公共空间的活力,并最终实现城市空间形态与特色方面的总体目标。
三、规划原则
开展总体城市设计,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规与标准,并衔接相关规划;
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坚持以人为本,保护自然环境,传承历史文化,塑造城市特色,优化城市形态,节约集约用地,创造宜居公共空间;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条件和管理需要,因地制宜,逐步推进。
四、城市空间特色定位
通过公众意见征询、部门访谈、专家咨询,结合自身空间资源禀赋,并考虑到与周边城市的错位发展,确定城市空间特色主题:“湖风河韵生态城、伟人故里运河都”。
五、规划布局
1、市域空间的风貌总体结构
结合市域山、水、城格局以及特色资源分布情况,提出“两廊、八区、十九个节点”的市域空间风貌总体结构。
2条区域景观廊道:里运河-京杭大运河特色景观廊道、古淮河-盐河特色景观廊道。
8大特色风貌片区:平原生态风貌区——北部平原地区;大湖洪泽风貌区——洪泽湖及沿岸地区;水乡湿地风貌区——白马湖、高邮湖、里下河地区;低丘生态风貌区——南部低丘地区;运河之都风貌区——城市集中建设区;枕河涟水风貌区——涟水县城;山水盱眙风貌区——盱眙县城;傍水金湖风貌区——金湖县城。
19个美丽城乡特色培育节点:马头文化名镇特色培育节点、西游文化特色培育节点、涟水水城文化特色培育节点、高沟酒文化特色培育节点、锦绣沃野特色培育节点、繁花漫港特色培育节点、果园飘香特色培育节点、老子山特色培育节点、坝古镇特色培育节点、南闸生态休闲特色培育节点、岔河渔文化特色培育节点、前锋湿地特色培育节点、金湖荷花荡-马草滩特色培育节点、玉皇山特色培育节点、八仙台特色培育节点、铁山寺特色培育节点、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培
育节点、洪泽渔人湾特色培育节点、盱眙美食文化特色培育节点。
2、城市集中建设区的空间特色总体结构
结合城市空间特色定位,并与在编的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针对集中建设区提出了“一三三四”的空间特色总体结构:“一湖融洪入淮、三廊文绿相融、三城古今辉映、四轴组团相连”。
一湖融洪入淮:遵循总规“纳湖入城”战略及建设“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目标;强化中国第四大淡水湖——洪泽湖在景观、生态、旅游等方面的优势;通过高家堰古代水工展示长廊、北灌溉总渠-淮河入海水道现代水工展示长廊、区域绿道、高速公路及市域轨道,促进现有城区与洪泽区的融合,最终打造湖滨名城的城市特色。
三廊文绿相融:“三廊”是指“高家堰水工展示长廊”、“古淮河-盐河生态休闲长廊”与“大运河-里运河文化旅游长廊”;通过三条廊道沿线文化景观资源与绿色生态资源的整合,将打造旅游休闲、文化体验、特色展示的城市开放空间,并凸显城水相依的城市生态格局。
三城古今辉映:结合城市发展的历程,重点打造“历史城区(三联城)”、“清江浦旧城”、“生态新城”三大特色城区;通过古今辉映的城市风貌的塑造以及公共服务功能的集中,重点展现城市历史文化与现代发展的风采。
四轴组团相连:城市集中建设区的七水穿城形成了“水绿纵横、组团相间”的空间格局;通过路、翔宇大道、枚皋
路、淮西路四条城市主要发展轴线和景观大道的串联与整合,将促进城市集中建设区各个组团的联动发展。
3、城市集中建设区的特色地段划定
结合特色资源评价的结果,将集中建设区的特色空间资源划定为20个特色地段。
这些特色地段将是城市空间特色展示以及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重点区域。
一级特色地段5个:周恩来纪念馆-荷湖特色地段、淮上三湖特色地段、镇淮楼-漕运总督公署特色地段、清江浦特色地段、行政文化中心特色地段。
二级特色地段14个:恩来干部学院特色地段、河下古镇特色地段、山阳湖特色地段、运河苑特色地段、运河码头特色地段、高铁东站枢纽地区特色地段、淮海路—水渡口特色地段、湖特色地段、高教园区特色地段、智慧谷特色地段、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特色地段、古淮河绿地特色地段、生态民俗园特色地段、滨湖休闲区特色地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