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的适用范围与处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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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相关法律规定(3篇)

定金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定金,是指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合同约定,在合同成立前或者履行前,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另一方的一定金额。

定金是合同法中的重要概念,对于保障合同履行、维护交易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篇将详细阐述我国定金相关法律规定。

二、定金的法律性质1. 担保性质: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其主要目的是确保合同履行。

当合同履行完毕后,定金应当返还或抵作价款;若一方违约,则另一方有权依法主张定金返还或赔偿损失。

2. 证明性质:定金的存在可以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对于证明合同成立具有一定的作用。

3. 结算性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定金可以作为结算手段,减少结算环节,提高交易效率。

三、定金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担保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四、定金的数额1. 法律未作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定金数额,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 法律有规定:法律对某些合同中的定金数额有明确规定,如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

五、定金的交付与收受1. 交付:定金应当实际交付,当事人可以约定以货币形式交付,也可以约定以实物形式交付。

2. 收受:收受定金的一方应当出具收据,证明定金已经收受。

六、定金的效力1. 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返还定金或者赔偿损失。

酒店宴会定金管理制度

酒店宴会定金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酒店宴会业务,保障酒店与客户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内举办的各类宴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婚礼、寿宴、商务宴请等。

三、定金收取标准1. 宴会预订时,客户需支付一定比例的定金作为预订保证金。

2. 定金比例根据宴会规模、菜品档次、场地使用等因素确定,具体标准如下:(1)宴会规模较小(不超过30人)的,定金比例为总额的20%。

(2)宴会规模中等(30-50人)的,定金比例为总额的30%。

(3)宴会规模较大(50人以上)的,定金比例为总额的40%。

3. 特殊情况,如场地紧张、宴会档次较高或客户要求特殊服务等,经酒店相关部门审批后,可适当调整定金比例。

四、定金支付方式1. 客户可通过银行转账、现金、信用卡等方式支付定金。

2. 酒店在收到定金后,应及时向客户出具定金收据。

五、定金退还1. 客户在宴会前7天提出取消预订的,酒店扣除定金后退还其余款项。

2. 客户在宴会前3-6天提出取消预订的,酒店扣除定金及10%违约金后退回剩余款项。

3. 客户在宴会前2天或当天提出取消预订的,酒店扣除定金及20%违约金后退回剩余款项。

4.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宴会无法举办,双方协商解决,定金全额退还。

六、定金管理1. 酒店财务部门负责定金的管理和核算。

2. 酒店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定金管理工作,确保定金的安全。

3. 酒店对定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七、违约责任1. 客户未按约定支付定金,视为违约,酒店有权取消预订。

2. 客户在宴会前取消预订,未按本制度规定支付违约金,酒店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3. 酒店未按约定提供服务,客户有权要求退还定金,并追究酒店的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酒店经营管理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酒店旨在确保宴会预订的顺利进行,同时保障酒店与客户双方的权益,为宾客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建设工程定金制度规定

建设工程定金制度规定

建设工程定金制度规定
一、总则
为规范建设工程交易行为,保障双方利益,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建设工程的委托方与承包方之间签订的合同中的定金制度。

三、定金的定义
建设工程定金是委托方在签订合同时向承包方支付的一定金额作为合同履行保证金,用于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四、定金的支付
1. 委托方应在签订合同时支付定金,并在一定时间内支付清楚。

2. 定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转账等,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3. 承包方应在收到定金后立即开始履行合同义务。

五、定金的退还
1. 如果因为承包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委托方有权要求退还定金。

2. 如果因为委托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承包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扣除定金。

3. 如果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定金应根据双方商定的比例进行退还。

六、定金的违约责任
1. 如果承包方未按时开始履行合同义务,委托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返还定金。

2. 如果委托方未按时支付定金,承包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七、其他
1. 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定金数额、支付时间、退还规定等相关事项。

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建设工程定金制度规定,希望双方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

公司收到的定金管理制度

公司收到的定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收受定金行为,保障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收受定金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销售、采购、服务等领域。

第三条公司收受定金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定金的概念与范围第四条定金是指买卖双方在合同签订前,为确保合同履行,由买方预先支付给卖方一定数额的货币。

第五条本制度中涉及的定金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销售合同中的预付款;2. 采购合同中的预付款;3. 服务合同中的预付款;4. 其他经公司认可需收取定金的情况。

第三章定金收受流程第六条定金收受前,业务部门应与客户充分沟通,明确定金金额、支付方式、退还条件等事项。

第七条收受定金时,应使用公司统一制定的定金收据,并确保收据内容完整、准确。

第八条定金收据应包含以下内容:1. 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2. 收款人姓名、部门;3. 客户名称、地址、联系电话;4. 定金金额、支付方式;5. 收款日期;6. 退还条件及流程;7. 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

第九条收受定金后,业务部门应及时将定金收据及客户信息录入公司财务系统,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第十条定金收据一式两份,一份交客户保管,一份由公司存档。

第四章定金管理第十一条定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定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提前或延后使用。

第十三条定金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汇报。

第十四条客户要求退还定金时,业务部门应核实原因,按合同约定办理。

第十五条退还定金时,应使用公司统一制定的退款凭证,并确保凭证内容完整、准确。

第十六条退款凭证应包含以下内容:1. 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2. 退款人姓名、部门;3. 客户名称、地址、联系电话;4. 退款金额、支付方式;5. 退款日期;6. 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

第十七条退款凭证一式两份,一份交客户保管,一份由公司存档。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024年房产居间定金支付条款

2024年房产居间定金支付条款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房产居间定金支付条款本合同目录一览1. 房产居间定金支付条款的定义及适用范围1.1 定义1.2 适用范围2. 定金的支付金额2.1 定金金额的确定2.2 定金金额的支付时间3. 定金的支付方式3.1 支付方式的选择3.2 支付过程中的相关手续4. 定金支付的确认及凭证4.1 定金支付的确认4.2 定金支付凭证的提供5. 定金支付的退还条件及方式5.1 定金退还的条件5.2 定金退还的方式6. 定金支付的逾期处理6.1 逾期支付的定义6.2 逾期支付的处理方式7. 定金支付的相关费用7.1 定金支付过程中的相关费用7.2 费用承担的责任分配8. 定金支付的违约责任8.1 违约的定义及处理8.2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9. 定金支付的争议解决方式9.1 争议解决的途径9.2 争议解决的时间限制10. 定金支付的变更及解除10.1 变更的条件及程序10.2 解除的条件及程序11. 定金支付的双方义务及责任11.1 双方的义务11.2 双方的责任12. 定金支付的第三方监管12.1 第三方监管的选定12.2 第三方监管的责任及义务13. 定金支付的法律法规适用13.1 适用法律法规的确认13.2 法律法规变更对定金支付的影响14. 定金支付的其他事项14.1 其他事项的定义及内容14.2 其他事项的处理方式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房产居间定金支付条款的定义及适用范围1.1 本合同所指的房产居间定金支付条款,是指甲方在通过乙方购买房产时,为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的定金。

1.2 本定金支付条款适用于甲方与乙方之间发生的房产交易居间服务。

第二条定金的支付金额2.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定金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该金额为房产交易总价的【】%。

2.2 定金金额的支付时间为甲方与乙方签订《房产居间合同》之日起【】日内。

买东西定金的法律规定(3篇)

买东西定金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在市场经济中,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常常会采用定金的方式作为交易的一种担保。

定金是指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由买方支付给卖方的一定金额,以作为交易成功后支付全部款项的保证。

定金在交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本文将从定金的法律规定出发,对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涉及定金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详细阐述。

二、定金的法律性质1. 定金的性质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其主要作用是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2. 定金的种类(1)订金:指在签订合同前,买方支付给卖方的一定金额,以表明购买意愿。

(2)订金加违约金:指在订金的基础上,双方约定违约金,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

(3)定金: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买方支付给卖方的一定金额,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

三、定金的法律规定1. 定金的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2. 定金的交付(1)交付方式:定金可以货币形式交付,也可以实物形式交付。

货币形式交付的,应当以银行转账、现金等方式进行;实物形式交付的,应当以交付实物所有权的方式进行。

(2)交付时间:定金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交付。

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3. 定金的效力(1)定金担保的效力:定金担保的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买方违约时,卖方有权没收定金;②卖方违约时,买方有权要求返还定金及利息;③定金可以替代违约金,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定金退回的条件:①合同解除: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②卖方违约:卖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定金;③买方违约:买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卖方有权没收定金。

民法典586条定金合同8篇

民法典586条定金合同8篇

民法典586条定金合同8篇篇1定金合同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为了明确双方在商品交易中的权益和义务,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XXX条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就定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进行商品交易过程中,定金支付、返还等相关事宜的约定。

第二条定金的定义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履行,由买方在合同签订时或约定时间内向卖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第三条定金的金额与支付方式1. 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

2. 定金的支付方式:□现金□银行转账。

选择银行转账方式的,甲方应在转账后及时向乙方提供转账凭证。

第四条定金的用途与退还1. 定金作为甲方购买商品的担保,乙方收到定金后,应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商品准备。

2. 若甲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商品购买,定金可抵作货款;若甲方违约不履行购买义务,乙方有权扣除定金作为违约金。

3. 若因乙方原因不能完成商品销售,应将定金全额退还甲方。

第五条主合同的签订双方应在本定金合同签署后的______日内签订主合同(即商品购销合同)。

主合同的内容应在本定金合同的框架内商定。

第六条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定金,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 若乙方收到定金后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商品准备,应双倍返还定金给甲方。

3. 若甲方已支付定金但未能按主合同约定完成购买,乙方有权扣除定金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生效、变更与解除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3.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商品房买卖中的定金怎么处理?

商品房买卖中的定金怎么处理?

商品房买卖中的定金怎么处理?1.区分定金与订金。

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买受人(购房者) 与出卖者(开发商)未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前,一般出卖人会要求买受人与之签订《房屋认购书》并按房款的一定比例向其交纳“订金”或“定金”。

但是,“订金”和“定金”的法律意义是决然不同的。

定金依法律1.区分定金与订金。

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买受人(购房者) 与出卖者(开发商)未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前,一般出卖人会要求买受人与之签订《房屋认购书》并按房款的一定比例向其交纳“订金”或“定金”。

但是,“订金”和“定金”的法律意义是决然不同的。

定金依法律性质不同可以有多种分类,—是立约定金,指为保证正式签订合同而交付的定金;二是证约定金,指为证明合同的成立而交付的定余;三为成约定金,指以定金的交付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的定金;四是解约定金,指作为保留解除权的定金;五为违约定金,指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定金。

我国定金在《担保法》上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

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形式之一,其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定金适用的基本规则是:《担保法》第89条:当事人可以约定—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合同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

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令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所以,定金的作用通常有两种:(1)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2) 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余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按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

一般情况下,订金视作预付款。

出现违约事项时,也不能适用订金规则进行处理,一般只能按照预付款的规则进行处理,即接收预付款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当承担返还预付款、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对于订金的约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定金判决适用法律规定(2篇)

定金判决适用法律规定(2篇)

第1篇一、引言定金,作为一种重要的担保方式,在我国的合同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

定金判决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返还定金的行为。

本文将从定金判决的适用法律规定出发,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二、定金的概念与作用1. 定金的概念定金,是指当事人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在合同成立前或履行过程中,按照约定的数额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款项。

定金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既可以保证合同履行,又具有惩罚违约行为的作用。

2. 定金的作用(1)保证合同履行:定金是合同履行的重要保障,可以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

(2)惩罚违约行为:当事人违约时,对方可以请求返还定金,起到一定的惩罚作用。

(3)简化诉讼程序:在定金纠纷中,当事人可以依据定金合同直接起诉,简化了诉讼程序。

三、定金判决适用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返还。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合同约定,就定金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1)第6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第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返还定金,也可以请求支付违约金。

”四、定金判决的具体适用1. 定金合同成立与生效定金合同自当事人达成合意时成立,自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2. 定金返还(1)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返还。

(2)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顾客定金管理制度

顾客定金管理制度

顾客定金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商家与顾客之间的交易行为,保障双方权益,避免因为顾客定金支付不规范而带来的纠纷和争议,特制定本顾客定金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商家与顾客之间因商品购买、服务预订等事项而涉及到定金支付的相关业务。

三、定金支付方式1、线上支付:顾客可通过线上支付平台进行定金支付。

2、线下支付:顾客也可前往商家实体店面进行定金支付。

四、定金金额1、定金金额应根据具体业务而定,并应在商品或服务说明中明确规定。

2、定金金额一般不超过商品或服务总金额的50%。

3、特殊情况下,商家和顾客双方可协商确定定金金额,并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五、定金支付时间1、顾客在下单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定金,否则订单将自动取消。

2、商家在收到顾客定金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后续服务或商品发货。

3、在特殊情况下,商家和顾客双方可协商确定定金支付时间,并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六、定金退还1、若商家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服务或发货,顾客有权要求全额定金退还。

2、若顾客在规定时间内取消订单,商家有权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后将剩余定金返还给顾客。

3、其他特殊情况下,定金退还的具体金额及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七、违约责任1、若商家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服务或发货,造成顾客损失的,商家应负相应的违约责任。

2、若顾客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支付定金或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造成损失的,顾客应负相应的违约责任。

3、其他违约责任的具体情况及处理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八、其他事项1、商家应在商品或服务说明中明确规定定金支付相关的事项,并在合同中详细约定定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2、商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服务或发货,应及时与顾客沟通及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3、在顾客取消订单或商家未能按时完成服务或发货的情况下,双方应保持充分的沟通,协商解决相关问题,避免因此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九、违反制度的处理1、若商家违反本制度的规定,造成顾客损失的,商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照约定方式进行赔偿。

定金罚则原则

定金罚则原则

定金罚则原则一、定金罚则原则概述定金罚则原则是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其基本含义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赔偿。

定金罚则原则的目的在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二、定金罚则原则的适用范围定金罚则原则适用于各类合同纠纷,尤其是那些履行期较长、标的额较大的合同。

在适用定金罚则原则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合同约定: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了定金罚则条款,这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定金罚则条款,那么就无法适用该原则。

2.违约行为:只有在一方存在违约行为时,才能适用定金罚则原则。

如果双方都存在违约行为,则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3.赔偿责任:定金罚则原则是对违约方的一种惩罚措施,同时也是对受损方的一种赔偿方式。

因此,在适用定金罚则原则时,应当充分考虑受损方的实际损失和赔偿责任。

三、定金罚则原则的构成要件适用定金罚则原则需要满足以下构成要件:1.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2.合同中约定了定金罚则条款;3.违约方存在违约行为;4.违约行为导致了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者给对方造成了损失;5.违约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或者虽提出异议但未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主张。

四、定金罚则原则的意义和作用定金罚则原则的意义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严肃性:通过定金罚则原则的适用,可以对违约方进行惩罚,从而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严肃性,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

2.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一方违约,会给对方造成损失。

而定金罚则原则可以有效地保护受损方的合法权益,使其得到合理的赔偿。

3.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市场经济中,合同是重要的交易工具。

通过定金罚则原则的适用,可以有效地保障交易的安全和公平,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4.减少诉讼成本和提高司法效率:由于定金罚则原则具有明确性和可操作性,因此在适用该原则时可以减少诉讼成本和提高司法效率。

定金合同(范本)6篇

定金合同(范本)6篇

定金合同(范本)6篇篇1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同意进行交易,并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约定交付定金,为保证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定金的使用及退还规则,特订立本定金合同。

一、定金数额及支付方式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元整)。

定金支付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如现金、银行转账等)。

二、定金用途本定金作为甲、乙双方交易的一部分,用于保证双方履行即将签订的合同条款。

定金不视为货款的一部分。

三、交易标的甲、乙双方将在签订本定金合同后,就以下事项达成正式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定金退还规则1. 若甲、乙双方顺利签订正式合同,定金将作为预付款计入货款总额,并从货款总额中抵扣。

2. 若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能与甲方签订正式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定金。

3. 若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与乙方签订正式合同,乙方有权扣除甲方已支付的定金作为违约金。

4.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解决定金退还事宜。

五、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定金的,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定金合同。

2. 乙方在收到甲方定金后,若未按照约定时间与甲方签订正式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给甲方。

3. 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后,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定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因本定金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定金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双倍赔偿定金的法律规定(3篇)

双倍赔偿定金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在我国法律中有着悠久的历史。

定金是指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在合同订立时或者履行前,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另一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

定金具有预付款、担保和违约赔偿的作用。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违约行为,定金便成为违约责任的一种承担方式。

而双倍赔偿定金,即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原定金的两倍作为赔偿,是我国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规定。

本文将就双倍赔偿定金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双倍赔偿定金的定义及适用范围1. 定义双倍赔偿定金,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违约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原定金的两倍作为赔偿。

2. 适用范围双倍赔偿定金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合同当事人约定定金作为违约金,违约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双倍定金。

(2)合同当事人未约定定金作为违约金,但违约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双倍定金。

(3)合同当事人未约定定金作为违约金,但违约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双倍定金作为赔偿。

三、双倍赔偿定金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

定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的数额;(二)定金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三)定金应当具备担保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对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

定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的数额;(二)定金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三)定金应当具备担保作用。

”四、双倍赔偿定金的支付方式1. 定金返还如果合同履行完毕,违约方不需要支付双倍定金,只需将原定金返还给守约方。

定金退一赔三的标准

定金退一赔三的标准

定金退一赔三的标准定金退一赔三通常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如果某个商家无法按时提供服务或商品,顾客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定金,并且可以获得定金的三倍赔偿。

这个规定旨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防止商家出于各种原因未能履行合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以下是一些关于定金退一赔三的参考内容。

1. 定金退一赔三的适用范围:该规定通常适用于服务行业和预售商品。

在服务行业中,如旅游、餐饮、婚庆等,顾客常常需要提前支付一部分定金来预约或预订服务。

而在预售商品中,如房屋、汽车、家电等,消费者常常需要提前支付定金来预订或购买商品。

因此,在这些行业中,如果商家未能按时提供服务或商品,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并获得赔偿。

2. 条件:一般情况下,定金退一赔三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商家无法按时履行合同;- 顾客提前支付了定金;- 顾客提供了合法有效的合同或预订凭证;- 消费者提出退还定金和赔偿的要求,并提供合理的理由和证据。

3. 定金退还和赔偿流程:当商家无法按时履行合同时,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要求定金退还和赔偿,具体步骤可能因地区而异,一般包括:- 顾客与商家进行沟通,提出要求退还定金和赔偿的意愿,并提供合理的理由和证据;- 商家应该进行核实和调查,确认是否确实无法履行合同;- 如果商家确认无法履行合同,商家应当退还定金,并给予顾客相应的赔偿;- 如果商家拒绝退还定金和赔偿,消费者可以向相关消费维权机构投诉,或者采取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4. 赔偿数额:定金退一赔三的赔偿数额一般是指退还定金的三倍。

然而,具体赔偿数额可能因地区、行业等而有所不同,消费者应查阅当地相关法律规定或者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5. 注意事项:在进行定金交易时,消费者应注意一些事项,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或争议,如:- 在交易前了解商家的信誉和口碑;- 确认合同中包含明确的退还定金和赔偿的条款;- 保留好付款和合同的相关凭证以备不时之需;- 如果遇到纠纷,及时与商家进行沟通并提出合理要求。

民法典586条定金合同6篇

民法典586条定金合同6篇

民法典586条定金合同6篇篇1定金合同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同意进行交易,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XXX条的规定,就定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定金金额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金额__________)。

定金作为甲方对乙方的诚意表示,用于保证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二、合同目的与商品乙方确认已接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商品。

本交易商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确保商品的质量、规格、性能等符合甲方的要求。

三、交易条款1. 交易价格:甲方同意以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金额______)的价格购买上述商品。

定金将在最终交易金额中予以抵扣。

2. 交易时间:双方约定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交易。

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3. 交付方式:甲方可选择现场交付、快递交付或其他双方约定的交付方式。

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商品交付,并提供必要的交付证明。

四、违约责任1. 若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履行支付定金义务,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2. 若乙方在收到定金后,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商品交付义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追究其他违约责任。

3.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双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

五、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条款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定金和违约金的适用规则

定金和违约金的适用规则

定金和违约金的适用规则定金和违约金是在许多合同中常见的概念,本文将对定金和违约金的适用规则进行探讨。

一.定金的适用规则定金是指买卖合同中,买方或卖方在合同签订时预付的一定金额的钱,作为合同的保证金。

定金往往是约定在合同中的,其作用在于保障买卖双方的利益,防止出现违约行为。

定金的适用规则包括以下几种:1.定金的退还定金的退还由多种因素决定,其中主要的两种情况是:(1)买卖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时,如果双方利益都没有受到损失,则定金应全额退还。

(2)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违约方单方面终止了合同,则定金不应退还给该方;如果是卖方违约,则应退还双倍定金,如果是买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还。

2.定金的抵押卖方收到定金后,应将相关凭证、证件等与买方约定的银行保管,并签订相关协议,协议规定了当买方违约时,卖方是否可以将其作为成交保障金来执行。

二.违约金的适用规则违约金是在一定的合同条件下,出现合同一方发生违约行为时,另一方需要承受的支付给违约方的违约金。

其作用是可以强制合同履行,减少合同违约的发生。

违约金的适用规则包括以下几种:1.违约金的起动合同一方实际发生了违约行为时,违约金的起动是由违约方支付给非违约方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如何判断违约行为有直接关系的因素是违约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合同条款的约定。

2.违约金的计算违约金的计算是由合同双方约定的,也可以由法律、法规规定。

违约金的约定一般是按照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给予,而本利和的计算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相关程序来执行的。

3.违约金的金额违约金的金额不应超过合同中约定的合理范围并不能损害违约方的利益。

如果违约金数额过高,就会违反合同法规定,合同效力不予承认。

结论:通过以上的探讨,我们可以知道定金和违约金都是可以约定在合同条款中的重要内容,其适用规则对于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具有很大的作用。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需要对定金和违约金的适用规则进行充分的了解,确保合同的合法性。

2024年定金协议:二手房交易必备

2024年定金协议:二手房交易必备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定金协议:二手房交易必备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出卖人1.2 买受人1.3 定金第二条定金金额2.1 定金数额2.2 定金支付时间第三条定金退还条件3.1 合同解除3.2 合同变更3.3 其他退还定金的情形第四条定金适用范围4.1 房屋交易4.2 附属设施及装修第五条定金支付方式5.1 银行转账5.2 现金支付5.3 其他支付方式第六条定金缴纳凭证6.1 支付定金收据6.2 银行转账凭证第七条定金管理与使用7.1 定金保管7.2 定金使用第八条定金纠纷解决8.1 双方协商解决8.2 请求仲裁机构调解8.3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定金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9.1 合同生效条件9.2 合同变更9.3 合同解除第十条定金罚则10.1 买受人逾期支付定金10.2 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 买受人违约责任11.2 出卖人违约责任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2.1 不可抗力的认定12.2 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变更或解除第十三条保密条款13.1 保密内容13.2 保密期限13.3 违约泄密责任第十四条争议解决14.1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14.2 请求仲裁机构调解14.3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出卖人出卖人是指本合同约定的出售二手房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姓名(名称)和住所(地址)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1.2 买受人买受人是指本合同约定的购买二手房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姓名(名称)和住所(地址)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1.3 定金定金是指买受人为了保证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购买房屋的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出卖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第二条定金金额2.1 定金数额本合同约定的定金数额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该定金数额在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易价格中占有一定的比例。

定金收取管理规定(3篇)

定金收取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定金收取行为,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各类经济主体在交易过程中收取定金的行为。

第三条定金收取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规定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定金的概念与性质第五条定金是指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在合同成立前或者履行前,由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具有担保性质的货币。

第六条定金具有以下性质:(一)担保性质:定金是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功能。

(二)预付款性质:定金是合同履行的一部分,具有预付款的性质。

(三)损害赔偿性质:当事人违约时,定金可以用来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三章定金收取的基本原则第七条定金收取应当符合以下基本原则:(一)自愿原则:当事人双方应当自愿达成定金协议,不得强迫对方支付定金。

(二)平等原则:当事人双方在定金收取过程中地位平等,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三)公平原则:定金数额应当与合同金额相当,不得过高或者过低。

(四)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改变定金数额或者抵扣定金。

第四章定金数额与支付第八条定金数额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定金支付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履行前进行。

第十条定金支付方式可以采用以下形式:(一)现金支付;(二)银行转账;(三)其他约定的支付方式。

第十一条定金支付应当有书面凭证,并注明定金数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

第五章定金退还与抵扣第十二条合同履行完毕后,定金应当退还或者抵扣。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金应当退还:(一)合同解除的;(二)合同被确认无效的;(三)合同被撤销的;(四)当事人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当承担退还定金的责任。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金可以抵扣:(一)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三)其他依法可以抵扣定金的情形。

《怎么解决定金合同纠纷呢》

《怎么解决定金合同纠纷呢》

《怎么解决定金合同纠纷呢》怎么解决定金合同纠纷呢1、解决定金合同纠纷适用:定金罚则的适用规则。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解决定金合同纠纷适用:实际交付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处理规则。

定金合同签订后,如果应当交付定金的一方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可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3、解决定金合同纠纷适用: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处理规则。

实践中如果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延迟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4、解决定金合同纠纷适用:合同部分履行时的处理规则。

全部不履行的,当然适用定金罚则,部分不履行,其不履行的部分仍在担保范围之内,定金的效力对其仍具约束力,部分不履行部分,应当适用定金罚则。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债务,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与占整个合同的比例,未履行部分的定金额,适用定金罚则。

5、解决定金合同纠纷适用:未按合同交付定金的处理规则。

双方当事人确定了定金条款和数额后,定金合同并不立即生效,以当事人实际交付金为准,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一方未支付定金,该合同不可强制执行,当事人不因定金合同的不生效而产生缔约过失责任。

6、解决定金合同纠纷适用:合同中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的处理规则。

有些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也约定定金,在一方违约时,对方要求违约金与定金条款并用。

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定金条款,就可以达到弥补因违约受到损失的目的;违约金相当于一方由于对方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7、解决定金合同纠纷适用:订约定金的处理规则。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的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对立约定金作的解释,立约定金也被称为订约定金,实践中如果当事人违反立约定金的应当按照担保法第89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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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的适用范围与处理规则定金是一种古老的担保方式。

它是把债权债务关系中,为担保债之履行,一方当事人在债务未履行之前.交付给另一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即以金钱为标的设立的担保。

在《合同法》未出台前,理论界中存在着一种定金制度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定金制度已完全不必受法律保护的观点。

新的《合同法》一百一十五条在继承《经济合同法》的第十四条的基础上加以补充完整。

进一步证明定金制度仍然是一种重要的担保方法。

依据各国立法及判例,定金依其性质可分为五类:①成约定金②立约定金③证约定金④违约定会⑤解约定金。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定金兼有证约定全和违约定金二种性质。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定金性质,下面对定金的适用范围和处理规则进行探讨。

一、定全的适用范围定金的适用范围,即定金适用于哪些种类的合同。

当然这种对债的履行的担保,是否采用,是由当事人的自行约定的。

《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该条款中的“法律规定的范围”就是定金的适用范围。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章对定金作了专门的规定。

该法对担保的适用范围在第二条作了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重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

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该法对保证、抵押、质押、留置的适用范围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但对定金的运用范围却没有作具体的规定。

那么,定金的适用范围应参照《担保法》第二条的系统的规定及我国有关经济合同的实施条例和细则,加以逐类分析。

(-)买卖合同中的定金担保买卖合同通常也叫购销合同、货物贸易合同,系一种商品买卖的协议。

卖方(供方)将商品销自给英方(需方),而买方接受商品并支付价金,履行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即完成商品交换过程。

依买卖的标的物分为工矿产品购销和农副产品购销。

目前,国内商品交易依然受国务院颁布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和《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两个行政法规规范。

这两个法规于1984年公布,尚有较大计划经济成分,除农副产品预购合同规定可以支付定金以外没有对此类合同的担保作出规定。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十七条第六款规定;“(供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的,应加倍偿还履行部分的预定金。

”第十八条第六款规定“(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的,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法》对此未作规定,但是根据《经济合同法》第十四条,《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一方可向对方给付定金的规定;以及《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约定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的规定,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等经济合同当事人自行约定给付定金的,应当允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经济合同法的若干问题的解答》对此作肯定的解释。

另外,一般民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也可以自行约定定金。

如甲、已两个公民签订买卖私房的合同,即可约定定金合同。

在实减中,买卖合同中的担保,应以保证定金为多、抵押、质押为少。

另外.因为买卖合同的履行是一种商品交换,而不可能依合同占有对方动产,所以《担保法》中的留置担保方式不适用于买卖合同。

(二)加工承揽合同的定金担保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出的要求,究成一定的工作,定作方接受承揽方完成工作的成果,并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其范回十分广泛: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试、测绘等都包含在加工承揽合同的范畴之中。

加工承揽合同的风险主要在承揽方,就是定作方不接受所完成的工作成果或者定作方不支付约定的价款或酬金。

所以加工承揽合同的担保主要是定作方向承揽方提供的定金,取得的留置仅。

1984年国务院发布施行的《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九条规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这是最早的关于定金的担保的行政.法规。

在加工承揽合同中,定作方向承揽方支付定金的意思表示在真诚地要求承揽方完成定作方所要求的工作,必定接受承揽方的工作成果,支付的定的价款或酬金,否则所支付的定金则无权请求送还。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中的定金担保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建设工程的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批准的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文件,就承包方完成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风险主要在勘察设计方,就是建设方不接受所完成的工作成果或者不支付约定的勘察费和设计费。

所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担保主要是建设方向勘察设计方提供定金。

1983年国务院实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第七条规定:“按规定收取费用的勘察设计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向承包方付给定金。

勘察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

勘察任务的定金费30%,设计任务的定金为估算的20%。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由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为特定的建设单位提供的开展勘察设计,而且是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材料而完成任务的担保一般是应用定金担保,而不适用留置担保。

《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这一条文确定了两条原则,一是定金数额由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二是定金数额不得超过法定上限的原则。

但是,在《担保法》颁布之前,只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这一行政法规中,规定勘察任务的定金为勘察费的30%,设计任务的定金为估算的设计费的20%。

其他法律、法规对定金有规定的,都没有规定定金的数额或者定金数额的范围,《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规定定金数额比例的规定是否有效?对此有二种观点。

一是认为基本法的效力高于特别法,《担保法》是基本法,且是新法,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规定应服从《担保法》的规定。

二是认为特别法高于普遍性,《建设工程设计勘察设计合同》这方面的规定仍有效。

笔者认为,《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是强制性规定且条文中没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字样,因而具有普遍的效力。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这一规定的,应当视为无效,何况《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本身不是法律,只是行政法规。

自《担保法》施行之后,一律应适用《担保法》的规定。

上述是对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定金担保进行的论述,那么其他未作规定及其他种类的合同,是否可以采用定金方式呢?根据《经济合同法》第十四条,《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以及《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规定。

如技术转让合同等其他种类经济合同当事人自行约定给付定金的,应当允许。

只是财产保险合同、借款合同因其性质或要求,不宜适用定金担保。

二、定金的处理规则定金作为一项担保的制度,关键取决于定金处理规则制度(定金罚则)。

定金的处理规则是指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定金所采用的不同处理方法,具体来讲,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合同履行后的处理规则《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在1981年的《经济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经济合同履行后,定金反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

”(1993年修订该法,这一内容没有及化。

)1986年制订的《民法通则》,在第八十九条第3款中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1983年8月发布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条例》第七条规定:“勘察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

”新的《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上述法律规定得很清楚。

如果双方按合同规定履行完毕,则定金应当返还,或抵作给付价款。

若它表抵作价款,接受方又不返还的,给付方可行使请求权,诉请强制返还。

(二)一方过错未履行合同时的处理规则《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经济合同法》第十四条也作字面上基本相同的规定,只是“要求”为“请求”,“收受”为“接受”。

原因是《担保法》的施行要比《经济合同法》要近十余年,《担保法》的用词更适当些。

新的《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一方过错不履行合同的规定完全同《担保法》一样。

《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九条规定为:“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第七条规定为“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总之,因一方过错未履行合同时的处理应是,如果合同因可归责于交付定金的人之事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

定金不得返还。

如果合同不能履行时,接受定金的人之事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接受定金的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此时,双倍返还定金,不论对方有无损失,或者损失的大小,皆返还之。

说明定金在担保作用上,既有赔偿性又有惩罚性,具有强制的效力。

(三)双方过错未履行合同的处理规则在经济合同的实践中,造成未履行合同双方都有过错应如何处理,《担保法》及其他法规明确规定,应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

“当事人的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民事责任。

”《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合同法》也作了类似的规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合同因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之事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应按双方责任的大小,返还相应的数额。

(四)非因当事人的过错未能履行合同时的处理规则(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经济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经济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据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那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说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根据上述法律条文体现的原则,如果合同完全因不可归责双方当事人之事由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定金应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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