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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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

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

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引进高层次人才一直是各个单位关注的重点问题。

为了更好地促进高层次人才的引进、管理和激励,我国逐渐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

本文将从制定的必要性、具体内容、实施效果等方面进一步探讨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

一、必要性随着国内外科技竞争的加剧,高层次人才的缺乏已成为制约我国科技进步和国家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如何吸引和管理好高层次人才已变得尤为关键。

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加强人才的引进管理,提高高层次人才对企事业单位的归属感和工作积极性,为其实现自我价值和服务国家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与环境。

二、具体内容1.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机制和政策建设为了更好地吸引和管理高层次人才,必须先建立一套完整的机制和政策体系。

这不仅要结合现实情况,统筹规划和编制人才引进工作,也需要对引进某个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2.优秀人才的引进方式除了考虑用人单位向优秀人才提供的吸引力,还需要考虑优秀人才希望获得的职业发展机会。

而吸引优秀人才的途径,常见的有海外引进,校企合作,人才猎头等多种方式。

用人单位还可以增加与国外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合作,开发“学术马拉松”和“海外讲座”,以及设立专项基金和奖励等措施来吸引优秀人才的加盟。

3.高层次人才的管理规范在引进高层次人才后,还需要加大对人才的培养和管理,使他们感受到单位对他们的关心和支持。

要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的考核评价,确保他们的工作成果和人才质量得到充分肯定。

另外,针对不同层次人才,要制定相应的激励和奖励政策,创造更多的成长机遇和发展空间。

4.晋升与职称评定制度人才的留存问题也是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必须考虑到的一个方面。

完善人才的晋升与职称评定制度,为各类人才设定不同的职业晋升路径和发展方向,让他们在职业发展上有更多的选择和自主权,也可适当给予高额的薪酬奖励来长期留住优秀的人才。

三、实施效果高层次人才是科技创新的核心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的出台不仅有助于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管理效率,还有利于加速科技创新和推动经济发展。

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为贯彻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实现我校师资建设发展规划,依据及XX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人才的原则人才引进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既要考虑选聘人才的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也要注重其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水平;人才引进要依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优先保证重点学科和拟发展的新兴学科,兼顾其它学科,要注重新专业、实验室师资建设及管理队伍建设。

保障我校人才队伍科学、协调、持续、稳定地发展。

二、引进人才的范围(一)两院院士;(二)省部级及以上特聘教授;(三)博士生导师、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或省级重点实验室主任;(四)教授;(五)博士、博士后出站人员。

三、引进人才的程序(一)各部门根据自身建设发展需要,制定本部门人才引进计划,报人事处并纳入学校人才引进总体计划。

(二)根据学校人才引进总体计划,多渠道获取高层次人才信息。

(三)人事处会同有关单位,聘请校内外同行专家,对拟来学校工作的高层次人才进行学术评鉴,提出是否引进的意见和建议并报学校审批。

(四)学校同意引进的人才,报市人事审批。

(五)人事审批同意引进的人才,由校人事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负责落实相关待遇。

四、引进人才的待遇(一)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1.年薪面议;2.配备专用轿车;3.在学校工作期间,免费提供220平方米左右住房,并一次性发放安家费40万元;4.提供科研启动金120万元,组建专业研究所并安排2-3名助手;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学校给予适当资助。

(二)省级及以上特聘教授1.在聘期内享受特聘教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年12万元,同时享受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2.在学校工作期间,在新校区免费提供220平方米左右住房,并一次性发放安家费25万元;3.提供科研启动金60万元;安排助手1-2名;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学校给予适当资助。

(三)博士生导师、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或省级重点实验室主任1.享受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津贴按照学校分配办法执行;2.在新校区提供200平方米左右房源,并一次性发放安家费15万元;3.工科类提供科研启动金50万元,文、理、法、管理等软学科提供科研启动金20万元;安排1-2名助手;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学院给予适当资助。

四川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

四川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

四川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为了提高学院的教学质量,四川文理学院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推进学校的教育建设。

本文将介绍四川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促进人才引进活动的顺利开展。

一、引进对象。

1.家级人才: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千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留学回国人员后备人才”等;2.级人才:点技术带头人、科学技术特派员、社会技术特派员、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省科技进步奖获得者、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3.校级人才:川文理学院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学校有突出贡献的教授、学校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等。

二、引进方式。

1. 任用:据学校人才引进工作组的相关规定,引进国家级人才、省级人才及学校级人才,同时确定受聘者的聘任期限和职务。

2.职:为增强学院科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开展科技合作,四川文理学院鼓励国家级人才和省级人才做学院的兼职研究人员,并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工资待遇。

三、管理办法。

1.照《国家规划教材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四川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和《四川文理学院人才引进工作组条例》等文件的规定,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管理。

2.据聘任协议、劳动合同及学校的相关规范,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津贴、福利待遇、考核绩效和聘任时间等事项应进行细化落实。

3.进的高层次人才应接受学校关于学术、科研、教学生涯规划、诚信遵守等方面的培训及细则管理,配合学校对高层次人才的考核评价。

4.校应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财政福利政策,及时给予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相关的补贴,加强经费使用的管理及监控。

四、实施及评价1.据学校的《人才引进绩效考核制度》及《人才引进事业考核制度》,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业绩及成果进行考核评价,对其工作表现及服务质量及时进行跟踪监督及了解。

2.据学校《高层次人才发展规划》,合理组织各项考核,严格实施相关管理办法,提高高层次人才的发展与素质。

3.期组织学院各级领导,细化监督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服务质量,拓展学院各种途径给予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及保障,努力打造学院的人才服务体系,提高高层次人才的发展与素质。

韩城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韩城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韩城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持续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和创新驱动战略,打造人才聚集中心,发挥人才引领作用,助推板块崛起和产业发展,为我市建成“黄河沿岸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围绕我市新区建设及“五大千亿产业集群”发展需要,坚持突出重点、使用为本、特事特办、统筹兼顾的原则,重点引进一批国际、国内一流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市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第二章引才对象及条件第四条本办法所指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二)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陕西省“百人计划"入选者;(三)在国内有较高知名度的高级专家,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高成长性项目的产业领军人才;(四)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五)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急需紧缺人才或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第五条引进的人才应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体健康、开拓进取、勇于创新。

第三章引才方式、程序及发展平台第六条引进人才采取刚性引进和柔性引进的方式进行:(一)刚性引进.通过调动、聘用等方式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

(二)柔性引进。

通过兼职、咨询、讲学、技术合作、技术入股、合作经营、聘请顾问等柔性方式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

第七条引进人才程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简化程序,畅通“绿色通道”,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办法,通过公开招聘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引进程序由用人单位自行研究确定。

第八条人才发展平台:(一)可聘请为“五大千亿产业”“十大百亿企业”高管;(二)可挂职六大园区、市直单位担任相应领导职务;(三)可申请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科技资金和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等,用于在本市开展科学研究或生产经营活动.第四章待遇保障和激励政策第九条引进人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规范性合同,报市招才引智工作局备案,可享受下列待遇:(一)薪酬待遇。

技师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

技师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

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明确责任目标,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优势,打造特色成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科研质量,提升学校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建设一支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队伍,促进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学校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原则1.根据学校师资队伍总体发展目标和专业建设的需要,有计划地引进高层次人才。

2.高层次人才引进与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相结合,充分考虑学历、年龄、学缘等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教学科研团队。

3.注重学术、德才并重。

既要注重高层次人才的学术水平、科研成果和业务能力,更要注重良好的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和职业道德。

4.明确任务、强化责任。

对高层次人才要明确工作任务,实行目标任务管理,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示范带头作用。

5.刚性引进与柔性引进相结合,建立灵活多样、规范高效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

二、引进范围及条件(一)范围1.特聘人才;2.急需专业的正高级职称人员;3.急需专业的高技术技能人才;4.博士。

(二)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有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奉献的精神,身体健康。

2.适应学校专业建设的需要,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有较强的指导专业教学、实习实训的技能,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3.特聘人才包括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或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前三名),或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主持人等,来校后能承担学校重大改革项目,社会知名度较高、业绩突出的领军人物;正高级职称人员需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本行业(企业)技术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高技术技能人才为掌握精深专业知识,具备精湛的操作技能,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博士需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专业应与学校发展相符。

4.正高级职称人员、高技术技能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昭苏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管理办法

昭苏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管理办法

昭苏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大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根据《昭苏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昭苏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围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发展需要为本、急需紧缺为先、业绩能力为要、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突出高、精、尖、缺,不拘一格,面向疆内外广纳贤才,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单位主体、市场运作的精准引才新机制.第三条高层次紧缺人才管理工作由昭苏县委人才工作管理局负责管理。

具体负责人才引进的计划制定、岗位设置,制定政策、招聘人才、落实待遇,协调解决引进人才工作中的问题。

第四条高层次紧缺人才分为高层次人才(高端技术团队)和紧缺人才。

高层次人才(高端技术团队)是指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能够影响和带动本县某一产业、行业(如:环保旅游、马产业、特色种植业等)发展的人员或团队。

紧缺人才是指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急需专业的,能够在用人单位起到带动作用的重点领域人才。

高层次人才主要面向现代畜牧业、特色种养业、特色林果业、农副产品深加工、水利水电、石油天然气工业、现代煤化工产业、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纺织工业和钢铁、建材、化工、轻工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旅游开发、环境保护、城镇规划、企业管理、金融证券、资本运作、商贸物流、外向型经济以及政法维稳、宣传文化、科教文卫、社会管理、城市管理等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社会事业领域。

第五条引进人才的主体是县直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场。

第二章引才方式与条件第六条高层次引进人才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采取项目聘用、科研合作,公开招聘三种方式招录。

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

第七条引进程序分为摸底调查、制定计划、设置岗位;物色人选、洽谈对接;推荐申报、签订意向;办理手续、落实待遇四个步骤.第八条引进人才应政治素质优良,身体健康,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无不良职业道德记录。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模板】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模板】

**学院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材引进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全面落实医院 36520 工程,实施人材强院战略,加强人材队伍建设,规范和完善人材引进工作,推动医院各学科发展,建设一支梯队合理、业务精湛、爱岗敬业的高水平人材队伍,不断提高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学院人材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科学规划、按需引进。

环绕医院发展的总体规划,根据医院学科建设和人材队伍建设的需求,按照“按需引进、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的原则进行引进。

第二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优先引进重点学科、博士点建设学科和紧缺专业急需的高层次人材。

重点引进在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或者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学科建设急需且有发展潜力的人材。

同时统筹考虑充实其他学科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人材。

第三条注重学术、德才兼备。

引进的人材需德才兼备、爱岗敬业、具有团队精神。

坚持学术与业绩并重、科研与教学兼顾的考察标准,严格考核,确保质量。

第四条积极引进、重在使用。

根据人材需求,各学科要开辟视野,积极主动引进人材,同时要努力搭建事业平台,创新机制,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材的作用。

第二章引进人材的分类及评价指标第五条为适应学科发展需要,原则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材认定办法(试行)》(桂办发〔2022〕36 号)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将引进的范围和对象分为六个类别,具体评价参考指标如下:(一)高端人材: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材认定办法(试行)》 (桂办发〔2022〕36 号)文件规定的认定参考目录中 A、B 层次及 C 层次人才的第(一)项中的第 1-8 项之一者。

(二)第一层次人材:博士,且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八桂学者,或者等同于“八桂学者”层次的特聘人材,如珠江学者等;2.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材认定办法(试行 )》(桂办发〔2022〕36 号)文件中规定的认定参考目录中 D 层次人材的第(一) 项中的第 1-9 项之一者;4.近 5 年以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含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5.近 5 年承担美国 RO1 基金或者等同于美国 RO1 基金层次的国外课题项目的主持人;6.近5 年以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位)或者通讯作者、共同通讯作者(排名最后一位)发表本专业原创性专业学术论著,被SCI 收录,单篇影响因子 20 分以上(包含 20 分)论著一篇或者单篇影响因子 10 分以上(包含 10 分)论著两篇,或者单篇影响因子10 分以上(包含 10 分)论著一篇,且另有Ⅰ区(按中科院分区)论著三篇。

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

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

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来学院工作,加快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把洛阳科技职业学院办成一流的、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一)德才兼备。

高层次人才既要有高水平的专业知识,还要有高尚的道德品质。

(二)专业需要。

高层次人才必须符合学院专业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

(三)效益最佳。

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发展。

(四)拓宽渠道。

立足市内,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

第二章引进对象和条件第三条引进对象(一)两院院士、国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国家“863”计划重大项目负责人及以上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中青年骨干教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

(二)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市(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等。

(三)专业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需要且紧缺(学院每年公布)的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副教授、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等高等院校认可的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研究生(具有学历、学位,下同);省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评审认定,行业认可的高级技师。

第四条引进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二)适应我院专业建设的需要,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有指导专业教学、实习实训的技能,有为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奉献的精神,身体健康。

(三)引进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般不超过40周岁,其余引进人才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丽水市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实施办法

丽水市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实施办法

丽水市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建设一支梯队合理、业务精湛、爱岗敬业的高水平人才队伍,不断提高医疗、教学、科研水平,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科学规划,按需引进。

根据医院学科建设总体规划,结合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坚持“按需引进、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的原则引进高层次人才。

第二条德之为先,学术为要。

引进的人才应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顾全大局注重团结,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工作实践能力。

第三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优先引进重点学科和紧缺专业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统筹考虑其他学科发展的人才配套支撑,抓好东城院区人才储备工作。

第四条合理使用,注重培养。

坚持“感情留人、事业留人、待遇留人”理念,充分调动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科学处理好高层次人才使用和培养之间的互促互进关系。

努力搭建事业平台,创新机制,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作用。

第二章组织实施机构第五条医院成立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第一副组长由院长担任,常务副组长或副组长由分管干部人事的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处,负责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使用、培养、考核和服务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引进人才的分类第六条根据《关于加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丽委发〔2016〕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引进高层次人才,具体对象如下:(一)高端人才。

《丽水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认定的A、B、C、D类人才。

(二)高级人才。

《丽水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认定的E类人才。

具体对象:1.博士研究生导师;2.硕士研究生导师;3.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特殊人才。

对于特殊学科紧缺性人才或具有特别专长的优秀人才,可放宽相应的应聘条件,由双方共同商定确定相应层次标准。

第四章引进人才的程序第七条高层次人才引进程序:(一)制定计划。

根据相关学科的人才需求情况,人力资源处制定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二)发布信息。

某某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

某某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

某某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近年来,高校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而高端人才的吸引则是提高大学办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之一。

为此,某某大学出台了《某某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来探索并优化高端人才的引进和管理。

一、人才引进政策在《某某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中,针对高层次人才,某某大学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优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优先申报博士后流动站、视情况提供优先申请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名额等。

同时,某某大学还提出了行业内最高的人才聘任待遇,并提供购房补贴和其他生活保障。

二、人才引进流程某某大学在招聘高端人才时,采取了严格的审核流程。

首先,拟定引才计划,明确聘用需求和条件,并在国内和国外进行广泛宣传。

接下来,通过评审委员会的公开评审程序,从申请人中筛选出合适人才。

最后,完成了聘用手续后,高端人才将加入某某大学教学科研团队,共同进行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

三、人才管理制度为了保障高端人才的科学研究和教学任务,某某大学实行了灵活的人才管理制度,要求实行非固化、非受限、非低效、非浪费的人才管理,营造宽松和谐的学术环境。

某某大学鼓励高端人才组建自己的科研团队,提供充足的科研基金、学术交流平台和团队建设经费,促进人才团队的创新和协作。

四、人才培养计划为了促进高端人才的成长和发展,某某大学还建立了人才培养计划。

该计划分为短期和长期两类,短期计划涉及人才能力提升、学术交流、科研经验积累等方面,长期计划则侧重于科学研究和团队建设,支持高端人才开展原创性科研成果和能力的提高,帮助其成为领域内的重要科学家或工程师。

总之,《某某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为某某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发挥其科研创新能力、提升大学的整体水平提供了有效的指导和管理方式,为促进人才队伍的建设,推动学科发展和创新做出了积极而深远的贡献。

同时,这也为其他高校的人才引进和管理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成长工程管理办法

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成长工程管理办法

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成长工程管理办法随着教育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学校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成为了教育工作中的重要议题。

为了落实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成长工作,我校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展开回答,探讨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成长工程的管理办法。

一、招聘与选拔学校高层次人才的引进首先是通过招聘与选拔来实现的。

学校采取多元化的方式,包括全球招聘、内部竞聘和外部引进。

通过公开招聘、面试等程序,确保选拔出最优秀的人才。

此外,学校还注重多角度的评估,如学术成果、科研经验、教学能力等,全面了解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二、岗位安排与分配在高层次人才引进之后,学校注重将他们与相应的岗位进行匹配。

根据个人的专业背景和学科需求,学校将人才安排在不同的岗位上,发挥其所长。

重点关注人才的培养和成长,提供有利于提升的发展空间和机会。

三、培养与成长计划为了帮助高层次人才实现个人价值和学校目标的统一,学校制定了培养与成长计划。

根据不同的岗位需求和个人发展需要,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

该计划包括参加学术交流、科研项目支持、教育培训等多个方面,以提高人才的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

四、团队合作与共享学校注重打造开放的团队合作环境,促进高层次人才之间的交流与协作。

学校鼓励人才进行团队项目合作,提供良好的研究条件和资源支持。

同时,学校还推行知识共享,促进人才之间的交流与学习,实现优势互补、互相促进。

五、评估与激励机制为了激励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学校建立了科学的评估与激励机制。

通过定期的绩效考核,评估人才的工作表现和成果。

同时,根据评估结果,考虑适当的激励措施,如薪酬激励、晋升机会等,以激发人才的工作热情和发展动力。

六、学术资源支持学校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充分的学术资源支持,包括科研经费、实验设备等。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引进国内外顶尖学者,为人才的科研工作提供广阔的国际化视野和合作平台。

七、人才回报机制学校注重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医院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管理办法

医院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管理办法

医院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管理办法(讨论稿)为切实推进本院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充实医疗保健业务骨干,推动学科发展,根据本院发展目标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系具有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具有特殊才能医院紧缺急需的市内知名特色专家等。

第二条引进原则(一)优化结构,合理分布,加强重点学科、新兴学科的建设。

(二)注重实用,不拘一格,引进与引智并举。

(三)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第三条引进方式根据个人意愿并经考核,分为聘用和录用。

聘用按有关聘用签订聘用手续,录用按引进人才办理编制手续。

第四条引进条件(一)具有爱岗敬业,医德高尚,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

(二)专业理论功底扎实,业务技术精湛,创新意识强,具有较强的业务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的能力。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可放宽至50岁。

(四)身体健康。

正式录用人员均纳入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编制管理,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及院内现行绩效待遇外,还可享受医院提供的如下优惠待遇,聘用人员参照正式录用人员执行。

(一)博士研究生医院提供以下待遇:1、特殊人才津贴每月5000元;2、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3、酌情配备专业实验室、助手和秘书,配备手提式电脑一台;4、安排三室一厅住房一套;5、安家费30万元,协助解决配偶和子女随调问题。

6、每月发放本人手机通讯费。

(二)硕士研究生医院提供以下待遇:1、特殊人才津贴每月2000元;2、科研启动费5万元;3、医院在一定时期内(5年左右)提供租住房(三室一厅)使用,水、电、气及物业管理等费用自理。

如不需要住房的,每月补助1000元。

3、医院配备用于科研及工作手提式电脑一台,每月发放本人手机通讯费。

4、安家费10万元,(三)特殊才能医院紧缺急需的市内知名特色专家按专业要求及聘期时限院内临时研究决定其他待遇。

(一)投递简历。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暂提供就业推荐表)、职称、获奖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直接送交本院人事科。

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

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

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为吸引、培养和使用高层次人才,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科研、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1.3 高层次人才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人才认定与分类2.1 根据专业水平、学术成就和社会影响力,高层次人才分为A、B、C 三个等级。

2.2 人才认定应通过专家评审、业绩考核和同行评议等方式进行。

2.3 各等级人才应有明确的认定标准和程序,并对外公布。

第三章人才引进与培养3.1 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通过项目合作、学术交流等方式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

3.2 设立专项基金,支持高层次人才的科研项目和学术活动。

3.3 实施个性化培养计划,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专业发展和职业晋升的机会。

第四章激励与保障4.1 对高层次人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根据工作业绩和贡献给予相应的薪酬激励。

4.2 提供住房补贴、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福利待遇。

4.3 建立人才荣誉制度,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管理与服务5.1 建立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实现人才信息的动态管理和服务。

5.2 设立人才服务中心,提供职业规划、法律咨询、心理健康等专业服务。

5.3 定期组织人才交流活动,促进人才之间的相互学习和合作。

第六章考核与评价6.1 建立科学的人才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对人才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

6.2 考核结果作为人才晋升、薪酬调整和奖励发放的重要依据。

6.3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人才,应给予指导和帮助,必要时可调整其岗位或解除聘用。

第七章附则7.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7.2 对本办法的修改和补充,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方案,报上级部门批准后执行。

7.3 本办法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1—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机制第三章条件层次第四章引进认定第五章使用培养第六章考核评价第七章薪酬福利第八章附则—2—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XXX(以下简称“公司”)高层次人才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科技水平和管理水平,满足建设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创新型国际化企业公司人才需求和智力支撑的需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符合第十条培养引进条件,按第十三条规定程序经认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真才实学,与公司产业发展和经营管理需要相适应的高、精、尖人才。

(一)突出重点。

围绕公司财产发展和项目建设重点领域,以开阔的视野,突出开展急需、紧缺人材培养引进,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多渠道、多方位网罗高层次人材,重点培养引进一批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层次人材及团队。

(二)以用为本。

坚持把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和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作用贯穿于人才发展始终,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创新体制机制、搭建事业平台、营造良好环境,使各类人才各得其所、各尽其才、才尽其用。

(三)特事特办。

针对高层次人材培养引进和使用的不同特点,采取特殊政策措施,特别优秀和急需的可实行“一人一—3—高层次人材引进管理办法策”、“按人设岗”和“合同管理”。

(四)统筹兼顾。

坚持高层次人才内部培养和高端引进并重,以培养促成长,以引进带培养,发挥现有人才优先培养挖掘和高端人才引进的双重导向作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直接管理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直属单元(以下简称“各单元”)。

第二章管理机制第五条公司成立高层次人才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公司分管党委组织、人力资源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小组在公司人材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人材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承受上级人材领导小组的业务指导,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具体指挥、统筹协调;(二)编制高层次人才工作规划,专项计划及实施方案,报人才委审定;(三)向人材委会报告高层次人材规划、专项打算的执行效果,承受人材工作委员审议;(四)制订高层次人材工作专项资金预算和使用打算,经人材委审批后组织实施;—4—高层次人材引进管理办法(五)对高层次人材工作的重大问题,向人材委提出建议方案;(六)审核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确定引进过程中的关键事宜;(七)审核高层次人才考核结果,兑现奖励;(八)落实人才委授权或决议的其他事项。

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提高人才队伍建设水平,根据医院学科发展、学科建设和科研规划的需要,优化资源配置,优先保证重点学科、新兴学科和医院近期重点发展的学科,兼顾其他学科,坚持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相协调,进一步完善公平、公开、公正、择优聘任、合同管理、目标考核的制度,积极引进德才兼备的一流人才,实现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的科学发展。

二、引进对象及基本条件(一)博士研究生1.身体健康,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2.研究生前所学专业与硕、博所学专业相符或相近;3.具备执业医师资格;4.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或高、中级职称者优先。

(二)学科带头人1.身体健康,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高级职称,年龄50 岁以下。

2.有二甲医院工作经历,有较强的临床管理经验和科研能力,能指导学科学术梯队建设,具有带领学术团队进入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3.具有三级医院经历者优先。

(三)学科骨干1.身体健康,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中级以上职称,年龄45 岁以下。

2.有二甲医院10 年以上工作经历,有较强的临床工作和科研能力。

3.具有三级医院经历者优先。

三、工作和生活待遇根据引进人才具体情况给予相应待遇,包括安家费、科研启动基金、住房、车辆、家属子女工作调动等,享受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待遇,享受本单位同资历人员同等福利待遇。

四、引进工作程序(一)公开招聘:医院每年制定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并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提交资料:应聘者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个人简历和相关资料。

(三)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资料进行初步筛选审查后报院领导审批,同意引进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安排面试事宜。

(四)面试:经医院同意面试的应聘者提交首次聘任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由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小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

(五)体检: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应聘者进行身体检查。

(六)确定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将应聘人员面试考察情况、体检情况等进行汇总,提出初步待遇意见,报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录用人员。

昭苏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管理办法

昭苏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管理办法

昭苏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昭苏地区人才队伍建设,吸引和培养高层次紧缺人才,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昭苏地区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包括但不限于科研、教育、医疗、工程技术等领域的专业人才。

第三条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人才引进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二章引进条件与程序第四条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二)在专业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或专业技能;(三)具有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四)符合昭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第五条引进程序包括:(一)需求分析与岗位设定;(二)发布招聘公告;(三)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四)专业能力测试与面试;(五)体检与考察;(六)公示与录用。

第三章政策支持与待遇保障第六条昭苏地区为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提供以下政策支持:(一)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二)提供住房补贴或人才公寓;(三)为人才家属就业、子女教育提供便利;(四)提供科研项目启动资金和科研条件支持;(五)优先推荐参与国家级、省级人才计划和科研项目。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七条建立高层次紧缺人才信息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

第八条定期对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人才晋升、奖励及合同续签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管理办法由昭苏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条对本管理办法的修改和补充,由昭苏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请注意,这是一个虚构的管理办法示例,实际的管理办法应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政策导向和实际需求来制定。

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doc

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doc

XX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4附件1合肥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校”战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学科专业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推动学校转型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符合学校学科建设需要,在学术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和突出成果的,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者、专家和创新创业型人才。

第三条我校引进高层次人才通过录用、调入和柔性引进三种方式予以聘用。

第二章引进人才类别与条件第四条引进人才类别(一)领军人才符合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引进高校领军人才和团队的意见》中规定的一类、二类、三类人才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

(二)学术骨干教授或相当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较大学术影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在影响因子一区的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主持二类科学研究项目2—1 —项以上。

(三)青年英才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职称人才、具有较强行业背景的副高职称人才或相当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水平的博士(含博士后),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四)优秀博士符合安徽省编办《合肥师范学院编制周转池人才标准》中规定的学术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第五条柔性引进人才学校设立“行知特聘教授”和“行知讲席教授”岗位用于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

“行知特聘教授”须符合上述“领军人才”应聘条件,“行知讲席教授”须符合上述“学术骨干”应聘条件。

第三章引进人才聘用与待遇第六条“领军人才”和“学术骨干”可以调入,或柔性引进聘为“行知特聘教授”和“行知讲席教授”。

柔性引进每年来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首聘期1-3年,实行聘约管理,聘用协议明确岗位职责、聘期目标任务和相关待遇。

“青年英才”和“优秀博士”人事关系须转入学校,并与学校签订协议,服务期8年,按在编在岗教师进行管理。

第七条引进人才待遇(一)领军人才按照“一人一策”原则,具体待遇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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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来学院工作,加快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把洛阳科技职业学院办成一流的、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一)德才兼备。

高层次人才既要有高水平的专业知识,还要有高尚的道德品质。

(二)专业需要。

高层次人才必须符合学院专业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

(三)效益最佳。

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发展。

(四)拓宽渠道。

立足市内,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

第二章引进对象和条件第三条引进对象(一)两院院士、国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国家“863”计划重大项目负责人及以上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中青年骨干教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

(二)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市(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等。

(三)专业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需要且紧缺(学院每年公布)的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副教授、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等高等院校认可的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研究生(具有学历、学位,下同);省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评审认定,行业认可的高级技师。

第四条引进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二)适应我院专业建设的需要,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有指导专业教学、实习实训的技能,有为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奉献的精神,身体健康。

(三)引进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般不超过40周岁,其余引进人才一般在35周岁以下。

能力水平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第三章引进程序第五条各系部在每年3月25日前,根据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申报下一年的需求计划,经人事处初审,院长办公会审定后,下达招聘计划。

第六条学院人才引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引进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对其思想政治表现、教学科研水平、工作能力、身体状况等进行综合考察,提出是否引进的意见并将书面考核情况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第七条经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人力资源管理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引进人才的待遇第八条享受待遇基本原则引进人才在享受待遇时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非学院急需专业或属于照顾性质的高级职称、高学历人员不享受上述待遇。

对于特殊专业急需引进的人才,其待遇和年龄等问题另行商定。

对第三条第(一)、(二)项的高层次人才,其安家费、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可酌情增加。

第九条工资奖金(一)工资,以入校时的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务比照学院同条件人员确定国家统发工资,到校后按学院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对引进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其专业技术职务为中级及以下者,除国家统发工资外,其它待遇按副教授同等对待。

(二)奖金,按《洛阳科技职业学院关于印发<分配办法>等相关制度的通知》(〔2008〕10号)和《洛阳科技职业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试行)》(〔2008〕3号)执行。

第十条福利学院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付安家费或提供一套只有使用权的住房。

对夫妻双方均为高层次人才的,按一人的标准执行,安家费按其服务期限,分月逐步发给,其安家费按照最高标准的1.2倍享受或学院提供一套更高标准的住房。

在学院工作满120个月,并完成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任务后,住房归个人所有。

具体标准如下:(一)既具有博士学位,又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住房标准为160-180M2,安家费15万元。

(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住房标准为140-160M2,安家费10万元。

(三)博士研究生住房标准为120-140 M2,安家费8万元。

(四)学院专业紧缺的副教授住房标准为90-120 M2,安家费5万元。

第十一条科研启动经费对承担重大课题的高层次人才可配备工作电脑一台和相应的科研助手,组建专门的研究室或实验室。

科研启动经费标准如下:(一)教授每人3万元。

(二)博士研究生每人2万元。

(三)副教授每人1.5万元。

若自带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人),学院除给予上述科研启动经费外,另根据科研项目的级别分别予以资助,省部级2万元、国家级4万元。

第十二条进修培训优先安排高层次人才到国内外进修、合作研究和参加国内外重大学术会议。

第十三条职称评聘按照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优先推荐高层次人才申报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评审通过后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四条配偶安置(一)从校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若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中级以上职称且所学专业或所从事工作为学院教育教学所需的,一般可随调,如配偶不符合学院调入人员要求,可协商解决其配偶工作问题。

如不能在学院安置则推荐至相关单位。

其在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入学,可由学院出面联系条件较好的学院就读,但子女入学赞助费由本人承担。

(二)学院培养的高层次人才(晋升为教授职务或获得博士学位后),其配偶若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坚持工作,可申请调入学院。

第十五条其他以聘用方式(柔性引进)来我校工作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学历人才,可按照本暂行办法执行外,具体工作任务和待遇也可面议。

第五章引进人才的职责和义务第十六条服务期限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均从取得高层次人才资格起,服务期限为96个月(含寒暑假),96个月内不得提出调离申请。

第十七条工作职责(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高职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参加专业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及其它实践性教学活动;积极承担院系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在服务期内承担两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或者每年至少带1-2名其专业方向的有学院正式事业编制的研究人员一起从事研究工作。

(三)每年至少在校内作四次学术讲座。

(四)了解前沿性学术动态,掌握相应专业研究进展情况,积极参加系部组织的教育教学改革及科学研究工作;积极争取课题立项,带领课题组成员开展研究工作;做好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与科研。

在96个月服务期内,副教授、博士研究生至少以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完成下列5项任务中的2项,正高职称者则需完成3项。

对第三条第(一)、(二)项的高层次人才,其应完成的教学、科研工作,另行制定相应协议约定。

1.主持完成国家级高职高专精品课程一门或省部级高职高专精品课程二门。

2.主编出版较高水平的专著或译著1部。

3.作为主持人,完成省部级立项课题1项。

4.作为负责人,在科技开发、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经有关部门组织专家鉴定,确认有较大的社会或经济效益。

5.获省部级教学成果或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

6.独立或作为主要作者发表8-10篇与本专业相关的具有较高水平的论文,其中,普通核心刊物2篇,权威核心刊物1篇。

每学年末,由科研处牵头,教务处和人力资源管理处配合,对高层次人才(含学院自行培养享受科研支持经费的人才)在服务期限内职责履行进行考核,对未履行职责的高层次人才,将停止其申报各项科研项目。

第六章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管理第十八条辞职辞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到学院报到或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取得相应资格时,须与学院签订《引进高层次人才协议书》。

高层次人才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终止协议,要求调离、辞职或出国的,按协议退回相关费用。

第十九条科研经费的管理科研经费由高层次人才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洛阳科技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专项资助(科研经费)申请表》,并提交经费使用计划。

经所在教研室、系部同意,科研处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科研经费不得用于招待、申请本人科研编制等支出。

科研经费使用结束后,申请者需做出书面总结,并填写《洛阳科技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专项资助(科研经费)使用总结报告》,经所在教研室、系部签署意见,交科研处审核后存档。

学院根据其上报材料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者,学院将继续资助,对经费使用不当者,学院将做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条日常管理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用人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学院人才引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考核标准,定期(原则上按年度)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根据个人表现、贡献大小等给出不同的考核等次,高层次人才按考核结果享受有关待遇。

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的,享受本办法和协议中规定的有关待遇;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不享受有关待遇。

96个月服务期内完不成学院规定岗位职责的,须延长服务期直到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为止。

服务期延长部分不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生活补助费和优先安排国内外进修等待遇。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学院将根据人才市场供需情况和具体实际,按学年制定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对学院送培的高层次人才,可参照本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现已享受的待遇不得重复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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