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CS系统技术规范—总则(暂行)》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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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CS系统技术规范—总则(暂行)》内容简介

(仅供参考,以正式文件为准)

前言

为适应铁路跨越式发展,保证我国铁路运输为安全,满足互通运营需求,适应提速战略和高速建设的实施,迫切需要规范化的列车运行控制系统。

本标准结合中国国情,以现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为依据,以ETCS技术规范为蓝本进行编制。

1 范围及目标

本标准规定中国列车运行控制系统(简称CTCS)技术体制及基本框架。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铁路区段。

本标准为CTCS系统技术规范总则。

本标准的目标:保证行车安全,满足互通运营,规范系统设计,适应发展需求。

2 引用标准(略)

3 名词术语

3.1 名词术语

允许速度--列车运行中允许达到的最高速度。

目标速度--列车运行前方目标点允许的最高速度。

目标距离--列车前端部至运行前方目标点的距离。

安全距离—为保证行车安全,在前方防护点和控制目标点之间留出的一段距离。

目标距离模式曲线—以目标速度、目标距离、线路条件、列车特性为基础生成的保证列车安全运行的一次制动模式曲线。

3.2 缩写语

ATP(Automatic Train Protection),列车超速防护。

CTC(Centralized Traffic Control),调度集中。

CTCS(Chinese Train Control System),中国列车运行控制系统。

DMIS(Dispatch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列车运行调度管理信息系统。

EMC(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电磁兼容性。

ETCS(European Train Control System),欧洲列车运行控制系统。

ETML(European Traffic Management Layer)欧洲铁路运输管理层。

ERTMS(European Railway Traffic Management System)欧洲铁路运输管理系统。

FRS(Functional Requirements Specifications),功能需求规范。

GSM-R(Global System Mobile for Railway),铁路专用全球移动通信系统。

RBC(Radio Block Center),无线闭塞中心。

SRS(System Requirements Specifications),系统需求规范。

4 系统描述

4.1 CTCS定义

CTCS是为了保证列车安全运行,并以分级形式满足不同线路运输需求的系统。

4.2 基本功能

CTCS系统在不干扰机车乘务员正常驾驶的前提下有效地保证列车运行安全。

4.2.1 安全防护

4.2.1.1在任何情况下防止列车无行车许可运行。

4.2.1.2 防止列车超速运行。

列车超速包括:超过进路允许速度、超过线路结构规定速度、超过机车车辆构造速度、超过临时限速及紧急限速、超过铁路其它规定速度等。

4.2.1.3 防止列车溜逸。

4.2.1.4 测速模块具有消除滑行、空转影响和轮径修正功能。

4.2.2 人机界面(待最后定稿)

4.2.3 检测功能(待最后定稿)

4.2.4 可靠性和安全性

4.2.4.1 按照故障导向安全原则进行系统设计。

4.2.4.2 采用冗余结构。

4.2.4.3 满足电磁兼容性相关标准。

4.3 CTCS框架结构

根据中国铁路运输的运用、管理、维修体制,为满足CTCS体系结构标准化、模块化和发展的特点,并实现全路列车运行控制系统的互联,CTCS的体系结构按系统应用层、网络传输层、地面设备层和车载设备层配置。

4.3.1 系统应用层

系统应用层是指与列车运行控制相关的,构建在DMIS平台下的CTC调度指挥系统和维护管理系统。调度指挥系统根据运行计划和对列车运行、线路、设备、气象灾害等实际情况的综合分析,制定合理的运行调整计划,并通过列车运行控制系统实现对列车运行的实时控制。(以上条文有待修改)

4.3.2 网络传输层

CTCS网络分布在系统各个层面,通过有线和无线通信方式实现车-地、系统内部、系统外部的数据传输。系统各层次对网络的实时性、可靠性、安全性要求不同,宜采用不同的技术规范。

4.3.3 地面设备层

地面设备层主要包括列控中心(有的情况下是无线闭塞中心—黄注)、轨道电路和点式设备、接口设备、无线传输设备等。列控中心是地面设备的核心,根据行车命令、列车进路、列车运行状况和设备状态,通过安全逻辑运算,产生控车命令,实现对运行列车的控制。

4.3.4 车载设备层

车载设备层是对列车运行进行操纵和控制的主体,具有多种控制模式,并能适应轨道电路、点式传

等。车载主控单元的核心是车载安全计算机。

4.4 系统构成(待最后定稿)

5 CTCS分级

列车运行控制系统包括地面设备和车载设备,根据系统配置,按功能划分为5级。

5.1 CTCS 0级

CTCS 0级为通用式机车信号+运行监控记录装置。

5.2 CTCS 1级

5.2.1 总体描述

CTCS 1级由主体机车信号+安全型运行监控记录装置组成。面向160km/h以下的区段,在既有地面设备基础上强化改造并增加点式设备,实现列车运行安全监控功能。

5.2.2 地面子系统组成

5.2.2.1 轨道电路(略)

5.2.2.2 点式设备(略)

5.2.3 车载子系统组成

5.2.3.1 主体机车信号(略)

5.2.3.2 点式信息接收模块(略)

5.2.3.3 测速模块(略)

5.2.3.4 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或车载主控单元(略)

5.2.3.5 人机界面(略)

5.2.3.6 运行管理记录模块(略)

5.3 CTCS 2级

5.3.1 总体描述

CTCS 2级为面向提速干线和高速线,基于轨道电路传输信息的列车运行控制系统。

CTCS 2级适用于各种限速区段,地面可不设通过信号机,机车乘务员凭车载信号行车,满足客运专线和高速运输的需求。

(下略)

5.3.2 地面子系统组成

5.3.2.1 列控中心(略)

5.3.2.2 轨道电路(略)

5.3.2.3 点式设备(略)

5.3.3 车载子系统组成

5.3.3.1 连续信息接收模块(略)

5.3.3.2 点式信息接收模块(略)

5.3.3.3 测速模块(略)

5.3.3.4 CTCS记录单元(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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