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蓝田案例分析资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审计案例分析期末论文
蓝田股份财务造假案例分析
一、案例回顾
蓝田股份作为一家从农业为主的综合性经营企业,自1996年6月上市以来一直保持了业绩优良高速成长的特性。
1996~2000年,蓝田在财务数据上一直保持着神奇的增长速度。
总资产规模从上市前的2.66亿元发展到2000年末的28.38亿元,增长了10倍,历年年报的业绩都在每股0.60元以上,最高达到1.15元。
即使遭遇了1998年特大洪灾以后,每股收益也达到了不可思议的0.81元,创造了中国农业企业罕见的“蓝田神话”,被称作是“中国农业第一股”
然而在2001年10月26日,刘姝威在《金融内参》上发表一篇600多字的文章《应立即停止对蓝田股份发放贷款》,文章称“蓝田股份已经成为一个空壳,已经没有任何创造现金流量的能力,也没有收入来源”、“蓝田股份完全依靠银行贷款维持运转。
”文章提示:“为了避免遭受严重的坏账损失,我建议银行尽快收回对蓝田股份的贷款。
”她在对蓝田的资产结构、现金流情况和偿债能力做了详尽分析后,得出的结论是蓝田业绩有惊人的虚假成分,公司已经无力归还20亿元贷款。
此文揭露了蓝田的造假丑闻,此后蓝田贷款资金链条断裂;2002年1月,因涉嫌提供虚假财务信息,董事长保田等10名中高层管理人员被拘传接受调查2002年1月23日蓝田股份全线跌停,以5.89元收盘。
二、蓝田公司简介
1. 简介
公司于1992年成立,是一家传统的农业和食品加工企业为主的综合性经营加工企业。
涉及农副产品的种植、加工、销售、制药,餐饮住宿,房屋开发等相关产业。
一直以来是一支公认的老牌优质股。
据资料显示:蓝田股份1996年股本为
9696万股,2000年底扩张到4.46亿股,股本扩张了360%;主营业务收入从4.68亿元大幅增长到18.4亿元,净利润从0.593亿元快速增长到令人难以置信的4.32亿元。
1996~2000年,蓝田在财务数据上一直保持着神奇的增长速度。
总资产规模从上市前的2.66亿元发展到2000年末的28.38亿元,增长了10倍,历年年报的业绩都在每股0.60元以上,最高达到1.15元。
即使遭遇了1998年特大洪灾以后,每股收益也达到了不可思议的0.81元,创造了中国农业企业罕见的“蓝田神话”,被称作是“中国农业第一股”。
2. 大事记
1996年5月,在上交所上市
1999年10月,证监会处罚公司数项上市违规行为
2001年11月,刘姝威在《金融内参》发表600字短文,此后蓝田资金链开始断裂
2002年1月,涉嫌提供虚假财务信息,董事长保田等10名中高层管理人员被拘传接受调查
2002年3月,公司实行特别处理,股票简称变更为“ST生态”
2002年5月,因连续3年亏损,暂停上市
三、审查过程及情况
1. 审查过程及处罚情况
1.1 审查过程
2001年10月26日,中央财经大学研究员刘姝威在一份内部刊物上发表文章,呼吁“应立即停止对蓝田股份发放贷款”,引起银行高层的关注。
不久,相关银行即停止对蓝田发放新的贷款。
2001年11月,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出售北京蓝田园国际高科技农业有限公司80%股权、出售野藕汁生产线、彩色印铁制罐生产线及其相关厂房、存货等资产给中国蓝田总公司,并更名为湖北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2001年12月13日,蓝田公司起诉刘氏。
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向刘下达了《应
诉通知书》,称“湖北蓝田股份公司诉刘姝威侵害名誉权案”将于2002年1月23日开庭,要求刘作为被告出庭。
2002年1月12日,生态农业董事会发布公告,公司因涉嫌提供虚假财务信息,董事长保田、董事总会计师黎洪福、董事会秘书王意玲及7名中层管理人员被公安机关拘传接受调查。
2002年1月22日,湖北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2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委托肖纯林董事代理行使公司章程赋予的董事长职权,并聘请湖北中正会计师事务所为财务审计机构。
1.2 处罚情况
(1)对公司处以警告并罚款100万元;
(2)对招股说明书含有虚假内容负有直接责任的公司董事赵琰璋、吴惠昌、王焕成分别处以警告,并各罚款5万元。
(3)蓝田公司董事会依照法定程序撤销瞿兆玉公司董事长职务。
蓝田公司和瞿兆玉、赵琰璋、吴惠昌、王焕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城建支行月坛南街分理处,帐号2610044690,由该银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执行监督处。
(4)2005年9月19日,农业部财务司原司长、总经济师孙鹤龄因违纪被开除党籍。
其具体违纪行为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帮助某股份公司上市后,违反规定,为女儿购买该股份内部职工股获取巨额非法利益。
”
2. 造假情况
2.1 虚构应收账款数额
蓝田股份去年主营业务收入18.4 亿元,而应收账款仅857万元。
公司方面称,由于公司基地地处洪湖市瞿家湾镇,占公司产品70%的水产品在养殖基地现场成交,上门提货的客户中个体比重大,当地银行没有开通全国联行业务,客户办理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结算货款业务,必须绕道70公里去洪湖市区办理,故采用" 钱货两清" 方式结算成为惯例,造成应收账的款数额极小。
蓝田股份的这一解释引出新的疑问,该公司似乎在上市公司中又创一项奇迹,即18亿多
主营业务收入主要靠现金交易完成。
稍懂财会知识的人士,势必对蓝田股份" 钱货两清" 方式结算下的销售收入确认产生怀疑。
2.2 虚增固定资产
在股票发行申报材料中,伪造有关批复和土地证,虚增公司无形资产1100万元;伪造三个银行账户1995年12月的银行对账单,虚增银行存款2770万元;将公司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的8370万股改为6696万股,虚减总股本,提高每股收益。
2000年固定资产占资产百分比高于同业平均值1倍多,在产品占存货百分比高于同业平均值1倍,在产品绝对值高于同业平均值3倍。
仅从固定资产来看,无论是从规模还是增长率来看都明显偏高,蓝田自上市以来所有的募集资金、新增借款和盈利几乎全部变成了固定资产。
而流动比率是0.77速动比率是0.35,净营运资金是1.3亿,这暴露出蓝田无力偿还到期流动负债。
2.3 虚造存货价值
在蓝田公司的财务报表中,存货价值从1999年的2.6亿增加至2001年的4.4亿。
除去饮料这一可明确计量部分,该公司另一重要产品——水产养殖,由于在鱼塘里,我们无法获知其实际的品种、数量和重量,20万亩水面到底装了多少鱼和其它水产品?没有人能说清楚,那这一部分的存货价值如何计算得来?
从图中可以看出,在蓝田股份2000年存货中,在产品占存货的82%。
由于蓝田股份的主营产品是农副水产品和饮料。
农副水产品和饮料的存货不容易保存,一旦产品滞销或存货腐烂变质,将造成巨大损失,所以其存货结构是其调查重点。
2.4 利用“资本运营”圈钱
蓝田公司上述造假的终极目的就是为了在资本市场上营造一个公司盈利丰厚,运营蒸蒸日上的局面,从而吸引广大投资者踊跃购买其股票,聚集资本,达到为少数人牟利的目的。
因为在这些少数人眼中,建立这样一个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打造一个“壳”去资本市场大把圈钱,而不是真正把公司打造成一个实实在在的实体。
2.5 虚构收入与利润
蓝田股份2000年主营收入是18亿元,2001年上半年是8亿元。
也就是说,每个月收入是1.5亿元,蓝田股份增值税率是13%-17%,营业税率是5%,可是它一个月只要提4万元的营业税和28万元的增殖税,这样的纳税额比一家年收入5000万元的企业还少,而蓝田是18亿元,所应缴纳税额大大不符。
此外,蓝田股份披露的和蓝田总公司的野藕汁结算价格为46.8元/箱(24罐)(其中野莲汁为46.8元每箱,野藕汁为44.2元每箱)。
按照市场上常见的蓝田野莲汁、野藕汁包装估算,假设每3罐野莲汁、野藕汁为1公斤(每罐蓝田饮料为350ML),大概每公斤饮料蓝田股份获得5.85元的销售额。
按上述的计算,每公斤饮料实现利润2.42元。
如果按照33%的所得税,蓝田股份每公斤饮料实现的
2.42元净利润(税后)至少需要2.42/0.67=
3.61元的所得,也就是说蓝田股份靠每公斤5.85元的销售额至少实现了3.61元的利润,利润率为61.71%,在竞争激烈的饮料行业能够实现这种利润吗?此外,据有关报道称,蓝田股份在精养鱼塘推行高密度鱼鸭配套养殖技术,每亩平均产成鱼由350 公斤提高到1000 公斤,加上养鸭收入,每亩平均收入由1400 元提高到近万元,养殖成本降低20% 。
而同样是在湖北养鱼,去年上市的武昌鱼在招股说明书中称,公司 6.5 万亩鱼塘的武昌鱼,养殖收入每年五六千万元,单亩产值不足1000 元。
通过所谓高科技饲养,其公司养殖利润为同行业的10至20倍,甚至达30倍之高。
3. 审计失败
3.1 审计师
蓝田股份一直是原沈阳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其改制以后的沈阳华伦会计师事务所的忠实客户。
直到2001年度年报审计时沈阳华伦因黎明股份以及其他原因没有通过2001年度年检、不能继续执行证券业务审计时为止。
2002年初,蓝田股份拟聘请湖北中正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师,但因中正所正在协助公安机关审计蓝田的财务资料,转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3.2 审计意见汇总表
1993-1997 沈阳无保留
1998-2000 沈阳华伦无保留
2001 武汉众环无法表示
2002(中期)武汉众环否定
3.3 审计失败
1999年中国证监会认定,蓝田股份1995年虚增2770万元银行存款,以达到虚增资产总额的目的,而原沈阳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发现和指出,发表了无保留意见。
通过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2001年度的无法表示意见和2002年中期的否定意见可以发现蓝田财务造假的大致轮廓:内部控制失效,多套账,账外负债,难以确认的收入和资产,内部交易没有抵消,可能面临重大减值的应收款项。
3.4 审计困难
蓝田股份大量的交易是通过现金交易进行的,采取了“坐收坐支”的办法,审计师难以从收款的角度验证收入的真实性,而对面积达300余亩的洪湖里的水产品存货进行盘点,也极其困难;需要作为重点审计领域的固定资产,不是熟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而是相当大的部分投入在了水、土改造方面;为审计师确认固定资产的存在性和价值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四、原因分析及建议
1. 原因
1.1 内部原因
1.1.1 经营管理不善、法制观念淡薄,导致其业绩不佳
蓝田造假丑闻曝光之前,曾经是中国股市中的一面红旗,但令人惋惜的是,蓝田所谓的高业绩均来自于种种虚幻神话和财务包装。
我们知道,光靠造假过日
子是不行的。
企业要发展,求生存,其根本出路在于谨慎投资和合法经营。
起初,蓝田上市时曾经募集了两个多亿的资金,公司高层应该适时实施正确的投资战略,以引导企业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但是,事与愿违,蓝田的管理高层并未真正从这方面去考虑问题。
一方面,公司的董事长一言九鼎,擅自将蓝田交给了一个不懂业务和素质不高的人掌管;另一方面,公司在缺乏明确的投资战略的情形下盲目扩张。
而蓝田的失败,究其原因,主要是公司管理高层的法制观念极其淡薄,经营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他们在公司业绩不佳的困难时期,不是从强化公司管理内涵来着手想办法、求对策,而是视国家法律法规为儿戏,公然造假,知法犯法,炮制了所谓“金鸭子”、“野莲汁野藕汁”和“无氧鱼”的动人故事,企望靠骗取贷款来过日子。
蓝田的公司治理机制失灵,盲目投资、管理不善,致使其主业萎缩,最终误入歧途,一败涂地。
1.1.2 会计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保持职业操守
从会计的角度而言,其实蓝田公司造假不是公司或其他相关部门会计标准和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问题,而是在实际工作中的职业道德和操守问题。
在蓝田公司中会计人员或者屈从上级压力,或者直接参与造假,根本忘记了作为一名会计人应有的“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此外,在该公司为达到造假的目的没有建立应有的财会人员管理与奖惩、准入和退出实施机制。
1.2 外部原因
1.2.1对上市公司违法行为的司法介入滞后。
蓝田股份1999年被查出上市时存在严重的造假行为,涉及伪造有关批复和土地证,虚增公司无形资产,伪造银行账户,以及“压缩”公司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等违法行为。
对此,蓝田股份只是被警告并罚款100万元,瞿兆玉也只是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
记者在本报1999年11月3日刊登的《蓝田造假怎么罚?》一文中指出,“蓝田股份造假的数额之大已属严重的经济犯罪,假若对这种‘包装’行为打击不力的话,必然还会出现‘后继’者”。
孰料“后继”者竟然是蓝田股份的高管,在市场对这家公司极其敏感的背景下,利润造假仍无休止地继续。
要知道蓝田股份上市时存在的多项违法行为,早已经触犯《刑法》,构成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有关责任人是应该蹲监狱的。
就说伪造银行对账单虚增银行存款2770万元,按《刑法》第177条规定,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蓝田股份上市时造假行为涉案数额巨大,对有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不为过。
如果1999年在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后就把蓝田案移送检察院,司法介入及时有效的话,蓝田股份的利润造假行为不会直至今日才被曝光。
可见,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等于姑息养奸,对上市公司违法行为的司法介入不能再姗姗来迟。
1.2.2 控股股东信息披露盲点多。
评价资本市场效率的强弱,信息的有效性是一个重要指标。
而蓝田股份能够长期造假未被发现,屡遭舆论质疑都有惊无险,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信息披露制度的缺陷。
无法让中小股东认识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动态掌握控股股东的经营风险,是现行信息披露制度的一大盲点。
蓝田股份把许多费用因素往中国蓝田总公司身上一推,使本该早就暴露的问题得以体面地遮掩。
蓝田案发说明针对控股股东的信息披露不足,势必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大打折扣。
蓝田股份与中国蓝田总公司控制的“大蓝田”究竟是怎样的关系?“大蓝田”的财务现状如何?这些都应该在市场上公开披露。
而在相关信息不透明之前,谁也说不清楚“大蓝田”会给蓝田股份带来多少或有风险,及或有风险是否会导致蓝田股份退市、破产。
另外,若信息披露更有效,蓝田股份几乎演变成家族企业也不至于到最后才暴露真相。
1.2.3会计职业独立性缺乏,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不足。
目前企业的会计人员是受聘、受雇于其所在公司的职员,公司老板对会计人员拥有绝对的领导权和支配权,当会计人员与老板发生道德冲突时,会计人员则面临着坚持原则、坚守职业道德就可能被辞退失业的痛苦选择。
此外,本案中蓝田的财务会计人员受管理层逼迫,为保住饭碗编造虚假会计信息的行为,反映了会计人员受不良思想和价值观念等影响,在利益的诱惑下,丧失了职业道德,为了个人私利参与会计作假或贪污舞弊,自身道德素质偏低的现状。
而在外部财会审计上,由于审计人员素质或审计部门受制于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等种种原因也未
能做到及时发现问题或及时披露所发现的问题,其中所暴露的会计师独立性问题是一世界性难题,要解决也是任重而道远。
2.建议
2.1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内部制衡机制。
提高公司管理层对于内部控制的认知度,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此外,完善企业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最后,要优化董事会人员结构,改善董事会成员的知识结构,公司重大决策应由董事会投票表决决定。
市场竞争是十分激烈的,一家公司如果不及时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强化公司内涵,终究会被市场淘汰。
2.2 建立以诚信为前提的市场经济体制。
诚信的经济市场才能给人民安全感,从而拉动消费,推动这个市场的经济进步和发展。
强化社会强势集团的诚信教育,包括上市公司的管理层、会计人员以及能够控制上市公司管理层的政府官员、中介机构,使得诚信观念深入人心,杜绝其成为会计舞弊的制造者和帮凶,从根本上扼杀非法经营活动的毒苗。
同时,作为地方政府,应该正确处理与企业之间的关系,避免过多地干预企业行为,以保证其正确的发展方向。
2.3 重视会计人员的诚信道德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要求会计人员要爱岗敬业,依法办事,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保守商业秘密。
改造会计人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而提高会计人员的思想境界,使会计从业人员形成严谨的工作作风,教育会计人员应“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注6)树立“诚信会计”的良好形象。
通过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会计人员能以良好的职业道德约束自己的行为,将诚实守信的道德意识转化成自觉的行动,“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为行动准则,营造良好诚信的社会氛围。
另外会计人员还需要不断充电,回炉,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这样才能确切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提供前提条件。
在任何时候,我们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工作决不能放松,尤其是作为证券市场
“守护神”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要敢于坚持原则,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以减少审计失当的风险。
同时,各会计师事务所应该不断健全其质量控制机制,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能力和道德水准,以保证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运行。
2.4 不断建立和完善健全的法律制度,加强执法力度。
经济的活动的复杂性对相关的法律制度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健全的法律制度是保障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的根本。
健全的法律制度也是建立诚信的金融市场的前提。
只有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加大处罚和执行力度,提高公司财务造假成本,增加中介机构违规风险,形成经济预期公正,才能财务造假行为的发生。
同时加强法制教育,促使会计人员形成正确的道德判断、道德选择和道德评价模式,从而自觉地调节自己的行为。
2.5 加强社会监督与评价机制,发挥社会力量。
从有关会计诚信现状来看,加快建立社会信用监督体系,是我国目前迫切要完成的大事。
有一则小故事,颇有意味:一位留学生在国外乘公共汽车逃票,当时并没有对他罚款,他自以为洋洋得意,谁料毕业找工作时才发现已被记录在案,虽然学习成绩优秀,求职却遇到障碍。
他因小失大,后悔不及。
这则故事令人回味,也令人深思…我们是不是可以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本国现实情况,用规模先进的信息数据库记录大量企业与个人的资金往来与商品交易的种种资料,提供客户查询,一旦有不良信用的记录,在工商注册、银行贷款、消费贷款、个人信用卡服务以及人才聘用等,将受到制约。
相反,为鼓励获得守信等级高的企业将可优先获得发行股票和银行贷款等各项优惠条件。
用完善的会计信用制度,来制约会计领域中的虚假行为。
总之,企业要发展,求生存,其根本出路在于谨慎投资和合法经营。
而蓝田的失败,究其原因,主要是公司管理高层的法制观念极其淡薄,经营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他们在公司业绩不佳的困难时期,不是从强化公司管理内涵来着手想办法、求对策,而是视国家法律法规为儿戏,公然造假,知法犯法。
治理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并非可以一蹴而就之事,而是一场持久战。
蓝田的案例只是冰山一角,在看不见的角落里,或许还有更多的舞弊事件。
由此可见,提高董事会
治理公司水平,维护市场诚信,加强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监督审查都是势在必行的。
唯有外部治理体制和市场环境得到重大变革和改善才能让市场迎来一个真实合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