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11月前言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总负责人:李霆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1 总则 (1)2 方案设计 (2)2.1 一般要求 (2)2.2 设计说明书 (2)2.3 设计图纸 (6)3 初步设计 (8)3.1 一般要求 (8)3.2 设计总说明 (8)3.3 总平面 (9)3.4 建筑 (11)3.5 结构 (14)3.6 建筑电气 (17)3.7 给水排水 (20)3.8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24)3.9 热能动力 (26)3.10 概算 (28)4 施工图设计 (30)4.1 一般要求 (30)4.2 总平面 (30)4.3 建筑 (32)4.4 结构 (36)4.5 建筑电气 (43)4.6 给水排水 (46)4.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0)4.8 热能动力 (53)4.9 预算 (57)5专项设计 (58)5.1 建筑幕墙 (58)5.2 基坑工程 (61)5.3 建筑智能化 (64)5.4 预制混凝土构件加工图设计 (69)条文说明 (74)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 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工作,提高设计质量和效率,特制定以下深度规定:一、工程概况1.1 工程基本信息:包括工程名称、地点、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工程规模、用途等;1.2 工程背景:对工程建设的目的、必要性和背景进行简要介绍;1.3 工程概况:对工程的整体布局、结构特点、工期安排等进行描述。
二、设计任务2.1 设计目标:明确工程设计的总体目标;2.2 设计内容:列明工程设计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供电等方面;2.3 技术要求:对工程设计的技术要求进行详细说明。
三、设计依据3.1 国家和行业标准:列明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说明具体适用部分;3.2 相关法规和规定:列明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进行引用和说明;3.3 前期调研和勘察数据:对前期调研和勘察数据进行分析和引用。
四、设计方案4.1 方案选择:列举所有可能的设计方案,并进行比较、评估和选优;4.2 主要设计方案:详细描述被选中的主要设计方案,包括布置、结构形式、功能分区等;4.3 设计参数:对设计方案涉及的主要参数进行详细说明;4.4 节能设计:对节能设计的方法和措施进行详细描述;4.5 消防安全设计:对消防安全设计的要求和措施进行详细说明;4.6 环境保护设计:对环境保护设计的要求和措施进行详细说明。
五、施工图设计5.1 平面布置图:绘制工程的平面布置图,包括建筑物、道路、绿化等;5.2 剖面和立面图:绘制工程的剖面和立面图,包括建筑物的高度、结构等;5.3 细部图纸:绘制工程各部分的细部图纸,包括承重结构、装饰材料等;5.4 地基处理图:绘制地基处理图,包括土方开挖、填筑等;5.5 务工程图:绘制相应的给排水、供电、通风等工程图。
六、工程预算6.1 物料清单:编制工程所需的主要物料清单及规格、数量;6.2 劳务费用:按照工程进度和施工工艺,编制详细的劳务费用清单;6.3 设备费用:按照工程需要,编制详细的设备费用清单;6.4 工程总预算:根据物料、劳务、设备费用进行统计,得出工程的总预算。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条文说明)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条文说明1总则1.0.2本规定的适用范围根据“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和“建市(2007)86号”《工程建设设计资质标准》中规定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的允许承接业务范围确定,包括“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三十八条和“建市(2007)86号”附件3-21-1中规定的除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设计以外的所有内容。
1.03K用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文件用于办理工程建设的有关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用于施工,都是必不可少的。
彳后设计文件用于审批(包括政府主管部门和/或建设单位对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批);若无审批需求,初步设计文件也无出图的必要。
因此,对于无审批需求的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在此情况下方案设计文件的深度满足第2章的要求即可。
1.0.4-3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通常包括建筑主体由一个单位设计,而幕墙、室内装修、局部钢结构构件、某项设备系统等内容由其他单位承担设计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一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将成为另一方施工图设计的依据,且各方的设计文件可能存在相互关联之处。
作为设计依据,相关内容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满足有关承包方或分包方的需要。
1.0.8所谓“合理的取舍”,是指当设计合同规定的设计内容或设计范围少于本规定对于设计深度要求的内容时,可不执行本规定的相关条款。
例如,某工程施工图设计合同规定的设计内容或范围不包括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热能动力设计和预算编制时,该工程设计可不执行本规定第4.7节、4.8节和第4.9节的所有条款;合同规定的设计内容或设计范围所涉及的本规定条款,只能取不能舍。
1.0.9对于某些设计内容,如空调循环冷却水系统、柴油发电机等,不同的设计单位可能由不同的专业承担设计。
对此本规定不作限制。
有的设计单位多个专业由一人完成,各专业设计内容在一张图上表示,给行业管理、审图、造价、施工等造成不便,所以要求按国家有关专业分工的规定各专业分别出图。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4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4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4首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设备材料清单及技术要求。
方案设计需要包括方案设想、方案选择和方案优化等;施工图设计需要从总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等方面进行详细设计;施工组织设计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过程进行合理安排,为施工提供便利;施工图预算需要计算出工程的预算值,为工程的投资提供依据;施工设备材料清单及技术要求需要明确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种类、数量和技术要求。
其次,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要根据具体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进行适当的调整。
大型工程和复杂工程的设计文件要求编制深度更大,详细程度更高。
例如,高层建筑、桥梁工程等需要编制详细的结构计算书、承载力计算书、地基处理方案等;而小型工程则可以简化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但仍需要保证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再次,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要根据设计阶段的不同进行逐步深化。
设计分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准备阶段。
初步设计需要明确工程的总体方案和基本要求,施工图设计需要对初步设计进行详细细化,施工准备阶段需要明确施工工艺和施工流程。
每个阶段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都需要符合相应的要求,在设计文件编制过程中逐步深化。
最后,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需要与相关单位进行审查和批准。
相关单位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设计单位要经过审查和批准后,才能进行施工。
审查和批准过程中,相关单位会对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规定了设计文件的内容、编制要求和审查批准程序。
在编制设计文件时,需要充分考虑工程的特点和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深入细化。
只有做到这些,才能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规范
和标准的要求。
2.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建筑工程规划设计、建筑结构
设计、给排水与暖通设计、电气设计等专业设计文件。
3. 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文件应包括建筑平面布置、建筑物高度、建筑物体量、建筑物形式、建筑物用途、建筑物功能
分区等内容。
4. 建筑结构设计文件应包括建筑物的结构形式、结构材料、结构计算、结构布置、结构构造等内容。
5. 给排水与暖通设计文件应包括建筑物的供水、排水、暖
通系统的布置、管道管件的材质、管径、施工方法等内容。
6. 电气设计文件应包括建筑物的电气负荷计算、配电系统
的布置、电气设备的选择、电气线路的走向、电气安装的
施工方法等内容。
7. 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应根据项目的规模、性质和重要性
进行合理确定。
一般来说,大型、重要的建筑工程项目要
求编制深度更为详细和全面。
8. 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应满足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的要求,
包括施工图纸、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施工工序等内容。
总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结合项目的规模、性质和重要性进行合理确定,以满足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的要求。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一、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定义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是指设计文件中的内容和程度,包括设计思路、分析计算、图纸绘制、技术描述、指导意见等方面的详细程度及完整性。
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1.设计思路:设计文件应明确反映建筑设计的思路和概念,包括建筑的定位、规模、功能、布局等基本要素,同时要说明设计的理念和目标。
2.技术分析:设计文件要进行全面的技术分析,包括场地条件、建筑材料、结构体系、施工工艺等方面的分析。
需要通过详细的计算和分析,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图纸绘制:设计文件中的图纸应准确地展示建筑设计的各个方面,包括平面布局、立面设计、剖面展示等。
图纸要清晰、规范地标注建筑尺寸、比例、符号等,确保图纸的可读性和准确性。
4.技术描述:设计文件中应有详细的技术描述,包括材料使用说明、施工工艺要求、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的描述。
需要准确表达设计意图,提供实施参考和指导。
5.指导意见:设计文件中应包含对施工单位的指导意见,包括工程施工方法、施工质量要求、安全措施等方面的建议。
需要为施工单位提供正确的指导和参考。
三、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等级根据建筑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的不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可以划分为不同的要求等级。
一般可划分为基本深度、普通深度和详细深度三个等级。
1.基本深度:适用于建筑工程规模较小、技术要求较低的项目,设计文件应包含基本的设计思路、图纸和技术描述,确保施工单位能够理解和操作。
2.普通深度:适用于一般规模的建筑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应包含较为详细的设计思路、技术分析、图纸和技术描述,以及一定的指导意见,确保施工单位能够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实施。
3.详细深度:适用于规模较大、技术要求较高的建筑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应包含全面且详细的设计思路、技术分析、图纸、技术描述和指导意见等内容,以确保施工单位能够全面理解和实施。
四、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监督和质量控制为了确保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符合要求,国家相关部门将对设计文件进行监督和质量控制。
建质函[2016]247号: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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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1 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279 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 理条例》(国务院第 662 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 年版)基础上 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 2008 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 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 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 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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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 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 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境内和援外的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及其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 扩建工程设计。 1.0.3 本规定是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基本要求。在满足本规定的基础上,设计深度尚应符合 各类专项审查和工程所在地的相关要求。 1.0.4 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相对 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当有关主管部门在初步设计阶段没有审查要求,且合同中没有做初步 设计的约定时,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1.0.5 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具体应执行第 2、3、4 章条款):
(建筑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 总则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对于一般工业建筑(房屋部分)工程设计,设计文件编制深度除应满足本规定适用的要求外,尚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注:工业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应根据工程性质执行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1.0.3 民用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1.0.4 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具体应执行第2、3、4章条款):1 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注:对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标书要求;若标书无明确要求,设计文件深度可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
2 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3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对于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的情况,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深度应当满足各承包或分包单位设计的需要。
1.0.5 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被应用图集的名称。
重复利用其他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
1.0.6 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1.0.7 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
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1.0.8 本规定不作为各专业设计分工的依据。
本规定某一专业的某项设计内容可由其他专业承担设计,但设计文件的深度应符合本规定要求。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一、引言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是建筑工程项目实施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至关重要。
本规定旨在明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要求,提高设计文件的编制质量,确保设计文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可行性。
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2.1 规范依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规定,特别是《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程》(GB 50009)等。
2.2 设计文件的结构和内容设计文件应按照统一的结构和内容编制,以确保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设计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对工程的位置、规模、用途等进行描述,包括工程的背景和目的。
2.技术经济分析:对工程技术经济性进行分析评价,包括成本估算、投资回收期等内容。
3.建筑设计:包括建筑的总体布局、建筑形式、建筑材料、建筑构造等。
4.地基与基础设计:包括土壤工程资料、地基基础类型、基础设计参数等。
5.结构设计:包括结构形式、结构材料、结构荷载分析等。
6.给排水与供暖设计:包括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调、消防系统等。
7.电气与智能化设计:包括电源系统、照明系统、电力设备等。
8.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剖面图等。
9.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法、施工部署、安全预防措施等。
10.建筑材料与构配件清单:包括建筑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等。
2.3 设计文件编制的质量要求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具备以下质量要求,以保证设计文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1.准确性:设计文件应准确表达设计意图,确保设计的可行性。
2.完整性:设计文件应完整反映建筑工程的所有技术要求。
3.专业性:设计文件应符合相关专业标准和要求,确保设计文件的科学性。
4.适用性:设计文件应符合建筑工程实际情况,满足工程的实际使用需求。
5.统一性:设计文件应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编制,确保设计文件的规范一致性。
6.可读性:设计文件应清晰易读,便于工程人员理解和实施。
建筑工程设计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编制深度的规定建筑工程设计编制深度的规定建筑工程设计编制深度指的是对建筑工程设计的详细程度、设计的完整性、深度和技术含量的要求。
建筑工程的设计编制深度是影响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的重要因素。
因此,规范建筑工程设计编制深度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和提高工程经济效益至关重要。
一、建筑工程设计深度的标准建筑工程设计深度的标准指的是按照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设计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建筑工程设计的完整性和详细程度进行规范和要求。
建筑工程设计深度标准是保证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的重要依据。
建筑工程设计深度的标准可以参考以下维度:设计深度:以设计文件里的图纸、说明书、报告、计算书为主体,确定建筑工程的规模、定位和功能。
建筑工程设计深度包括设计思想、主体内容、工程量计算、工程标准、具体措施等方面。
设计质量:指设计方案、施工图、预算、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文件等设计文件的质量,包括文件性能、文字表达、标准规定等多个设计项目。
技术要求:指建筑工程技术措施、材料使用、施工方法等方面的要求,包括工序流程、施工安排、材料选择和施工质量检查等方面。
二、建筑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建筑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是指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建筑工程设计深度进行合理规划和科学标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
具体要求如下:(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设计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保证建筑工程设计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2)要注重建筑工程设计的精细化程度,对建筑工程设计的各个细节和环节都要进行详细、全面的设计。
(3)要依据建筑工程使用管理要求,对建筑工程设计各个方面进行充分考虑,使建筑工程设计能够满足使用要求,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经济效益。
(4)要注意建筑工程设计的技术含量,注重材料的合理选用和施工方式的合理设计,确保建筑工程设计的安全、稳定和可靠。
(5)建筑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还包括:工程总平面、纵剖面、横剖面;建筑面积、建筑高度;设备或构造要求等。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深度编制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深度编制规定一、编制原则1.法规合规原则: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确保设计文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需求导向原则:设计文件的编制应根据项目需求进行,满足建设单位的使用要求和功能要求,实现项目的经济、实用和安全。
3.规范规程原则: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遵循国家和行业相关的规范和规程,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编制要求1.编制内容: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包括建筑结构、建筑设备、给排水及电气工程等方面的详细设计,确保设计方案的全面性和可行性。
2.编制深度:设计文件的编制应达到设计交底深度,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多个深度,根据项目阶段的不同,逐步完善和深化设计。
3.编制方法:设计文件的编制可以采用手工编制和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设计过程的准确性和效率性。
4.编制标准: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文件编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规范》等,确保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准确性。
三、编制阶段1.方案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是建筑工程设计的首个阶段,包括项目分析、规划布局、功能定位和选址论证等工作,设计文件应包括项目设计说明书、方案设计图纸等内容。
2.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是在方案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细化和完善的阶段,设计文件应包括初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工艺及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
3.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是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详细设计和图纸编制的阶段,设计文件应包括结构施工图、设备布置图、给排水布置图、电气布置图等内容。
四、编制程序1.设计任务书:建设单位根据项目需求,起草设计任务书,明确设计任务和要求。
2.设计概念方案:设计单位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概念方案的编制,并进行专业技术交底。
3.设计评审:设计方案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评审会议,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4.深化设计:根据评审意见,设计单位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深化设计,形成初步设计文件。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019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9年11月前言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总负责人:李霆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1 总则 (1)2 方案设计 (2)2.1 一般要求 (2)2.2 设计说明书 (2)2.3 设计图纸 (6)3 初步设计 (8)3.1 一般要求 (8)3.2 设计总说明 (8)3.3 总平面 (9)3.4 建筑 (11)3.5 结构 (14)3.6 建筑电气 (17)3.7 给水排水 (20)3.8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24)3.9 热能动力 (26)3.10 概算 (28)4 施工图设计 (30)4.1 一般要求 (30)4.2 总平面 (30)4.3 建筑 (32)4.4 结构 (36)4.5 建筑电气 (43)4.6 给水排水 (46)4.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0)4.8 热能动力 (53)4.9 预算 (57)5专项设计 (58)5.1 建筑幕墙 (58)5.2 基坑工程 (61)5.3 建筑智能化 (64)5.4 预制混凝土构件加工图设计 (69)条文说明 (74)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 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一、设计深度设计深度是指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在设计思路、内容层次、设计控制及设计计算等方面的深入程度。
根据不同的建筑类型和工程性质,设计深度也会有所不同。
通常,设计深度应包含项目基本设计、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
1.项目基本设计项目基本设计是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起点,也是对工程整体规划的一个初步设计,包括建筑方案设计、结构方案设计、给排水及暖通方案设计等。
项目基本设计要求对各方案进行分析、评估,并确定最优设计方案。
2.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是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内容。
施工图的绘制应根据完整的项目基本设计,对建筑构造、建筑设备、工程结构等进行详细的设计描述。
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应该全面、准确,确保施工单位根据图纸进行建设。
3.专项设计专项设计是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补充和细化,主要包括施工工艺设计、建筑设备设计、外墙保温设计等。
专项设计应与施工图设计相协调,确保整个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二、施工图施工图是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核心部分,要求绘制清晰、准确,包含全部必要信息。
具体要求如下:1.绘图准确施工图的绘制应根据项目基本设计,确保图纸准确无误。
对于工程结构的绘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施工单位能够准确理解并将其转化为实际工程。
2.尺寸控制施工图的尺寸控制至关重要,要求尺寸能够准确反映建筑元素的大小,并与实际现场符合一致。
同时,对于有特殊尺寸要求的部分,应明确标明。
3.材料规定施工图中应清晰标注所使用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信息;对于特殊材料,还应提供材料技术参数等详细资料,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材料选择和搭配正确。
三、专业设计文件除了施工图,建筑工程设计文件还应包括一些专业设计文件,旨在进一步完善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施工工艺设计文件:对与施工工艺相关的设计要求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编制相应的工艺设计文件,以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2.建筑设备设计文件:针对建筑设备的选择、安装和运行等方面进行详细设计,包括安装示意图、电气布置图、设备参数表等。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要求正文字数不少于1200字,可以参考《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3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3版)》是由建筑业协会出版的规定,专门为了规范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而制定的,是我国现行有效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规范。
本规定由一般明确性条款、注释、附件三部分组成,共16章。
首先,编制概述包括设计文件的任务和对象的明确、设计文件的类型及其所包含内容、技术要求和编制原则等,以便设计时从宏观上把握设计的工作的重点。
其次,编制目的包括简要说明设计文件的编制过程、图册的编制的目的、图册的编制的范围、图册的编制的要求、审核手续等,以控制设计文件的编制质量。
编制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设计文件中的文字内容、图面内容、表格内容和计算书内容等,主要是为了把图纸图表的设计思想说明清楚,以便用于施工管理。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一、文件编制深度
1.文件编制深度的定义
文件编制深度是指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水平和覆盖面,是衡量设
计质量的重要指标。
文件编制深度可以分为空间文件编制深度、功能文件
编制深度和表达文件编制深度三个部分。
空间文件编制深度指的是施工图
纸的编制程度,功能文件编制深度指的是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和审查文件的
完整性,表达文件编制指的原理和说明文件的丰富性。
2.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
(1)施工图纸的编制深度要求完整,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施工
图纸编制要求。
(2)建筑工程方案设计要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的审核,方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可行性、完整性要求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对施工方案的
质量负责。
(3)生产文件的编制深度也要符合国家的规定,强调建筑物的安全
防火、防灾、防火、节能等一系列的因素要求。
(4)原理和说明文件的编制深度要求必须包括建筑物的建造原理、
日常维修保养方案、安全检测方案等内容,对于部分重要设备,也应当提
供相应的原理介绍文件。
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原则
1.以建筑工程使用安全为目标。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1.0.2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与通常工业建筑工程的设计。
第1.0.3条设计文件的编制务必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与法令,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与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
各阶段设计文件要完整,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图纸要准确清晰,整个文件通过严格校审,避免“错、漏、碰、缺”。
第1.0.4条在项目决策以后,建筑工程设计通常分为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两个设计阶段。
大型与重要的民用建筑工程,在初步设计前,应进行设计方案优选。
小型与技术要求简单的建筑工程,能够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
第1.0.5条在设计前应进行调查研究,搞清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收集必要的设计基础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第1.0.6条设计文件的内容与深度一、初步设计1.初步设计文件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编制,由设计说明书(包含设计总说明与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要紧设备及材料表与工程概算书等四部分构成,其编排顺序为:(1)封面(2)扉页(3)初步设计文件目录(4)设计说明书(5)图纸(6)要紧设备及材料表(7)工程概算书在初步设计阶段,各专业应对本专业内容的设计方案或者重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技术上的适用性、可靠性与经济上的合理性,并将其要紧内容写进本专业初步设计说明书中;设计总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在设计总说明中予以论述。
为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进行必要的内部作业,有关的计算书、计算机辅助设计的计算资料、方案比较资料、内部作业草图、编制概算所根据的补充资料等,均须妥善储存。
2.初步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审批的要求:(1)应符合已审定的设计方案;(2)能据以确定土地征用范围;(3)能据以准备要紧设备及材料;(4)应提供工程设计概算,作为审批确定项目投资的根据;(5)能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6)能据以进行施工准备。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08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建质[2008)216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城乡建设交通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中南建筑设计院(主编)等单位编制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原《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 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前言本规定依据建设部建质质函[2007]69号文“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通知”修编,旨在配合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
本规定与2003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适用范围增加了援外工程设计,删减了投标方案设计。
——增加了建筑节能设计内容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补充、细化抗震设计、结构安全等设计深度的要求,尤其是设计说明、设计详图方面的要求。
——根据近几年积累的钢结构设计经验,增加、细化了钢结构设计深度要求。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大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由中南建筑设计院负责解释。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训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总负责人:李霆总则、一般要求部分:杨允立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郭和平、陈姑、沈朝辉、林莉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建筑电气部分:刘迪先、熊江给水排水部分:崔长起、涂正纯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吴光林、马友才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1 总则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4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4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是指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进行详细规定和要求的文件,旨在确保设计文件的编制质量和工程的施工质量一致。
2024年版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设计文件编制的基本要求、设计文件编制的内容要求、设计文件编制的技术要求以及设计文件编制的标准规范等。
设计文件编制的基本要求包括编制的目的、任务和原则,要明确设计文件的编制目的是为了准确、全面、规范地表达设计意图,提供可实施的工程设计方案。
设计文件编制的任务包括完成设计任务书规定的设计内容,对设计文件进行合理的组织和控制,保证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设计文件编制的原则主要包括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性、规范性和可读性等。
设计文件编制的内容要求包括工程概况、工程范围、设计依据、设计方案、建设工程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与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与节能措施、质量控制和验收标准、配合设计单位的技术要求等。
设计文件编制的技术要求包括对设计图纸、设计计算书、技术描述书、工程量清单和工程规范等的具体要求,包括图面的规定、文字的规定、符号的规定、尺度的规定、比例的规定、字体的规定、版面的规定等。
设计文件编制的标准规范主要包括对设计文件编制的格式要求、组织结构要求、检查验收要求、归档要求等。
此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设计文件编制要遵循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其次,设计文件的编制要严格按照建筑工程的质量标准要求进行,确保工程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最后,设计文件编制要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确保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总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是对设计文件编制进行详细规范和要求的文件,其目的是为了保证设计文件的编制质量和工程的施工质量一致。
2024版的规定主要包括设计文件编制的基本要求、内容要求、技术要求和标准规范等方面的内容,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执行,以确保建筑工程设计的质量和安全性。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是指设计文件中所包含的详细设计内容的程度。
深度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可行性和实用性,以便设计文件可以作为施工和工程管理的依据。
下面将从设计文件的主要内容和编制深度的规定进行详细讨论。
1.建筑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是设计文件的首要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物的布局、结构形式、空间布局、功能分区、立面造型等方面。
编制深度要求包括对建筑物不同部分的平面、立面、剖面图的绘制和标注,以及不同空间的设计说明、设计思路等。
2.建筑结构设计:建筑结构设计是建筑工程设计文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编制深度要求包括结构的布置、类型选择、计算和分析结果的详细说明等。
具体要求包括结构的平面、立面、剖面图的绘制和标注,结构材料、构件的选择和尺寸的确定,结构计算书、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等。
3.安装工程设计:安装工程设计是指建筑工程中的给水、排水、供电、供暖、通风、空调、消防等系统的设计。
编制深度要求包括系统的布置图、平面、立面、剖面图的绘制和标注,系统的设备选择、工艺流程、管道、电缆布置、设备安装位置等详细说明。
4.室内设计:室内设计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中起到了美化环境、提升室内功能的作用。
编制深度要求包括室内功能布置的图纸、标注和详细说明,包括室内家具、装饰等的选择和设计。
5.工程预算和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和施工图设计是编制深度最高、最为详细的部分。
包括建筑工程的各个专业的图纸、标注、详细说明,以及工程量清单和预算计算等内容。
在实际编制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时,需要根据项目的规模和要求来确定编制深度。
大型、重要的工程项目需要深入详细的设计,而小型的工程项目则可以适当简化。
同时,也要考虑到设计文件所面向的读者群体,进行适当的调整和简化,以便更好地传达设计的内容和意图。
总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的规定是为了确保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可行性和实用性,通过详细的图纸、标注和说明,以及计算、预算等内容,为工程的施工和管理提供依据。
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而制定的。
一、适用范围规定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和个人。
二、编制深度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复杂程度、选址条件、环保、安全等类别进行编制,具体分为以下几个层次:1.方案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阶段是建筑工程设计的初始阶段,应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选址条件、功能要求等制定方案设计方案,建议方案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包含以下内容:(1)设计任务书及设计方案报告(2)主要外观形态表现,如建筑群体、单体屋面形态、建筑物色调等(3)效果图、模型、影像制品及文字说明(4)按照本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造价预算2.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是建筑工程设计的中期阶段,应根据方案设计阶段的设计方案根据详细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
建议初步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包含以下内容:(1)设计任务书及设计方案报告(2)标准文本和标准图样(例如平面布置图、剖面图、参考标高高程图、建筑立面图等)(3)大梁和悬挂件的力学计算分析数据(4)从经济角度统计综合成本(如果需要)3.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是建筑工程设计的最终阶段,应根据初步设计阶段确定的设计要求制定施工图设计。
建议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包含以下内容:(1)建筑材料、规格和用量列表(2)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及其他交叉文件图纸(例如钢筋图、电气图、卫生图等)(3)槽钢、型钢、金属板等基本尺寸细节(4)从经济角度统计综合成本(如果需要)4.施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主要进行的是施工方案的制定、工程量的详细统计以及施工计划的编制,建议施工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包含以下内容:(1)详细施工方案(2)细化的工程量清单(3)具体的施工计划(4)从经济角度统计综合成本(如果需要)三、总结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而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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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结构初步设计阶段3.5.2 设计说明书。
1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工程分区、主要功能;2)各单体(或分区)建筑的长、宽、高,地上与地下层数,各层层高,主要结构跨度,特殊结构及造型,工业厂房的吊车吨位等。
2 设计依据:1)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2)自然条件:基本风压、基本雪压、气温(必要时提供)、抗震设防烈度等;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或可靠的地质参考资料;4)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必要时提供);5)风洞试验报告(必要时提供);6)建设单位提出的与结构有关的符合有关标准、法规的书面要求;7)批准的上一阶段的设计文件;8)本专业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3 建筑分类等级。
应说明下列建筑分类等级及所依据的规范或批文:1)建筑结构安全等级;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3)建筑抗震设防类别;4)钢筋混凝土结构抗震等级;5)地下室防水等级;6)人防地下室的设计类别、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和防核武器抗力级别;7)建筑防火分类等级和耐火等级。
4 主要荷载(作用)取值:1)楼(屋)面活荷载、特殊设备荷载;2)风荷载(包括地面粗糙度,有条件时说明体型系数、风振系数等);3)雪荷载(必要时提供积雪分布系数等);4)地震作用(包括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设计地震分组、场地类别、场地特征周期、结构阻尼比、地震影响系数等);5)温度作用及地下室水浮力的有关设计参数;6)特殊的荷载(作用)工况组合,包括分项系数及组合系数。
5 上部及地下室结构设计。
1)结构缝(伸缩缝、沉降缝和防震缝)的设置;2)上部及地下室结构选型及结构布置说明;3)关键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法;特殊技术的说明,结构重要节点、支座的说明或简图;4)有抗浮要求的地下室应明确抗浮措施;5)施工特殊要求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6 地基基础设计。
1)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概况,应包括各主要土层的压缩模量和承载力特征值(或桩基设计参数);地基液化判别,地基土冻胀性和融陷情况,特殊地质条件(如溶洞)等说明,土及地下水对钢筋、钢材和混凝土的腐蚀性;2)基础选型说明;3)采用天然地基时,应说明基础埋置深度和持力层情况;采用桩基时,应说明桩的类型、桩端恃力层及进入持力层的深度;采用地基处理时,应说明地基处理要求;4)关键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法;5)必要时应说明对相邻既有建筑物等的影响及保护措施;6)施工特殊要求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7 结构分析,1)采用的结构分析程序名称、版本号、编制单位;复杂结构或重要建筑应至少采用两种不同的计算程序;2)结构分析所采用的计算模型、整体计算嵌固部位,结构分析输入的主要参数,必要时附计算模型简图;3)列出主要控制性计算结果,可以采用图表方式表示;对计算结果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说明。
8 主要结构材料。
包括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种类、砌体强度等级、砂浆强度等级、钢绞线或高强钢丝种类、钢材牌号、特殊材料或产品(如成品拉索、锚具、铸钢件、成品支座、阻尼器等)的说明等。
9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必要时应提出的试验要求,如风洞试验、振动台试验、节点试验等;2)进一步的地质勘察要求、试桩要求等;3)尚需建设单位进一步明确的要求;4)对需要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和其他专项论证的项目应明确说明;5)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4.4.7 钢筋混凝土构件详图。
1 现浇构件(现浇粱,板、柱及墙等详图)应绘出:1)纵剖面、长度、定位尺寸、标高及配筋,粱和板的支座(可利用标准图中的纵剖面图);现浇预应力棍凝土构件尚应绘出预应力筋定位图,并提出锚固及张拉要求;2)横剖面、定位尺寸、断面尺寸、配筋(可利用标准图中的横剖面图);3)必要时绘制墙体立面图;4)若钢筋较复杂不易表示清楚时,宜将钢筋分离绘出;5)对构件受力有影响的预留洞、预埋件,应注明其位置、尺寸、标高、洞边配筋及预埋件编号等;6)曲梁或平面折线梁宜绘制放大平面图,必要时可绘展开详图;7) 一般的现浇结构的梁、柱、墙可采用“平面整体表示法”绘制,标注文字较密时,纵、横向梁宜分量幅平面绘制;8)除总说明已叙述外需特别说明的附加内容.尤其是与所选用标准图不同的要求(如钢筋锚固要求、构造要求等);9)对建筑非结构构件及建筑附属机电设备与结构主体的连接.应绘制连接或锚固详图。
注:非结构构件自身的抗震设计.由相关专业人员分别负责进行。
2 预制构件应绘出:1)构件模板图。
应表示模板尺寸、预留洞及预埋件位置、尺寸,预埋件编号、必要的标高等;后张预应力构件尚需表示预留孔道的定位尺寸、张拉端、锚固端等:2)构件配筋图。
纵剖面表示钢筋形式、箍筋直径与间距,配筋复杂时宜将非预应力筋分离绘出;横剖面注明断面尺寸、钢筋规格、位置、数量等:3)需作补出说明的内容。
注;对形状简单、规则的现浇或顶制构件.在满足上述规定前提下,可用列表法绘制。
3.5.1 在初步设计阶段,结构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和计算书。
3.5.4 计算书。
计算书应包括荷载统计,结构整体计算、基础计算等必要的内容,计算书经校审后保存。
4.4 结构施工图设计阶段4.4.1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结构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
4.4.2 图纸目录。
应按图纸序号排列,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重复利用图和标准图。
4.4.3 结构设计总说明。
每一单项工程应编写一份结构设计总说明,对多子项工程应编写统一的结构设计总说明,当工程以钢结构为主或包含较多的钢结构时,应编制钢结构设计总说明。
当工程较简单时,亦可将总说明的内容分散写在相关部分的图纸中。
结构设计总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工程分区、主要功能;2)各单体(或分区)建筑的长、宽、高,地上与地下层数,各层层高,主要结构跨度,特殊结构及造型,工业厂房的吊车吨位等。
2设计依据。
1)主体结构设汁使用年限;2)自然条件:基本风压、基本雪压、气温(必要时提供)、抗震设防烈度等;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4)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必要时提供);5)风洞试验报告(必要时提供);6)建设单位提出的与结构有关的符合有关标准、法规的书面要求;7)初步设计的审杳、批复文件;8)对于超限高层建筑.应有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9)采用桩基础时,应有试桩报告或深层半板载荷试验报告或基岩载荷板试验报告(若试桩或试验尚未完成,应注明桩基础图不得用于实际施工)。
10)本争业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3 图纸说明。
1)图纸中标高、尺寸的单位;2)设计±0.000标高所对应的绝对标高值;3)当图纸按工程分区编号时,应有图纸编号说明;4)常用构件代码及构件编号说明;5)各类钢筋代码说明,型钢代码及截面尺寸标记说明;6)混凝土结构采用平面整体表示方法时,应注明所采用的标准图名称及编号或提供标准图。
4 建筑分类等级。
应说明下列建筑分类等级及所依据的规范或批文:1)建筑结构安全等级;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3)建筑抗震设防类别;4)钢筋混凝土结构抗震等级;5)地下室防水等级;6)人防地下室的设计类别、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和防核武器抗力级别;7)建筑防火分类等级和耐火等级;8)混凝土构件的环境类别。
5 主要荷载(作用)取值。
1)楼(屋)面面层荷载、吊挂(含吊顶)荷载;2)墙体荷载、特殊设备荷载;3)楼(屋)面活荷载;4)风荷载(包括地面粗糙度、体型系数、风振系数等);5)雪荷载(包括积雪分布系数等);6)地震作用(包括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设计地震分组、场地类别、场地特征周期、结构阻尼比、地震影响系数等);7)温度作用从地下室水浮力的有关设计参数。
6设计计算程序。
1)结构整体计算及其他计算所采用的程序名称,版本号、编制单位;2)结构分析所采用的计算模型、高层建筑整体计算的嵌固部位等。
7 主要结构材料。
1)混凝土强度等级、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轻骨料混凝土的密度等级;注明混凝土耐久性的基本要求;2)砌体的种类及其强度等级、干容重,砌筑砂浆的种类及等级,砌体结构施工质量控制等级;3)钢筋种类、钢绞线或高强钢丝种类及对应的产品标准,其他特殊要求(如强屈比等);4)成品拉索、预腕力结构的锚具.成品支座(如各类橡胶支座、钢支座、隔震支座等)、阻尼器等特殊产品的参考型号、主要参数及所对应的产品标准;5)钢结构所用的材料见本条第10款。
8 基础及地下室工程。
1)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概况,各主要土层的压缩模量及承载力特征值等;对不良地基的处理措施及技术要求,抗液化措施及要求,地摹土的冰凉深度等;2)注明基础形式和基础持力层;采用桩基时应简述桩型、桩径、桩长、桩端持力层及桩进入持力层的深度要求,设计所采用的单桩承载力特征值(必要时尚应包括竖向抗拔承载力和水平承载力)等;3)地下室抗浮(防水)设计水位及抗浮措施,施工期间的降水要求及终止降水的条件等;4)基坑、承台坑回填要求;5)基础大体积混凝土的施工要求;6)当有人防地下室时,应图示人防部分与非人防部分的分界范围。
9钢筋混凝土工程。
1)各类混凝土构件的环境类别及其受力钢筋的保护层最小厚度;2)钢筋锚固长度、搭接长度、连接方式及要求;各类构件的钢筋锚固要求;3)顶应力构构采用后张法时的孔道做法及布置要求、灌浆要求等;预应力构件张拉端、固定端构造要求及做法,锚具防护要求等;4)预心力结构的张拉控制应力、张拉顺序、张拉条件(如张拉时的混凝土强度等)、必要的张拉测试要求等;5)梁、板的起拱要求及拆模条件;6)后浇带或后浇块的施工要求(包括补浇时间要求);7)特殊构件施工缝的位置及处都要求;8)预留控洞的统一要求求(如补强加固要求),各类预埋件的统一要求;9)防雷接地要求。
10 钢结构工程。
1)概述采用钢结构的部位及结构形式、主要跨度等;2)钢结构材料:钢材牌号和质量等级,及所对应的产品标准;必要时提出物理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要求;必要时提出其他要求,如强屈比、Z向性能、碳当量、耐候性能、交货状态等;3)焊接方法及材料:各种钢材的焊接方法及对所采用焊材的要求;4)螺栓材料:注明螺栓种类、性能等级,高强螺栓的接触回处理方法、摩擦面抗滑移系数,以及各类螺栓所对应的产品标准;5)焊钉种类及对应的产品标准;6)应注明钢构件的成形方式(热轧、焊接、冷弯、冷压、热弯、铸造等),圆钢管种类(无缝管、直缝焊管等);7)压型钢板的截面形式及产品标准;8)焊缝质量等级及焊缝质量检查要求;9)钢构件制作要求;10)钢结构安装要求,对跨度较大的钢构件必要时提出起拱要求;11)涂装要求:注明除锈方法及除锈等级以及对应的标准;注明防腐底漆的种类、干漆膜最小厚度和产品要求;当存在中间漆和面漆时,也应分别注明其种类、干漆膜最小厚度和要求;注明各类钢构件所要求的耐火极限、防火涂料类犁及产品要求;注明防腐年限及定期维护要求;12)钢结构主体与围扩结构的连接要求;13)必要时,应提出结构检测要求和特殊节点的试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