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学校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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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小学校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调研报

一、我市中小学校教育经费投入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市、区年度教育支出增长率均高于财政一般性收入增长率,人员经费、运转经费和项目建设资金得到保障,有力推动了中小学校建设与发展。

“十二五”以来,我市中小学校教育经费累计投入约129亿元,年均投入约25.8亿元。其中,XX年20.1亿、XX年23亿、XX年24.2亿、XX年26.5亿,XX年预计34.5亿。

XX-XX年,秀英区教育支出18744.68万元、18990.42万元、22911.26万元、28095.36万元,比上年分别增长25%、1.3%、17%、22.6%。

XX-XX年,龙华区教育支出30115.2万元、32391.7万元、42800万元、48600万元,比上年分别增长49.3%、 7.5%、31.7%、13.6%。

XX—XX年,琼山区教育支出26805万元、33288万元、35549万元、39434万元,比上年分别增长24%、6.8%、10.9%、11.7%。

XX-XX年,美兰区教育支出26682万元、27682万元、34906万元、33740万元,比上年分别增长14.7%、3.7%、26.1%、

减少3.3%。

二、我市中小学校教育经费安排、使用、监管的基本情况

我市中小学校教育经费均做到了按照“保障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的项目、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政府投资计划中的必保项目、跨年度在建项目、上级要求配套资金的项目、其他项目”轻重缓急的顺序来安排。

学校经费支出由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构成。基本支出包括基本人员支出和其他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学校保基本、保运转。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中小学班主任专项工作经费、中小学公用经费、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补助、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中小学校舍改造专项补助、教育费附加安排的建设项目等专项支出。

对教育经费的使用均做到了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事前监督主要是审批监督。对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严格通过人大批复的预算下达;对上级安排的教育专项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后下达。事中监督主要是财政审核监督和财政检查监督。每一笔教育经费支出,都经过财政局层层审核把关,最后报账时还要经过会计核算把关。事后监督主要是审计监督。市区审计部门每年都对所有教育资金进行审计,有时还要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专项审计和有关部门的专项检查。

三、我市中小学校教育经费投入、安排、使用、监管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市区教育部门没有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所需项目资金计划方案,造成市区财政部门无法了解和掌握该项工作所需资金,无法将该项工作所需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报市区政府追加。目前,各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工作资金缺口较大。

2、未能结合我市教育改革和学校发展需求,提出资金需求和资金保障,造成年度预算执行与学校正常运转出现脱节。取消择校生后,原靠择校费保障正常运转的普通高中学校没有了资金来源。

3、现行的政策规定和各类支出标准,已无法满足学校发展需求。各区属学校的教学、培训、设备购置、正常维修、发放聘用人员工资等支出主要依靠生均公用经费,造成许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支出存在违反规定、超出范围和超出比例支出问题。

4、上级教育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由市级教育部门向上级部门申报、安排和分配,各区政府、教育部门和财政部门基本“无话语权”,导致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太重视刚性以外的教育支出投入。市本级财政也存在对全市普通教育经费保障“大包大揽”的现象。

5、由于市区教育部门在向上级申请项目资金时,未能与市区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和联合拟文向上级申报,导致教育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未将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和未向市区政府申请预留配套资金,造成执行过程市区财政无资金可配套,项目无法按时间和结点进行实施。

6、对上级转移支付未确定项目资金分配不科学、不合理。如省财政厅给我市下达的XX年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中央补助资金,市教育部门在市属学校安排正常运转经费的基础上,又将中央补助资金分配市属学校,只分配美兰区28小安排70万元。而我市进城务工子女主要就读于四个区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如此分配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中央补助资金,不符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规定。

7、在预算执行中,上级“戴帽”下达的专项补助资金,由于年初预算时无法提前预知,且具有极强的专用性,导致不能与预算安排有效结合,从而影响了资金分配的整体效能。

8、市区教育部门未能根据教育发展规划和各学校发展要求,建立“项目库”,造成年度预算项目资金编制存在主观性和随意性。

9、年度安排项目资金存在“统、散、挤”等现象,特别是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存量资金过大,土地出让收

益提取的教育资金等资金,未能按新的《预算法》有关规定,将项目资金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中执行,从而造成年度财政教育资金无法及时拨付和正常支出,导致沉淀在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账户资金较多。

10、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资金的拨付,市级有关部门没有在学校开学当月拨付到位,多数时候是到了学期末才拨付,影响了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运转。

11、教育费附加区级分成较低。另外,教育费附加大部分在市里统筹,市里也以专项的形式下一部分给区里,但这种专项是确定了单位和项目的,不利于区级统筹。

12、部分区仍属于“保吃饭财政”,随着教育投入不断加大,基数越来越大,各区人员经费开支等保运转方面的刚性支出占教育经费投入的绝大部分,教育投入增长主要靠区级财力越来越难维持。

13、项目资金下达慢,项目启动滞后。如市财政XX年1.216亿改薄资金于当年11月才下达到市教育局,而资金使用计划至今年4月才批复,不可避免导致资金结存。

14、项目审批环节多、时间长。如工程项目顺利走完前期最快也要180天,导致项目实施进展缓慢,不能按时交付使用,影响资金支付进度,形成资金大量沉积。如港湾学校从XX年开始启动,由于各种原因直到XX年底才动工,XX年8月才能完工,该项目工程进度款结转时间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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