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第一讲-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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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中的作品定义

著作权法中的作品定义

著作权法中的作品定义
著作权法中对作品的定义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作品是指以文字、音乐、戏剧、艺术、建筑、摄影、电影、
电视制品等表现形式创作的作品。

这些作品必须是以独创性为基础,表现为具有个性和反映作者思想感情的作品。

此外,作品还必须是
以一定的形式固定在某种介质上,如书面、录音、录像等形式,才
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在著作权法中,作品的定义是非常广泛的,几乎涵盖了各种人
类创造的表现形式。

这包括文学作品、音乐作品、美术作品、建筑
设计、电影、电视节目、计算机软件等。

作品的定义也包括了个人
和团体的创作,无论是公开发表还是未公开发表的作品都受到著作
权法的保护。

作品的定义在著作权法中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只有符合作品定
义的作品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包括著作权人的权利和法律保护。

这一定义也为著作权法的适用提供了明确的范围,保护了作者
的创作成果,促进了文化艺术的繁荣和发展。

因此,作品的定义在
著作权法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司法考试知识产权法完整讲义

司法考试知识产权法完整讲义

第一章著作权法一、著作权的客体(一)作品(F3,《条例》F4);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表达,不保护作品所包含的思想和主题。

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二)不予保护的对象(F5);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例题·多选题】我国《著作权法》不适用于下列哪些选项?()(2011-3-61)A.法院判决书B.《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官方中文译文C.《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国民的未发表且未经我国有关部门审批的境外影视作品D.奥运会开幕式火炬点燃仪式的创意[答疑编号2787010101]『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法院判决书属于国家机关司法性质的文件,著作权法不予保护。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官方中文译文属于官方正式译文,著作权法不予保护。

奥运会开幕式火炬点燃仪式的创意属于思想范畴,不是一种有形的表达方式。

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和主题,而保护对思想和主题进行表达而形成的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作品。

我国加入了《伯尔尼公约》,《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国民适用国民待遇,即在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获得著作权。

所以《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国民的未发表且未经我国有关部门审批的境外影视作品适用我国《著作权法》。

二、著作权的主体(一)著作权的一般主体—作者(F11):1.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知识产权 著作权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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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品的范围
(一)关于作品范围的立法模式 我国著作权法关于作品范围采取的是概括式与列 举式相结合的立法模式。这种立法模式的好处在于 为法官提供了自由裁量权,便利了著作权法没有列 举但是符合作品构成要件的表现形式的保护。 (二)作品的列举类型

1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 式表现的作品。 2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 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 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第一章 作品的保护——著作权法




第一节 著作权法的趣旨 第二节 作品的构成要件和范围 第三节 著作权的归属 第四节 著作权的内容及其限制 第五节 侵害著作权的效果 第六节 著作权的经济利用
第一节 著作权法的趣旨
著作权法讲求文化的多样性,与专利法讲 求技术的先进性和唯一性不同,与商标法 讲求商标的识别性也不同。正因为如此, 著作权法在设计作品享有著作权的构成要 件时,较专利法在设计发明创造享有专利 权的构成要件时要低得多。
应用美术品的著作权 【案情】 Furby娃娃是一家美国公司研发的玩具产品,该 产品在美国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有注册登记。此 后,该玩具进口到日本开始销售,并且销售状况 很好。平成11年大阪一家公司在中国委托生产了 本案Poopi娃娃,并开始在销售。由于Poopi娃娃和 Furby娃娃外形极其相似,于是美国公司向山形检 察院告发了涉案侵权产品。山形检察院向山形地 方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指出Furby娃娃的外形受到 著作权的保护。山形地方法院认为Furby娃娃的外 形不具有著作权的保护要素,本案大阪公司与产 品生产厂家的行为不具备犯罪构成要件,判决无 罪。检察院向仙台高等法院提起抗诉。

著作权法作品的定义

著作权法作品的定义

著作权法作品的定义
著作权法作品的定义
著作权法是保护知识产权的一种法律,它规定了哪些作品可以受到保护。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以下内容被认为是著作权法作品:
1. 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创造性表达。

这包括小说、散文、诗歌、
戏剧、音乐、绘画、雕塑等各种形式的艺术创作,以及科学研究成果。

2. 个人独创的软件程序。

软件程序是计算机语言编写的代码,它们可
以运行在计算机上,并执行特定任务。

只有当软件程序符合原创性要
求时才能受到保护。

3. 演出和录音制品。

演出包括音乐会、戏剧表演等各种形式的现场表演;录音制品则是将演出或其他声音记录下来并复制成唱片或数字媒体。

4. 摄影和电影作品。

摄影可以是静态图像或动态视频,而电影则是由
多个镜头组合而成的长篇影片。

5. 广播和电视节目。

广播和电视节目包括新闻报道、电视剧、综艺节
目等各种形式的广播和电视节目。

总之,著作权法作品是指个人或团体在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创造的原创性作品,这些作品在著作权法的保护下,可以享有一定的专有权利。

著作权法课件

著作权法课件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 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法人作品(单位作品)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法人作品(单位作品) 1991年著作权法中 年著作权法中, 其他组织”被称为“ 在1991年著作权法中,“其他组织”被称为“非法人 单位” 单位”,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为作者。 他组织为作者。 著作权法》 11条 (《著作权法》第11条) 著作权法所称的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 著作权法所称的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 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实施条例》 。(《 学作品的智力活动。(《实施条例》第3条)
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 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 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 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 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 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 提供作品, 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 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摄制权, 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 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第二节
著作权制度的起源和发展
著作权制度的起因——特许出版权 一、著作权制度的起因 特许出版权 时期 二、著作财产权时期 三、作者权时期 复制、 四、复制、传播技术的发展与著作权的 国际保护 第三节 中国著作权制度的历史

著作权法中作品的定义

著作权法中作品的定义

著作权法中作品的定义1. 说起著作权法中作品的定义,这可真是个有意思的话题!就像是给创意加上了一把保护伞,让每个创作者的心血都能得到应有的尊重。

2. 在法律眼中,作品就是人们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里创造出来的智力成果。

这话听着挺高大上的,其实就是咱们平常写写画画、拍拍照片这些有创意的东西啦!3. 作品得是原创的,就像是每个人的指纹一样独一无二。

你说咱们随手抄个别人的东西,那可不算作品,那叫抄袭,是要被人说闲话的!4. 法律规定的作品种类可多啦!文字作品就像是一碗热腾腾的文字汤,有小说啊、散文啊、诗歌啊;音乐作品就像是空气中飘荡的音符;美术作品就像是画家笔下的七彩世界。

5. 摄影作品也算在内,就是用相机定格下的精彩瞬间。

现在大家都爱拍照发朋友圈,只要是自己原创的,都能算作品呢!就像是给生活加了一个漂亮的相框。

6. 电影作品更有意思了,它就像是会动的画卷,把故事演给大家看。

不光是电影院放的大片,就连咱们用手机拍的小视频,只要是原创的也能算作品!7. 工程设计图纸、计算机软件这些看起来很专业的东西也都是作品。

虽然普通人看不太懂,但这就像是工程师们画的"天书",里面藏着智慧的结晶。

8. 作品还得是能固定下来的。

你说我脑子里想了个好点子,那不行,得把它画出来或者写出来才算数。

就像做菜,光想着美味可不够,得真的把菜做出来才行!9. 有趣的是,法律对作品的保护不看质量好坏。

就算是小朋友随手画的一幅画,只要是原创的,也能受到保护。

这就像是说:只要是你的孩子,不管长得好看不好看,都是宝贝!10. 作品一经创作完成就自动获得著作权,不用去登记。

这就像是生孩子,一出生就自带户口本似的,多省事儿啊!当然了,去登记也有好处,万一将来打官司能多个证据。

11. 不过也有些东西不能算作品,比如老祖宗传下来的成语、谚语,还有新闻里单纯报道事实的消息。

这就像是大家的公共财产,谁都能用,但谁都不能据为己有。

12. 总的来说,著作权法中的作品就是咱们用脑子想出来、用心血创造出来的东西。

知识产权-著作权法完整ppt课件

知识产权-著作权法完整ppt课件
11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 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 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12 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 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 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13 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 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此外,作品需要“表现思想和感情”,但是本案的旁听记录仅仅是对旁听
事实的复制,没有附加特别的评价和意思表示,所以该记录内容也不是具有 “思想和感情”的表现形式。
(2)旁听记录的表现形式不具有创作性 原告的旁听记录是通过一定的格式进行整理,分别有大标题部分、中标题
部分等形式。关于大标题部分,法院认为该大标题部分仅仅是通过一般的惯 用方法进行表述,中标题部分也非常短,其他表现形式也很少见,所以该旁 听记录的表现形式不具有创作性。
.
2
第二节 作品的构成要件和范围
一、作品的构成要件
作品是指对思想或情感进行有创作性的 表现,属于文学、学术、美术或音乐范畴的 产物 。
1 作品必须是智力成果。 2 作品必须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智力
成果。 3 作品必须是具备独创性的智力成果。 4 作品必须是能够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
此外,有关证人的履历的表现形式,被按照时间先后的表格形式进行归纳,
但是该部分的内容仅仅是对证人履历的转述,不能被认定为实施了具有个性 的评价劳动。因此该时间先后顺序的归纳行为也不具有作品表现形式的创作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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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应用美术品的著作权
【案情】
Furby娃娃是一家美国公司研发的玩具产品,该 产品在美国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有注册登记。此 后,该玩具进口到日本开始销售,并且销售状况 很好。平成11年大阪一家公司在中国委托生产了 本案Poopi娃娃,并开始在销售。由于Poopi娃娃和 Furby娃娃外形极其相似,于是美国公司向山形检 察院告发了涉案侵权产品。山形检察院向山形地 方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指出Furby娃娃的外形受到 著作权的保护。山形地方法院认为Furby娃娃的外 形不具有著作权的保护要素,本案大阪公司与产 品生产厂家的行为不具备犯罪构成要件,判决无 罪。检察院向仙台高等法院提起抗诉。

著作权法讲稿

著作权法讲稿

第一编第一章总论第二节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一切人类智力创造成果上的权利,狭义的知识产权分为工业产权和版权。

第三节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一)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非物质性的信息——客体的非物质性(信息以人脑为媒介思想思想的表达可以复制有一定的载体)(二)知识产权是排他权(专有性客体共享、利益排他)(三)知识产权可分地域取得和行使(地域性)(四)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我国:作者有生之年+50年)第四节知识产权的侵权和救济一、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对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精神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它的保护范围无法依其本身来确定,而要求法律给予特别的规定。

在限定的保护范围内,权利人对自己的知识产品可行使各种专有权利,超出这个范围,权利人的权利失去效力,即不得排斥第三人对知识产品的合法使用。

二、知识产权侵害行为的对象与属性凡违反法律规定而损害知识产品所有人专有权利的行为均为侵犯知识产权。

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属于非法事实行为。

三、知识产权请求权知识产权权利上的请求权:知识产权已经并正在受到侵害或者有受到侵害的危险,知识产权人为保障其权利的圆满状态和充分行使,享有对侵害人作为或不作为的请求的权利。

民法通则第118条: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提起知识产权请求权的主体:知识产权人以及一定范围的利害关系人。

(利害关系人包括知识产权独占和排他许可合同的受让人、依照法律规定正在发生继承但未完善相关手续的知识产权中财产权的继承人等。

)●知识产权请求权的被请求人或义务主体:正在实施侵权行为的侵权人或造成权利妨碍的其他行为人。

●知识产权请求权的内容:制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消除现实的侵权危险防止侵权行为发生;消除侵权人侵权或预备侵权造成权利危险的手段。

1、停止侵害请求权2、妨害预防请求权3、废弃请求权4、获取信息请求权5、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请求权*知识产权请求权的限制四.知识产权侵害赔偿的归责原则(1)归责原则是确认不同种类侵权行为所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标准和规则,它决定着一定侵权行为的责任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负担、免责条件、损害赔偿的原则和方法等。

著作权法1

著作权法1

著作权法著作权法是维护文学艺术家、科学家和其他创作人员权益的基础。

在世界范围内,著作权法一般通过国家法律体系来进行规范和保护。

本文将围绕著作权的含义、著作权的保护范围、著作权的内容和著作权的实现等几个方面展开论述。

一、含义著作权是指对“作品”的权利。

这里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方面的作品,如小说、诗歌、美术、音乐、电影、计算机程序等等,这些作品是创作者智慧的结晶,具有独创性和个性化表现,并以某种有形或无形的方式表现出来。

著作权是由作者或其继承人享有的,它保证了文艺创作和科技进步,同时也保证了作者的创造性劳动所创造的财富和威望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二、保护范围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品的版权,它表现为一系列包括复制、发行、公开演出和传播等权利。

这些权利在著作权行为发生的国家都是具有普遍性的,尽管这些权利可能在不同国家的范围和操作上会有所不同。

通常情况下,具体的作品包括了图画、设计照片、文字、乐曲、电影、计算机程序以及其它艺术作品。

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的表现形式或者方式,例如“小明吃苹果”这句话构成的语句是不受保护的,但是如果它被诗歌、小说甚至是学术论文所包含,其表现形式则可以受到保护。

要注意的是,著作权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都各自有着保护的规定和特点,比如对于版权的保护期限、保护的权利内容、以及著作权的使用和授权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

三、内容著作权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复制权:指著作权人独占地复制作品的权利。

(2)发行权:指著作权人独占地发行作品的权利。

(3)公开演出、放映、展览权:指著作权人独占地用公共的方式对作品进行展览、演出和放映的权利。

(4)改编权:指著作权人独占地改编作品的权利。

(5)翻译权:指著作权人独占地将作品翻译成其它语言的权利。

(6)出租权和放映权:指著作权人独占地对作品进行出租和放映的权利。

(7)信息网络传播权:指著作权人独占地利用信息网络对作品进行传播的权利。

四、实现著作权并不是绝对的权利,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也需要遵守著作权法的限制和规定。

著作权法课件.

著作权法课件.


播放他人电影作品、录像制品,需得到著作权 人的许可
28
第十章 知识产权法
第二节 商标法

一、商标法
商标的概念:商标是商品和商业服务的标记,它
是商品生产者、经营者、服务提供者为了使自己 生产、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与其他商品或服 务相区别而使用的一种标记。
29
第十章 知识产权法
(一)禁止作为商标使用和商标注册的标志 (二)注册商标的种类
(二)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40
第十章 知识产权法

六、专利权的保护
(一)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和终止 (二)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
41
24
表演者的权利:


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义务
录像制品和电影作品的区别 录制者的义务:

经作品作者许可 与表演者签订合同,并支付报酬 录制演绎作品前的双许可、双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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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义务
录制者的权利:

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网络信息传播权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的录音作 品中的音乐作品制作新的录音制品(法定许 可)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 正版CD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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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邻接权(传播者权)
出版者权 表演者权 录音录像制作者权 电视台、广播电台的权利
22
出版者的权利、义务
出版者的义务:

法定许可义务
报纸、期刊转载已经发表的作品

出版演绎作品(双许可、双付费)
出版者的权利:

(二)专利法

35
第十章 知识产权法

我国著作权法中作品的概念

我国著作权法中作品的概念

我国著作权法中作品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法中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独创性,即作品必须由作者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可复制性,即作品可以通过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及思想。

3.合法性,作品应当以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公民从事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著作权知识点整理

著作权知识点整理

(一) 作品是智力成果(二) 作品是思想的表达(三) 作品是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的表达(四) 作品必须具有独立性(一) 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构成的作品文字的书写方式并不影响文字作品的性质(二) 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事先拟好演讲稿,事后的宣读、朗诵等是对文字作品的表演,而不是口述作品相声不是口述作品(三)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在舞台上表演的作品曲艺作品也称说唱艺术,是以带有表演动作的说唱来叙述故事、塑造人物、反映社会生活、表达思想情感的艺术形式,相声、快板、大鼓、评书等都是曲艺作品舞蹈作品是用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来表达思想的作品,包括舞蹈构图、舞蹈节奏、舞蹈表情三个要素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四) 美术建筑作品(五) 摄影作品(六) 视听作品(七)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 计算机软件(九)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十) 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作品作品完成后,需要到著作权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才能取得著作权作品出版时必须在每一复制件上加注著作权标记三、我国实行的是自动取得原则)作品完成时,著作权自动产生(一)作者的概念和条件概念作者是直接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条件作者是具有直接思维能力的自然人并且要实际的创作了作品(二)拟制作者将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称为拟制作者(三)作者的推定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作者,有相反证明的除外(一)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归演绎人所有(二)合作作品的整体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如果是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作者可以对各自创作的那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三)汇编作品的整体著作权归属汇编人(四)视听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的作者享有署名权(五)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原则上归事实作者享有。

著作权法第一讲-作品

著作权法第一讲-作品

曲艺作品: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 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舞蹈作品: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 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
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各种杂耍、魔术、马戏、各种运动,不是
著作权上的作品”
——WIPO《罗马公约指南》第3条第3.2段
4.美术作品: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 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 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著作权法》1990年第52条第2款:按照工程设计、产品设
计图纸及其说明进行施工、生产工业品,不属于本法所称的 复制。
《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第6条:对外国实用艺术作
品的保护期,为自该作品完成起25年。美术作品(包括动画 形象设计)用于工业制品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著作权法》第3条
1.文字作品: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 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Literary works 文学作品?文字作品?

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 喂马,劈柴,周游世界 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 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从明天起,和每一个亲人通信 告诉他们我的幸福 那幸福的闪电告诉我的 我将告诉每一个人 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一个温暖的名字 陌生人,我也为你祝福 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 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 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 我也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 海子·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口头、音乐、动作、物品; 等等)
金正VCD诉摩托罗拉案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电视广告: “真金不怕火炼,金正VCD” 报纸广告:“真金不怕火炼,摩托罗拉GP88无线对讲机”

著作权法PPT课件

著作权法PPT课件
一)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已修改为)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
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 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二)不适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1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
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 官方正式译文; 2 时事新闻; 3 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2、署名权 指作者在创作的作品及其复制件上标记姓名
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 3、修改权 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持作品完整权 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二、财产权利
一)概念及特征 著作财产权是著作权人基于对作品的利用带
来的财产收益权。 其特征为: (1)著作财产权可以许可他人使用也可以转
让; (2)著作权中的财产)概念 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
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 成果。(《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二)构成要件 1 应是思想或情感的表现; 2 应具有独创性或原创性; 3 应能以有形的形式复制。
三)辨析 临摹绘画、与他人雷同之作、 教师课堂教学、 自然风景照、教学辅导书的提纲、 试卷、天气预报
第四章 著作权的取得与期间
一、著作权的取得 原始取得——自动取得 继受取得——继承或受让 二、著作权的期间
第五章 著作权的主体和著作权的归属
一、 作者
二、著作权的归属
三、案例分析
一、 作者
一)作者的概念 所谓作者就是指设计并完成即创作文学、艺术、科
学作品的人。 二)作者的认定 一般情况下,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特定条件下,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 特定条件指: ①该作品的创作由单位主持; ②该作品的创作代表了单位的意志; ③该作品的创作由单位承担责任。 三)作者的认定方式 如无相反的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为作者。

著作权法概论第一讲

著作权法概论第一讲

第一讲 著作权概述重点、难点重点为著作权的客体难点为著作权的主体本讲内容包括著作权和著作权法的概念及立法、著作权的客体和主体。

一、著作权的概念(一)广义的著作权与狭义的著作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1、狭义的著作权是指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创作之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狭义的著作权仅指作者权。

2、广义的著作权包括狭义的著作权与邻接权。

邻接权即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是指作品的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创造的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权利。

即传播者权。

广义的著作权以创作作品的作者权和传播作品的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者权为限。

(二)著作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

从现实的角度看,著作权和版权没有区分。

从历史的角度看,著作权和版权有不同的含义。

这涉及到著作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1、15世纪中叶,从雕版到活字印刷,保护出版商而非作者的利益,授予出版商特权,直到1709年英国《安娜法》颁布,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保护作者权利的法律,首次承认作者权利主体,从保护出版商的利益转向保护作者的财产利益,授予作者以财产权性质的版权,标志着著作权法律制度的诞生;2、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是著作权的完善阶段,以1793年法国《著作权法》为代表,欧洲大陆法系各国认为作者和作品是密不可分的,著作权不能局限于财产权范畴,更应当保护作者的精神权利;3、19世纪中叶开始了现代版权保护阶段,著作权保护进入了国际化阶段。

二、著作权法的概念指调整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领域内因创作和使用、传播作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我国著作权法主要指于2010年2月26日修订通过,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著作权法还包括一系列与著作权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我国主要著作权立法v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年修正)v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2002年)v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2001年修正)v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2006年)v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2004年)v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现在我国已形成相对完整的著作权法律体系。

第一讲著作权法

第一讲著作权法

第三章 著作权的内容
第一节 著作权的取得 一、自动获得著作权 1、自动获得的含义 著作权自作品完成之时自动产生 仅以作品的完成为要件,与作品是否发 表无关 2、外国人权利的获得 著作权法第2条

二、加注版权标记获得著作权 1、版权标记的含义 作为获得著作权的形式要件 三个部分构成: A、表示版权的标记 'Copr.' B、作品首次出版的年份 C、版权所有人姓名

三、演绎权 一)概述 1、含义 作者许可他人在自己作品的基础上创作 作品的权利 演绎作品:以原有作品为基础而创作出 来的新作品

二)翻译权 三)改编权 四)摄制权 五)汇编权 将作品或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编排, 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四、传播权 一)概述 1、传播权与表演权 著作权人所享有的,将作品公开传播给 社会公众的权利 是以无形的方式利用作品(表演、广播) 还包括以有形形式利用作品的展览权 包括舞台表演和机械表演





二、思想观念与表述的合并 当思想观念与表述密不可分时,或者说当某种 思想观念只有一种或有限几种表述时,则著作 权法不仅不保护思想观念,而且也不保护表述 思想观念的‘唯一表述’或‘有限表述’ 适用于功能性和事实性作品 ‘情景理论’ 三、思想观念与表述的分界点 摘要层次法-具体加以界定


五、公共借阅权和追续权
作业: 请用树状图表示著作权人都享有哪些权 利 什么是发行权?其一次穷竭理论是什么? 为何作此规定?

练习题
1,为纪念抗美援朝50周年,作家尚公于 2000年2月完成报告文学《伟大的战略 出击》一书的初稿,5月修改定稿,7月 由出版社正式出版,9月经版权登记。尚 公何时起取得正式出版的《伟大的战略 出击》一书的著作权? A. 2月 B. 5月 C. 7月 D. 9月

西南政法知识产权法课件04著作权的客体——作品

西南政法知识产权法课件04著作权的客体——作品

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守著窗儿, 独自怎生得黑。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 这次第,怎一个、愁昼。瑞脑销金兽。佳节又重阳,玉枕 纱橱,半夜凉初透。 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 袖。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似黄花瘦。
虞美人 李煜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 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明月中。雕栏玉砌应犹 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 江春水向东流。
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泥碾作 尘,只有香如故。
卜算子 咏梅(毛泽东) 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已是悬崖百丈 冰,犹有花枝俏。 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待到山花烂漫 时,她在丛中笑。
武陵春(春晚) 李清照
风住尘香花已尽,日晚倦梳头。物是人非事事
休。欲语泪先流。
闻说双溪春尚好,也拟
泛轻舟。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
浪淘沙 李煜 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 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独自莫凭栏, 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 也,天上人间。
乌夜啼 李煜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 风。
胭脂泪,留人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 长东。
陆游 钗头凤
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 风恶,欢情薄,一杯愁绪,几年离索。错,错, 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悒鲛绡透。 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 莫,莫!
原告向法院起诉,认为被告的雕塑作品剽窃 了自己的《丰都大鬼项目可行性报告》。
重庆高等法院认为,尽管可行性报告是文字 作品,但是文中对鬼的描述过于笼统,只是 一种设想和构思,被告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二、作品构成要件
1.作品必须属于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
2.必须具有独创性,也称为原创性(见1.案 例王继明诉王华强;2.郭石夫诉哇哈哈;3. 咏梅等)

著作权法ppt课件

著作权法ppt课件
最高法院其他有关著作权问题的通知、批复、复函、 意见等,表明了最高法院对于具体个案的态度,可 供下级法院在处理相似案件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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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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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品的概念
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 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 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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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品的要件
作品是思想的表达 表达应具有独创性 表达具有可复制性
1
一、著作权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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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作权的概念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 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著作权在我国著作权法中与版权在同一意义 上使用。
著作权是大陆法系的概念,在英语中译为 Author’s Right,原意为作者权;英美法系中 相近的概念为Copyright,我国译为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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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著作权法的渊源
《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录制者和广播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织 罗马公约》:我国于1993年4月30日加入。
《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 议》:中国于2001年12月11日加入。
6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 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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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上海某作曲家创作了歌曲《春江花月夜》,歌词共四句, 其中有两句词“江上明月升,江畔花如锦”。江苏一中 学教师了解这一作品之后,发现这两句歌词与自己创作 的同名歌曲相同,遂起诉该作曲家抄袭侵犯其著作权。 被告在法庭辩称,自己与原告作品均系改变自唐朝诗人 张若虚的名诗《春江花月夜》中的名句“春江潮水连海 平,海上明月共潮升”,自己并未接触原告作品,两人 作品雷同纯属巧合。但原告证明自己寄给上海人民广播 电台的作品录音曾被被告借去参考,歌词也被被告拿去。 法院判决被告侵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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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艺作品: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 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舞蹈作品: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 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
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各种杂耍、魔术、马戏、各种运动,不是
著作权上的作品”
——WIPO《罗马公约指南》第3条第3.2段
4.美术作品: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 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 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8.计算机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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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花体
毫无疑问 我做的馅饼 是全天下 最好吃的 --赵丽华《一个人来到田纳西》
2.口述作品: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
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 歌曲、交响乐 等能够演唱或者 演奏的 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龚琳娜》“忐忑”
一定得有谱?
戏剧作品: 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 的作品
美国版权侵权认定的“三步认定法”
Step 1:抽象出“思想”,思想是否相同?
表达是否相同? Step 2:过滤掉“公有领域的表达”,即非 原创的。 Step 3:比较剩余的表达,是否相同或实质 相同?
3、思想与表达的分界点——仅保护表达吗?
“从来也没有人确立过,而且也没有人能够确立那个 分界线。” ——汉德法官 “尼克斯”案判词
著作权/版权
有关著作权/版权:简介
第1讲
著作权的客体——作品
一、作品的定义 二、作品的一般类型 三、作品的构成要件 四、几种特别的作品类型 五、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 六、其他有关作品的问题
一、作品的定义
著作权法中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 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两被告上诉后,北京市高级法院二审认为, 由于用“圆形表示人的头部,以直线表示其他部 位”方法创作的小人形象已经进入公有领域,任 何人均可以以此为基础创作小人形象。另一方面 ,“火柴棍小人”形象的独创性程度并不高,因 此,对“火柴棍小人”形象不能给予过高的保护 ,同时应将公有领域的部分排除出保护范围之外 。将二者对比,相同部分主要存在于已进入公有 领域、不应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部分,其差异部 分恰恰体现了各自创作者的独立创作,因此,不 能认定“黑棍小人”形象使用了“火柴棍小人” 形象的独创性劳动。遂判决驳回了朱志强的诉讼 请求。

--《著作权法》第3条
1.文字作品: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 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Literary works 文学作品?文字作品?

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 喂马,劈柴,周游世界 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 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从明天起,和每一个亲人通信 告诉他们我的幸福 那幸福的闪电告诉我的 我将告诉每一个人 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一个温暖的名字 陌生人,我也为你祝福 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 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 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 我也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 海子·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本条例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 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6条
2、思想与表达的并合—没有独创的空间 (merger of idea and expression)
当思想与表达密不可分,仅有唯一表达或者表达方式有限时,
表达也不受保护。
功能性和事实性作品:数学公式、竞赛游戏规则、通用表格;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
作的作品: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 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 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 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 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 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 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 示意图等作品;
李淑贤诉贾英华《末代皇帝的后半生》案
丹· 布朗《达芬奇密码》与《圣血与圣杯》案
-----文学作品:情景理论(scenes a faire),文学作品中的事 件、人物特性和特定背景,不受著作权保护
三、作品的构成要件
一、作品是思想的表达
1、思想与表达二分的原则 (idea and expression dichotomy) 著作权法只保护思想观点的表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
二、作品的一般类型
作品,指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 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 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一、实用艺术作品(Works of applied art)
1、什么是实用艺术作品? 具有实际用途的艺术作品,包括工艺品以及工 业品的外观设计。
2、问题:给予著作权保护?还是专利法保护? 还是双重保护?
一般的规则:
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美术作品? 工业品外形:专利法保护
3、著作权和专利权保护的区别

他生下来。 他画画。 他死去。 麦田里一片金黄, 一群乌鸦惊叫着飞过天空。 ——波特莱尔
问题1:
美术作品的载体:人体彩绘、冰雕 问题2: 生日蛋糕、菜肴、发型?
建筑作品: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 审美意义的作品
5.摄影作品: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 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丹丹体,源于宋丹丹在新浪微博上炮轰潘石
屹的博文,原文为“我老公不让我说了,他 说别太得罪人,可我真忍不住。潘总,我就 是个演员没多少钱,我请你喝拉菲,别再盖 楼了,真的,求你了!”。 羊羔体,武汉市纪委书记车延高诗《徐帆》: 徐帆的漂亮是纯女人的漂亮/ 我一直想见她, 至今未了心愿/ 其实小时候我和她住得特近/ 一墙之隔/ 她家住在西商跑马场那边,我家/ 住在西商跑马场这边/ 后来她红了,夫唱妇随 / 拍了很多叫好又叫座的片子。”
案例2: 80年代IBM诉宏基侵犯 BIOS系统键盘控制器软件
净室技术
三、能够以有形形式复制
没有固定在有形载体上的某些作品,如口述作品、
舞台作品 特定的作品,要求固定在有形物体上,如软件、摄 影作品、电影作品 载体:有形;无形;临时 (拥有载体并不能主张著作权)
四、几种特殊类型的作品
特殊情况下的软件和实用艺术作品源自1971年的珠宝公司案——蜜蜂型的珠宝别针 北京高院:“黑棍小人”与“火柴棍小人”
“黑棍小人”与“火柴棍小人”引发的著作权纠纷案 朱志强是计算机网络动画《独孤求败》、《小小 特警》等作品的作者,上述作品的人物形象均为“火 柴棍小人”形象。2003年10月,(美国)耐克公司( NIKE,INC.)、耐克(苏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为宣 传推广其新产品“NIKE SHOX STATUS TB”,分别在自 己的网站和新浪公司新浪网首页及电视台发布“黑棍 小人”形象的广告。朱志强为此诉至法院,请求判令 四被告,连带赔偿其损失200万元人民币。 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认为,“黑棍小人”形象系 对朱志强享有著作权的“火柴棍小人”动漫形象的摹 仿或剽窃。遂判决,停止侵权,发表致歉及消除影响 的声明,连带赔偿朱志强经济损失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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