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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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财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规范性高的工作。特别是公司体制改革后,要求项目成本细化核算,注重效益,充分发挥核算和监督的职能。项目部在执行财政部、公司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结合项目部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项目部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条项目部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项目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项目财务状况,保证项目利益不受损失。
第二章工程成本控制管理制度
项目部对各施工工程单独核算成本,分别对其进行成本监督控制、上报考核,执行公司有关文件进行奖惩。
第四条人工费用的管理
1.工程实行劳动定额承包发放职工奖金的办法。具体是:首先由工程办按月编制工程节点计划,经劳办按此节点编制工作量劳动定额,该节点各施工队完成后经工程办认可后,经劳办按其承包价提供奖金分配方案,经项目经理批准后交财务办执行。
2.职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项目每月10日结清上月临时用工费用。
3.财务部门对各施工工程的人工费单独核算,分工程进行分析,提出反馈信息。
第五条材料费用的控制
工程材料分甲方材料、委托采购材料、自购材料三类核算。财务在每月22日进行材料出入库核签工作,对前期材料出入库未及时办理手续的,财务不予办理后期材料相关业务。在办理出入库手续时,应分别注明工程名称(或盖章)以示区别。
1.甲方材料:
(1)材料入库:甲方转帐时,应详细查看每一张料单,及时清退不应由我方承担的材料费,供应办据此料单办理入库手续。同时在每月甲方转帐材料入帐后,建立材料明细台帐。
(2)材料消耗:工程领料填写耗料单,注明领料单位名称、工程名称、施工用途等。各施工队领料不得超过材料预算定额,对施工队节超的材料费,按《xx项目部物资器材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2. 委托采购材料:
采购入库:供应办建立甲方审批的采购明细表台帐和供应实际采购台帐;非正常原因采购价格、数量高于审批价格、数量,财务不予付款;对委托材料有价差的,经财务统计核实后按项目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3.自购材料:
(1)项目的购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供应部门负责办理,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购货和付款业务一般按请购—订货—到货—验收—付款等程序办理。
(2)供应部门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库存情况编制采购计划,对计划采购订货要签订合同或订货单。合同订单要求条款清楚、责任明确内容全面,按合同承付货款有据,拒付有理。
(3)市场临时采购,由使用部门根据需求提出“请购单”,由
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经主管经理审核,项目经理签字后交供应部门办理。采购到货,要由仓库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并由仓库保管员及供应部门负责人在验收单上签章。所有购货业务做到:质量好、价格低、数量清、供货及时、运输方便、就地就近。
(4)购货付款手续不论是计划合同还是市场临时采购,均由供应部门办理,按规定到财务部门办理请款付款手续。到货验收后,经办人将审核无误的请购单、验收单、入库单、发票经项目经理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审核报销转帐手续。付材料款须扣不少于5%的材料质保金,待该批材料用于工程,被确实无材料质量问题时,财务办给予结清。财务部门还应根据供应部门提供的单据掌握购货业务的请款、报销及在途物资的情况。
(5)工程领料须完整如实填写耗料单。特别对外部各参战单位(如租赁分公司)领料须填写单位名称、领料本人及该单位领料主管签字、具体工程用途等内容,便于后期转帐与结算。
(6)供应部门要及时办理出、入库手续,登记帐册,每月22日财务进行材料核签;
(7)根据项目部发放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规定,供应办要对丢失、损坏、浪费等情况进行核实,并开具赔偿通知单上交财务办从收入中扣除。
(8)根据情况办理退库手续。已退甲方的材料,须及时办理退库手续,以冲减项目成本。
4.对于原材料的消耗及成本费用的发生和控制,应由生产部门和财务部门及相关部门建立成本责任制。严格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节约消耗、减少费用、降低成本。财务部门应建立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制度。
第六条机械使用费用的管理
1.内部租赁车辆:
(1)承租方承担车辆费用,有燃油费、修理费(小修)、过桥费、司机出车补助费等。及时结算车辆台班费用。其他机械修理费相应转帐的费用,均须本人确认,出租方车辆主管签字。有承租方负责的费用,须由承租方项目主管认可。
(2)工程办应分工程填写使用内部车辆路单,每月20日交财务部进行机械费的核算。
2.外部租赁车辆:
(1)外部租赁车辆必须订立租赁合同,明确台班价格、结算方式、优惠条款、单位名称及帐号等,便于车辆台班的结算;
(2)工程办应于用车当日填写外用车辆任务单(与内部车辆路单有明显区别)填写施工工程名称、施工内容、使用时间,由使用单位、工程办负责人及生产经理签字后,每月22日交财务办汇总结算。
第七条间接费用的管理
1.办公费:
(1)办公用品的购买:项目综合办按月编制文销杂品购买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统一购买;个人或部门在特殊情况下须购买的,必须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可购买。文销杂品都须到综合办办理入库手续,财务办对出入库文销品进行核实、监督。综合办负责管理办公用品的入库领用管理。
(2)通讯费:执行公司有关通讯费的规定,不再报销电话费用。
2. 差旅费的有关规定:
(1)项目出差人员须到经劳办填写差旅审批单,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可按此出差路线实行路途包干制。
(2)项目出差人员路途包干标准按公司文件(xxxx财字[2002]23号)执行,往返项目实行旅费包干制标准;xx~xx单程260元,路途费用一律不再报销。
(3)项目期间,因公发生旅费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并按如下标准执行,超出部分自理。
①住宿费标准:
a. 住宿费标准:经济特区及海南省,处级及高级职称300元/天,其它人员220元/天;一般地区:处级及高级职称200元/天,其它人员140元/天。
b.公司外埠人员到公司办事住颐君大厦,按240元/标准间。
②补助费标准:
a.公司、分公司人员到项目出差的,一律实行工作餐制度。食堂据综合办出具的用餐通知单和注明的标准安排客饭(其标准为:公司级30元/天,处级25元/天,其他12元/天)。住勤期间没有补助费,只报销路费、住宿费及路途补助。
b. 工作人员到公司及项目工地范围以外出差的,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标准:一般地区30元,特殊地区按有关规定执行。
③车船费报销标准:
a. 坐普通列车的规定:在20:00~次日7:00之间,且行程时间超过六小时的,或者连续乘坐火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普通卧铺车票。符合乘坐卧铺条件而未乘坐卧铺的,给予卧铺补助,标准为:乘坐火车慢车或直快列车的,按硬座票价的60%发给;乘坐特别快车的按其票价的50%发给。
b. 乘坐空调车规定如下:一般工作人员乘坐空调硬座达到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