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回流现象的深层思考(张辉金、萧洪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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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回流现象的深层思考
张辉金 萧洪恩
[摘要]依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分析农民工的回流问题,应对农民工回流有一个明确的性质界定。农民工回流及“民工荒”现象的出现证实了我国发展战略调整的滞后,并因此而发出了一种农民工问题亟待解决的信号。引起农民工回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新农村建设和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农民工问题更应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 和谐社会 农民工
[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470(2006)—08—0102(03)
[作者]张辉金 硕士研究生 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社会学系 湖北武汉 430070
萧洪恩 教授 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社会学系 湖北武汉 430070
农民工回流是一个长期而连续的过程。改革开放的最初10年,即从1979年到1988年,农村劳动力一般是就地实现转移。但从1989年开始,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问题即开始突破城乡隔绝体制,实现开通城乡、推进城市化的发展战略。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出现了农民工向大中城市转移的“民工潮”现象。事实上,农民工的回流从“民工潮”的产生之时就开始出现。20世纪90年代,70%以上的外出农村劳动力到城市寻找打工机会,而同时又有约1/3的外出农村劳动力从城市暂时的或永久地返回原籍地。只是当时这些农民工的回流现象并未引起学界的太多关注。可是,从2003年开始,农民工的大量回流导致我国珠江三角洲以及沿海地区出现了暂时性的“民工荒”现象。这种“民工荒”现象的出现,一方面违背了城市化规律,影响了城市化进程;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农村人力资源浪费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农村社会内部的各种矛盾与冲突。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全面和谐社会的目标,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又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总而言之,就是要建设一种全面的与可持续发展的和谐新农村,它包括了农村自身、农村与城市、农业与工业等整个社会大系统的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农民工的回流问题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一、农民工回流的性质分析
要考察农民工的回流问题,必须首先对农民工回流的性质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只有在性质确定的情况下才能具体分析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对策。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了“两个趋向”:“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从“两个趋向”层面看,农民工的回流事实上是国家工业化过程中的一种反哺,是一种正常现象,是我国工业化道路中不可避免的一种趋向。对于农民工的回流,学界一度以一种欣喜的眼光来看待这一现象,认为这是农民工自主、觉醒的表现,是农民工自我意识的兴起。这当然不无道理。但是,当农民工的回流现象愈发严重,影响愈发深远,甚至出现“民工荒”现象时,就不得不将其放在更广阔的视野中研究。我们认为,农民工的回流作为一种“逆产业”流动,是对我国一直以来实施的农业与工业不平衡发展,实行以农业补贴工业、以牺牲农业发展及农民利益来促进工业发展道
・农村人力资源开发・ 农村经济 2006年第8期
路的一种反抗。长期以来,国家采用农业贴补工业的措施加速工业化进程,虽然在国家建设发展的初期是合理的,也确为我国经济、技术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长期的二元社会结构以及相应的二元经济发展战略给我国的现代化发展也带来了不少的深刻教训。其中,农民工的回流即是在现代化建设“原始积累”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变异,即“民工荒”现象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这种长期依赖于政策带动经济发展的增长方式所发挥的作用已经达到了极限,它证实了我国发展战略调整的滞后,并因此而发出了农民工问题亟待解决的信号。
民工潮的出现是打破城乡分割体制,调整城乡就业结构和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必然结果。在某种程度上说,农民工进城学习城市的生活方式,有利于推进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同理,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角度看,农民工的回流也有其积极作用。因此,农民工的问题需要全社会给予更深层次的关注。
二、农民工回流的原因分析
关于农民工回流的原因,学术界一般概括为外地就业困难、家庭的各种原因(如照顾父母、抚养生育小孩等)、外出地的就业歧视、回乡投资等等,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探讨。
1.政府政策效应
中国最初的改革是从农村兴起,首先是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并使农村产生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当改革推进到城市,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就业空间增大,城市建设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时,大量的农民工涌进了城市。然而,城市对进城的农民工采取的却是“经济吸纳”和“社会拒入”的双重态度:一方面,城市以其相对优越的生活环境及便利的生活设施对农民工产生巨大的吸引力,农民工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进入城市劳动力市场,城市的经济发展需要他们;另一方面,城市通过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限制农民工进城,农民工成为城市弱势群体受到经济、制度及社会关系等各方面的排斥,增加了农民工外出打工的成本。比如,由于城乡分离的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民工一般都不能取得城市户口,这使外出打工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农民工,仍然不能把户口迁入到他们的工作所在地,农民工不能与市民一样平等就业;而且,农民工所享有的工伤、养老、失业、医保等待遇也十分有限,他们生活在城市却无法享受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各种社会保障及社会福利。
此外,农民工在外出打工的过程中,充分认识到知识对个人发展的重要性。尽管国家规定城市公办中小学要建立完善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但在实际实施的过程中,在很多城市,农民工子女因为没有当地的城市户口而拿不到合法的毕业证书,不能平等地参加校内外的各项活动,更不能在城市上高中、考学。当外出农民工的子女到了上学的年龄,一般来说农民工有两种选择:一是将小孩带入城市入学,但由于城市昂贵的教育成本及城市对流动人口子女的歧视性政策使得农民工的这一愿望无法普遍实现;另一选择就是将小孩留在家乡上学,留在家乡上学需要家长随时回家关照,这是造成部分农民工回流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我国,随着城市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政府也已开始重视农村、农业、农民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实施了按保护价收购农产品、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等一系列支农强农的政策,农业比较效益提高,农民收入增加、生活水平有所改善。同时,中国独特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也为部分农民工回流提供了可能性与可行性。
2.农民工的观念取向
外出劳动力的回流,是劳动力根据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所作出的一个选择,是建立在成本和收益基础上的一个决策过程。外出农民工在决定是否回流时是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权衡利弊后最终作出的一个理性选择。
首先,费孝通先生早年所描述的农村情形对改革开放以后的农村状况依然适用。对于小农家庭,农业或者农业土地是一种生存保险,更是尊严的依托。土地是按照一定的规则传递的,人们从父辈那里继承土地,起源于亲属关系且在对祖先的祭祀中逐渐加深的那种情感也表现在对某块土地的个人依恋上。关于绵续后代的重要性的宗教信仰,在土地占有的延续上得到了具体体现。〔1〕农民工之所以依赖土地,也正是这种情感的一种延伸。同时,渗入农业和土地的其他传统、文化、尊严与情感,也是农民工难以割舍和替代的,中国传统农民受家族和家庭观念的影响较深。农民工回流的主要原因还包括外出就业困难、亲人离不开照顾、结婚生育抚养小孩等。这些都是中国传统家庭观念影响的结果,并导致中国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决策单元是家庭而不是个人。
其次,可以从文化的适应性方面来分析部分农民工回流的原因。对于农民工而言,城市的生活方式、待人接物方式、看待事物的观念、人际关系以及风俗习惯都有别于他们的乡土文化习俗,这使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