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工“回流”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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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工“回流”问题的思考
[摘要] 近年来,随着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移步伐加快,劳动力输出大省农民工“回流”渐成趋势,引起就业结构的调整,对农民工的服务模式及人力资源利用模式提出了挑战,对此有必要引起重视,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加强管理,做好农民工转移的服务工作,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关键词] 农民工就业市民化产业转移回流
[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6623(2012)02-0064-04
[作者简介] 长子中(1975―),山西忻州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编辑,研究方向: 三农问题。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随着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移步伐加快,劳动力输出大省农民工“回流”渐成趋势,选择在本地或省内就业创业的人逐渐增多,有必要对此进行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措施。
一、当前农民工“回流”状况
1. 农民工“回流”趋势明显。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农民工“回流”步伐加快,多选择就地就近就业或创业。以劳动力输出大省河南和四川为例,2009年,河南省内转移1019万人,2010年为1142万人,2011年则达到1268万人。2009年四川省内转移900万人,2010年超过1000万,2011年则达到1150万人。“中农办”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农民工在省内转移就业8900万,增长了10.1%;出省农民工7400多万,下降了3.2%,说明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已经是一个趋势。农民工外出异地就业虽然总体上仍大于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但就近就业、返乡创业的回流趋势已经形成。
2. “回流”农民工主要集中在低端制造业、加工业就业。近几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及国家产业结构政策的调整,中西部地区转移了大量东部沿海地区的劳动密集型和土地
密集型产业的转移,这些产业成了吸纳“回流”农民工就业的主体。目前,“回流”的农民工大都在纺织、服装加工、制鞋业、玩具加工、电子配件加工、建筑业等劳动密集型、土地密集型行业和产业转移项目中就业。
3. 部分“回流”农民工选择了创业。目前,各地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回乡就业创业工作。“回流”农民工中的一部分人,在外积攒了一定的资金、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返乡创办了一些工商企业、农业企业
等经济实体,吸纳了当地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实现了由普通务工者向创业者的转变,由“输出一人、致富一家”的“加法”向“一人创业、致富一方”的“乘法”转变。
4. “回流”并非主要体现为大龄农民工、已婚农民工的“回流”。从以往情况看,由于劳动力市场门槛限制,40岁以上的大龄农民工大都被挡在了城市化大门之外,得不到工作机会,选择“回流”。此外,已婚农村劳动力因城市中子女上学、维持家庭生计等成本较高,也倾向于“回流”。但从目前劳动力市场“回流”情况看,这一因素表现并不明显,相反16~35岁的返乡农民工占了绝大多数。此部分人,因各方面的原因,主动用脚投票,选择了“回流”。
未来,随着东部地区产业升级进程加快,一些产业向中西部地区梯度转移势必加剧,必然会带动更多生产要素的流动,再加上在家门口就业的多种优势,外出务工人员“回流”的现象还将持续下去。
二、农民工“回流”的原因
1. 产业转移带动农民工“回流”。受近几年劳动力成本上升、土地资源限制、生产要素价格高企等因素影响,东部地区的劳动密集型、土地密集型产业大量向中西部地区转
移。受此推动影响,中西部地区经济规模不断扩大,经济发展得以加速,产业层次得到提升,并带动大批农民工返乡就地就近就业。同时,中西部地区正处在工业化中期,工业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也给本地区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
2. 打工者经济收益的地区间差距逐渐缩小或拉平,吸引农民工“回流”。随着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就业机会逐渐增多,人均收入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薪资竞争力不断提升,打工者经济收益的地区间差距逐渐缩小或拉平,农民在本地务工收入与沿海地区差距逐渐缩小,吸引了大批农村劳动力在省内就业,农民工不再舍近求远到东部沿海打工。如湖南2011年在乡外省内就业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1887元,超过省外从业的农民工人月均1744元的收入①。同时,在外打工,各类成本较高,如生活成本、婚姻成本、子女教育成本、交通成本等都较高,农民工所从事的行业主要以体力劳动为主,基本的特征是支付要素大(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劳动条件差、环境恶劣、危险性大),获得性要素低(平均工资低、福利少、劳动保障缺乏、教育培训少、替代性强、发展机会少、社会声望低、可交换资源少),两相比较,农民工觉得还不如省内转移就业合算。
3. 务工便利性吸引农民工“回流”。相对人生地不熟,风险较大的异地打工,农民工在省内就地就近就业,消费支出低,社会支持网络较强,来去方便,有安全感归属感。同
时,还能兼顾农业生产,照顾家中老小,享受天伦之乐,利于农民工恢复正常的家庭结构和生活状态,利于和谐社会氛围的形成。
4. 就业外部环境改善吸引农民工“回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中西部地区劳动力资源的稀缺程度逐渐显现,为企业“招工”成了各地政府的首要任务,甚至胜过了“招商”的迫切性。在此前提下,农民工就业的外部环境显著改善,各级政府部门、工业园区乃至用工企业,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园区环境不断改善,企业待遇不断提高,维护职工权益的力度也不断加大。同时,各地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有的开通了园区通往市县内各乡镇的公交车,兴建职工住房、夫妻房,解决务工人员子女同等待遇入学等,在户籍管理、社会保险等方面也为“回流”就业创业者提供优质服务,极大地鼓舞了农民工“回流”就业创业。
5. 城镇中小企业发展迅速,容纳就业能力增强。近几年来,中西部地区一些有着鲜明特色的小城镇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成为当地的明星乡镇。以这些乡镇为依托,城镇中小企业焕发了新的活力,这些企业获取材料的来源更为广阔,产品定位更加符合市场要求,资本有机构成低,吸纳农村劳动力的势头强劲。
三、农民工“回流”产生的若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