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物过敏试验管理制度
医院药物过敏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药物过敏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降低药物过敏反应发生率,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科室、药房、检验科等部门。
三、职责1. 医生:负责询问患者药物过敏史,根据患者病情合理用药,并在医嘱单上注明过敏药物。
2. 药师:负责审核处方,对存在药物过敏史的患者,提醒医生注意,并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
3. 检验科:负责对患者进行药物过敏原检测,为临床诊断提供依据。
4. 护士:负责观察患者用药情况,发现药物过敏反应及时报告医生,并协助处理。
四、药物过敏管理措施1. 患者药物过敏史询问(1)在患者入院时,由医生详细询问患者及家属的药物过敏史,包括过敏药物名称、过敏症状等。
(2)如患者有药物过敏史,应在病历中详细记录,并在医嘱单上注明。
2. 药物过敏原检测(1)对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检验科应根据临床需求进行药物过敏原检测。
(2)检测结果应反馈给临床科室,以便医生调整治疗方案。
3. 药物使用(1)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充分考虑患者的药物过敏史,避免使用过敏药物。
(2)药师在审核处方时,应关注过敏药物的使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提醒医生。
4. 药物过敏反应观察与处理(1)护士在患者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发现药物过敏反应及时报告医生。
(2)医生应立即停用过敏药物,根据病情给予抗过敏治疗,并通知检验科进行过敏原检测。
五、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药物过敏管理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药物过敏的认识和处理能力。
2. 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掌握药物过敏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药物过敏试验管理制度
医院药物过敏试验管理制度一、总则(一)医护人员在使用药品前,应详细询问以往用药史,应用后有无过敏症状,个人及家属有无药物过敏史或变态反应性疾病,并明示记载于病历(包括电子病历)或医嘱处方上。
(二)根据药物说明书,对于使用前要求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必须做药物过敏试验,试验结果进入病历(包括电子病历),并于医嘱处方上显示;过敏试验阳性者,开具电子处方时自动拦截。
(三)不同药物过敏试验的方法由药学部按药品说明书具体制定,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
(四)在使用药物过程中,如发现皮疹、瘙痒、胸闷等过敏症状,应严密观察或及时停药,同时填写“药物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报药学部。
(五)凡证实病人对某药物过敏,应及时告知病人和家属,并在病历上明显标记该药物过敏。
二、医院内注射β-内酰胺类抗生素皮试原则(一)凡使用青霉素类抗生素的病人均须作青霉素皮试:1、皮试阴性者:可以应用所有青霉素类抗生素;2、皮试阳性者:禁用青霉素类药物。
(二)凡使用除青霉素类外的其它β-内酰胺类抗生素,应询问有无以下两种情况:1、青霉素类及以外药物过敏史;2、高敏体质。
若有以上两种情况之一者,应慎用或不用头孢菌素及其它β-内酰胺类抗生素。
若因临床治疗需要必须使用头孢菌素或其它β-内酰胺类抗生素,那么在接受头孢菌素或其它β-内酰胺类抗生素治疗前,均应作原液皮试(说明书上注明无须做药物过敏试验者除外),并密切观察。
(三)凡停用青霉素类药物24h以上者,均应重做药物过敏试验。
三.青霉素皮试液配制方法及保存:(一)注射用青霉素80万单位加生理盐水(NS)4ml溶解后,抽取1ml加NS至20ml后摇匀即得,暂定4小时有效。
(二)青霉素类抗生素的皮试液必须新鲜配制,制成后宜放在2~8℃冰箱中保存。
四、医院内注射破伤风抗毒素的皮试液配制:(一)用氯化钠注射液将抗毒素稀释10倍,制成后宜放在2~8℃冰箱中保存,暂定4小时有效。
(二)在前掌侧皮内注射0.05ml,观察30分钟,观测皮试结果。
医院皮试管理制度
医院皮试管理制度一、概述皮试是指在临床用药前进行的一种药物过敏试验,主要目的是检测患者对某种药物的过敏反应,以避免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医院作为临床药物应用的主要场所,必须建立健全的皮试管理制度,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临床科室,包括门诊、急诊、住院病房等。
三、皮试药物的管理1. 医院药品管理部门负责皮试药物的采购、储存和配发。
皮试药物应在药学部门进行管理,并按规定进行冷藏或冷冻保存,药品有效期即将到期时,应及时通知相关科室进行处理。
2. 临床科室的负责人要对皮试药物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3. 皮试药物的配发应严格按照患者的医嘱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或调整用药剂量。
四、皮试操作规范1. 执行皮试的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严格按照医院规定的皮试操作程序进行。
2. 执行皮试的医护人员应佩戴手套,并在操作完成后立即洗手。
3. 在进行皮试前,应充分了解患者的过敏史和病史,严格按照医嘱要求进行皮试操作。
4. 在皮试操作过程中,应随时观察患者的反应情况,一旦出现异常反应,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处理。
五、皮试结果的记录和报告1. 执行皮试的医护人员在操作完成后,应及时记录患者的皮试结果,并在患者病历中详细记录相关信息。
2. 针对皮试结果异常的患者,应及时向主治医师报告,并根据医嘱进行处理。
3. 医院应建立皮试结果的归档管理制度,确保皮试数据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六、患者教育和告知1. 在进行皮试前,应对患者进行相关的药物过敏知识教育,告知患者皮试的目的、过程和可能的风险。
2. 在进行皮试操作时,应告知患者皮试的结果及可能的后续处理方案,以及如何避免引起过敏反应的方法。
3. 对于皮试结果呈阳性的患者,应向患者详细解释,告知其对该药物的过敏反应,并避免再次暴露。
七、质量控制和评估1. 医院应定期对皮试操作过程进行质量评估,对医护人员的操作技能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皮试操作的规范和安全。
医院抗菌药物过敏试验管理规定
医院抗菌药物过敏试验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抗菌药物的皮试管理,促进临床安全用药,参考相关文献并借鉴其他医院的管理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凡抗菌药物说明书中要求进行过敏试验的,必须进行皮肤过敏试验,试验方法参照说明书中要求进行。
过敏试验结果阴性者方可使用,用药过程中需严密观察患者的反应。
二、鉴于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临床应用广泛,过敏现象时常发生,对其过敏皮试特做如下规定:
(一)青霉素类
1.用前必须详细询问患者有无青霉素类过敏史、其他药物过敏史及过敏性疾病史。
对青霉素G或青霉素类抗菌药物过敏者禁用本品。
2.无论采用何种给药途径使用青霉素类药物,必须做青霉素皮肤试验,结果为阴性者方可使用。
(二)头孢菌素类
1.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患者既往有否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或其他药物的过敏史。
2.头孢菌素类禁用于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的患者及对任何一种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
3.对无头孢类过敏史、无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的患者,若说明书无皮试要求,用头孢菌素及其复方制剂前不需先行皮肤试验。
4.对于有青霉素类及其他多种药物过敏史的患者,有明确应用指
征时应谨慎使用本类药物,且用前需做皮肤试验。
皮试液以所选用抗菌药物配制,不可以其它药物替代。
(三)非典型β–内酰胺类
单环类(氨曲南)、碳青霉烯类由于与其它β-内酰胺类抗生素交叉过敏发生率较低,可以不做皮试,但应用时要密切观察过敏反应的发生,特别是对青霉素类与头孢菌素类有过敏休克史的患者要慎用。
三、无论哪种抗菌药物,在用药过程中一旦发生过敏反应,须立即停药并给予对症治疗。
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并予以肾上腺素等相关治疗。
药敏和病原学检测制度
药敏和病原学检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院对感染病例的监测和处理本领,减少抗生素滥用和耐药菌的传播,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内全部感染科、临床科室以及药剂科与试验室科室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并依据具体工作需要订立相应操作规程。
第三条药敏和病原学检测是指对患者病原微生物进行鉴定和药物敏感性测试,以便医生订立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第四条医院将建立药敏和病原学检测试验室,配备齐全的设备和人员,并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第五条药敏和病原学检测试验室应定期进行内外部质量评审、核查和调整,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药敏试验室的组织结构第六条药敏试验室设立主任一名,负责试验室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
第七条药敏试验室设立检验员若干名,负责病原微生物的鉴定和药物敏感性测试。
药敏试验室应建立药学专家组,由感染科专家、临床药师和药剂师构成,负责评估检测结果并供应临床用药建议。
第三章检测流程和操作规范第九条检测流程包含标本接收、样本处理、鉴定和测试、结果解读和报告。
第十条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应依照规定的标本手记方法,手记患者相应样本,并尽快送至药敏试验室。
第十一条药敏试验室接收标本后应及时登记,确保样原来源、患者信息及送检时间准确无误。
第十二条药敏试验室在接收样本后,应依据标本类型、种类以及试验室的工作本领和设备情况,订立相应的样本处理方案。
第十三条鉴定和测试过程中,药敏试验室应依据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第十四条结果解读和报告应由检验员进行,并标注患者信息、标本类型、鉴定结果、药敏测试结果、备注等相关信息。
第四章结果解读和报告解释第十五条药敏试验室应依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对检测结果进行解读和报告。
结果报告应及时发送给感染科、临床科室,并通过电子系统保管备份。
第十七条检验员在解读结果时,应依据临床上的相关标准和指南,供应临床用药建议,搭配临床医生订立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第十八条结果报告应包含鉴定结果、药敏测试结果、鉴定方法、报告日期和检测人员签名。
药物过敏实验管理制度
药物过敏实验管理制度一、药物过敏实验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药物过敏实验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实验过程,减少患者发生药物过敏的风险,保护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同时,通过建立良好的管理制度,加强对药物过敏的预防和处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
二、药物过敏实验管理制度的内容1.药物过敏实验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临床实验项目中涉及药物使用的研究。
2.药物过敏实验管理制度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医院药理部门负责制订药物过敏实验管理制度,并负责对全院临床实验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
临床医生和护士应具备对药物过敏的认识和应对能力,在临床实验中应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操作。
3.药物过敏实验管理制度的实施要求:在进行临床实验前,应对患者进行详细的过敏史询问,包括对药物、食物等的过敏史。
对于有过药物过敏史的患者,要慎重考虑是否参与实验,并在实验过程中特别关注其是否发生药物过敏反应。
实验过程中,应随时关注患者的身体状况,一旦发生药物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实验并采取相应措施。
4.药物过敏实验管理制度的应急处理措施:一旦发生药物过敏反应,应迅速进行急救处理,包括停止用药、使用抗过敏药物、输液、氧气治疗等。
同时要通知医院的药理部门,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工作。
5.药物过敏实验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检查:定期对临床实验项目进行质量检查,重点检查药物过敏实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违反制度规定的人员进行相应处理。
三、药物过敏实验管理制度的效果评估制定药物过敏实验管理制度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减少患者发生药物过敏的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因此,需要对实施药物过敏实验管理制度的效果进行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在评估药物过敏实验管理制度的效果时,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1.药物过敏的发生率:通过比较实施管理制度前后的药物过敏发生率,评估管理制度的效果。
2.对药物过敏反应的处理情况:评估医护人员对药物过敏反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和效果,是否做到了及时和有效。
医院药物过敏管理制度内容
医院药物过敏管理制度内容一、引言药物过敏是指患者因接触某种药物而产生过敏反应的现象。
药物过敏不仅会影响患者的治疗效果,也可能造成严重的不良反应甚至危及患者生命。
因此,对医院药物过敏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医院药物过敏的预防、识别、报告和处理工作,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的用药环境和服务。
二、目的1. 规范医院药物过敏管理工作,加强对患者药物过敏的预防和控制。
2. 提高医务人员的医学素养和责任心,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
3. 加强医院对患者药物过敏病历的管理和轨迹追踪,及时提供相关医疗信息。
三、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科室和检验中心,所有医务人员必须遵守。
四、药物过敏的定义和分类1. 药物过敏:指患者接触某种药物后产生的过敏反应。
常见的过敏反应包括皮肤疹、荨麻疹、呼吸困难、循环系统异常等。
2. 药物过敏可分为四类:即I型、II型、III型和IV型过敏反应。
其中,I型过敏反应最为常见,发病迅速,症状严重。
五、医院药物过敏管理制度的要求和措施1. 药物过敏的预防和识别(1)医院内所有药品都应标注清楚成分和禁忌症,并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不必要的接触。
(2)医院每一位患者在接受药物治疗前,应该仔细了解患者的过敏史,并根据情况选择合适的药物。
对于存在过敏史的患者,应该咨询过敏科医师进行确认和建议。
(3)医务人员接受过相关的药物过敏培训,并且能够及时发现和识别药物过敏的症状。
对于疑似药物过敏的患者,应及时停止使用药物,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2. 药物过敏的记录和报告(1)医院应对患者的药物过敏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过敏药物的名称、症状、发生时间、处理措施等。
并且在患者的病历上进行清晰注明,方便后续医疗工作的参考。
(2)所有药物过敏事件都应及时向医院药学部门报告,并进行相关调查和处理。
对于存在严重过敏反应的患者,医院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3. 药物过敏事件的处理和跟踪(1)对于药物过敏事件,医院应立即对患者进行相应的护理措施,并及时寻求专业医师的帮助。
医院药物过敏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药物过敏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药物过敏管理,预防药物过敏反应,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科室药物过敏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药物过敏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规范操作、及时处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药物过敏预防与管理第四条药物过敏预防1. 医护人员在给患者用药前,应详细询问患者的过敏史、用药史、家族史,评估患者发生药物过敏的风险。
2. 对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应在病历、床头卡等处做好标识,并告知患者及家属注意避免使用相关药物。
3. 医护人员应掌握药物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和急救处理方法,提高对药物过敏反应的识别和处理能力。
第五条药物过敏管理1. 医护人员在给患者使用药物时,应严格按照医嘱执行,注意观察患者用药后的反应。
2. 用药后30分钟内,医护人员应再次观察患者病情,确认患者未出现药物过敏反应。
3. 对疑似药物过敏的患者,应立即停用可疑药物,并报告医生进行进一步评估和处理。
4. 对确诊为药物过敏的患者,应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如给予抗过敏药物、激素治疗等,并做好病情观察。
5. 医护人员应做好药物过敏事件的记录和报告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改进药物管理措施。
第三章药物过敏试验管理第六条药物过敏试验前的准备1. 医护人员应详细询问患者过敏史、用药史、家族史,评估患者进行药物过敏试验的风险。
2. 对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应避免进行药物过敏试验。
3. 医护人员应准备好药物过敏试验所需的各种器材和药物,确保试验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药物过敏试验操作1. 医护人员应按照药物过敏试验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试验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 试验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 药物过敏试验结果阳性者,应在病历、床头卡等处做好标识,并告知患者及家属注意避免使用相关药物。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八条医院应定期组织医护人员进行药物过敏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药物过敏管理能力。
药物过敏试验管理制度
药物过敏试验管理制度一、总则1、医护人员在使用药品前,应详细询问以往用药史,应用后有无过敏症状,个人及家属有无药物过敏史或变态反应性疾病,并明示记载于病历(包括电子病历)或医嘱处方上。
2、根据药物说明书,对于使用前要求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必须做药物过敏试验,试验结果记入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并于处方医嘱上显示;药物过敏试验阳性者,禁用或慎用该试验药物。
3、不同药物过敏试验的方法按“药品说明书”或“临床用药须知”具体制定。
4、在使用药物过程中,如发现皮疹、瘙痒、胸闷等过敏症状,应严密观察或及时停药,同时填写“药物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报药学部。
5、凡证实病人对某药物过敏,应及时告知病人和家属,并在病历上明显标记该药物过敏。
二、适用范围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05年版)必须做皮试的药物:细胞色素C注射液注射剂、降纤酶注射剂、青霉素钠注射剂、青霉素钾注射剂、青霉素v钾片剂、普鲁卡因青霉素注射剂、苄星青霉素注射剂、苯唑西林钠注射剂、氯唑西林钠(注射剂、胶囊、颗粒)、氨苄西林钠(注射剂、胶囊)、阿莫西林(片剂、胶囊、注射剂)、羧苄西林钠注射剂、哌拉西林钠注射剂、磺苄西林钠注射剂、胸腺素注射剂、白喉抗毒素注射剂、破伤风抗毒素注射剂、多价气性坏疽抗毒素注射剂、抗蛇毒血清注射剂、抗炭疽血清注射剂、抗狂犬病血清注射剂、肉毒抗毒素注射剂、青霉胺片片剂、玻璃酸酶注射剂、α-靡蛋白酶注射剂、鱼肝油酸钠注射剂2、药品说明书有规定必须做过敏试验的。
三、预防药物过敏须遵循以下原则1、减少药物过敏反应危害的有效办法是在使用前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详细询问病人过敏史,药物使用过程中密切观察病人的反应,出现异常反应及早发现,及早处理。
2、过敏性试验本身具有诱发严重过敏反应如呼吸衰竭、休克等的危险,试验过程中应严密观察病人反应,并做好急救准备。
3、过敏性试验结果具有临床参考价值,但存在假阳性或假阴性的情况。
医院药物过敏试验管理制度
医院药物过敏试验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药物过敏试验,保证临床安全使用药物,防止药物过敏的发生。
2.范围:适用于所有需进行过敏试验的药物。
3.定义3.1药物过敏试验的药品:药品说明书规定及特定情况下必须做过敏试验的药品。
3.2过敏反应:也称变态反应(Allergy),是由于免疫学介导的反应,具有特异性,有抗体或淋巴细胞参与,两次接触抗原时复发。
Coombs分类法将药物过敏分为四种类型。
I型:为lgE介导的速度超敏反应,在临床上最常见。
例如过敏性休克、荨麻疹、血管水肿、支气管痉挛。
Ⅱ型:由IgM介导的细胞毒性反应。
例如溶血性贫血、血细胞减少、血管炎。
Ⅲ型:由IgG、IgM介导的免疫复合物反应。
例如血清病样反应、血管炎、药物热。
Ⅳ型:淋巴细胞介导反应,没有抗体参与,又称迟发型变态反应。
例如接触性皮炎。
3.3药物交叉过敏:是指患者已经对某一种药物发生了过敏反应,以后使用另一种药物,虽然这种药物与首次发生过敏的药物不同,但是在化学结构上与首次发生过敏反应的药物相似,同样可能发生药物过敏反应。
4.权责4.1医生:处方开具前询问患者药物过敏史,患者曾发生过敏和存在交叉过敏的药物不得开具;对需要过敏试验的药物开具过敏试验医嘱。
4.2护士:给药前询问患者药物过敏史,负责医嘱的复核,正确配置皮试液,实施药物过敏试验及过敏试验结果录入。
4.3药师:审核处方,对于未行过敏判定或判定结果为“过敏试验阳性”的处方,不得发药;负责制定皮试液的配置方法;将需做药物过敏试验的药物信息维护在药品字典内,并及时更新。
5.制度内容5.1药物过敏实验的原则:药品说明书明文规定使用前需做过敏试验则必须进行过敏试验;如果药品说明书上未明确规定,则需根据患者是否为过敏体质、既往药物过敏史等综合考虑是否进行过敏试验。
对于对青霉素类严重过敏(依据CTCAE4.0中分级3~5级)的患者,禁用头孢类抗菌药物;对青霉素类一般过敏(依据CTCAE4.0中分级1~2级)的患者,可根据病情慎重地选用头孢类抗菌药物。
医院药物皮试管理规定
根据相关药品说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新编药物学》 (16 版)等参考资料制定本药物皮试管理规定。
一、药品说明书是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是临床用药的基本依据。
药品说明书中明确要求进行皮试的,使用前须进行皮肤过敏性试验。
二、用药前应子细问询患者过敏史及过敏性疾病史,皮试及药物使用过程中密切观察,做好急救准备,浮现异常情况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三、过敏性试验结果存在假阳性或者假阴性的情况。
过敏试验阴性的病人用药过程中仍需密切观察,并做好急救准备。
四、进行皮试的,护士应将皮试判定结果在处方中该药品名称前加以标注,“过敏”为红色,“无非敏”为蓝色。
对不须进行皮试但须询问过敏史的药品,由处方医生在处方中该药品名称前标注皮试判定结果,对没有进行皮试判定的药品处方,调剂室不得发药。
五、进行药物皮试前应做好急救准备,发生过敏性休克等严重过敏反应的,应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急救措施。
(一)青霉素类药物使用前必须做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对口服青霉素类药物的,给药前须子细问询药物过敏史,并做青霉素皮肤试验,既往有青霉素过敏史者或者皮试阳性反应者禁用。
对 24 小时内使用过注射给药的,由注射改为口服给药时,可不进行皮试,医生应在处方中注明。
1 .皮试溶液的配制皮试液为青霉素 G 钠的生理盐水溶液,浓度 500 单位/ml,皮试液在室温条件下保存 4 小时。
2 .皮试方法及结果观察(皮内试验)(1)消毒前臂屈侧关节上 2 寸处皮肤;(2)抽取皮试液约 0.05ml 作皮内注射(小儿注射 0.02 0.03ml) ;(3)20 分钟后,如局部浮现中心晕团、周围红斑,直径大于 1cm,或者局部红晕或者伴有小水泡者为阳性;对于可疑阳性反应者,应在另一前臂用生理盐水做对照试验。
3 .注意事项极少数患者,可在皮肤试验时发生过敏性休克,常于注射后数秒至 5 分钟内开始,先皮肤瘙痒、四肢麻木,继则气急、胸闷、发绀、心跳加快、脉细、血压下降、大量出汗等,如不及时抢救,可导致病人死亡。
医院药物过敏管理制度范本范文
医院药物过敏管理制度范本范文医院药物过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院药物过敏管理工作,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预防和减少药物过敏的发生。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科室的医生、护士和相关操作人员,以及涉及药物配送、处方和使用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定义1. 药物过敏:指个体对某种药物或其成分产生过敏反应的不良反应。
2. 过敏原:指导致药物过敏的物质,包括药物本身、药物代谢物和辅料等。
3. 过敏反应:指由药物过敏引起的患者身体对药物产生的异常反应,包括皮肤瘙痒、红斑、荨麻疹、喉头水肿、呼吸困难、血管性水肿、休克等。
4. 过敏性休克:指由药物过敏引起的严重过敏反应,症状表现为荨麻疹、喉头水肿、呼吸困难、血压下降,严重时可导致脑缺氧、休克甚至死亡。
第四条药物过敏管理的原则1. 科学性原则:依据现有的医学知识和技术,科学地开展药物过敏管理工作。
2. 安全性原则:确保医院内患者用药的安全,防范和减少药物过敏的发生。
3. 效果性原则:保障患者在治疗过程中能够获得药物的有效治疗效果。
4. 个体化原则:针对患者的个体差异,制定个性化的药物过敏管理方案。
第二章药物过敏调查第五条药物过敏调查的目的药物过敏调查的目的是了解患者的过敏史、过敏药物、过敏反应类型和严重程度,为临床用药提供参考和指导。
第六条药物过敏调查的内容1. 患者过敏史调查:询问患者自身有无过敏史,包括对药物、食物、环境等方面的过敏反应。
2. 药物过敏药物调查:对于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进一步了解过敏的药物种类、使用途径和用量等。
3. 过敏反应类型调查:询问患者过敏反应表现的类型,如皮肤瘙痒、红斑、荨麻疹、喉头水肿等。
4. 过敏反应严重程度调查:记录患者过敏反应的严重程度,如轻度、中度、重度、过敏性休克等。
第三章药物过敏预防第七条药物过敏预防的原则1. 选择合适的药物:尽量避免使用患者过敏的药物或类似药物,并选择对患者较为安全的药物。
医院药物过敏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药物过敏管理制度范文医院药物过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药物过敏管理工作,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药物过敏管理制度适用于医务人员、护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医院药物过敏管理工作应建立科学的制度,加强过敏病历的记录、分析和处理,提高过敏风险的识别能力和处置能力。
第四条医院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整顿文件的要求,结合医疗质量管理的需要,制定药物过敏管理制度,并不断改进和完善。
第二章过敏风险管理第五条医院应设立过敏风险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医院的药物过敏管理工作。
第六条过敏风险管理工作小组应定期开展药物过敏风险评估,对影响患者安全的过敏相关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管控。
第七条医务人员和护理人员应接受药物过敏风险管理的培训,提高过敏风险的识别和处理能力。
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健全过敏风险的信息收集、整理和汇报机制,及时掌握和处理各种过敏事件。
第三章过敏病历记录与分析第九条医院应建立过敏病历记录与分析的制度,详细记录患者的过敏病史、过敏原和过敏反应等信息。
第十条医院应在患者就诊时,及时收集和记录患者的过敏信息,包括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等。
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过敏病历数据库,分类、整理和归档患者的过敏信息,为医务人员提供参考和查询。
第十二条医院应定期对过敏病历进行分析和评估,总结过敏事件的规律和特点,制定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第四章过敏筛查与诊断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过敏筛查与诊断的制度,对患者进行过敏筛查和诊断,及时发现和识别过敏风险。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史和临床表现,进行过敏相关的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辅助判断过敏风险。
第十五条医院应建立过敏相关的实验室检查项目,确保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过敏诊断和评估。
第十六条医院应建立过敏筛查与诊断的协作机制,相关科室间应及时交流和共享过敏信息,确保患者的过敏风险得到有效管理。
第五章过敏预防与控制第十七条医院应建立过敏预防与控制的制度,包括对患者的过敏风险评估、过敏预防措施和过敏反应的处理等。
医院药物过敏管理制度内容范文
医院药物过敏管理制度内容范文医院药物过敏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了做好药物过敏管理工作,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本医院制定了药物过敏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药物过敏的预防与管理,确保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不发生药物过敏反应,并及时处理已发生的药物过敏反应,减轻患者的痛苦。
二、药物过敏的定义药物过敏是机体对药物产生的不良反应,主要包括药物过敏反应(IgE介导和非IgE介导的过敏反应)和药物不良反应(不包括过敏反应)两大类。
药物过敏反应通常表现为皮肤症状、呼吸道症状、循环系统症状等,严重者可导致休克、呼吸困难、心律失常等,并有致命的危险。
三、药物过敏管理的原则1. 预防为主:提高医护人员的药物过敏意识,进行严密的过敏调查,避免使用已知的过敏药物。
2. 快速反应:对于已知过敏药物,避免使用,如果不慎接触,及时采取适当的紧急措施。
3. 全面评价:对于已发生的药物过敏反应,全面了解患者的病情和用药史,及时处理并评价药物过敏的类型和严重程度。
4. 做好记录:对于发生药物过敏的患者,要进行详细记录,包括过敏药物、过敏的症状、处理措施等内容,并及时告知患者。
四、药物过敏管理的具体措施1. 建立药物过敏的调查问卷:对于住院患者,在入院前要进行药物过敏调查,包括既往的药物过敏史、曾经发生过敏反应的药物种类和症状、是否有哮喘等呼吸道疾病等。
2. 医护人员培训:医院要组织定期的药物过敏管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过敏意识和对药物过敏反应的识别能力。
同时,建立过敏管理专家组,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
3. 药物过敏的筛查和评估:对于住院患者,尤其是高风险患者(如有哮喘、多发药物过敏病史等),要进行药物过敏的筛查和评估。
在使用新药物之前,要进行过敏试验,以避免药物过敏反应的发生。
4. 建立药物过敏管理档案:对于所有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建立专门的管理档案,详细记录过敏药物种类、症状及处理措施,并提供标识,以便医护人员在用药中注意。
5. 不良反应的处理:对于患者出现药物过敏反应的情况,医院要建立相应的处理流程,及时进行处理,包括停药、给予抗过敏药物、进行观察等。
医院药物过敏管理制度
医院药物过敏管理制度一、前言药物过敏反应是指服用某种药物后,产生的身体不良反应,包括皮肤瘙痒、红斑、荨麻疹、过敏性休克等。
药物过敏反应发生率较高,严重的过敏反应甚至可能危及患者生命。
因此,药物过敏管理制度对于医院来说十分重要。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药物过敏管理工作的相关环节,包括但不限于:临床用药、药品供应、药物管理和监测。
三、管理目标1. 提高医务人员对药物过敏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减少药物过敏反应的发生;2. 提高医院对药物过敏反应的监测和管理能力,及时发现和处理患者的过敏反应;3. 提高医院的药品管理水平,减少药物过敏反应的发生。
四、管理人员1. 医院管理人员:负责全面监督医院的药物过敏管理工作,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2. 临床部门负责人:负责各临床科室的药物过敏管理工作;3. 药剂科负责人:负责医院药品的供应和管理工作;4. 护理人员:负责患者的观察和记录,及时报告患者的过敏反应。
五、管理流程1. 患者就诊:患者到医院就诊时,需填写完整的病史,包括过敏史和药物过敏史;2. 医生开药:医生在开具处方时,需根据患者的过敏史进行合理的药物选择,避免使用患者对某些药物过敏的药品;3. 药剂科发药:药剂科根据医生开具的处方,发放合适的药品给患者;4. 护理监测:护士在给患者用药后,需对患者进行观察和记录,及时发现患者的过敏反应;5. 医生处理:一旦发现患者出现过敏反应,医生需立即停止用药,对患者进行相应的急救和治疗;6. 报告和记录:医护人员需将患者的过敏反应进行及时记录,并报告给医院管理人员。
六、管理措施1. 培训:医院需要定期组织药物过敏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药物过敏的认识和应对能力;2. 监测:医院需要建立健全的药物过敏反应监测系统,定期对患者的过敏反应进行统计和分析;3. 文书管理:医院需要建立健全的药物过敏反应记录系统,对患者的过敏反应进行详细记录;4. 库存管理:医院需要定期对药品库存进行检查和更新,以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性;5. 急救预案:医院需要制定药物过敏应急预案,做好患者过敏反应的应对工作。
医院药物过敏管理制度(2篇)
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药物过敏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预防药物过敏反应的发生,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药物过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医院药物过敏管理工作,制定药物过敏管理制度,审批药物过敏事件处理方案,对药物过敏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2. 药物过敏监测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分析药物过敏信息,定期向医院药物过敏管理领导小组报告药物过敏监测情况,提出预防措施和建议。
3. 临床科室负责患者用药过程中的药物过敏监测,发现药物过敏反应时,立即停止使用可疑药物,并按要求报告。
4. 药剂科负责药品采购、储存、配送、调剂等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对药物过敏反应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三、药物过敏监测1. 药物过敏监测部门应定期收集、整理药物过敏信息,包括药物种类、过敏反应类型、患者基本情况等。
2. 临床科室应建立药物过敏监测记录,详细记录患者用药史、过敏史、过敏反应症状等。
3. 药物过敏监测部门应定期分析药物过敏信息,对药物过敏发生率较高的药品提出预警。
四、药物过敏反应处理1. 发现药物过敏反应时,立即停止使用可疑药物,并对患者进行对症治疗。
2. 临床科室应详细记录药物过敏反应事件,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药物种类、过敏反应症状、治疗措施等。
3. 药剂科应协助临床科室进行调查,分析药物过敏反应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4. 药物过敏管理领导小组应组织专家对药物过敏反应事件进行评审,提出处理意见。
五、药物过敏预防1. 医院应加强药物过敏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药物过敏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2. 临床科室应严格执行药物过敏筛查制度,对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应告知其过敏药物种类,并在病历中予以标注。
3. 药剂科应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避免药物变质、过期等问题。
4. 医院应建立药物过敏应急预案,对药物过敏反应事件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
医院药物过敏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预防和减少药物过敏反应的发生,提高医院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
三、管理职责1. 医务科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本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 药剂科负责提供合格的药物,并指导医务人员合理使用药物。
3. 各科室负责本科室药物过敏的预防和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4. 医生负责对患者进行药物过敏史询问,并严格执行药物过敏试验。
5. 护士负责协助医生进行药物过敏试验,观察患者用药反应,并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四、管理措施1. 药物过敏史询问(1)在患者入院时,医务人员必须详细询问过敏史、用药史、家族史。
(2)对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应在病历中注明,并严格执行药物过敏试验。
2. 药物过敏试验(1)使用任何剂型、剂量、给药途径的药物前,必须先进行皮肤过敏试验。
(2)皮试结果阴性者方可给药;但病人在饥饿、剧烈运动或麻醉的情况下不宜做皮试。
(3)两种以上药物过敏试验不能在同一时间进行,所用注射器、针头不能交叉使用。
(4)皮试液必须为原液,不得相互替代,溶媒为无菌生理盐水注射液,用于不同药物的溶媒,应注明标记,杜绝交叉使用。
(5)凡停药时间超过24小时必须重做皮试。
3. 药物过敏反应处理(1)有过敏史者,禁忌再做过敏史验。
(2)过敏试验阳性者,应在医嘱单、门诊卡、治疗卡、体温单及床头均作醒目标记,并告知病人和家属。
(3)做好皮试前的急救准备,注射盘内要常规准备盐酸肾上腺素、地塞米松、非那根等药物,以备急用。
(4)各类皮试液均应现配现用,不宜久置。
4. 药物不良反应监测(1)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药物说明书和医嘱单使用药物。
(2)患者用药后,护士应密切观察患者反应,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医生。
(3)医院应建立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对药物不良反应进行登记、分析和上报。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有效预防和减少药物过敏反应发生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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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物过敏试验管理制度
1、护理人员按医嘱给患者进行药物治疗前,应详细询问是否有该药物过敏史,凡有过敏史者禁忌做该药物的过敏试验。
2、做药物过敏试验前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为了防止发生过敏反应,治疗盘内常规准备过敏试验药液外,还应准备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和地塞米松注射液。
3、过敏试验药液的配制、皮内注入剂量及试验结果判断均应按要求规范操作,过敏试验结果阳性者禁用,并在该患者医嘱单、病历夹及床头卡上,注明过敏药物名称和过敏试验阳性标志,并告知患者及其家属。
4、药物过敏试验阴性者,第一次注射后观察20 ~30分钟,注意患者有无过敏反应,以防迟发性过敏反应的发生。
5、凡经药物过敏试验后接受该药物治疗的患者,停用此药3天以上、更换药物或批号者,均需重做过敏试验,方可再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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