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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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21861)修订主要内容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2014年7月29日
管理文件主要精神
①严格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检验。车辆管理所要严格按照《机
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等国家标准,加强对大
中型客货车检验监管工作。大中型客车重点检验轮胎磨损状态、
座位数、配备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和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等;
大中型货车重点检验外廓尺寸、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安装侧后
部防护装置等。对大中型客货车存在非法改装、加装,不按规
定安装配备安全设施,不予通过检验。
②严格货车注册登记查验。各地在办理货车注册登记时,要严格执行《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等国家标准,做到:车辆外廓尺寸必查,侧后部防护装置必查,车身反光标识必查,公告与合格证技术参数必查。对货车和挂车超长、超宽、超高,未列入《公告》,非法改装或加装,车厢为可伸缩结构,安全防护装置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一律不得办理注册登记。
③严格货车定期安全检验。要加强对货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监管,督促安检机构严格执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GB21861)国家标准,重点检验货车外廓尺寸、侧后部防护装置、车身反光标识、轮胎磨损状况等安全项目。
④严格安检机构的监管。要通过网络监控、抽查档案、巡回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安检机构的监管。对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货车出具检验合格证明,减少检验项目、降低检验标准,或者利用计算机软件等手段篡改、伪造检验数据和结果的,一律认定为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行为,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处以所收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责令限期停业整改,或者依法撤销检验资格。
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1)GB21861-2008第1号修改单的技术要求整合到标准文本中。
(2)参照GB24407-2012,增加并细化了车辆外观检查和安全装置检查时对专用校车的安全技术检验相关规定。
(3)调整了标准的部分章节,修改后的主要章节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技术要求”、“检验结果”等。
附录包括:外廓尺寸测量、整备质量测量、制动性能检验、前照灯检验、车速表指示误差检验、转向轮横向侧滑量检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式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仪器设备检验部分)。
(4)调整了部分车型的检验项目,具体包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②从检验项目来看,取消了原来的“线内检验”、“线外检验”说法,修改为“仪器设备检验部分”和“人工检验部分”,并把人工检验部分进一步细分为车辆唯一性检查、车辆特征参数检查、联网查询、车辆外观检查、安全装置检查、底盘动态检验、车辆底盘部件检查7个分项等,其中“车辆安全装置检查”、“车辆特征参数检查”为新增提出项目。
①从形式来看,把原先的条文描述修改为用表格描述,同时,按照不同的车辆类型(现在分为6类)提出了不同的检验项目要求,便于安检机构执行,也便于监管部门的监管。
③与2008版相比,人工检验部分由104项改为49项。
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主要变化是:
a)删除合并了29个建议维护项(删除了16个建议维护项、合并了13个);
b)删除合并了40个否决项(删除或部分删除9个、合并了31个);
c)新增14项(主要是安全装置,例如:车辆尾部标志板、急救箱、限速功能或限速装置、防抱死制动装置、辅助制动装置、盘式制动器、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手动机械断电开关等)。
④与2008版相比,仪器设备检验项目删除了20年以上车辆底盘输出功率项目,删除了“排放”项目,删除了“阻滞力”;删除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车速表”、“侧滑”、“前照灯照射位置”、“驻车制动”等4个项目(其中前3个是建议维护项);删除了二三轮机动车的“车速表”、“前照灯照射位置”、“轮偏”、“下部检查”等4个项目。
⑤考虑到10年以上的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等车型的车况,对于这类车辆还是要求检验“驻车制动”、“底盘动态检验”、“车辆底盘部件”等项目。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重中型货车、挂车的制动性能,参照欧盟做法增加了“加载制动检验”项目(参见欧盟验车视频)。
(5)根据GB7258-2012增加了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的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包括制动防抱死装置、辅助制动装置、限速装置或限速功能、盘式制动器、手动机械断电开关等安全装置检查要求。
(6)按照“重点车辆安全装置必查”的要求,把汽车安全带、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灭火器、汽车行驶记录仪、辅助制动装置、侧后防护装置等涉及安全的项目归入“安全装置检查”范畴,便于一并检查检验。
(7)按照“重点车辆外廓尺寸必查”的要求,增加了外廓尺寸测量的规
范性附录,并提出了大中型客货车应使用自动测量装置的要求。
(8)按照“公告与合格证技术参数必查”的要求,把外廓尺寸、整备质量、核定载人数、栏板高度、后轴钢板弹簧片数、客车应急出口、客车乘客通道和引道、车厢等项目归入“车辆特征参数检查”范畴,加强与公告与合格证技术参数的比对。
(9)删除了标准中建议维护项的表述,所有检验项目均为否决项。例如:人工检验部分的29项建议维护项目中,删除了其中的19项(例如:整车3C标志、门锁及门铰链、蓄电池桩头及联线、发动机各系统机件、洗涤器、怠速/仪表/电源充电、加速制动踏板控制、漏水/油/气、扶手和卧铺护栏、车厢灯/门灯、客车地板/车内行李架、挡泥板/牵引钩、贮气筒排污阀、牵引连接装置、弹簧贮能制动器、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情形等)。
(10)结合“强化安检机构检验监管”的要求,增加了安检机构对部分检验项目拍摄检验照片(视频)的要求、将检验数据及图像资料传送到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等,以便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监管工作。
4.标准要点解读
第1章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