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科脱水诊疗常规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儿科脱水诊疗常规

脱水(dehydration)亦称失水,是指液体摄入不足或丢失过多引起体液总量,尤其细胞外液量的减少,脱水时除失水外,尚有钠、钾和其他电解质的丢失,故失水必有失钠,失钠也会导致失水。由于病因的不同,水钠损失的比例可有差异,因此临床分为等渗性脱水(混合性脱水、急性脱水),低渗性脱水(缺钠性脱水、慢性脱水)及高渗性脱水)三种类型。

病因

(1)等渗性脱水

常见于消化液大量丢失的患儿,如腹泻病、急性胃肠炎、胃肠减压等。

(2)低渗性脱水

1.钠进入量减少如长时间禁盐的慢性肾炎或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儿,输入过多不含电解质的液体。

2.排钠量过多如慢性腹泻,长时间呕吐,应用利尿剂,尤其呋塞米等袢利尿剂致大量排尿者(3)高深性脱水

1.水摄量不足如供应不足,口腔、咽喉或食管疾病致饮水困难,昏迷患儿不能进食等。

2.水丧失过多如高热患儿、高温环境、大量出汗、尿崩症、使用大量渗透性利尿脱水剂(如甘露醇、高渗葡萄糖、尿素等)

诊断要求

脱水程度

脱水程度临床分轻度脱水、重度脱水,其区别见表3-29

治疗

脱水患儿均需补足液体,轻度脱水无呕吐者可口服补液,中度、重度脱水者需静脉输液,补液量包括三方面:(1)补充累积损失(2)补充继续损失(3)补充生理需要。危重患儿对上述三项需要,其中补充

生理需要是每个疾病必需外,其他两项均应根据脱水程度和病情而定。

口服补液适用于轻度无呕吐患儿,应用口服盐液(POS液),按每日100~150ml/kg,分多次口服。静脉输液适用于中、重度脱水及呕吐者。输液“双三”原则:

三定:定输液量,定输液种类,定输液速度;

三先:先快后慢,先盐后糖,先浓后淡。第一个24小时输液量见表3-31。

表3-31 第一个24小时不同程度脱水量和输液量(ml/kg)

轻度中度重度

累积损失量50 50~100 100~200

继续损失量10~20 10~30 10~30

生理损失量60~80 60~80 60~80

总输液量90~120 120~150 180~200

如输液合理,第2日以后输液只补充继续损失量和生理需要量。

1.输液成分液体的组成根据脱水性质而定,一般等渗性脱水用1:1钠:糖液,低渗性脱水用2:1钠:糖液;高渗性脱水用1:2钠:糖液;无条件测定血清钠时,可按1:1钠:糖液补给,以后随病情好转,逐步改为1:2钠:糖液。

婴幼儿第一天的输液总量,轻度脱水时约120ml/kg,中度脱水时约150 ml/kg,重度脱水时约200 ml/kg。学龄前儿童应减少1/4,学龄儿童则需少输1/3。有可能口服时,即可应用ORS口服液。

2.输液速度输液速度决定于脱水程度,原则上先快后慢,可将累积损失量(相当总量的1/2)在8

小时内滴完,如有休克则将其中的液体配成等张液,按10~20 ml/kg,15~20分钟快速滴入或缓解静注,所余继续损失及生理需要量(相当总量1/2)在余下的16小时缓慢静滴‘

3.纠正酸中毒常用5%碳酸氢钠或11.2%乳酸钠,剂量见酸中毒章节。

4.纠正低血钾一般按200~300mg/(kg.d)补充,轻者可分3次口服,重者应予静脉滴注,浓度不应超过0.3%,时间不应少于6小时,需在有尿后静滴。

5.纠正低血钙、低血镁佝偻病、营养不良患儿输液纠正酸中毒后,易出现低钙惊厥,可予10%葡萄糖酸钙5~10ml加10%葡萄糖10ml稀释后静脉缓推,长期腹泻后,惊厥患儿用钙剂无效时考虑低血镁,可用25%硫酸镁每次0.2ml/kg,深部肌注,每日3~4次。症状消失后停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