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涉及安全生产的13宗罪

合集下载

《安全生产法与刑法修正案十一核心内容解读》考试试题

《安全生产法与刑法修正案十一核心内容解读》考试试题

《安全生产法与刑法修正案十一核心内容解读》考试试题1.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包括: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以及社会监督。

[判断题] *对(正确答案)错2.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中: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判断题] *对(正确答案)错3. 《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

” [判断题] *对错(正确答案)4. 一岗双责是指: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判断题] *对(正确答案)错5. 主管生产与业务的管理人员不属于安全管理人员。

[判断题] *对错(正确答案)6. 安全生产法的核心是“一岗双责、三个必须、责任下沉”。

[判断题] *对(正确答案)错7. 没有发生事故,但是具有发生事故危险的,也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判断题] *对(正确答案)错8.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判断题] *对(正确答案)错9.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判断题] *对错(正确答案)10.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

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疏散通道。

[判断题] *对错(正确答案)11. 新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对本单位安全全面负责。

[单选题] *A、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正确答案)B、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C、生产部门负责人12. 死亡1人、重伤3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作为入罪标准。

水泥厂EHS法律法规类知识竞赛题库三篇

水泥厂EHS法律法规类知识竞赛题库三篇

水泥厂EHS法律法规类知识竞赛题库三篇水泥厂EHS法律法规类知识竞赛题库(一)判断题: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安全生产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正确)2、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正确)3、法律效力排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正确)4、《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及安全生产的最常见的八宗罪包括:危险作业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

(正确)5、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正确)6、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有批评、检举、控告、拒绝权,无紧急处置权。

(错误)7、生产经营单位经与从业人员协商后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错误)8、《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的安全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正确)9、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

(正确)10、《安全生产法》关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主要有四项:即遵章守规,服从管理;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正确)11、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处罚解读】新版《安全生产法及刑法修正案》关于安全生产的16宗罪解读

【处罚解读】新版《安全生产法及刑法修正案》关于安全生产的16宗罪解读
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三个标准中只需要满足一个条件
入罪门槛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伤的决定》(国发【2004】2号)第三大项提出:“强化管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重大责任事故罪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危险物品肇事罪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消防责任事故罪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危险作业罪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重大飞行事故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11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65次会议、2015年12月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4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2月16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5年12月14日
随后,区应急管理局与区公安分局积极对接,经过立案侦查,区公安分局于3月9日晚对犯罪嫌疑人余某某以涉嫌危险作业罪进行刑事拘留。
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
管理人员
实际控制人
投资人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犯罪主体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
随后,执法人员让现场管理人员打开仓库大门进行检查,里面堆放的物品让执法人员触目惊心。仓库里堆放了大量危化品,经现场清点,内有满瓶二氧化碳、氧气瓶、乙炔瓶、混合气体、氮气等气瓶共计176瓶。更令人感到后怕的是,该仓库紧邻公司员工宿舍楼,宿舍楼里还住着数十个工人,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2019年承包商培训

2019年承包商培训
第4页
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
• 11月28日,设备安装公司安排严亨宇班承接炼油厂二车间蒸汽发 生器检修任务,11月30日拆卸封头螺栓剩余5根时,管束和封头共同 飞出,将现场人员冲击倒地。
• 事故原因: • 1、管程压力落零,壳程压力2.2Mpa,甲方技术员和班长,乙方施工
人员都按照作业许可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 2、施工方案对防冻处理后蒸汽压力的处理没有明确要求,炼油厂的
重复违反保命法则的,加重处罚直至清出市场。
第 18 页
谢谢大家!
• 四、强化承包商事故责任追究。内外部承包商发生的生产 安 全事故,对建设单位同等追责。由内部承包商托管、 代管的外部 施工队伍和外雇员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对建设单位和内部承 包商同等追责,集团公司对外部承 包商生产安全事故实行“一事双查、一事双免”。
五、强化外部承包商“黑名单”制度执行。纳入“黑 名单”的外部承包商施工队伍,两年内不得在集团公司系 统内从事相关 作业活动;纳入“黑名单”的外部承包商 施工队伍的主要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 严重违章的施工作业人员,在集团 公司所有工程项目施 工现场实行职业禁入。
• 二、强化施工现场门禁管理。所有施工作业现场实行封闭 管 理,出入口设置门岗值班,凭培训合格证明办理入场 。固定作业 场所和有条件的野外施工现场设置门禁,其 他现场必须设置专人 进行出入登记,杜绝不合格人员、 不合格队伍进入现场施工作业。
• 三、强化施工过程全时段监督。外部承包商承担的高危作 业 和非常规作业要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建设单位必 须实行全过 程的旁站监督。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段必须 进行的高危作业和非 常规作业要实行升级管理,建设单 位领导干部必须现场指挥、专 职监督人员必须全过程旁 站监督。

小散零星工程安全知识 - 副本

小散零星工程安全知识 - 副本
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
法律责任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 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持证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 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 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危机 |安全| 规范 | 发展
二、《L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暂行办法》解读
法律责任 刑法涉及安全生产的13宗罪
最常见 七宗罪
危机 |安全| 规范 | 发展
重大责任事故罪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危险物品肇事罪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消防责任事故罪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二、《深圳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暂行办法》解读
2018年生产安全事故4.9 万起,死亡3.46万人
8年合计死亡约52万人
一、事故案例(数据说安全) 常见零散工程事故统计分析
危机 |安全| 规范 | 发展
一、事故案例
2019年4月15日下午4点多,深圳市发生了一起工人高空作业不慎坠 落事故,该工人坠落后躺在地上无动静,地上有血迹。120医生到 现场紧急抢救,不幸抢救无效,最后宣布坠落者已死亡。 据现场目击者阎先生表示:“此人身上系着安全绳,听旁人说, 掉下来前应该是在27楼进行空调安装作业,好像是系在另一端 的安全绳发生断裂,从高空坠落。”
小散零星工程 安全知识培训
2020年7月
零星工程 安全知识
01
目 录 02
03 04 05
事故案例
《深圳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 产纳管暂行办法》解读
小散零星工程安全管理要点

刑法涉及安全生产的16宗罪

刑法涉及安全生产的16宗罪

刑法涉及安全生产的16宗罪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安全生产已经成为了一个越来越重要的话题。

而刑法也是社会安全的重要法律工具之一,它不仅可以对罪犯进行惩罚,还可以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惩罚。

今天,我们就来谈一下刑法涉及安全生产的16宗罪。

1. 责任事故罪:指企业负责人等具有管理职责的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行为。

负责人应该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 违法掩盖监管罪:指企业或个人违反监管要求,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掩盖违法行为、虚假统计或者不采取必要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罪行。

3. 环境污染罪:指企业或个人未经许可,擅自排放污染物质造成环境污染,造成环境损害的行为。

负责人应该承担相关的责任。

4. 危险驾驶罪:指驾驶员在公路、铁路、水路等交通场所,违反交通管理规定,造成交通事故或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应该严格惩处。

5.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指企业或个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行为。

负责人应该对消费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 铁路运营安全罪:指铁路运营管理机构违反铁路安全规定,造成铁路运营安全事故,该罪行涉及的人员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7. 动力设施设备失效罪:指企业或个人使用机械、设备、工具等动力设施,由于失效、老化、损坏等原因,发生意外事故的行为。

相关人员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8. 燃气泄漏罪:指企业或个人使用、储存燃气时,未进行适当的安全管理,导致燃气泄漏,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行为。

应该对涉案人员进行严厉的追究。

9. 高空坠落罪:指企业或个人在高空施工时,未采取充分的安全措施,造成高空坠落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行为。

10. 爆炸罪:指企业或个人在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爆炸物品时,未采取充分的安全管理措施,造成爆炸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行为。

应该坚决打击。

11. 火灾罪:指企业或个人在使用火源时,未采取充分的安全管理措施,导致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行为。

刑法所有罪名列表

刑法所有罪名列表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1.背叛国家罪刑法第102条2.分裂国家罪刑法第103条第1款3.煽动分裂国家罪刑法第103条第2款4.武装叛乱、暴乱罪刑法第104条5.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法第105条第1款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法第105条第2款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刑法第107条8.投敌叛变罪刑法第108条9.叛逃罪刑法第109条10.间谍罪刑法第110条11.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刑法第111条12.资敌罪刑法第112条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13.放火罪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14.决水罪同上15.爆炸罪同上16.投放危险物质罪同上17.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同上18.失火罪刑法第115条第2款19.过失决水罪同上20.过失爆炸罪同上21.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同上22.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同上23.破坏交通工具罪刑法第116条、第119条第1款24.破坏交通设施罪刑法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25.破坏电力设备罪刑法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26.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同上27.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第119条第2款28.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同上29.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同上30.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同上31.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刑法第120条32.资助恐怖活动罪刑法第120条之一,刑法修正案三33.劫持航空器罪刑法第121条34.劫持船只、汽车罪刑法第122条35.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刑法第123条36.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刑法第124条第1款37.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刑法第124条第2款38.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刑法第125条第1款39.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第125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三40.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刑法第126条41.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刑法第127条,刑法修正案42.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刑法第127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43.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刑法第128条第1款44.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刑法第128条刑法第2款、第3款45.丢失枪支不报罪刑法第129条46.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刑法第130条47.重大飞行事故罪刑法第131条48.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2条49.交通肇事罪刑法第133条危险驾驶罪第133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22条)50.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法第134条51.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刑法第134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六5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5条53.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5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六54.危险物品肇事罪刑法第136条55.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7条56.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8条57.消防责任事故罪刑法第139条58.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9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六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59.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法第140条60.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第141条61.生产、销售劣药罪刑法第142条62.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取消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罪名)第143条(《刑法修正案(八)》第24条)6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法第144条64.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刑法第145条65.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刑法第146条66.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刑法第147条67.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刑法第148条第二节走私罪68.走私武器、弹药罪刑法第151条第1款69.走私核材料罪同上70.走私假币罪同上71.走私文物罪刑法第151条第2款72.走私贵重金属罪同上73.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同上74.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刑法第151条第3款75.走私淫秽物品罪刑法第152条76.走私废物罪刑法第152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四77.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刑法第153条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78.虚报注册资本罪刑法第158条79.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刑法第159条80.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刑法第160条81.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刑法第161条刑法修正案六82.妨害清算罪刑法第162条83.虚假破产罪第162条之二刑法修正案六84.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刑法第162条之一,刑法修正案第一条85.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163条刑法修正案六86.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刑法第164条刑法修正案六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第164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八)》第29条第2款)87.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刑法第165条88.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刑法第166条89.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刑法第167条90.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刑法第168条,刑法修正案第二条9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同上92.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刑法第169条93.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刑法第169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六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94.伪造货币罪刑法第170条95.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刑法第171条第1款96.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刑法第171条第2款97.持有、使用假币罪刑法第172条98.变造货币罪刑法第173条99.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刑法第174条第1款100.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刑法第174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第二条101.高利转贷罪刑法第175条102.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刑法第175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六10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第176条104.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刑法第177条105.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法第177条之一第1款刑法修正案五106.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刑法第177条之一第2款刑法修正案107.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刑法第178条第1款108.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刑法第178条第2款109.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刑法第179条110.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刑法第180条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第180 条第4 款(《刑法修正案(七)》第2 条第 2 款)111.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刑法第181条第1款,刑法修正案第五条112.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刑法第181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第五条113.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刑法第182条,刑法修正案第六条114.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刑法第185条之一第1款刑法修正案六115.违法运用资金罪刑法第185条之一第2款刑法修正案六116.违法发放贷款罪刑法第186条第1款刑法修正案六117.违法发放贷款罪刑法第186条第2款118.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刑法第187条刑法修正案六119.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刑法第188条刑法修正案六120.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刑法第189条121.骗购外汇罪《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1条122.逃汇罪刑法第190条123.洗钱罪刑法第191条第五节金融诈骗罪124.集资诈骗罪刑法第192条125.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126.票据诈骗罪刑法第194条第1款127.金融凭证诈骗罪刑法第194条第2款128.信用证诈骗罪刑法第195条129.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196条130.有价证券诈骗罪刑法第197条131.保险诈骗罪刑法第198条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132.逃税罪(取消偷税罪罪名)第201 条(《刑法修正案(七)》第3 条)133.抗税罪刑法第202条134.逃避追缴欠税罪刑法第203条135.骗取出口退税罪刑法第204条第1款136.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押税款发票罪刑法第205条虚开发票罪第205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33条)137.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06条138.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07条139.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08条第1款140.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押税款发票罪刑法第209条第1款141.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刑法第209条第2款142.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第209条第3款143.非法出售发票罪刑法第209条第4款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第210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35条)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144.假冒注册商标罪刑法第213条145.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法第214条146.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刑法第215条147.假冒专利罪刑法第216条148.侵犯著作权罪刑法第217条149.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刑法第218条150.侵犯商业秘密罪刑法第219条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151.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刑法第221条152.虚假广告罪刑法第222条153.串通投标罪刑法第223条154.合同诈骗罪刑法第224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第224 条之一(《刑法修正案(七)》第4 条)155.非法经营罪刑法第225条156.强迫交易罪刑法第226条157.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刑法第227条第1款158.倒卖车票、船票罪刑法第227条第2款159.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刑法第228条160.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刑法第229条第1款、第2款161.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刑法第229条第3款162.逃避商检罪刑法第230条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163.故意杀人罪刑法第232条164.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法第233条165.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34条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第234条之一第1款(《刑法修正案(八)》第37条第1款)166.过失致人重伤罪刑法第235条167.强奸罪刑法第236条168.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刑法第237条第1款169.猥亵儿童罪刑法第237条第3款170.非法拘禁罪刑法第238条171.绑架罪刑法第239条172.拐卖妇女、儿童罪刑法第240条173.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刑法第241条第1款174.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刑法第242条第2款175.诬告陷害罪刑法第243条176.强迫劳动罪(取消强迫职工劳动罪罪名)第244条(《刑法修正案(八)》第38条)177.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刑法第244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四178.非法搜查罪刑法第245条179.非法侵入住宅罪刑法第245条180.侮辱罪刑法第246条181.诽谤罪刑法第246条182.刑讯逼供罪刑法第247条183.暴力取证罪刑法第247条184.虐待被监管人罪刑法第248条18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刑法第249条186.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刑法第250条187.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刑法第251条188.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刑法第251条189.侵犯通信自由罪刑法第252条190.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刑法第253条第1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第253 条之一第1 款(《刑法修正案(七)》第7 条第1 款)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第253 条之一第2 款(《刑法修正案(七)》第7 条第 2 款)191.报复陷害罪刑法第254条192.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刑法第255条193.破坏选举罪刑法第256条194.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刑法第257条195.重婚罪刑法第258条196.破坏军婚罪刑法第259条第1款197.虐待罪刑法第260条198.遗弃罪刑法第261条199.拐骗儿童罪刑法第262条200.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刑法第262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六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第262 条之二(《刑法修正案(七)》第8 条)第五章侵犯财产罪201.抢劫罪刑法第263条202.盗窃罪刑法第264条203.诈骗罪刑法第266条204.抢夺罪刑法第267条第1款205.聚众哄抢罪刑法第268条206.侵占罪刑法第270条207.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第1款208.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第1款209.挪用特定款物罪刑法第273条210.敲诈勒索罪刑法第274条211.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275条212.破坏生产经营罪刑法第276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第276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213.妨害公务罪刑法第277条214.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刑法第278条215.招摇撞骗罪刑法第279条216.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刑法第280条第1款217.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刑法第280条第1款218.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刑法第280条第2款219.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刑法第280条第3款220.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刑法第281条221.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刑法第282条第1款222.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刑法第282条第2款223.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刑法第283条224.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刑法第284条225.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刑法第285条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285 条第 2 款(《刑法修正案(七)》第9 条第1 款)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第285 条第 3 款(《刑法修正案(七)》第9 条第2 款)226.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刑法第286条227.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刑法第288条228.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法第290条第1款229.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刑法第290条第2款230.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刑法第291条231.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刑法第291条之一,刑法修正案三232.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刑法第291条之一,刑法修正案三233.聚众斗殴罪刑法第292条第1款234.寻衅滋事罪刑法第293条235.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法第294条第1款236.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刑法第294条第2款237.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法第294条第4款238.传授犯罪方法罪刑法第295条239.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刑法第296条240.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刑法第297条241.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刑法第298条242.侮辱国旗、国徽罪刑法第299条243.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法第300条第1款244.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刑法第300条第1款245.聚众淫乱罪刑法第301条第1款246.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刑法第301条第2款247.盗窃、侮辱尸体罪刑法第302条248.赌博罪刑法第303条249.开设赌场罪刑法第303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六250.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刑法第304条第二节妨害司法罪251.伪证罪刑法第305条252.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刑法第306条253.妨害作证罪刑法第307条第1款254.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刑法第307条第2款255.打击报复证人罪刑法第308条256.扰乱法庭秩序罪刑法第309条257.窝藏、包庇罪刑法第310条258.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刑法第311条259.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刑法第312条刑法修正案六260.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313条261.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刑法第314条262.破坏监管秩序罪刑法第315条263.脱逃罪刑法第316条第1款264.劫夺被押解人员罪刑法第316条第2款265.组织越狱罪刑法第317条第1款266.暴动越狱罪刑法第317条第2款267.聚众持械劫狱罪刑法第317条第2款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268.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刑法第318条269.骗取出境证件罪刑法第319条270.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刑法第320条271.出售出入境证件罪刑法第320条272.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刑法第321条273.偷越国(边)境罪刑法第322条274.破坏界碑、界桩罪刑法第323条275.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刑法第323条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276.故意损毁文物罪刑法第324条第1款277.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刑法第324条第2款278.过失损毁文物罪刑法第324条第3款279.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刑法第325条280.倒卖文物罪刑法第326条281.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刑法第327条282.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刑法第328条第1款283.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刑法第328条第2款284.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刑法第329条第1款285.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刑法第329条第2款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286.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刑法第330条287.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刑法第331条288.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刑法第332条289.非法组织卖血罪刑法第333条第1款290.强迫卖血罪刑法第333条第1款291.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刑法第334条第1款292.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刑法第334条第2款293.医疗事故罪刑法第335条294.非法行医罪刑法第336条第1款295.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刑法第336条第2款296.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取消逃避动植物检疫罪罪名)第337 条第1 款(《刑法修正案(七)》第11 条)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297.污染环境罪(取消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第338条(《刑法修正案(八)》第46条)298.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刑法第339条第1款299.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刑法第339条第2款300.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法第340条301.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法第341条第1款302.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刑法第341条第1款303.非法狩猎罪刑法第341条第2款304.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刑法第342条,刑法修政案二305.非法采矿罪刑法第343条第1款306.破坏性采矿罪刑法第343条第2款307.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刑法第344条,刑法修正案四308.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同上309.盗伐林木罪刑法法第345条第1款310.滥伐林木罪刑法第345条第2款311.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刑法第345条第3款,刑法修正案四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31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法第347条313.非法持有毒品罪刑法第348条314.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刑法第349条第1款、第2款315.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刑法第349条第1款316.走私制毒物品罪刑法第350条第1款317.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刑法第350条第1款318.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刑法第351条319.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刑法第352条320.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3条第1款321.强迫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3条第2款322.容留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4条323.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刑法第355条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324.组织卖淫罪刑法第358条第1款325.强迫卖淫罪刑法第358条第1款326.协助组织卖淫罪刑法第358条第3款327.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刑法第359条第1款328.引诱幼女卖淫罪刑法第359条第2款329.传播性病罪刑法第360条第1款330.嫖宿幼女罪刑法第360条第2款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331.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刑法第363条第1款332.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刑法第363条第2款333.传播淫秽物品罪刑法第364条第1款334.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刑法第364条第2款335.组织淫秽表演罪刑法第365条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336.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刑法第368条第1款337.阻碍军事行动罪刑法第368条第2款338.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刑法第369条339.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刑法第369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五340.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刑法第370条第1款341.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刑法第370条第2款342.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刑法第371条第1款343.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刑法第371条第2款344.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刑法第372条345.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刑法第373条346.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刑法第373条347.接送不合格兵员罪刑法第374条348.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刑法第375条第1款349.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刑法第375条第1款350.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取消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罪名)第375 条第2 款(《刑法修正案(七)》第12 条第 1 款)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第375 条第3 款(《刑法修正案(七)》第12 条第2 款)351.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刑法第376条第1款352.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刑法第376条第2款353.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刑法第377条354.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刑法第378条355.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刑法第379条356.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刑法第380条357.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刑法第381条第八章贪污贿赂罪358.贪污罪刑法第382条359.挪用公款罪刑法第384条360.受贿罪刑法第385条361.单位受贿罪刑法第387条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第388 条之一(《刑法修正案(七)》第13 条)362.行贿罪刑法第389条363.对单位行贿罪刑法第391条364.介绍贿赂罪刑法第392条365.单位行贿罪刑法第393条366.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刑法第395条第1款367.隐瞒境外存款罪刑法第395条第2款368.私分国有资产罪刑法第396条第1款369.私分罚没财物罪刑法第396条第2款第九章渎职罪370.滥用职权罪刑法第397条371.玩忽职守罪刑法第397条372.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刑法第398条373.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刑法第398条374.徇私枉法罪刑法第399条第1款375.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刑法第399条第2款376.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刑法第399条第3款,刑法修正案四377.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同上378.枉法仲裁罪刑法第399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六379.私放在押人员罪刑法第400条第1款380.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刑法第400条第2款381.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刑法第401条382.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刑法第402条383.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刑法第403条384.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刑法第404条385.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刑法第405条第1款386.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刑法第405条第2款38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刑法第406条388.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刑法第407条389.环境监管失职罪刑法第408条食品监管渎职罪第408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49条)390.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刑法第409条39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刑法第410条392.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刑法第410条393.放纵走私罪刑法第411条394.商检徇私舞弊罪刑法第412条第1款395.商检失职罪刑法第412条第2款396.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刑法第413条第1款397.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刑法第413条第2款398.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刑法第414条399.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刑法第415条400.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刑法第415条401.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刑法第416条第1款402.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刑法第416条第2款403.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刑法第417条404.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刑法第418条405.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刑法第419条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406.战时违抗命令罪刑法第421条407.隐瞒、谎报军情罪刑法第422条408.拒传、假传军令罪刑法第422条409.投降罪刑法第423条410.战时临阵脱逃罪刑法第424条411.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刑法第425条412.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刑法第426条413.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刑法第427条414.违令作战消极罪刑法第428条415.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刑法第429条416.军人叛逃罪刑法第430条417.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刑法第431条第1款418.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刑法第431条第2款419.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刑法第432条420.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刑法第432条421.战时造谣惑众罪刑法第433条422.战时自伤罪刑法第434条423.逃离部队罪刑法第435条424.武器装备肇事罪刑法第436条425.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刑法第437条426.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刑法第438条427.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刑法第439条428.遗弃武器装备罪刑法第440条429.遗失武器装备罪刑法第441条430.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刑法第442条431.虐待部属罪刑法第443条432.遗弃伤病军人罪刑法第444条433.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刑法第445条434.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刑法第446条435.私放俘虏罪刑法第447条436.虐待俘虏罪刑法第448条。

2023年安全员之A证(企业负责人)题库及精品答案

2023年安全员之A证(企业负责人)题库及精品答案

2023年安全员之A证(企业负责人)题库及精品答案单选题(共30题)1、某项目部组织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涉及的培训内容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特种作业工种操作规程等。

请根据背景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A.1B.2C.3D.5【答案】 B2、下面关于“十不吊”原则说法错误的是()。

A.信号指挥不明不准吊B.斜牵斜挂不准吊C.埋在地下物不准吊D.五级以上强风不准吊【答案】 D3、良好的职业道德形成以后,又会在工作中逐渐形成()上的条件反射,自觉地选择有利于社会、集体的行为。

A.思想B.意识C.信念D.行为【答案】 D4、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编制。

A.监理单位B.专业分包单位C.施工总承包单位D.建设单位【答案】 C5、根据施工规模及现场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临时设施,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应按用地指标所需的()面积设计。

A.最低B.平均偏下C.平均D.最高【答案】 A6、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检查B.监督C.监理D.管理【答案】 D7、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l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A.5人以上10人B.10人以上50人C.20人以上50人D.50人以上100人【答案】 D8、增加或调换的人员按新入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A.企业B.三级C.项目D.班组【答案】 B9、()m及以上的无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和陡坡作业时,必须系挂安全带。

A.1B.2C.3D.4【答案】 B10、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其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A.每年投入使用前B.每月投入使用前C.每周投入使用前D.每日投入使用前【答案】 D11、职业健康安全是指影响()内员工、临时工作人员、合同方人员、访问者和其员健康和安全的条件和因素。

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复习要点

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复习要点

1 安全生产法规主要有哪几种表现形式?A1 享有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及其所属的部、委员会发布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指示、规章;地方性法规等;各种安全卫生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

2 安全生产法规的作用是什么?A2 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提供法律保障;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制化管理;指导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推进生产力的提高,保证企业效益的实现和国家经济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

3 安全生产法规的特征是什么?A3 保护的对象是劳动者、生产经营人员、生产资料和国家财产;安全生产法规具有强制性、政策性和科学技术性。

4 安全生产法规的本质是什么?4 以法律、法规文件来规范企业经营者与政府之间、劳动者与经营者之间、劳动者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过程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

A5 试就安全生产法规的“专门安全法”、“行政法规”和“安全标准”各举2例。

A5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矿山安全条例;矿山安全监察条例。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T 6441-1986;安全色GB 2893-2001。

6 标准按法律效率和对象特性进行分类,可分为哪几类?A6 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

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

7 “刑法”中规定了与安全生产有关的9种罪名是哪些?A7 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9种罪名。

8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是什么?A8 劳动者享有的权利:①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②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③休息休假的权利;④获得职业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⑤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⑥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劳动者必须履行的义务:①完成劳动任务; ②提高职业技能;③执行职业安全卫生规程;④遵守劳动纪和职业道德。

《安全生产法》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法》主要内容

38种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法》明确了政府、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
员和中介机构可能的38种违法行为: (1)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
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 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 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 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27)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 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 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 安全检查与协调的。
(28)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 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 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29)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 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封闭、堵塞 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
3)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不 明确,“三违”现象严重 ; 4)地方政府安全监管不到位,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不落 实
2、适用范围
“三方原则”,确定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从业人 员——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是《安全生 产法》的一个特点。
《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是由该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规定的,即: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 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 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 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 位负责人报告。
四种监督方式《安全生产法》以法定的方式,明确规 定了我国安全生产的多种监督方式,工会民主监督、 社会舆论监督 、公众举报监督 、社区报告监督 。

202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试题库附答案

202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试题库附答案

202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试题库附答案一.单选题1.我国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是()。

《宪法》【正确答案】《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工会法》2.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是()。

《消防法》《安全生产法》【正确答案】《道路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3.《安全生产法》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重大、特大事故火灾、交通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正确答案】一般事故4.根据安全生产概念和工作要求,对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需要保护的第一对象是()。

从业人员【正确答案】设备安全出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5.遵照《安全出产法》的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出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安全出产工作实施()。

综合管理综合监督管理【正确答案】监督管理全局统筹6.《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事()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日常作业普通作业一般作业特种作业【正确答案】7.《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新设备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班组级车间级专门【正确谜底】厂级8.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

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正确答案】应当继续作业必须等到管理人员指令后采取相应措施必须在现场等待9.《安全出产法》规定,从业人员有权了解作业场合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变乱应急措施【正确谜底】危险原因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10.出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效率管理、违反企业安全出产规章制度或者操纵规程的,由()给予攻讦教育。

公安部门国家安全监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正确答案】地方人民政府11.《安全出产法》规定,出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在同一座建筑物内。

更衣室员工宿舍【正确答案】班组活动室管理人员办公室12.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

安监部门三大职权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人有以下 三项职权: 第一是现场调查取证权,即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可 以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调查,单位不得拒绝。
第二是现场处理权,即对安全生产违法作业当场纠正 权;对现场检查出的隐患,责令限期改正、停产停业 或停止使用的职权。 第三是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权,其对象是安全设 施、设备、器材、仪表等;依据是不符合国家或行业 安全标准;条件是必须按程序办事、有足够证据、经 部门负责人批准、通知被查单位负责人到场、登记记 录等,须在15天日内作出决定。
③ 管理方针:安全第一 , 预防为主 —–安全优先原则 –—不安全禁止生产原则 ④ 管理政策:严格控制、加强教育、 深入宣传、鼓励科研、 表彰先进、追纠责任
2、总体要求 ① 对生产经营单位要求:保障安全, 领导负责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完善管理机制及体制 ② 对从业人员要求: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 ––– 权 利 : 获 得 安 全 保 障 权 –––义务:遵章守纪
安全生产法律及安全管理知识 讲 座
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法》解读
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法(97条)
法律的概念
法律就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 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广义的法律是指法律的整体。 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 会所制定的法律。 安全生产法律属于法律的广义范畴。
安全生产法规的概念(法律规范)
从业人员八项权利
《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是: ①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 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②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提出建议; ③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 举、控告; ④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 冒险作业

刑法分则各章节罪名总览表

刑法分则各章节罪名总览表

113 第 177 条之一 2 款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114 第 178 条第 1 款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115 第 178 条第 2 款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8
116 第 179 条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117 第 180 条第 1 款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51 第 130 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52 第 131 条
重大飞行事故罪
53 第 132 条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54 第 133 条
交通肇事罪
55 第 133 条之一 56 第 134 条第 1 款 57 第 134 条第 2 款 58 第 135 条 59 第 135 条之一 60 第 136 条 61 第 137 条 62 第 138 条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3 第 116 条、第 119 条第 1 款 破坏交通工具罪
24 第 117 条、第 119 条第 1 款 破坏交通设施罪
25 第 118 条、第 119 条第 1 款 破坏电力设备罪
26 第 118 条、第 119 条第 1 款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27 第 119 条第 2 款
160 第 221 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161 第 222 条
虚假广告罪
162 第 223 条
串通投标罪
163 第 224 条
合同诈骗罪
164 第 224 条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165 第 225 条
非法经营罪
166 第 226 条
强迫交易罪
167 第 227 条第 1 款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一、刑法的定义

一、刑法的定义

一、刑法的定义刑法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法律,在我国属于基本法之一,其地位仅次于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法——宪法。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这是为一般人接受的刑法的形式定义。

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观点,给刑法下定义应揭示其阶级实质,也称实质定义,故刑法是指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统治利益,以国家的名义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并科以什么样的刑罚惩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刑法有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之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为狭义刑法,即中国的刑法典,它是由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完整而系统的有关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规定。

广义刑法是指规定犯罪与刑罚的一切形式的法律规范,其中包括刑法典,同时还包括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的形式。

单行刑法是针对某种犯罪或某几种犯罪和刑罚单独制定的专项刑事法律。

例如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附属刑法是指非刑事法律中的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中关于法律条款的规定。

三、刑法的属性从前述刑法的实质定义已反映出刑法的本质属性——刑法的阶级性。

刑法从其产生就是同阶级与阶级斗争联系在一起的,社会上有了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后,才有所谓反对统治关系的犯罪。

由于刑法是反映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是规定什么样的行为是犯罪,应给予什么刑罚处罚的法律,因此它的阶级性表现得最为鲜明。

历史上的刑法可以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之上的剥削阶级类型刑法,包括奴隶制国家的刑法、封建制国家的刑法和资本主义国家的刑法;另一类是社会主义类型的刑法,即建立在公有制经济基础之上,体现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意志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刑法。

中国刑法属于后一种类型。

刑法除具有阶级性这一本质属性外,还具有社会性、文化共同性、规范性、强制性等非本质的其他属性。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1、我国为保障安全生产推行的运行机制在《安全生产法》的总则中,规定了我国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总体运行机制,包含如下五人方面:政府监管与指导(通过立法、执法、监管等手段);企业实施与保障(落实预防、应急救援与事后处理等措施);员工权益与自律(8项权益与3项义务);社会监督与参与(公民、工会、舆论与社区监督);中介支持与服务(通过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等方式)。

而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则明确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公安消防、公安交通、煤矿监察、建筑、交通运输、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专项监管相结合的体制。

国家的安全生产综合部分与专项管理部门合理分工、相互协调。

由此,相应地说明了我国安全生产法的执法主体是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与相应的专门监管部门。

2、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安全生产法》明确了我国现阶段实行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是: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公安消防、公安交通、煤矿监察、建筑、交通运输、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专项监管相结合的体制。

其有关部门理分工、相互协调。

相应地说明了我国安全生产法的执法主体是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与相应的专门监管部门。

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其职能2000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我国组建了副部级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其要紧职责是:负责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法律草案与行政法规,拟定有关政策及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与安全技术标准;综合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与预测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与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察、监督工作;依法行使国家煤矿监察职权。

4、国家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紧抓的“三件大事”第一,根据国家给予的基本职能,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第二,切实加强安全监管与安全监察执法队伍建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刑法涉及安全生产的13宗罪
刑法涉及安全生产的13宗罪
安全生产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议题。

在生产过程中,生产者需要加强对产品的质量把控,保障生产工人的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当然,如果生产企业没有遵循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或者基本规范,就会发生安全事故。

在这些安全事故中,不少的责任都应该由企业主或管理者承担。

那么,究竟哪些官员行为被定义为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是被惩罚的行为呢?以下是刑法涉及安全生产的13宗罪:
1、过失致人死亡罪:这个罪名适用于生产企业中的管理人员、安全工程师和技术管理人员。

如果他们没有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导致一定数量的员工死亡,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被判重刑。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罪:针对生产、加工、销售食品行为中存在的大面积疫情、大范围超标问题的行为。

3、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生产企业中的管理者对工人的安全和健康负有责任,如果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一定数量的员工死亡、丧失劳动能力或意外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他们就会受到刑事制裁。

4、危险驾驶罪:这个罪名适用于企业货车司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员,如果他们在过程中许多恶劣的交通行为,导致严重的交通事故,对社会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他们就会被判罪。

5、非法经营罪:这个罪名适用于未经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批准,就擅自进行危险、有害物质申请、生产、经营的企业管理者。

6、非法持有、私藏危险物质罪:不是所有的企业都需要使用有害危险而有毒的物质,如果管理者私藏或非法持有,就会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

7、假冒伪劣产品罪:假冒伪劣产品可能造成消费者的财产损失,更严重的是,由于质量和安全问题,可能导致物体损坏、爆炸等。

因此,负责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主和经营者,都会面临利益损失。

8、生产、销售伪劣危险产品罪:如果企业销售的产品没有经过合格的安全检测和质量监测,就可能对消费者构成威胁,导致较大的安全事故。

9、过失投毒罪:如果生产企业的管理者,通过非法的方法,使得有害毒素或化学物质污染或死亡的人,就会涉及到过失投毒罪。

10、过失损坏消防设施罪:雇主和商家应该负责维护和更新消防设施,以确保员工和消费者的安全,如果在火
灾现场发现应该维护的消防设施破坏,责任人就会付出刑事责任。

11、破坏交通设施罪:不法分子为了达到不良目的,在公路上设置障碍物、攻击交通警察等等,就会破坏公路设施,对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12、故意投毒罪:如果企业的管理者,通过非法的方法,将毒素或药物投入食品、饮料、水等消费品中,致使多人中毒、身亡,就会触犯故意投毒罪。

13、妨害安全生产罪:这个罪名适用于某些企业或个人,在企业或家庭中进行特定的行为或操作,造成安全生产环境的危害或干扰,从而造成安全事故。

总结起来,这些行为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甚至导致死亡,所以国家在刑法上也对这些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进行了惩罚,并设定了相应的刑事制裁措施,对于这些罪犯,我们应该对他们的行为持续性进行监控,确保安全环境得到充分保护,确保人民的生命安全与健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