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医疗救助、特困补助基金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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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医疗、特困救助基金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发扬互助友爱精神,为员工发生疾病或受到意外伤害、家人、家庭发生困难提供援助,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2条适用于XXXXX(XX)有限公司全体员工(不含国籍人员)。

第3条以管理部总务人事课为日常管理机构,由医疗、特困救助基金委员会为权限,各部门予以配合,严格按以下规定执行。

第二章基金来源、管理

第4条基金来源:

⒈经公司民主集中管理程序后,从在职员工每月工资中扣除5元人民币作为医疗救助、特困补

助基金;

⒉由公司支付全体员工同等数额经费作为医疗救助、特困补助基金;

3. 基金产生的滋息和个人捐赠等其他来源。

第5条基金管理:

1. 医疗、特困救助基金委员会以课为单位,每课派一个代表参加,决定基金收支、使用情况;

2.基金由财务课进行核算,每月公布张贴一次基金收入与支出使用情况;

3.基金入不敷出时,可以向公司借款的方式暂付,待基金有余额时再归还公司;

4.基金年末结余在1万元以上的,1万元留做下一年度基金,超过部分用于下一年度全体员工的

福利支出,由基金委员会确定。

第三章基金使用对象、范围

第6条医疗救助基金使用对象和范围:

⒈基金使用对象:公司全体在籍员工,因病或意外伤害而发生的直接医疗费用;

⒉需在治疗前向公司总务人事课申请,永昶集团医务室诊断后,认为需要到公司指定医院或医

生推荐的专科医院就诊的疾病(转诊)。

3.紧急、突发事故或假日返家突然发病无法由集团医务室诊断者,必须24小时内向公司管理部

报备。

第7条特困补助基金使用对象和范围:

⒈使用对象: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含)以上员工,在公司表现良好,无任何违反公司规章制

度的行为,发放时为在职员工;

⒉适用范围:家庭特别贫困、兄弟姐妹读书、因疾病或负伤欠下债务、公司认可其他理由。

第四章不得享受情形

第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享受医疗救助基金:

1.因本人故意行为,如:自残、斗殴、吸毒、酗酒、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车辆等,或其它因本

人故意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伤害、疾病的;

2.属于工伤、生育、医疗事故的;

3.施行美容或对先天性残疾进行非生理功能需要矮矫正治疗的;

4.属于预防保健、康复、疗养类费用的;

5.享受医疗保险,费用由区社会保险医疗基金支付的部分;

6.因个人原因(回家治疗或未按社保要求办理手续等其他)造成未报销医疗费用部分;

7.参加商业保险由保险公司支付的医疗费用部分;

8.其它应由第三者承担医疗费用,并由第三方予以报销的部分;

9.在非公司组织的危险系数较高的娱乐活动中受伤和,如:滑冰、赛车、攀岩、蹦极等行为;

10.隐瞒、谎报事故原因,骗取公司医疗救助金的;

11.未经指定医院医师诊治,自行买药所产生的费用的。

第五章救助、补助标准

第9条医疗救助基金救助标准:

1.在医院治疗费用在200元以内由员工自行负担;超过200元部分,同时个人医疗卡金额已使

用完毕的,按50%的比例由医疗基金和员工共同分担。即:(花费金额-200或-医疗卡剩余金额)×50%=医疗救助报销金额;

2.在医院治疗应自行负担部分,超过其底薪两倍时,则员工最高支付金额为其底薪2倍,其余

部分费用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补助。

3.员工每年医疗救助基金报销总费用:入职不满一年的3000元,入职一年以上不满五年6000

元;入职五年(含)以上的10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

4. 员工医疗费用报销以一年四次为限。

5.疾病治疗期限根据具体病情决定,普通急症为1个月;慢性病症(如胃炎、肝病、风湿病等)

为6个月。

6.若员工生病经医院治疗仍不能康复或出院后不能继续工作或离职者,以特殊案例处理。

第10条特困补助基金标准:

1.补助金额:2000~5000元/年,补助年限1~3年;

2.每年核定名额:每年补助对象不超过10人(含);

3.优先补助原则:优先补助于贫困省份(或山区)、长期在公司工作、表现特别优秀员工。

第六章基金管理程序

第11条报销费用一般程序:

1.当事人按要求准备报销凭证资料,填写《医疗救助、特困补助申请表》,经所属部门审查,

向总务人事课提出申请,经总务人事调查核实,由管理部部长审批(特困补助除外),按费用报销流程办理,由财务支付其相应救助(特困补助)金。

2.特殊情况或未规定医疗、困难救助金批准,需由管理部部长提议召开基金委员会集体讨论决

定(出席人数3/5以上人员同意)。

3. 特困救助金在经集体核准后,应在公司公告栏内公示五天,公示完毕后发放;公司员工有证

据证明其他相反的事实或有重大疑问的应停止发放。

第12条报销医疗救助金需提供资料:

1.《医疗救助、特困补助申请表》;

2.病历(病历本和相关检查结果报告单)(验证退回);

3.医院正规收据或发票(收原件);

4.药品清单(验证退回);

第13条报销的票据,以惠州市范围指定医院票据为报销原则,惠州市以外治疗以二甲(县级)及以上等级之医院,特殊病以专科医院为准。

第14条惠州市范围治疗指定医院:大亚湾区人民医院、大亚湾区医院、大亚湾区霞涌医院、惠阳人民医院惠阳第三和医院、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惠州市中医院、惠州市人民医院及其他。第15条特困补助金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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