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内外食品安全事件概况及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2016网络食品安全新规问题解读(2)
2016网络食品安全新规问题解读(2)四、《办法》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规定了哪些义务?一是备案义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二是满足相应的技术条件要求。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具备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条件。
三是建立食品安全相关制度。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
四是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材料审查登记。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入网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等材料进行审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营业执照、入网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营业执照以及入网交易食用农产品的个人的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进行登记。
五是建档义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档案,记录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情况、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信息。
六是记录保存食品交易信息。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记录、保存食品交易信息,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时间不得少于2年。
五、《办法》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是怎样划分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六、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的管辖原则是什么?《办法》明确规定,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浅谈我国食品安全体系及其与欧美国家的比较-食品安全评价课程论文
课程名称:食品安全评价题目:浅谈我国食品安全体系及其与欧美国家的比较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专业:工程管理学生姓名:学号:2016年 12月 6日浅谈我国食品安全体系及其与欧美国家的比较摘要:近几年来,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层出不穷,主要原因是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落后、相关食品安全监管的立法滞后、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不完善、可追溯性制度和缺陷食品召回制度未能与国际接轨。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需要有关部门予以重视,并结合我国国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其进行完善,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欧美体系;改进前言:近年来,随着“三聚氰胺事件”、“龙口粉丝事件”以及其它各种食物中毒事件不断出现,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以及中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质疑越来越多。
面对如此众多的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监管的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它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直接影响到国家的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已成为衡量人们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研究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与监管体系,将为中国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与监管体系的建设提供借鉴作用。
《食品安全法》实施后还是出现了“问题奶粉”,可口可乐“雪碧含汞”,“主食转基因”等食品安全问题,2010年2月海南“毒豇豆”事件席卷全国,2011年“地沟油”屡禁不止,将政府和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的关注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这些食品安全事件暴露出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在立法、职能分工与执行等方面仍然存在问题。
我也在生活中深深体会到对于我国食品的不信任和对进口食品的信赖,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存在一些问题,应当向欧美国家借鉴学习。
1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1.1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现状及其缺陷目前,我国已出台的《食品安全法》确定了产品召回制度、监管制度,食品安全风险和评估制度,危害物质的限量制度等内容,使我国的食品法律体系有很大改善并趋于完整,但与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的食品安全立法体系相比,我国的食品安全立法体系还存在明显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食品法律法规相互之间的协调性不够强、操作性还有不足。
解读新食品安全法下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法律责任
解读新食品安全法下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法律责任作者:刘仁杰来源:《法制与社会》2016年第19期摘要近年来,网购逐渐覆盖了整个中国无数个家庭、无数的个体,在这片浪潮之中,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诸如饿了么、美团、淘宝等网站在为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逐步走进千家万户。
大好的发展形势之下,却掩盖着许许多多食品安全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因为法律制度的缺失而导致的,可见,新的食品安全法亟需增订相关内容。
而在这些问题当中,都有一个绕不开的角色,也就是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究竟在整个食品网上交易的过程当中它起到了怎样的作用?在一系列各种各样的食品安全问题当中它又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呢?关键词新《食品安全法》第三方平台法律责任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6.07.049一、引言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购开始走进千家万户,食品网购也成为了一种新的时尚,只要在“淘宝”、“京东”、“一号店”、“美团”、“饿了么”等食品网购平台上轻轻一点,就可以足不出户享用美食。
虽然网上购买食品给消费者提供了巨大便利,但是由于消费者往往只能够通过文字交流与图片浏览的形式来了解相关食品的信息,所以也就增加了食品安全隐患。
随着网购规模的日趋加大,这一问题越发突出,亟需相关法律进行规制。
在此背景下,新的《食品安全法》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要承担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做了具体规定,包括“实名登记”、“形式审查”、“制止报告”、“停止服务”等义务,以及在一定情形下第三方平台要与入网食品经营者一起承担连带责任,种种规定旨在更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中笔者详细阐述了新《食品安全法》下第三方平台的具体责任来源和类型,并解读其中存在的不足。
二、第三方平台的法律义务新《食品安全法》中有关第三方平台的责任(义务)可以分为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一)法定义务新《食品安全法》具体规定了第三方平台应当履行:实名登记、形式审查、制止报告和停止服务的法律义务。
食品安全法规解读及案例题选粹
食品安全法规解读及案例题选粹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为了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食品安全法规。
本文旨在对食品安全法规进行解读,并选取几个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食品安全问题。
一、食品安全法规解读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我国最重要的食品安全法规。
该法规于2009年实施,旨在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营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该法规明确了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和使用等环节的责任和义务。
其中包括了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标签等要求,以及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等内容。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我国在食品安全领域的重要标准之一。
该标准规定了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要求,包括了食品的添加剂使用、农残限量、微生物污染等方面的要求。
通过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可以有效控制食品中的污染物,保障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3.《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法》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重要法规之一。
该法规明确了国家、地方和企事业单位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和义务。
该法规对食品的生产、销售、使用和监督管理等环节进行了规定,强调了监督机构的责任和权力,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打击和惩罚。
二、案例题选粹1. 案例一:山寨食品事件某公司生产的面粉被发现掺杂有非食用物质,引发了一起山寨食品事件。
该公司被曝光后,受到了广泛的谴责和社会舆论的质疑。
监管部门立即采取了强制停产、封存产品等措施,并对该公司进行了严肃的处罚。
这起案例反映出了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不完善,以及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而不择手段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力度,提高处罚力度,同时也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罚力度。
2. 案例二:农药残留超标事件某地区草莓种植户在农药使用过程中超量使用农药,导致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超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释义第一部分绪论年月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将于年月日起实施。
这是继年食品卫生法(试行)、年的食品卫生法之后,又一个食品卫生法制建设史上的里程碑。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经济健康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
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及有效性,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关于制定食品安全法的必要性、原则及总体思路(一)制定食品安全法的必要性法的修改,又称法的修正,是立法的一种形式【作者注:立法的其他形式包括法的创制、认可和废止。
参见:沈宗灵主编:《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年月,第页】,是指由于情势的变化等原因,立法机关对于生效的法律予以部分的变更,包括删除原有内容和补充新的内容【作者注:沈宗灵主编:《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年月,第页】。
食品安全法是对食品卫生法的全面修订。
在制定食品安全法时,正确评价现行食品卫生法是做好食品安全立法工作的前提。
年月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对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食品安全的总体状况不断改善。
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执法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所造成的。
尽管如此,该法也的确存在一些不足,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少食品存在安全隐患,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公众对食品缺乏安全感,食品安全问题还影响我国产品的国际形象,人民群众对此反应强烈。
据统计,十届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食品安全卫生立法和加强监管等方面的议案建议累计达多人次,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要求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呼声。
影响我国食品安全的问题主要是:微生物污染导致食物中毒,从农田到餐桌食物链污染,食品加工新工艺新资源带来新的食品安全隐患,消费者缺乏食品安全知识,自我防范意识薄弱等。
2016中国食品安全报告
2016中国食品安全报告1. 引言中国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2016年也不例外。
本文将回顾2016年中国食品安全的主要问题和应对措施,并探讨如何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的健康。
2. 2016年食品安全事件回顾2.1 食品污染事件2016年,中国发生了多起食品污染事件,其中包括毒奶粉事件、有毒农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物等。
这些事件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对食品安全形成了重大冲击。
2.2 丑闻曝光对食品行业的打击除了食品污染事件外,2016年还发生了多起食品行业丑闻曝光事件,如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
这些事件严重破坏了消费者的信任,对食品行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3. 2016年食品安全监管措施3.1 强化监管体系建设为了应对食品安全问题,中国政府在2016年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大对食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等。
这些措施有助于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效能。
3.2 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在2016年,中国针对食品安全问题制定了更加严格的标准,并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以确保食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这种措施有助于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公众的健康。
4. 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4.1 提高监管机构的能力和效率为了更好地应对食品安全问题,建议加强监管机构的能力和效率,包括提升人员素质、加强技术装备的更新等,以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更加专业和有效。
4.2 加强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
政府应加大对食品企业的监督力度,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加强对食品企业的监督和约束。
4.3 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对于保障食品安全至关重要。
政府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引导公众正确选择食品,避免食品安全风险。
5. 结论2016年中国食品安全问题引发了广泛关注,但也出现了一些积极的变化,如强化监管体系、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等。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解读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解读2015年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解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有望成为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保障食品安全关系每个消费者切身利益,修订食品安全法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高度重视。
时下,《舌尖上的中国》第二季正在央视热播,而笔者认为,中国人需要拥有“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颁布实施以来,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日趋严峻,各种恶性食品安全事件屡有发生。
为破解食品安全监管难题,就有必要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快构建食品安全法治秩序,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必要对《食品安全法》进行修订,打上法律补丁、补上法律短板。
而要让食品安全法“长出牙齿”来,就必须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修订草案重点作了以下完善:一是对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各环节实施最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追溯制度。
二是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
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加重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
三是健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等制度,增设责任约谈、风险分级管理等要求。
四是建立有奖举报和责任保险制度,发挥消费者、行业协会、媒体等监督作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其中,笔者认为,完善追溯制度、建立最严格的处罚制度、加重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等,是对以往执法疲软监管不力所出的重拳。
必须严惩重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食品安全法应在刑事责任方面完善“行、刑”衔接机制。
在行政责任方面,强化对违法违规食品生产经营者、技术机构的处罚;在民事责任方面,加大经济惩罚力度,规定最低额赔偿制度。
必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诚信自律”的义务。
专家解读2016年八大食品质量安全热点新闻
本文整理/申杰今年1月6日,在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指导,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主办的“2016年食品安全热点科学解读媒体沟通会”上,来自北京工商大学、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联合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对2016年的八大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地解读。
事件一、国家认监委吊销澳洲进口奶粉许可证2016年5月,国家认监委官网公布,奥地利生产企业Agrana(阿果安娜)集团旗下拥有Holle(泓乐)品牌奶粉被“暂停”。
此前,黑龙江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了7批次不合格有机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中Hol le品牌有3批次。
2016年11月,国家认监委官网更新了境外乳制品企业在华注册名单,澳洲乳品品牌——维爱佳、坎珀乳业两家企业的产品被暂停注册。
专家解读:乳品安全是全球面临的共同风险,没有哪个国家专家解读2016年八大食品质量安全热点新闻可以幸免。
澳大利亚这两个可以说是百年的乳企就是因为检查出有问题,被中国政府监管部门责令暂停在华销售。
除此之外,在2016年中,仍有多个进口品牌的奶粉被检出存在问题。
其中,2016年9月,创办于1932年的德国著名牛奶生产商Hochwald(好沃得)生产的常温奶因细菌污染在全德国范围内被召回;奥地利的公司有80年的历史,在婴幼儿奶粉和食品中发现有污染。
截至2016年10月,共45批次的进口牛奶被销毁,来源包括德国、法国、丹麦、新西兰等多个国家,多为菌群与酸度超标、包装与添加剂不合格。
我国乳品安全水平得到大幅度的提升。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显示,2016年前三季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抽检24581批次乳制品,合格率达99.75%。
国际乳品安全、原料乳安全和加工安全等因素将影响我国乳品质量安全。
我国乳品安全与产品质量水平已显著提升,但风险依然不容忽视。
未来,第一要关注进口乳品安全,因为我们国家目前进口的比例在加大。
近年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概述
近年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概述引言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和重视。
随着食品供应链的全球化和工业化加速发展,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给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带来了威胁。
本文将概述近年来发生的一些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旨在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警惕,加强食品监管措施,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
事件一:毒奶粉事件2008年,中国爆发了一起重大的毒奶粉事件。
多家奶粉生产企业添加了含有工业用途的化学物质——三聚氰胺,导致数千名婴儿患上尿路结石、肾脏疾病等严重健康问题。
这一事件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媒体报道,对中国的食品安全形象造成了严重的打击。
此后,中国政府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出台了一系列严厉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以保障食品安全。
事件二:瘦肉精丑闻瘦肉精是一种生长促进剂,被用于家禽和畜牧业中,以增加肉类产品的产量。
然而,瘦肉精在人体摄入过多后可能对健康造成潜在的威胁。
2011年,台湾曝光了多家餐饮连锁企业使用了含有瘦肉精的肉类制品,引发了广泛的舆论关注和公众恐慌。
此后,各地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加强监管、提高法律法规的惩罚力度,以防止瘦肉精的滥用。
事件三:塑化剂污染食品油塑化剂是一种常见的化学物质,用于软化塑料。
然而,过多摄入塑化剂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2013年,台湾爆发了一起塑化剂污染食品油的丑闻。
调查发现,许多食品油生产商为了降低成本,掺入了工业用途的塑化剂,导致了许多人食用油中的塑化剂超标。
这一事件引发了公众对于食品油安全的广泛担忧,并促使政府加强了食品检测和监管措施。
事件四:有毒农药残留农药在提高农作物产量和保护作物免受害虫侵害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然而,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存在着农药使用不当的情况,导致农药残留超标。
近年来,多个国家爆发了一系列相关的食品安全事件。
例如,某国爆发了一起农药残留超标的饮料事件,这些饮料中含有高剂量的有毒农药,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
这些事件引起了公众和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迫使政府采取措施加强农药使用的监管和管理。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四个最严
——习近平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3年12月23日)
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 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我 们党在中国执政,要是连个食品安全都做 不好,还长期做不好的话,有人就会提出 够不够格的问题。所以,食品安全问题必 须引起高度关注,下最大气力抓好。
习近平——中共中央政治局2015年5月29日下 午就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进行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绝、阻挠、 干涉有关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食品 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风险监测和风险 评估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 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 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一百四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编造、散布 虚假食品安全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但是,近年来的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食品企业违法生产经营现象仍然存在,食 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法律责任偏轻、重 典治乱威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食品安全法立法目的
《食品安全法》的修订,主要 有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以法律形式固定监管体 制改革的成果,完善监管制度机 制 从“九龙治水”向主要“一 龙治水”转变。
亮点四:3项义务强化互联网食品交易监管
一是明确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一般 性义务 二是明确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管理 义务 三是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义务
三、新法对监管部门和行业发展的深刻影响
(一)对食品监管的影响
一是规定监管部门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评估结果等确定监管重点、方式和频次,实 施风险分级管理。 二是明确对有证据证明食品存在安全隐患但 食品安全标准未作相应规定的,相关部门可 规定食品中有害物质的临时限量值和临时检 验方法。
新食品安全法全文解读_规章制度_
新食品安全法全文解读导语:新食品安全法出台,小编整理了新食品安全法全文解读,欢迎阅读!据介绍,现行食品安全法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障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得到提升,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
与此同时,我国食品企业违法生产经营现象依然存在,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监管体制、手段和制度等尚不能完全适应食品安全需要,法律责任偏轻、重典治乱威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党的xx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改革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着力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这次修改法律,正是为了以法律形式固定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完善监管制度机制,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法治方式维护食品安全,为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体制制度保障。
据了解,围绕党的xx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这一总体要求,此次修订在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
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等基础性制度,增设生产经营者自查、责任约谈、风险分级管理等重点制度,重在消除隐患和防患于未然。
二是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制度。
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各有关事项,有针对性地补充、强化相关制度,提高标准、全程监管。
三是建立最严格的各方法律责任制度。
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手段,对违法生产经营者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对失职渎职的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实行最严肃的问责,对违法作业的检验机构等实行最严格的追责。
四是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充分发挥消费者、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方面的监督作用,引导各方有序参与治理,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采集样品按市场价支付费用新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不得向生产经营者收取费用,采集样品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
新法增加风险监测计划调整、监测行为规范、监测结果通报等规定,明确应当开展风险评估的情形,补充风险信息交流制度,提出加快标准整合、跟踪评价标准实施情况等要求。
新《食品安全法》详解 —— 食品企业的必修课
新《食品安全法》详解——食品企业的必修课一、食品安全法出台背景与中国很多的法律法规的出台相似,2009年2月出台的《食品安全法》从一开始即承载着特定的背景和期望。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给中国食品监管体系敲响了警钟,作为众多措施之一,《食品安全法》在事件发生后半年内迅速出台。
实施了近四年后,随着公众对健康和安全需求的不断提升,政府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这也是对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一个重大考验;从食品产业(企业)本身来讲近年来的的增速出现收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势在必行,但安全性是基础;再有《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监管体制,产业发展、科技进步等方面的的变化,需要在法治建设上应对这些变化。
因此《食品安全法》于2014年进入全面修订。
历经三次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于今年4月24日颁布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
如此短时间内对一部上位法律进行重大修订,反映了中国复杂食品安全状况,也凸显了中央政府强化食品监管的强烈意志。
作为食品安全领域的上位法,《食品安全法》全局性统领食品监管法律体系。
对于该领域的各个主体,包括监管机构、中介机构、市场主体(包括食品生产者、销售方、运输方、和其他食品相关方),新法都将带来重大的影响。
因此这次《食品安全法》出台也被称为最为周到具体、最高的处罚力度、最广泛的追责,史上最严的的一步法律。
下面从食品行业市场主体的角度,为企业理解和应对新《食品安全法》提供思路和策略上的建议,同时,根据新《食品安全法》对于企业影响程度,为企业梳理新法带来的实质性变化。
二、企业应如何看待新《食品安全法》?新《食品安全法》对原法90%以上的条文进行了修改,条款数量增加了50%。
如此多的变化,企业应如何去繁取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建议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分清变化和继承。
新法条文的改动甚多,但实际上,新法一方面有突破,另一方面是大量继承和吸纳已有的制度和规定(比如对新食品原料申请、剧毒农药不得使用、转基因食品标签说明等等),并在继承中进行调整。
《食品安全法解读》PPT课件
题外话: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北京大学校长许智宏表 示,在中国目前的体制下,我有一些担心,到 底能不能真正做到这样的监管? 全国人大代表倪岳峰委员说,奶制品暴露出目 前的监管机制确实对于食品安全形势有不适应 的地方。目前对于食品监管体制并没有进行大 的调整,各部门的责任仍然不是很清晰,责任 交叉依然比较突出,“这种局面不改变,体制 机制不健全,食品的安全状况很难有大的改 观。”
改革了传统的“事先许可、事后抽检、出了事故进行 处罚’的监管方式,加强了风险的监测和评估。”
监测评估流程
卫生部协调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各省市区卫生制定监测方案 报告 各有关部门发现风险信息及时报告卫生 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得出不安全结论的 卫生部组织进行风险评估 各有关部门停产停用,卫生修改标准。
C、遏制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势头 的需要(矛盾凸显期,事故多发期)
二00四年曝出阜阳“大头娃娃”劣质奶粉 事件,成为“修法”的直接动因——只不过当 时目标是“食品卫生法”。 随后,“苏丹红”事件、PVC保鲜膜致癌事件、 含孔雀石绿水产品、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食 品包装袋苯超标、福寿螺事件、猪肉瘦肉精超 标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故此起彼落,特别是后 来的三鹿奶粉事件进一步加快了食品安全法的 立法进程 。(蒙牛的问题)
例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方面的要求及处罚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方面的要求及处罚,《食品安全法》与 《食品卫生法》相比,有了较大的变化,在要求上,安全法 去掉了卫生法中“包括病原携带者”的讲法。 第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 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 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 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 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 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第八十七条安排患有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从事接 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 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原食品卫生法四十七条:未取得健康证从业的处5000元以下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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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内外食品安全事件概况及新食品安全法解读学院:农学院专业:植物科学与技术1401班姓名:高志远学号:2014014040112摘要:本论文旨在介绍2016年国内外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事件,以及对我国2015年审议并通过了的新食品安全法的解读。
关键词:食品安全法,2016年食品安全问题一、2016年国外食品安全事件食品是人类生活的基本需求,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聚氰胺“毒奶粉”、苏丹红事件、农药中毒、鼠药中毒、亚硝酸盐中毒、每年返回餐桌的200至300万吨的“地沟油”……随着国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不断发生,国际上的食品安全问题也层出不穷,令人防不胜防。
让我们通过几个实例回顾一下。
2016年2月24日,罗马尼亚警方近期在该国旅游胜地康斯坦察一家商店查获5吨“僵尸肉”,这些肉已被冷冻30多年,但无良商家仍准备将其出售。
据报道,警方是在调查一宗逃税案期间查获这批“僵尸肉”的。
化验结果显示,这些肉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就被冷冻,6年前,曾经解冻,之后再次冷冻,然后卖给被查商店的店主。
店主准备本月将冷冻肉出售。
报道称,调查期间,涉嫌逃税的商店店主还向警方展示了伪造证书,试图证明这些冷冻肉适宜食用。
化验负责人表示,这批冷冻肉完全不宜食用。
罗马尼亚公共卫生部门发言人表示,如果这些肉流入市场后被消费者食用,可能造成“灾难性后果”,甚至危及人的性命。
【1】2016年2月26日,德国慕尼黑环境研究所公布了一份实验室检测报告,报告显示,德国最受欢迎的14种啤酒中被检测出含有不同程度的农药残留物草甘膦。
慕尼黑环境研究所在其官方网站上说,今年即将迎来德国《纯啤酒法》颁布500周年。
为了验证德国啤酒的纯度,研究所委托一家实验室检测德国最受欢迎的14种啤酒品牌。
检测报告显示,这些啤酒中的草甘膦含量值介于每升0.46微克至29.74微克。
根据德国饮用水的相关规定,饮用水中的草甘膦含量极值不可超过每升0.1微克。
慕尼黑环境研究所认为,从绝对数字来看,被检测到的草甘膦含量尽管很小,但检测结果令人担忧,因为草甘膦被世界卫生组织列入“可能对人类致癌”行列,即便含量很低,也可能对人类健康造成负面影响。
【2】2016年5月6日,加拿大食品检验署发布消息称,Webbersfood Ltd.公司正在召回2款萨拉米肉肠(salamis),因为产品疑含肉毒杆菌。
加拿大CFIA曾于4月21日发布相关召回公告。
受召回产品的品牌为“Webbersfood”,为萨拉米肉肠产品,规格不一,保质期至2016年7月2日,于4月9日之前在新斯科舍省的哈利法克斯(Halifax)Historic Farmers’ Market农贸市场有售。
受肉毒杆菌污染的食品看起来或闻起来无异常,但仍可致病。
中毒症状包括恶心、呕吐、乏力、头晕、视力模糊或复视、口干、呼吸衰竭及瘫痪等。
【3】2016年5月26日,新华社报道,印度调查“毒面包”事件,赛百味等多家快餐巨头受牵连。
印度科学和环境中心的一份最新报告显示,在首都新德里,多家面包品牌生产的烘焙食品被检测出可能致癌的化学物。
这些品牌包括肯德基、麦当劳、必胜客、达美乐和赛百味五家跨国快餐连锁公司。
38个面包品牌样本中,84%含有溴酸钾和碘酸钾,溴酸钾可能引起癌症,碘酸钾则可能引发甲状腺功能紊乱。
上世纪90年代世界卫生组织认定溴酸钾致癌以后,包括中国在内的多数国家陆续宣布禁用这种添加剂,但印度尚未明文禁用。
【4】二、2016年国内安全事件2016年4月20日,江苏网报道,一些一次性餐具制造业制作餐具的原料大多来自医疗垃圾,众所周知,医用塑料瓶都是以聚乙烯为原料,输液管的成分也是聚乙烯,记者调查发现,输液瓶、输液管、针头、药瓶,都被拉到医疗垃圾回收站,倒进机器、打成颗粒,这就是被工人们称作好料的聚丙烯材料。
在河南驻马店、信阳交界处的小塑料制品厂,每个人都很谨慎,外人进去时进去都被盘问半天,这里生产的有一次性餐具、奶茶杯、果冻杯等。
工厂工人介绍,一次性杯子用料都掺的有再生料(医疗垃圾粗加工以后的塑料),他们明知道这些东西的危害,但还是加了进去。
在另外几家加工点,这些医疗垃圾的颗粒还被做成了饮料杯、奶茶杯、装果冻的杯子。
由于市场的需求量比较大,全国各地的购买者们都会跑到这里来拉货。
一次性杯子加工厂老板介绍,他们这里常年日夜不停做着。
【5】今年这些令人怵目惊心的国内外食品安全事件的事件,让人感到不寒而栗,更使我们为现在的生活感到担忧,一系列安全问题的出现表明:食品安全问题不仅仅是中国所面临的棘手的问题,而是整个世界所面临的全球性问题。
不法分子、黑心商家都是利益熏心,不惜以别人的生命安全来赚钱,这种行为严重藐视人的生命健康,违反了基本的法律精神,应该得到法律机构严惩。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危机一次次挑战人民对政府的信心,也一次次地让人民对食品安全陷入恐慌。
加快立法进程并有效地实施下去,严厉打击黑心商家,达到有效的震慑作用,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一大必须且有效的措施。
三、中国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效策略——立法2016年4月14—15日,备受各方关注与期待的2016年第七届国际食品安全大会在北京举行,本次大会由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和国际食品科技联盟共同主办,由国家食药总局、科技部、工信部、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中国科协、中轻联等政府及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并赢得了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国际工业发展联合会、国际生命科学会等国际组织的有效合作。
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60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食品安全,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行《食品安全法》颁布于2009年,缘何实施5年就要大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它都体现了哪些理念和原则,做了哪些主要修改?“最严”体现在哪些方面?对监管部门、食品行业发展以及公众“舌尖上的安全”有何影响?新《食品安全法》总体有四大亮点,带着这些问题,我们逐一解读。
亮点一:8个方面的制度设计确保最严监管。
一是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终结了“九龙治水”的食品安全分段监管模式,从法律上明确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监管。
二是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的监管制度。
新法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等环节,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以及网络食品交易等新兴业态等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三是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
新法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制度,增设了责任约谈、风险分级管理等重点制度。
四是建立最严格的标准。
新法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工作,加强了标准制定与标准执行的衔接。
五是对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管。
新法明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实行注册制度。
六是加强对农药的管理。
新法明确规定,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特别强调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瓜果、蔬菜、茶叶、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七是加强风险评估管理。
新法明确规定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形,必须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八是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
新法从民事和刑事等方面强化了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亮点二:6个方面的罚则设置确保“重典治乱”。
一是强化刑事责任追究。
新法对违法行为的查处上做了一个很大改革,即首先要求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一个判断,如果构成犯罪,就直接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刑事犯罪,才是由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此外还规定,行为人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则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
二是增设了行政拘留。
新法对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经营病死畜禽、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严重行为增设拘留行政处罚。
三是大幅提高了罚款额度。
比如,对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现行食品安全法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新法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
四是对重复违法行为加大处罚。
新法规定,行为人在一年内累计3次因违法受到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的,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五是非法提供场所增设罚则。
为了加强源头监管、全程监管,新法对明知从事无证生产经营或者从事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仍然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行为,规定最高处以10万元罚款。
六是强化民事责任追究。
新法增设首负责任制,要求接到消费者赔偿请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同时消费者在法定情形下可以要求10倍价款或者3倍损失的惩罚性赔偿金。
此外,新法还强化了民事连带责任,规定对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能履行法定义务、食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认证机构出具虚假的论证结论,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与相关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亮点四:3项义务强化互联网食品交易监管。
一是明确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一般性义务,即要对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要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二是明确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管理义务,即要对依法取得许可证才能经营的食品经营者许可证进行审查,特别是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对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的服务。
三是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义务,包括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的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如果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的提供者对入网的食品经营者真实姓名、名称、地址和有效方式不能提供的,要由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生产者进行追偿,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供者如果做出了更有利于消费者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保健食品日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关注。
然而,保健食品法规严重滞后,导致监管乏力,市场上虚假宣传销售现象泛滥。
尤其是对保健食品缺乏相应的许可准入制度,导致保健品经营主体(超市、药店、个体商户)五花八门,严重影响保健食品行业的良性发展。
新法增加的这些规定,将使整个保健食品行业得到进一步肃清整顿,加速行业的健康成长。
正如汤臣倍健公共事务部总监陈特军所言,此次食品安全法修订将对整个保健品行业的发展起到正向激励作用,既解放了行业龙头企业的生产力与创新力,也给行业注入新鲜活力,而且规范的监督也有助于重塑消费者对保健品行业的信心,促进整个行业的发展成熟。
值得一提的是,5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按照依法行政要求,对保健食品注册审批等20项按程序转为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