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教育法学》教学大纲名师(完整版)资料

《教育法学》教学大纲名师(完整版)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教育法学》教学大纲(修订2021)第一部分课程说明一、课程性质和地位教育法学是高等师范院校教育系教育学专业的必修课程,它以教育法律问题为对象,运用理性手段揭示教育法律发展规律,形成教育法系统理论并指导教育法律实践的一门社会科学。
作为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教育法学主要研究教育法律的基本理论问题、教育法律过程问题和教育法律的适用问题。
学习和研究教育法学既是依法治教的需要,也是完善教育法学和促进教育法学发展的需要。
二、教学目的和要求(一)教学目的通过对本门课程的学习,比较全面和比较系统地掌握有关教育法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和基本法律制度,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法律观提供知识和材料,使学习者了解如何依法从事教育活动,同时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教学要求正确处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能力培养的关系。
引导学生将识记、领会和应用联系起来,把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转化为应用能力。
在全面指导学生掌握知识和理论的基础上,培养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自学能力,使他们学会学习、主动学习。
要正确处理重点内容和一般内容的关系。
引导学生掌握重点内容和一般内容的关系。
课程和知识是有一定系统和逻辑的,这就是学科的内在联系。
重点就是这个逻辑的轴线及其各个关节点,一般就是围绕这个轴线的关节的分枝和细节。
着眼点是关节点和轴线,但要从分枝和细节下手,去掌握知识的整个系统。
应充分考虑到考生的学习需求和特点,注重教学方法的多样性和学习方法的灵活性。
三、教学安排(一)大纲依据忻州师范学院教育系本科教育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1版)(二)学时和学分本课程为一学期,安排在一年级上学期,共17周,34个学时,每周2学时,本课程2个学分。
(三)相关课程教育学、法律基础等课程。
四、教材本纲指定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李晓燕著、2006年版的《教育法学》为正式教材。
《教育政策法规》教学大纲

《教育政策法规》教学大纲一、基本信息课程代码:10102212课程名称:教育政策法规(四年制本科)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总学时:36 课时周学时:2 课时学分:2 学分所属一级学科名称:教育学所属二级学科名称:小学教师培养预修课程:教育学、公共政策理论、法学原理二、课程性质《教育政策法规》是师范类普通本科生的必修课。
本课程是为适应依法治教和更新知识的需要而设置的。
通过对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比较系统地获得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制定及其实施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增强依法治教、依法执教的意识与能力。
三、教学目标本课程遵循着教育政策法规“原理论”——“价值论”——“过程论”——“效果论”的逻辑结构,依次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问题:第一,介绍教育政策法规的系列基本范畴、定义、命题等,旨在解决教育政策法规是什么的问题。
第二,介绍教育政策、教育法规的价值基础、伦理取向,主要解决什么样的教育政策、法规是好的教育政策、法规的问题。
第三,介绍教育政策法规的几个主要的过程、环节,旨在解决教育政策法规是怎样制定出来的的问题。
第四,设计若干个专题,对目前我国教育领域中的最主要的政策、法规进行解读、分析,主要解决现有政策法规的怎么样的问题。
第五,安排实践教学环节,以增进与提高学生的教学实践的能力。
通过上述教学内容的设计与安排,主要实现如下目标:第一,让师范生掌握基础的教育政策法规的基本知识,建构起全面、合理的知识体系与框架。
第二,培养师范生教育政策与法规的意识,唤起未来依法、依规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动机与情感。
第三,培养师范生理解国家教育政策法规的能力;运用所学的教育政策法规的知识与理论解释与分析小学教育政策法规现象的能力;能够基本掌握教育政策法规的制定、执行、监督与评估的理论与方法,培养师范生积极参与政策法规过程的能力。
第四,强化课程建设中的实践环节,安排小学教师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方面的优质课观摩。
在此基础上,实现小学教师与师范生之间以“如何上好一堂课”为主题的基于课例的教学设计对话,以增进师范生的教学实践能力。
《教育法学》高级教案

《教育法学》高级教案教案概述:本教案旨在为高级教育法学课程提供一个详细的教学计划和教学资源,以便教师能够有效地传授教育法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法律法规。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将能够了解教育法的基本框架,掌握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教育行政执法、教育法律责任等核心内容,提高自己在教育法律实务中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学目标:1. 理解教育法的基本概念、特点和作用。
2. 掌握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和处理原则。
3. 了解我国教育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过程。
4. 熟悉教育行政执法的程序和规范。
5. 掌握教育法律责任的种类和归责原则。
6. 提高自己在教育法律实务中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学内容:1. 教育法的基本概念、特点和作用2. 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类型和处理原则3. 我国教育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4. 教育行政执法的程序和规范5. 教育法律责任的种类、归责原则和追究机制6. 教育法律实务分析与案例讨论教学方法:1. 讲授:讲解教育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法律法规。
2. 案例分析:分析教育法律实务中的典型案例,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3. 小组讨论:分组讨论教育法律问题,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
4. 模拟演练:组织学生进行教育法律实务的模拟演练,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教学安排:共计32课时,每课时45分钟。
1. 教育法的基本概念、特点和作用(4课时)2. 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类型和处理原则(6课时)3. 我国教育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4课时)4. 教育行政执法的程序和规范(6课时)5. 教育法律责任的种类、归责原则和追究机制(4课时)6. 教育法律实务分析与案例讨论(8课时)教学资源:1. 教材:《教育法学教程》2. 案例库:教育法律实务案例3. 法律法规汇编:我国教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4. 教学课件:教育法学课程PPT教学评价:1. 平时成绩:课堂参与度、小组讨论和模拟演练(30%)2. 期中考试:考查教育法基本概念、原理和法律法规(30%)3. 期末考试:综合分析教育法律实务案例,撰写案例分析报告(40%)注:本教案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以满足不同教学需求。
《教育政策法规》学习教学大纲纲要

陕西师范大学《教育政策法例》教课纲领(白若楠编写)第一部分课程性质、目的和要求一、课程性质与内容《教育政策法例》是陕西师范大学针对全部师范专业本科生、研究生设置的一门公共必修课。
经过对本门课程的解说,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教育政策法例的基础知识和理论,获取运用有关知识和理论解决教育教课和学生管理中的实质问题的能力。
本课程主要波及教育政策法例的基本知识与理论,教育行政机关的职能,学校的法律地位,教师、学生的权益与义务,教育法律救援制度以及学校管理中的有关法律问题。
二、课程目的和学习要求经过本课程的教课,使学生掌握、理解现行教育政策、法例及基本理论知识,可以初步运用法律武器解决教育活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依法从事教育教课活动,同时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经过本课程的教课,使学生认识、理解和掌握现行教育政策法例的基础知识,增强教育法制观点,提升运用有关知识和理论解决教育教课和学生管理中的实质问题的能力。
第二部分 教课过程及建议一、学时分派本课程课内学时30,学时分派以下:教课内容学时绪论13第一章教育政策概括第二章教育法例概括2第三章教育行政机关4第四章学校4第五章教师4第六章学生4第七章教育法律救援4第八章学校管理中的有关法律问题4共计30二、教课环节1、讲堂解说运用课件进行讲堂解说是本课程的重要解说教课环节,主要解说本课程各章中的基本观点、基本理论,以及一定掌握、理解的基本知识。
并在教课过程中适合使用互动式教课方法。
2、学生自学对于部分章节内容可部署思虑题让学生进行课外自学。
在讲堂上对思虑题进行解说。
三、作业与考试本课程环绕每章的重点内容设有复习思虑题以便学生自学和复习。
教课结束要进行考试,考试题目要切合大纲领求,既要做到全面,又要表现重点,难度、题量适中。
第三部分学习内容与教课重点绪论(一)学习目的和教课目的经过本章的教课,要使学生认识增强教育政策法例教育的意义、背景,认识学习教育政策法例的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其自觉学习教育政策法例的踊跃性。
《法学概论》教学大纲

《法学概论》教学大纲一、课程概述(100字左右)《法学概论》是法学专业本科生必修的一门基础课程,旨在介绍法学的基本概念、理论和方法,并培养学生的法学思维、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将了解法学的研究对象、基本理论、主要分支以及法学研究的方法和途径。
二、教学目标(200字左右)本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法学思维、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使学生了解法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掌握法学研究的方法和技巧。
具体目标包括:1.熟悉法学的基本概念及其发展历程;2.了解法学的基本理论,包括法律关系理论、法律规范理论等;3.掌握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巧;4.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5.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内容(800字左右)1.法学的基本概念与发展历程1.法学的定义与研究对象2.法学的发展历程与主要学派3.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2.法学的基本理论1.法律关系理论2.法律规范理论3.法律权利与义务理论3.法学研究的方法与途径1.法学研究方法的概述2.法学研究方法的选择与运用3.法律文献与案例分析4.法学与实践应用1.法学的应用领域与职业选择2.法律解释与司法实践3.法学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四、教学方法(200字左右)本课程将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包括课堂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实地考察等。
教师将通过演讲、课件展示等方式向学生介绍法学的基本概念、理论和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和小组讨论引导学生运用法学知识和方法进行问题分析和解决。
教师还将组织学生进行实地考察,让学生亲身体验法学在实践中的应用。
五、考核方式(100字左右)本课程的考核方式包括平时表现、作业与讨论、小组报告以及期末考试。
其中,平时表现包括课堂参与、课后作业等,占总成绩的20%;作业与讨论占总成绩的30%;小组报告占总成绩的20%;期末考试占总成绩的30%。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对法学基本概念、理论和方法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六、教材(50字左右)1.主教材:《法学概论》王XX主编,XX出版社,XXXX年版。
专业课《教育法学基础》教案整理版

专业课《教育法学基础》教案整理版
一、课程概述
本课程旨在向学生介绍教育法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相关法律制度,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教育法学的基本知识和方法,以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应用能力。
二、教学目标
1. 了解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
2. 掌握教育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原则;
3. 理解和运用教育法律制度;
4. 培养学生的法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 培养学生的法律文书写作和法律研究的能力。
三、教学内容
1. 教育法学的概念和发展历程;
2. 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
3. 教育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原则;
4. 教育法律制度的组成和功能;
5. 教育法律实务案例分析;
6. 教育法律文书写作和研究方法。
四、教学方法
1. 理论讲授:通过课堂讲授,介绍教育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原则;
2. 案例分析:引用实际教育法律案例,讲解相关法律条文的解
释和适用;
3. 讨论研究:引导学生参与课堂讨论,探讨教育法学的相关问
题和研究方向;
4. 研究文献阅读:要求学生阅读相关教育法学专业书籍和论文,提升学术研究能力。
五、教学评估
1. 平时表现:包括学生的课堂参与度、思考质量和问题解答能力,占总成绩的30%;
2. 作业成绩:包括课后作业、小组研究报告等,占总成绩的40%;
3. 期末考试:对学生对教育法学基本知识和理论的掌握情况进
行考核,占总成绩的30%。
以上为《教育法学基础》课程的教案整理版,希望能够帮助学生更好地学习和应用教育法学知识。
教育政策与法规教学大纲

《教育政策与法规》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中文名称:教育政策与法规英文名称:Education Policy and Regulation课程编码:14112D课程类别:选修课总学时:32总学分:2适用专业:小学教育先修专业:教育学、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教育管理开课系部:教育与心理科学系二、课程的性质和任务作为小学教育专业的必修教材,本课程以教育政策和教育法律方面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范畴为知识基础,建立起以小学教育政策和教育法律为主线的理论体系。
试图寻找小学教育政策和法规的自身体系和其质的规定性。
它立足于研究型、反思型小学教师专业实践发展的需要,兼及小学教育管理者;在教育政策学和教育法学的基础上凸显小学教育政策与法规的特定内涵;以党的十六大所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教育发展目标和改革思路为时代背景,以新时期小学教育的现实问题为焦点,以典型案例为其切入点,促进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与互相转化;遵循认知规律,原理、资料、案例、问题反思有机结合,增强了体例的科学性和文字的可读性。
该课程设置的总体目标和总任务是: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比较全面和系统地掌握有关小学教育政策和法规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和基本法律制度,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法律观提供知识和材料;培养小学教育工作者的小学教育政策法规意识,促进小学教育政策法规实践;引导小学教育政策法规的反思,不断提高教育实践活动的合法化水平;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推动小学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三、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根据教学计划规定,小学教育政策与法规一学期完成,教学时数合计为32学时,其中讲授时数为28学时,余4学时供见习、课堂讨论及自由伸缩之用。
在每章内容提要之前,对本章的教学目的要求作简要的说明,以帮助师生理解和掌握教材,抓住重点,突出关键,突破难点,提高教学质量。
本课程采取理论讲授与讨论等课内教学方式,辅以自学训练、案例教学等教学方式。
《法学概论》课程教学大纲

《法学概论》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编号:20711007总学时数:48总学分数:3课程性质:学科基础课程适用专业:思想政治教育(师范)一、课程的任务和基本要求:“法学概论”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师范本科主干课程和基础课程。
课程主要内容为法的一般原理和国内主要部门法学和国际法学的基础知识。
本课程的任务是通过向学生介绍法学的基本理论和部门法基本知识、重要原则和法学方法,使得学生能够运用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并具有一定的法学理论基础;为学生今后能胜任中等学校的思想政治课法学内容的教学和法学课程的教学奠定专业基础;并通过法律理论学习与实践培养学生法律思维和法治观念。
二、基本内容和要求:导论教学内容:一、法的基本概念二、法的运行三、法与国家、政策和道德四、社会主义法制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教学要求:掌握法的基木概念、法律关系、法律体系,了解法的运行,法与道德、政策的关系,法治与法制,依法治国的内容。
第二章宪法教学内容:一、宪法概述二、我国的基本制度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四、我国的国家机构教学要求:通过本章学习,认识宪法的根本法地位;掌握我国现行宪法对我国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的一般规定;在课后了解美国宪法知识。
第三章刑法教学内容:一、刑法概述二、犯罪与犯罪构成三、犯罪的形态四、刑罚论五、罪刑各论教学要求:通过学习,认识刑法的基本原则,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条件;掌握犯罪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构成的概念和构成要件,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刑罚的概念和种类;了解刑法的特征、刑法的任务,共同犯罪的概念,刑罚的具体运用及常见罪名的法律规定。
第四章刑事诉讼法教学内容:总则一、立案、侦查和提起诉讼二、审判程序三、执行程序教学要求:通过学习,掌握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刑事强制措施,管辖及一审程序;了解刑事诉讼的概念、特征,证据制度和其他诉讼程序。
教育法学

教育法学基础这里是教育法学辅导讲授的基本要点和重点及其作业题,同时附上本课程的教学大纲。
希望同志们在自觉看书之后,能够完成作业题,本课程期末考试的题主要来自作业题。
欢迎同志们网上提问与交流,我的邮箱是whl2436@或yhtvu_whl@。
--------------王恒礼[教学目的与要求]使学员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了解教育法学的基本知识,掌握我国教育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牢固树立依法治教的观念,懂得教师依法执教的具体标准。
[教学内容]第一章依法治国与依法治教重点:是明确当前我国积极推进依法治教工作的历史背景,懂得依法治教的含义及其基本要求,深刻理解实现依法治教的重要意义。
第一节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依法治国的提出*无产阶级在取得政权后采取什么方法治理国家才能做到长治久安?法律在这方面的作用如何?马、恩:巴黎公社,代表制:欠缺、不充分。
列宁:曾说过"无产阶级专政是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采用暴力来获得和维持的政权,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
"没有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没有解决好领袖权威与法律权威的关系、执政党与国家的关系。
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邓小平语)。
毛泽东:民主。
邓小平:民主与法制。
江泽民:(l)1996年2月8日江泽民听取第二次法制讲座以后,着重就依法治国问题发表了重要讲话。
(2)1996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根据党中央的建议,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作为一条基本方针,明确地载入了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
(3)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改提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针。
二、依法治国的含义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法学通论》教学大纲

《法学通论》教学大纲一、基本信息二、教学目标及任务(一)课程性质《法学通论》是一门集传授法学知识与法制教育于一体的具有我校特色的非法学专业学生的必修课。
1.《法学通论》课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门法律知识课程,也是一门法制教育课程。
《法学通论》是一门公共必修课,在向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传授法学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体系、宪法和各部门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定以及国际法的基本理论等必要的法律知识,完善大学生的知识结构的同时,也以传授法律知识为手段来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是一门指导学生学法、用法、守法,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实践课和教育课。
2.《法学通论》课程以我校的优势学科法学为依托,突出体现了我校的办学特色。
我校在半个多世纪的历史积淀与改革发展中,“经、法、管”学科优势显著,“应用型、融通性、开放式”的人才培养特色也逐步形成。
《法学通论》课程充分依托我校的优势学科法学,整合了本学科领域内的优秀专家学者编写了一流的教材,整合了本学科的优秀主讲教师走上本科教学第一线进行教学,努力为培养“通才”服务,充分彰显了我校的办学特色。
(二)教学目标1.讲授基本法学知识(1)使学生概要地掌握法学的一般原理和基本知识;(2)使学生了解我国宪法及其他基本法律的主要规定;(3)使学生了解国际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4)使学生树立国家主权、主权在民等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
2.培养基本法律理念(1)使学生确立权利意识;(2)使学生确立公民意识;(3)使学生确立法治观念;(4)使学生确立法律信仰。
3.训练基本法律思维使学生从法律中学习清晰地思维、透彻地表达以及练习修辞技巧的方法,掌握基本的法律思维方式和法律技能。
三、学时分配四、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第一章法学基本理论本章教学目的:了解法学的研究对象与体系,初步掌握法律的基本特征、本质和作用,认清法的历史发展特点与运行规律,熟悉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到法律监督的现实运行过程及其相关问题,掌握现代民主法治的基本知识与人权保障的基本原则,树立健全的法律意识、法治意识与权利意识。
法学概论课程教学大纲

法学概论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背景与目标法学概论是法学专业的入门课程,旨在通过系统介绍法学基本概念、法律制度与法律思维方法等内容,培养学生对法律的基本理解与应用能力。
本课程的目标是使学生充分了解法学的基本知识框架,为进一步学习和研究法学奠定坚实基础。
二、课程内容1. 法学的基本概念与特点a. 法学的定义与范畴b. 法学的研究对象与方法c. 法学的发展历程与分支学科2. 法律体系与法律制度a. 国家法与国际法的关系b. 法律制度的层级与组成c. 法律规范的形式与层级3. 法学思维方法与逻辑a. 法学思维的特点与要素b. 法学研究的逻辑与论证方法c. 法学研究的实证与规范问题4. 法律权利与义务a. 法律权利的定义与分类b. 法律义务的基本要素与效力c. 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平衡与限制5. 法律责任与法律程序a. 法律责任的基本类型与构成要件b. 法律程序的基本原则与程序环节c. 法律责任与法律程序的关系与保障三、教学方法与学习要求1. 教学方法本课程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包括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和考试等。
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学生运用法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 学习要求a. 认真听讲,按时参加课堂教学活动。
b. 做好课前预习与课后复习,掌握课程的基本理论与概念。
c. 积极参与讨论与互动,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d. 完成课程作业,包括个人论文或实践案例分析等。
四、考核方式与评价标准1. 考核方式a. 平时表现(包括课堂讨论和作业)占总评成绩的40%。
b. 期末考试占总评成绩的60%。
2. 评价标准a. 平时表现包括课堂活动的积极性、讨论质量和作业完成情况等方面。
b. 期末考试主要考察学生对课程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
c. 评价标准将根据教学目标和课程要求来确定,公平、公正、客观。
五、参考书目1. 罗睿明等,《法学概论》,法律出版社,20XX年。
2. 范劲松,《法学导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XX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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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代码】
【学分】 3 学分
【参考学时】54学时
【讲授学时】54学时
【课程性质】指导性选修课
【课程基础】教育学法学基础
【适应对象】教育学专业本科生、法学及相关专业本科生
【教学目的】使学习者通过对本门课程的学习,比较全面和系统地掌握有关教育法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和基本法律制度,学会运用法学思维思考教育问题,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法律观奠定基础,使学习者了解如何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依法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同时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内容提要】本课程以教育法律问题为核心,在汲取国内外教育法学研究最新成果的基础上,深入了解教育法学的产生与发展、教育法的内涵与渊源、教育法的价值等基本理论问题,全面阐述教育行政机关、学校、教师和学生的法律主体地位、各自的义务、权利及其保障和彼此的法律关系等。
第二部分主要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
【主要教学内容】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教育法学的产生与发展与研究现状
一、教育法学的产生与发展
二、教育法学的研究现状
第二节教育法学的学科性质与研究对象
一、教育法学的学科性质
二、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
三、教育法学的研究方法
【基本要求】
一、了解教育法学的发展历史和研究现状。
二、熟练掌握教育法学的学科性质、研究对象和方法。
【参考学时】6
第二章教育法的基本原理
第一节教育法概述
一、教育法的含义及特性
二、教育法坚持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教育法的渊源和体系
一、教育法的渊源
二、教育法的体系
第三节教育权与受教育权
一、教育权
二、受教育权
三、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相互关系
【基本要求】
一、熟练掌握教育法的基本内涵和基本原则。
二、掌握教育法的渊源、体系。
三、熟练掌握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相互关系
四、了解教育法的渊源和体系
【参考学时】6学时
第三章教育法律规范和教育法律关系
第一节教育法律规范
一、教育法律规范的含义及结构
二、教育法律规范的类型
第二节教育法律关系
一、教育法律关系概述
二、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三、教育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
【基本要求】
一、熟练掌握教育法律规范的基本内涵、类型及特性。
二、掌握教育法律关系的内涵、构成要素。
三、了解教育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
【参考学时】3学时
第四章教育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
第一节教育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概述
二、教育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教育法律救济
一、法律救济概述
二、法律救济的主要制度
【基本要求】
一、了解教育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是什么性质的法律责任、其构成要件及其免责的条件。
二、掌握教育法律救济的主要制度。
【参考学时】6学时
第五章教育行政机关的主体资格与法律地位
第一节教育行政机关的行政主体地位
一、教育行政机关的行政主体资格
二、教育行政机关行政主体地位的体现
第二节教育行政机关的权利与义务
一、教育行政机关的权利
二、教育行政机关的义务
第三节教育行政机关违反教育法的法律责任
一、与举办学校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与学校建设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与经费管理相关的法律责任
四、与招生及入学相关的法律责任
五、与教师权益保障相关的法律责任
【基本要求】
一、掌握教育行政机关的权利和义务。
二、了解教育行政机关的法律责任。
【参考学时】3学时
第六章学校权利与法律责任
第一节学校的法律地位概述
一、学校的法律地位
二、学校的设立
第二节学校的权利与义务
一、学校的权利
二、学校的义务
第三节学校的法律责任
一、学校事故概述
二、学校的法律责任
【基本要求】
一、掌握学校的法律地位。
二、全面了解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三、熟练掌握学校的法律责任。
【参考学时】6学时
第七章教师权利及其维护
第一节教师的法律地位
一、教师法律地位的含义
二、对教师法律地位的理解
第二节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一、教师的权利
二、教师的义务
第三节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及管理制度
一、教师专业化的含义
二、教师资格制度
三、教师的职务制度
四、教师的聘任制度
五、教师的培训制度
六、教师的考核制度
第四节教师的法律责任
一、不履行教育教学义务的法律责任
二、侵犯学生人身权、受教育权的法律责任
【基本要求】
一、了解教师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
二、为完善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意见
【参考学时】6学时
第八章学生权利及其维护
第一节学生法律地位的演变与确立
一、学生法律地位的含义
二、现行法对学生法律地位的界定
第二节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一、学生的权利
二、学生的义务
第三节未成年学生的法律保护
一、学生受教育权的保护
二、学生财产权的保护
三、学生人身权利的保护
第四节未成年学生的犯罪及其预防
一、未成年学生犯罪的界定
二、未成年学生犯罪的预防
第五节学生的法律责任
一、考试作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教育活动中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基本要求】
一、了解学生的法律地位
二、掌握学生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三、了解如何采取适当的措施预防未成年学生犯罪【参考学时】6学时
扩展研究性学习:
专题一:主要教育法规的解析与适用
专题二:教育法律前沿问题研讨
【基本要求】
一、掌握我国主要教育法律的相关规定和适用范围,了解这些法律在实施过程中所遭遇的具体问题,学会运用所学理论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
二、了解当前我国教育法律中的前沿问题,学会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教育法律问题。
【参考学时】12学时
【指定参考书目】
杨颖秀.教育法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