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请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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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一中学生请假管理办法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学生请假行为,根据《中小学生守则》要求和学生考勤管理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学生应该严格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保证在校的有效学习时间,学校要加强学生的考勤严格管理,保证学生遵守安全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积极向上。

二、请假规则

1、请假分为病假和事假两种。

病假:因学生本人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参加学校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提出的请假。

事假:因学生本人或家庭重大事件无法参加学校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学生不得请事假。

2、学生因以上原因请假,必须履行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三、准假权限

1、一节课至半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的请假,由年级主任审批。

3、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请假,由政教处主任审批。

4、三天及以上的请假,直接由分管校长审批。

5、大型考试期间(月考、期中期末考试等)学生一般不得请假。如遇特殊原因,无论请假时间长短,必须报分管校长审批。

四、请假程序

1、学生到班主任处领取学校统一印制的《学生请假条》,填写完整设置栏目。

2、《学生请假条》班主任签批后转交年级主任审签后由年级组

登记备案。

3、学生持由班主任、年级主任审签的《学生请假条》到门卫室登记相关信息,经门卫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收存该请假条,准许学生出校门。

4、对请病假的学生,班主任要认真询问病情,小病到校医务室医治,确需出校医治的,必须提供学校医务室或社区及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因特殊事情请假必须提供学生家长证明。

五、销假规定

学生返校时须到门卫室登记销假,同时向班主任报告。对请假到期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班主任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向年级组、学校报告作好妥善处理。

六、其它规定

1、各班应执行每天早、中、晚三次点名制度。第一节课前班长或团支书在教室黑板右侧公布请假学生名单,在《班务日志》上做好记载,填写《学生出勤统计表》上交班主任,随时向班主任报告异动情况。班主任核实学生出勤情况上报年级组,年级组每日上午9:00前汇总后上交政教处。

2、对迟到、早退学生,班主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故缺席和旷课的学生,班主任查明原委并第一时间告知家长。

3、学校上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家长来校请求将学生带出校门,学生应按上述“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条,门卫履行核查、登记手续,经家长签字后,学生方可出校。

4、周六放假期间,学生遇紧急情况(如突发疾病)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在门卫室电话联系班主任(或年级主任、政教处主任、分管校长等)报告情况,登记后出校,事后再补假。

5、学生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办理请假手续,家长应电话告知班主任学生缺席原因并事后补假。

6、学生离校超出请假时间,无故不按时返校者,视情节轻重,按迟到或旷课论处。对旷课和缺席集体活动的学生要按学期累计学时,按照《保康一中学生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学生无论任何情况,绝不允许私自离校。一经发现学生私自离校,班主任应立即通知家长协助追查去向并作出相应处理。

8、对弄虚作假的请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准假,并按旷课处理。如因执行不力造成不良后果,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保康一中班年月日学生出勤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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