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农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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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生态农业发展规划

生态农业是指在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思想的指导下,总结吸收各种农业方式的成功经验,按照生态学和经济学的原理,应用现代科学技术,保护、培植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和减少环境污染,形成农业生态环境良性循环,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继原始农业、传统农业、石油农业之后出现的一种新型农业。它要求在农业生态系统中起主导作用的人,严格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特别是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规律,立足当代,放眼未来,在发展生产的过程中,尽量避免以至根除恶性循环,为当代人以及子孙后代创造一个经常保持最佳状态的生态环境。实践证明,在当前农业面临人口增长,耕地减少,农业资源开发不尽合理,工业“三废”污染、农业自身污染比较严重,广大消费者对农产品信任度不高的情况下,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农业是保护和合理开发农业自然资源,遏制农业生态环境恶化,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增强我省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生态省的重要内容。

根据省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要求,我委编制了《安徽省生态农业发展规划》。本规划以《安徽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和国家、省级地方法规与政策为依据,从安徽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重点分析了生态农业建设的有利条件、制约因素、发展概况,提出了发展生态农业的指导思想、规划原则、总体目标、建设步骤、建设重点、主要任务、保障措施。

一、基本情况

(一)生态农业发展概况:我省生态农业建设起始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到八十年代末,相继在全省17个地市建立了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生态农业试点50多个,试点面积38万多公顷,受益人口100多万人。进入九十年代以后,生态农业建设不仅在数量和规模上,而且在质量上都有所提高。目前,全省试点总数增加到150多个,

试点面积扩大到150多万公顷,受益人口增长到500多万人,涌现出了一大批县、乡、村试点先进典型。

1、县域生态农业试点建设取得明显成效。1999年,全椒、歙县成为全国第一批生态农业建设县。2000年,颍上县被列入第二批全国生态农业示范县。近几年,桐城、宁国、广德、南陵、舒城、东至、石台、庐江、泾县、金寨等10个县市被列入省级生态农业试点县,筛选和建设了一批生态农业示范点和工程项目,获得了初步成效。

2、发展生态农业的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形成。1999年,《安徽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为发展生态农业提供了法律保障。2000年,《安徽省生态农业建设“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规划》列入《安徽省农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规划》,使生态农业建设真正纳入政府行为。2000年,省农委印发《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把发展无公害农产品作为推进生态农业建设的切入点,使生态农业建设真正落到了实处。

3、生态农业技术体系逐渐完善。在近二十年的探索和发展中,各地总结推广了许多生态农业模式及其技术类型,主要有:“猪—沼—果(菜、鱼、粮、菌)”、“种—养—加—沼”、“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五早’多熟制栽培”、“小流域综合治理”、“稻田养殖”、“果园立体种养”、“立体农业”、“观光生态农业”、“矿区塌陷地综合治理”等。这些生态农业典型模式及技术类型经过分类整理和归纳总结,形成了《安徽省生态农业典型模式及其技术》,已经对外发布,在全省推广应用,初步构架了适合我省各种生态类型的生态农业技术体系。

4、生态农业工作基础不断加强。一是加强舆论宣传,提高环保意识。省农业生态环境总站累计编发各种期刊和技术资料15000多份,在《安徽日报》创办“农业生态环保建设巡礼”专栏,整体报道全省农业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及其典型经验,在省内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二是加强机构建设,不断健全工作体系。目前,全省已建立省

市县级农业环境保护机构53个,其中:省级站1个,市级站12个,县市级站40个。三是开展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调查与监测,先后完成了农业部、省政府有关部门部署的8次规模较大的农业环境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调查与监测评价工作,为治理淮河、巢湖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大决策的出台提供了科学依据。四是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目前,全省已认证“安徽无公害农产品”385个,总产量100多万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总面积3.1万公顷。全省有128个企业180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绿色食品产地监测面积480万亩,产品总量66万吨,产值33亿元。全省通过认证的有机食品面积4.8万亩。五是实施“生态家园富民计划”,积极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目前已在全省52个县市569个村实施了“生态家园富民计划”。据统计,我省农村户用沼气池拥有量20万口,建城镇生活污水沼气净化池441处,大中型沼气工程60处,安装太阳能热水器200万立方米,全省农村省柴节煤普及率达95%以上,建成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示范点13处,供气达2986户。

(二)发展生态农业的有利条件:安徽位于华东腹地,地处长江、淮河中上游。土地面积13.9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1.4%,其中平原、山地、丘陵、台地、水面所占比例分别为49.6%、15.3%、14.0%、13.0%和8.1%,耕地面积417.8万公顷,占土地面积的30.06%。是华北与华东的过渡地带,具有丰富的资源和良好的生态条件。安徽地处暖温带与亚热带过渡地带,气候适宜,雨量充沛,光照充足,地形多样,土壤肥沃,生态系统多样,是南北物种汇集地和重要的基因库,生态环境质量和物种多样性保持良好,可更新资源恢复能力较强,森林覆盖率达到28.9%,全省农业生态环境总体状况较好,尤其是皖南山区和大别山区环境优势明显。改革开放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淮河、巢湖流域污染治理和江淮分水岭地区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建立自然资源保护区,既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又保护了一大批农业自然资源;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提

高了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组织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优质农产品比重进一步提高;积极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组织农业科技“三下乡”活动,农民科技种田水平不断提高;推广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实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稳步提高。

(三)主要制约因素:近几年来,安徽省农业生态环境虽然局部有所改善,但从整体上看资源破坏、环境污染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城市污染、水污染和农田污染事故不断发生。

1、水资源比较缺乏,旱涝灾害频繁。全省水资源总量多年平均为616亿立方米,居全国第20位,人均水资源仅为1125立方米,是全国的一半。水资源分布不均,淮河流域耕地面积占全省的67%,但水资源只占全省的35.6%。长江流域耕地面积占全省总量的31%,而水资源占55%。水利设施不配套,旱涝灾害交替发生,给农业生产带来较大的危害。

2、水土流失和土地退化有逐年加重的趋势。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约1.9万平方公里,是五十年代的2倍多。每年新增水土流失面积近600平方公里,皖西大别山区水土流失面积达530平方公里,占山区面积的65%,土壤流失总量达到2726万吨。淮北平原地区盐、碱化较重,土壤养分下降明显,有效耕层变浅,土壤结构变差。

3、工业污染、农业自身污染和城市生活污染加剧了农业环境质量的恶化。随着现代化工业、农业和城市人口的不断发展,人类在满足自身需求的同时,在生产和生活的过程中排放出的废弃物日积月累,给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影响。2002年度,全省废水排放总量14.28亿吨,比上年增加0.7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6.46亿吨,生活污水排放7.82亿吨。污水源源不断地流入江、河、湖泊,导致淮河、巢湖、长江流域水污染严重。同时,为了提高农作物产量,在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导致土壤养分失调、理化性质变差,造成农业自身污染有逐年加重发展的趋势。据2002年统计,全省化肥、农药使用量分别为270.33万吨、7.43万吨,每公顷耕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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