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产管理制度(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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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校长、分管校长领导下,负责总务处全面事务管理、协调;
2、分管财务工作,负责学校各项报销的审核;
3、做好学校经费的预算,管理全校资产;
4、管理学校资产,负责用品采购审批工作;
5、负责学生学费收缴、贫困助学、代办费“多还少补”工作;
6、负责学校各类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总务处副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校安工程;
2、校出租店面管理。
总务处主任助理工作职责
1、负责管理临时工;
2、负责全校教师房改工作;
3、负责校园卫生及绿化、美化校园;
4、负责做好负责水电管理及校内零星修缮;
5、做好各种集会和突击性活动的服务工作。
1、负责全校日常采购及政府采购的上报审批事务;(刘)
2、负责领取上级调拔的物资;
3、协调自行车管理;(可)
4、全校复印和印刷工作管理。(刘)
总务处职员
1、负责管理校园广播及听力系统;(刘外出,潘)
2、负责校园卫生及周末卫生大扫除的检查;(潘)
3、负责教室财产管理和登记(除多媒体设备);(潘)
4、办理水电、土地、工商、城建、环保等对外有关业务;
5、总务处其他临时工作。
总务处职员
1、学校基建工作和校舍信息档案;
2、学校食堂检查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财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制度,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或使用过程不慎造成人为的损失,特制订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望师生遵照执行。
1、购买物品首先必须教研组及各室财产保管员填写物品申购单,后经分管领导签名同意,再经校长审批方可购买。
2、物品采购必须凭由总务处办理采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采购。
3、物品购入之后必须凭有效发票经财产管理员验收之后由总务主任审核,再经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及使用。
4、学校财产管理员接到物品发票之后即刻登记物品验收登记簿。
5、各专用室加强对本专用室物品的管理及使用,学校管理员应对各部门管理员管理的财产每学期进行检查,平时经常性的指导。
6、认真作好教工调离本校后对财产进行审核交接工作。
7、学校物品出校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学校财产私自拿出校门。
8、借用学校物品必须凭由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的借条方能借用,用后必须及时归还。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9、学校财产如在使用过程中人为造成损坏必须经财产管理员核准,经主管领导审批,由学校报帐员开据发票进行赔偿。
10、每学期对班级财产使用管理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评比文明班级、先进班级的依据。
1.采购工作以服务于教育教学为中心,采购物品以价廉、质优、物
美为原则,做到及时、有效、热忱。
2.采购一律凭领导批准的申购单,不得擅自采购。
3.设备、大件物品采购须经校领导批准,提前三天把申购单送总务
处,以便进行价格论证(由政府采购部门认证),货比三家节约使用资金。
审批程序:
1)300元以下:填写申购单由处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总务处审核总务处统一采购保管室领用。
2)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及特殊需要的:填写申购报告由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填写申购单总务
处审核总务处统一采购保管室领用。
3)1000元以上:填写申购报告行政会议讨论校长审批总务处审核总务处统一采购或由市采购办统一采购保管室领用。
4.大宗物品的采购要列入期初的财务预算,并报上级部门审批,由采购办统一采购。
5.常用、易耗物品按申请内容的要求采购,采购时间一般在三至五日以内,量大需备有存货的物品(如文印纸张等)须提前三天采购,以防急需供应不及。
6.采购的物品一律经财产保管员验收、登记,办理入库手续后方领取。
财务室报销秩序暂行条例
(1)我校报帐时间为每周二上午,要报销的教职工必须在上周三上午或上周四上午将所有手续办齐后交财务室,逾期只能待下周报销。
(2)现金或转帐报销程序:物品及正式发票―――总务处盖报销专用章―――保管室验货签字―――总务处主任签字―――分管领导签字―――财务
室。(外出考察,学习等差旅费报销必须附上相关审批文件和考察报告,
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住宿费用、市内交通费用等一律按《市教育局及市属
学校旅差费开支规定》标准报销。
(3)借款,预付款项(事先未见发票)必须附有相关真实的文件材料,经手人应自觉填写好预付款项申请单,待发票取回后按(2)条款办完手续交予
本室人员进行冲帐处理,事后未将发票及时送达本室的后果将由经手人自
行负责。
(4)若为现金发放的报销领取,本室仅负责现金的总额发放,不负责现金的明细发放,经手人应事先留底存样。
(5)本条例当日起执行,自执行之日起每周星期三上午和星期五上午为办理教职工报销手续及咨询答疑时间(如有特殊安排例外),其它时间一概不予办
理。
(6)未按以上要求办理的,财务室有权将其退回重办。
(7)其他报销事宜请咨询财务室。
我校纳入部门预算的专项支出有:2006年信息、电脑、多媒体、网管中心等现代化技术设备20万,课桌椅、空调、办公设备等67万,校舍维修费30万;2007年图书馆专用设备20万,实验室设备10万,电脑多媒体设备40万,办公设备29万,校内办公室修缮30万,教学楼修缮20万;2008年校内综合修缮20万,实验室搬迁修缮20万,转用设备购置费25万。
(注;附件装盒备查)
关于办理预付款手续管理规定
1.预付款视为向学校借款行为,预付款凭证视为借款合同。
2.需要办理预付款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持相关文件,到校财务室领
取预付款凭证。认真填写,并注明经办人员,经总务处主任,校法人代表签字后,到总务处进行电脑登记,后交财务室人员办理。
缺少以上相关手续,财务室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3.办理预付款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到收款单位取回发票,并附相关
所需材料后,经保管员、总务处主任,相关校领导及校法人代表签字后,到总务处进行电脑销帐,后送财务室办理冲帐手续,同时向财务室人员要回预付款凭证,后方可视为手续办齐。
4.请各预付款单位或个人及时办理冲帐手续,学校将根据预付款凭
证及电脑记录进行催帐,超过三个月未办理冲帐的学校将以书面行式通知各部门及个人。
5.以上规定请各单位个人遵守,避免造成学校财务上的呆帐、死帐,
维护学校资金的正常运转。
6.以上所列各点未尽事宜由财务室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