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规范实施细则围蔽标准

合集下载

广州市提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的工作指引

广州市提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的工作指引

附件广州市提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的工作指引根据我市“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我市建筑施工管理水平,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现将相关工作规范如下:一、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提升工作.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指引(要点)(一)围蔽管理.施工现场四周围挡须连续封闭,应采用砖砌的或可拆装式环保围墙(如全塑料材质、轻质钢板等),须整洁牢固,墙顶安装节能灯、美观大方.宣传广告画符合市相关规定。

(二)分区管理。

办公区应与施工作业区、生活区分开布置,对施工作业区进行全封闭管理。

作业区须设置门卫室并建立门卫管理制度,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须按规定持证入场.鼓励生活区采用低压配电箱、USB插座(36W以下)、LED灯,提高用电效率,杜绝工人宿舍消防隐患。

(三)制定五牌一图。

工地大门入口明显处应设置统一样式的“五牌一图”,包括工程概况牌、人员概况牌、安全生产牌(含重大危险源公示)、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制度牌、总平面布置图。

(四)强化安全宣传。

现场主要道路及通道处设置宣传栏张贴安全标语和安全标准化图集,提供作业人员学习。

(五)实施场地硬化.施工现场严格按临设方案进行布置,做到道路硬化、排水有序畅通、现场布置合理、简洁美观;施工道路及材料堆放场地全部硬化,表面无积水,每天有专人打扫卫生;污水、废水统一经沉淀池处理后才允许排入市政排污管道。

(六)材料堆放管理。

施工现场各种工具、构配件、材料分类分区存放、下垫上盖,并设置明显的材料标识牌。

(七)裸露土覆盖管理。

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土或临时存放的土堆闲置3个月内的,应当采用密目网或彩布进行覆盖、压实、洒水等降尘措施;裸露地面或临时存放的土堆闲置在3个月以上的,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

(八)洞口、临边管理。

临边、洞口等防护部位推广采用可拆卸周转使用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围挡(如拆装式楼层临边防护栏杆、拆装式洞口防护盖板等);基坑周边围护使用可周转使用的可拆装式防护栏杆。

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方案

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方案

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筑[1999]175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城市建设管理,确保我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提高我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水平,创建文明施工现场及保持现场周围清洁、卫生的环境,我委根据《广州市建筑条例》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号令),制定了《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和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本办法,了解本办法对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并在建设工程中贯彻执行.二、在执行本办法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我委业管理处反映。

三、我委今后将组织经常性或突击性的文明施工检查评比,对文明施工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违反本办法及其他规定的予以处罚。

附件: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广州市建设委员会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九日附: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设管理,提高我市工地文明施工水平,创建文明施工现场,根据《广州市建筑条例》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15号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是在本市东同区、越秀区、荔湾区、白云区、天河区、黄埔区、芳村区、海珠区和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进行的拆卸工程和投资在1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市政工程(包括市政道路、桥梁、排水、地铁和供电、供水、通讯、煤气管道)、装修装饰工程等施工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实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协助下的总承包单位负责制。

第四条广州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和监督.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的各项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驻穗办负有督促本地区在穗施工单位实施文明施工的责任。

各级城市管理监察部门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管理范围负责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

关于市政工程施工围蔽费用调整的通知

关于市政工程施工围蔽费用调整的通知

关于市政工程施工围蔽费用调整的通知
2009-8-6 9:53:00 来源:本站
单位:
据《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蔽设计方案》及广州市建委“关于施工围蔽标准要点的说明”的要求,我站对市政费用进行调整,办法如下:
、设置装配式双面彩钢夹芯板围蔽(高度2.2米)时,施工工期在半年以内的,可按每米75元计算;施工工期在可按每米105元计算;施工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可按每米145元计算。

、设置轻型钢架铝扣板或彩钢压形板围蔽(高度2.2米)时,施工工期在半年以内的,可按每米65元计算;施工内的,可按每米95元计算;施工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可按每米135元计算。

、设置标准密扣式活动钢围栏时,可按每米10元计算。

、施工围蔽费用列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中现场围挡计算。

、本通知从二0 0九年七月二十日起执行,同时取消穗建造价[2009]1号文附表六、附表七附注2。

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设管理,提高我市工地文明施工水平,创建文明施工现场,根据《广州市建筑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若干规定》(粤建施字〔1997〕13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是在本市行政区(从化、增城市除外)内进行的拆除工程和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市政工程(包括市政道路、桥梁、排水、地铁和供电、供水、通讯、煤气管道)、装修装饰工程等施工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实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协助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制。

第四条广州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具体负责所辖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施工单位负有实施文明施工的责任。

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的文明施工直接责任人。

各分包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总承包单位的规定,接受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协助施工单位实施文明施工,不得要求施工单位降低文明施工标准。

监理单位应当督促和协调文明施工的实施。

第六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应实现施工封闭化、围栏标准化、现场硬地化、厨房厕所卫生化、宿舍和办公室规范化。

建设工程应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影响。

鼓励美化建设工程周围环境。

第七条文明施工设施主要内容包括封闭施工、硬地、安全防护和施工现场临时设置的办公室、宿舍、厨房、厕所、仓库、水电设施等。

文明施工设施建设的费用,按实际发生数量列入工程预算,由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制,经建设单位审核后作为结算依据,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第二章综合管理第八条在市区施工的市政工程及其他工程需要占用道路的,必须向市政、公安交通部门申请临时占用道路手续。

第九条大型市政工程或挖掘、占用道路面积较大、时间超过30日及在城市主干道车行道施工等,对交通影响较大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制定详尽的、有可操作性的交通组织疏导方案及应急预案,制定交通组织疏导方案及应急预案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

广州市施工围蔽技术要求

广州市施工围蔽技术要求

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围蔽管理提升实施技术要求一、实施依据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2、《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工作导则(试行)》(粤建质[2014]134号)3、《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2号)4、《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施工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质[2014]859号)5、《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强建筑工地环保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质[2014]754号)二、实施内容(一)轨道交通工程1、围蔽形式、标准、压顶造型严格按照《广州地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相关规定执行。

2、采用砖墙围蔽的,墙体高度不得低于2.5米,围墙应砌筑墙脚,高度不得低于50厘米,墙脚和墙柱外侧粘贴瓷砖,每隔6米在柱帽顶安装圆型节能灯具,电压应低于36V,并采取措施保证用电安全。

3、采用非砖墙围蔽的,鼓励采用可再生循环利用的预制板新型材料及钢架可装配式材料进行围蔽,围蔽高度不得低于2.5米,围板柱顶应设置造型,每隔一根立柱须在柱顶安装圆型节能灯具,电压应低于36V,并采取措施保证用电安全,各单元四边须加固压边。

(二)房屋建筑工程、工期在半年以上的市政工程、水务工程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1、采用连续、封闭围墙搭设,鼓励采用可再生循环利用的预制板新型材料进行围蔽。

2、围墙高度不得低于2.5米,应砌筑墙脚和墙柱,墙脚高度不得低于50厘米,墙脚和墙柱外侧粘贴瓷砖,墙柱之间距离不超过3米,墙体采用砖砌18厘米厚砖墙砌筑,鼓励采用可再生循环利用的预制板新型材料作为墙体,每隔6米在柱帽顶安装圆型节能灯具,电压应低于36V,并采取措施保证用电安全,外墙面批荡抹光和美化处理。

3、利用墙面设置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和《广州市户外广告各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三)工期在半年以下15日以上的市政工程、水务工程和拆除工程1、采用轻型钢架铝扣板(压型板)、装配式双面彩钢夹心板(板房板)或钢架围板封闭,鼓励采用钢架可装配式材料2、围板高度不得低于2.5米,围板用角钢支撑,并通过C型钢柱与在地面固结,钢柱间距不大于3.3米,围板柱顶应设置造型,每隔一根立柱须在柱顶安装圆型节能灯具,电压应低于36V,并采取措施保证用电安全,各单元四边须加固压边。

关于申请在广州交通信息网站发布广州市公路建设工程落实文明施工6

关于申请在广州交通信息网站发布广州市公路建设工程落实文明施工6

附件广州市公路建设工程落实文明施工“6个100%”管理要求的细化措施(征求意见稿)一、施工现场100%围蔽(一)围蔽的总要求1.下列施工现场须设置封闭围挡,宜选用彩钢板、砌体等硬质材料搭设,材料坚固、耐用,外形美观,并应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和周边行人的安全:(1)三集中临建场所(驻地、拌合站、加工场所);(2)须办理路政许可的占道施工区域;(3)施工区域(桥梁段除外)进入建成通车道路的控制区部分(有特殊要求的按相关要求执行,如交警和路政等有特殊要求);(4)中心城区、城市周边墟镇的施工现场;(5)其他法定需要围挡的区域。

2.围挡(工地正门出入口)标明工程名称及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勘探、设计单位和监督机构名称,并配设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语,施工标牌一般挂设在工地大门右侧旁的外墙1.8米高度上。

3.实行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信息公示制。

各施工单位要在工地围挡(工地出入口正门外)公示项目名称、工程概况、扬尘污染控制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监管部门及其责任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4.工期在15日以上的建设工程和30日以上的养护工程,采用围墙或装配式材料围蔽,围蔽高度应不低于2.5米;工期在15日以下的建设工程和30日以下的养护工程,采用标准密扣式钢围栏(铁马)围蔽;市政人行道上施工,要求采用通透式围蔽材料围蔽;其它地段的围挡设置范围和标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满足安全、环保相关要求的条件下,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二)围蔽具体要求1.装配式材料围蔽要求:(1)围蔽材料坚固、耐用,外形美观。

各单元四边加固压边,支柱、支座、弧形彩色压型钢板的连接必须牢固、安全、可靠,围板颜色应一致;(2)采用标准板材+立柱的形式,钢柱间距不大于3.3米,围板用角钢支撑,并通过C型钢柱与地面固结;(3)围蔽脚线采用砖砌20厘米高、18厘米厚砖墙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淤泥杂物泻出围板外;(4)涉及市政道路及国省道的围蔽,每隔15~20米在柱顶安装圆型节能灯具,并采取措施保证用电安全。

80 广州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图集(V2

80 广州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图集(V2

广州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图集(V 2.0版)”Six 100%” Dust Control Management Atlas of Guangzhou Construction Project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前言本图集是建设工程扬尘防治适用性指导文件,为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地铁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落实扬尘污染防治“6个100%”的措施提供指导与参考。

目录1施工现场100%围蔽2工地路面100%硬化3工地砂土、物料100%覆盖4施工作业100%洒水5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6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7其他配套设施围蔽总体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围蔽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穗建质〔2020〕1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的通知》(穗建质〔2018〕139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已开工工地围蔽参照新标准实施整治提升。

房屋建筑工程围蔽应采用装配式围蔽、立体绿化围蔽、仿真绿植围蔽等,市政工程根据工程实际采用装配式围蔽、立体绿化围蔽、仿真绿植围蔽、移动式围蔽等。

建筑工程外防护架立面按照《关于规范建筑施工立面外防护架标准的通知》(穗建质〔2019〕1303号)要求,采用密目式灰色(#1272色)安全网等围蔽。

(一)施工围蔽围蔽分类ACB1B 2装配式轻钢围蔽立体绿化围蔽仿真绿植围蔽移动式围蔽分区域选用类型一览表时间/类型各类建设工程(含房建工程、交通工程、水务工程等)小型工程(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程)、临时工程建(构)筑物拆除工程待建(储备)用地重要路段重要街区一般地区12年以上立体绿化围蔽B1装配式钢结构A1装配式钢结构A2、A3————参考本图集各类建设工程,《广州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实施;建议参考房建工程选用围蔽类型。

22年以下,半年以上装配式钢结构A1装配式钢结构A1装配式钢结构A2、A3、A4仿真绿植围蔽B23半年以内装配式钢结构A5仿真绿植围蔽B2装配式钢结构A5装配式钢结构A5装配式钢结构A5装配式钢结构A5移动式围蔽C1C741个月内移动式围蔽C1~C71.装配式轻钢围蔽装配式H型钢结构围蔽装配式方钢结构围蔽(重点地区)(传统风格)装配式H型钢结构围蔽(现代风格)A1A2A3装配式穿孔金属板围蔽(景区适用)装配式临时活动式围蔽(半年以下)装配式穿孔金属板围蔽(要求视界通透区域)A4A5A61.根据工程工期、场地条件、施工所在区域的景观风貌要求,并结合现场施工组织等实际情况,选用合适的围蔽方式;2.围蔽样式选用参照《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试行版)》执行。

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doc

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doc

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设管理,提高我市工地文明施工水平,创建文明施工现场,根据《广州市建筑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若干规定》(粤建施字〔1997〕13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是在本市行政区(从化、增城市除外)内进行的拆除工程和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市政工程(包括市政道路、桥梁、排水、地铁和供电、供水、通讯、煤气管道)、装修装饰工程等施工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实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协助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制。

第四条广州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具体负责所辖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施工单位负有实施文明施工的责任。

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的文明施工直接责任人。

各分包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总承包单位的规定,接受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协助施工单位实施文明施工,不得要求施工单位降低文明施工标准。

监理单位应当督促和协调文明施工的实施。

第六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应实现施工封闭化、围栏标准化、现场硬地化、厨房厕所卫生化、宿舍和办公室规范化。

建设工程应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影响。

鼓励美化建设工程周围环境。

第七条文明施工设施主要内容包括封闭施工、硬地、安全防护和施工现场临时设置的办公室、宿舍、厨房、厕所、仓库、水电设施等。

文明施工设施建设的费用,按实际发生数量列入工程预算,由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制,经建设单位审核后作为结算依据,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第二章综合管理第八条在市区施工的市政工程及其他工程需要占用道路的,必须向市政、公安交通部门申请临时占用道路手续。

第九条大型市政工程或挖掘、占用道路面积较大、时间超过30日及在城市主干道车行道施工等,对交通影响较大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制定详尽的、有可操作性的交通组织疏导方案及应急预案,制定交通组织疏导方案及应急预案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

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筑[1999]175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城市建设管理,确保我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提高我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水平,创建文明施工现场及保持现场周围清洁、卫生的环境,我委根据《广州市建筑条例》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号令),制定了《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和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本办法,了解本办法对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并在建设工程中贯彻执行。

二、在执行本办法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我委业管理处反映。

三、我委今后将组织经常性或突击性的文明施工检查评比,对文明施工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违反本办法及其他规定的予以处罚.附件: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广州市建设委员会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九日附: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设管理,提高我市工地文明施工水平,创建文明施工现场,根据《广州市建筑条例》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15号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是在本市东同区、越秀区、荔湾区、白云区、天河区、黄埔区、芳村区、海珠区和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进行的拆卸工程和投资在1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10 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市政工程(包括市政道路、桥梁、排水、地铁和供电、供水、通讯、煤气管道)、装修装饰工程等施工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实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协助下的总承包单位负责制。

第四条广州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和监督。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的各项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驻穗办负有督促本地区在穗施工单位实施文明施工的责任。

各级城市管理监察部门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管理范围负责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

广州市施工围蔽标准建设效果的施工形象

广州市施工围蔽标准建设效果的施工形象

广州市施工围蔽标准建设效果的施工形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正式发布实施《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1.0试行版)》,从建设施工领域进一步推动绿色发展。

其中要求,在实体围蔽上部统一安装降尘喷淋装置,工地内安装PM2.5监控装置,借助识别摄像系统对余泥渣土的排放运输车辆严格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的管理规定。

立足一线城市打造绿色施工围蔽标准为进一步提升广州市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围蔽的建造水平,加强施工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倡导围蔽材料循环利用,减少工程固体废弃物排放,实现城市建设“绿色、循环、低碳”理念,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结合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特点和绿色施工要求,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做法,组织相关单位牵头编制了《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1.0试行版)》。

该指导图集遵循“安全、绿色、美观、实用”原则,采用景观化、艺术化方法对施工围蔽的选材、颜色、环境效果等进行深度设计,重点指导新建工程施工围蔽与周边环境、城市风貌相融合,弱化施工围蔽存在感,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对城市环境、居民生活的影响。

同时对既有施工围蔽整治提升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围蔽标准:安全至上绿色环保体现功能兼顾美观该指导图集对围蔽按5年使用时限设计,体现安全至上理念,并明确绿色施工围蔽优先采用可循环利用的装配式钢结构围蔽和建筑固体废弃物再生材料围蔽,并对施工围蔽提出分类实施标准,将全市施工区域分为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

其中,重点区域房屋建筑、市政及地铁工程采用可循环利用的装配式轻钢结构围蔽,一般区域房屋建筑、市政及地铁工程采用可循环利用的装配式轻钢结构、建筑固体废弃物再生砌块等为围蔽的主要材料,整体原则上实现与周边环境、城市风貌相融合。

在实体围蔽上部统一安装降尘喷淋装置、节能照明灯具,工地内安装PM2.5监控装置,在工地出入口设置洗车槽、沉淀池,借助识别摄像系统对余泥渣土的排放运输车辆严格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的管理规定。

同时对工地各类围蔽色彩进行了统一指导,力求简洁大方,与周边环境相融合。

(6个%)广州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

(6个%)广州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

广州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一、施工现场100%围蔽(一)围蔽总要求1.工地开工前,施工现场必须沿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墙(围挡),宜选用彩钢板、砌体等硬质材料搭设,并应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和周边行人的安全。

施工现场围墙建议采用连续封闭的轻钢结构预制装配式活动围挡,减少建筑垃圾,保护环境。

2.围蔽材料坚固、耐用,外形美观;围墙(工地正门出入口)标明工程名称及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勘探、设计单位和监督机构名称,并配设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语,施工标牌一般挂设在工地大门右侧旁的外墙1.8米高度上。

3.实行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信息公示制。

各施工单位要将工程概况、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非道路移动机械清单、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本企业以及工程所在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在工地围墙上(工地出入口正门围墙)向社会公示。

4.工期在半年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采用连续、封闭的围墙,墙体采用砖砌18厘米厚砖墙砌筑,围蔽高度应不低于2.5米或者采用装配式材料围蔽;工期在半年以下15日以上的工程采用连续、封闭的围档,高度不低于2.5米,围板用角钢支撑,并通过C型钢柱与在地面固结,钢柱间距不大于3.3米;工期在15日以下的工程采用标准密扣式钢围栏(铁马)围蔽;市政人行道上施工要求采用通透式围蔽材料围蔽。

(二)围蔽具体要求1.装配式材料围蔽要求:(1)围蔽材料坚固、耐用,外形美观;(2)采用标准板材+立柱的形式,钢柱间距不大于3.3米;(3)围蔽脚线统一采用砖砌20厘米高、18厘米厚砖墙,防止淤泥杂物泻出围板外;(4)立柱顶安装LED照明灯约6米/盏;(5)围墙上方设置喷淋系统。

2.砌体式实体围墙设置要求:(1)砌筑墙脚和墙柱,墙脚高度不得低于50厘米,墙脚和墙柱外侧粘贴瓷砖,墙柱之间距离不超过3米,每隔6米在柱帽顶安装圆型节能灯具,电压应低于36V,并采取措施保证用电安全,外墙面批荡抹光和美化处理;(2)围墙厚度不得低于180毫米,围墙单边长度超过50米时,间隔20~30米设置沉降缝,沿墙方向每3~5米设置壁柱;(3)围墙上方设置喷淋系统。

广州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规范实施细则(围蔽标准)

广州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规范实施细则(围蔽标准)
广州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规范实施细则 施工围蔽标准
二0一0年五月
广州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摘录)
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包括:按规范标 准做好施工现场围蔽设施;按现场交通状况 做好交通引导和警示设施;材料有序堆放; 临时设施合理设置;余泥及时清运;污水按 标准排放;确保周边道路平整和施工现场周 边环境整洁等。
一、车行道上施工作业:
二、人行道上施工作业:
(2.1 人行道上升井、更换井环、排水清输作业围蔽标准)
(2.2 人行道上修复路面管坑围蔽标准)
(2.3 人行道上通信穿缆作业围蔽标准)
(2.4 人行道上供电穿缆作业围蔽标准)
(2.5 人行道上工期在15天以下的施工工地围蔽标准)
施工现场采用标准钢护栏连续密扣围蔽
3、施工现场没有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交通导向标志 或标志损坏或缺损没有及时维修更换的,责令限期改正, 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 4、不按规定提前办理延期手续,超面积、超期限占用或挖 掘道路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超面积、 超期限占用道路的,对超出部分处以每平方米每日40元的 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0元;超面积、超期限挖掘道 路的,对超出部分并处修复费2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 过20000元 。 5、占用或挖掘道路期满后,没有及时清理场地或不在规定 期限申报竣工验收的,除责令限期改正外,并按占用或挖 掘道路的面积,处以每天每平方米40元的罚款,但最高不 得超过20000元 。
挖掘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 悬挂市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许可 证》或《挖掘道路许可证》。施工期限超过30天的, 应同时悬挂《施工标牌》,以接受市民群众的监督。
违规处罚:
1、施工现场没有悬挂《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许可证》、 《挖掘道路许可证》或施工期限超过30天但施工 现场没有悬挂《施工标牌》的,责令限期改正, 处以罚款1000元,可并处执行 。 2、施工现场没有按规定进行围蔽的,责令限期改正, 并处以罚款1000元;施工现场虽有围蔽设施,但 损坏或缺损后未及时进行维修、更换的,责令限 期改正,并处以500元的罚款 。

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一、施工围蔽(一)围墙。

1.房屋建筑工程、工期在半年以上的市政工程、水务工程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应采用围墙封闭。

2.统一采用砖砌18厘米厚砖墙,高度2米并压顶。

3.应砌筑基础底脚和墙柱,基础底脚埋地深度不小于50厘米,墙柱之间距离不宜超过3米,墙柱与墙体连接应牢固、安全、可靠。

4.外墙面应批荡抹光和美化处理,鼓励建设工程采用特色造型和绿化外墙。

5.利用墙面设置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围板。

1.工期在半年以下15日以上的市政工程、水务工程和拆除工程宜采用围板封闭。

2.采用轻型钢架铝扣板(压型板)或装配式双面彩钢夹心板(板房板),高度1.8米,围板用角钢支撑,并通过C型钢柱与在地面固结,钢柱间距不大于3.3米。

3.围蔽脚线统一采用砖砌20厘米高、18厘米厚砖墙,防止余泥杂物泻出围板外。

4.支柱、支座、弧形彩色压型钢板的连接必须牢固、安全、可靠,围板的颜色应一致。

5.临近机动车道的围蔽应设置成品铸铁或钢制防撞杆,按交通相关管理规定设置夜间反光警示标志。

(三)密扣式钢围栏(铁马)。

工期在15日以下的市政工程、水务工程宜采用标准密扣式钢围栏(铁马)围蔽。

二、工地出入大门(一)工地大门和门柱应牢固美观,高度不应低于2米,宽度不宜少于5米。

(二)大门使用材料与围墙、围档等相适应,大门上应有企业标识。

三、场地管理(一)施工现场应当采用以下硬底化措施。

1.施工现场大门内外通道、临时设施室内地面、材料堆放场、钢筋加工场、仓库地面等区域,应当浇厚度不小于20厘米,强度不低于C15的混凝土进行硬底化。

2.施工现场内裸置3个月以上的土地,应当采取绿化措施;裸置3个月以下的土地,应当采取覆盖、压实、洒水等压尘措施。

(二)施工现场内设置的临时设施(办公室、宿舍、厨房、厕所、临时水电设施、仓库)统一采用整体装配式活动房或砖砌房屋。

工地围蔽与施工平面管理

工地围蔽与施工平面管理

工地围蔽与施工平面管理
1.施工场地严格按照总平面图布置,场内设施布置合理、有序,废水集中处理后排放,严禁污染周围环境,道路畅通,排水通畅,确保清洁文明;施工机械设备定点停放、整齐干净,材料按施工设计位置离地挂牌堆码,整齐有序,需防雨的材料进库存放或加盖防雨蓬布。

2.施工现场的管理:施工围蔽采用广州市建委要求使用的市政工程围蔽标准方案,具体见下图:
3.现场办公室及工棚设施要合理、方便、整齐、划一、工程一开工,文明施工的宣传标语要同步进场。

4.为了方便公众监督,施工现场入口处必须悬挂城监部门颁发的施工标牌,标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施工许可证号、文明施工负责人、投诉电话等。

5.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搭设临时设施、停放机具、材料不乱占施工范围外的道路。

6.施工场地两侧沿线设置排水沟,场内设置横向排水系统,将场地内的积水排至原有排水系统,保证施工场地道路畅通,场地平整无大面积积水。

7.现场建筑材料的堆放按照总平面布置指定的区域范围分类堆放,材料转运堆放有专人管理、专人清扫。

保证场内清洁。

8.现场施工人员一律要配戴安全帽,非施工人员一律不准擅自
进入施工现场。

9.在场内适当的位置设置宣传教育栏,进行文明施工管理,安全质量保证等方面的教育宣传。

10.施工现场防火、用水安全、施工机械及余泥外运,散体物料运输,严格执行国家或地方有关规范、规程和规定,禁止违章行为。

11.工程竣工后,按规定在一个月内拆除工地及四周围栏,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四周环境清理整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4、不按规定提前办理延期手续,超面积、超期限占用或挖 掘道路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超面积、 超期限占用道路的,对超出部分处以每平方米每日40元的 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0元;超面积、超期限挖掘道 路的,对超出部分并处修复费2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 过20000元 。
5、占用或挖掘道路期满后,没有及时清理场地或不在规定 期限申报竣工验收的,除责令限期改正外,并按占用或挖 掘道路的面积,处以每天每平方米40元的罚款,但最高不 得超过20000元 。
(2.6 车行道或人行道施工期限在半年以下、15天以上的施工 工地围蔽标准)
施工现场采用弧形彩色压型钢板进行围蔽。
(2.7 施工期限超过半年的施工工地围蔽标准)
施工现场采用砖砌围墙围蔽,围墙统一采用砖砌18墙,高度2米 以上并压顶。并将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清 晰标注在围蔽板上 。
挖掘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 悬挂市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许可 证》或《挖掘道路许可证》。施工期限超过30天的, 应同时悬挂《施工标牌》,以接受市民群众的监督。
违规处罚:
1、施工现场没有悬挂《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许可证》、 《挖掘道路许可证》或施工期限超过30天但施工 现场没有悬挂《施工标牌》的,责令限期改正, 处以罚款1000元,可并处执行 。
广州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规范实施细则 施工围蔽标准
二0一0年五月
广州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摘录)
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包括:按规范标 准做好施工现场围蔽设施;按现场交通状况 做好交通引导和警示设施;材料有序堆放; 临时设施合理设置;余泥及时清运;污水按 标准排放;确保周边道路平整和施工现场周 边环境整洁等。
6、施工污水未经沉淀或未达到城市污水排放标准向城市排水系统 排放或直接向路面排放,未造成市政设施损坏的,处以200元罚 款;造成市政设施损坏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并处以 5000元的罚款 。
7、首次违反本实施细则的,对施工单位采取责令限期改正和罚款 等行政处罚,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 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 到要求的,建设单位 有权委托第三方按标准进行代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 承担,建设单位可在应付的合同费用或履约保证金内扣除 。
2、施工现场没有按规定进行围蔽的,责令限期改正, 并处以罚款1000元;施工现场虽有围蔽设施,但 损坏或缺损后未及时进行维修、更换的,责令限 期改正,并处以500元的罚款 。
3、施工现场没有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交通导向标志 或标志损坏或缺损没有及时维修更换的,责令限期改正, 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
一、车行道上施工作业:
二、人行道上施工作业:
(2.1 人行道上升井、更换井环、排水清输作业围蔽标准)
(2.2 人行道上修复路面管坑围蔽标准)
(2.3 人行道上通信穿缆作业围蔽标准)
(2.4 人行道上供电穿缆作业围蔽标准)
(2.5 人行道上工期在15天以下的施工工地围蔽标准)
施工现场采用标准钢护栏连续密扣围蔽
施工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文明施工设施的维护管 理,发现围蔽设施损坏、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残缺、
损毁或路面破损、排水堵塞等,要及时更换或维修。
大型的市政工程或挖掘、占用道路面积较大、 时间超过30日及在城市主干道车行道施工等,对交 通影响较大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制定详尽的、 有可操作性的交通组织疏导方案及应急预案,制定 交通组织疏导方案及应急预案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 负责。根据交通组织疏导方案,需建设临时施工疏 解道路的,其建设标准不得低于市政道路建设标准, 确保将工程施工对交通的影响减至最少。在交通繁 忙期间,施工单位应设有专人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 门维护交通秩序。
8、建设单位没有履行监督责任或施工单位在该工程施工中再次出 现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行为,除责令限期改正和行政处罚外,市 政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 暂时停止该建设单位三个月 市政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资格或停止该施工单位三个月市政行 政许可事项的审批资格和参加市政园林系统招标资格的处理。 情节严重的, 全市通报批评,并提请有关部门对该施工单位的 施工资质等级进行重新审核 。
谢谢!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由广州 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 法支队、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和各区建设和 市政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管理职能, 履行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
市政工程施工单位负有实施文明施工的主要责 任,文明施工的围蔽必须是全新或经翻修后达到全 新效果的设施。建设单位负有对施工单位文明施工 进行监督管理的责任,应根据合同条款加强管理, 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实施文明施工,不得要求施工单 位降低标准。监理单位应督促和指导施工单位做好 文明施工各项措施的落实。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