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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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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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6 03:37:3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作为今年最受关注的法律之一,《劳动合同法》一出台就在全国范围内掀
起风暴。裁员潮、咨询潮、劳务派遣潮,,这部让用人单位、劳动者在思想和
行动上发生巨大改变的法律迅速成为全社会的焦点。
适逢岁末,转眼乂是新的一年,伴随着新的起点,《劳动合同法》将丁明
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让读者更活晰地了解这部法律,了解自己的权益,
本报法苑工作室丁12月10日推出“维护劳动者权益-聚焦《劳动合同法》”系列报道。热点解读、专家视线、在线答疑,,在
短短的6天时间里,超过600名读者致电本报热线962111咨询相关问题,法苑工作室也邀请到学术界、律师界和劳动部门近20名专家学者,对试用期、违约金、加班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详尽地解读,广受好评。
将读者朋友的问题认真整理后,本报记者发现,不少人对《劳动合同法》的理解还存在误区。此外,该法的一些条款也尚存争议,亟待相关部门出台细则予以明确。针对这几方面问题,法苑工作室今日特对《劳动合同法》解读进行大盘点,让您全方位了解这部法律。
理解《劳动合同法》存在6大误区
误区1
无固定期限合同是“铁饭碗”
不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错误地认为,与用人单位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者就等丁捧上了“铁饭碗”,这种合同如同劳动者的“护身符”、用人单位的“终身包袱”。
【法苑解读】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确定终止时间就表明劳动合同的终止是不确定的,双方协商一致或是出现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情况,合同都有可能解除。
误区2
员工须无条件服从单位规章制度
不少单位认为,员工既然是单位的人,就必须无条件遵守单位的规意制度,如有违反,应该照意处罚。
【法苑解读】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作为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必须有
两个前提:一是程序合法,二是实体内容不得与现行法律相违背。规章制度如违法并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合同并有权得到补偿。
误区3
《劳动合同法》不保护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一出台,用人单位纷纷采取裁员等方式应对。不少企业负责人认为,这部法律只保护劳动者,许多规定让他们很被动,可以说是用人单位的“蠹药”。
【法苑解读】《劳动合同法》不仅保护劳动者,同时也保护用人单位。总体上看,该法的相关规定向劳动者作了倾斜,但其中也不乏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内容。例如:该法新增了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竟业限制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进行了约束,此外还放宽了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误区4
单位可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
收取职工押金、扣押身份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这几年遭到严厉打击和查处,于是一些单位转而要求劳动者应聘时提供担保,否则不予录用,单位认为这种方式很合理。
【法苑解读】《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如果劳动者再遇此类情况,应大胆举报。
误区5
求职时须如实回答所有提问
求职者求职时经常会面对“何时要孩子” “有没有恋人”等问题。
一些用人单位误以为,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
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的规定,上述做法仍然合法
【法苑解读】“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知识技能、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以及部分与工作有关的劳动者个人情况,如家庭住址、主要家庭成员构成等。为保护劳动者的隐私权,不届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的,单位都无权过问,劳动者也有权拒绝作答。
误区6
用人单位可随意裁员
一些用人单位认为,裁员是自己说了算的,想裁就裁,想裁多少就裁多少。面对单位的裁员,许多劳动者十分无奈。
【法苑解读】《劳动合同法》明确,发生以下4种情况单位才能“大规模”裁员: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其他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白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本版稿件由法苑工作室记者杨为为
袁银H胡月蔡小莉采写
《劳动合同法》凸显6大亮点
不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按月付双薪
【法苑解读】《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违法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
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签合同前
用人单位须履行告知义务
【法苑解读】为了充分保证劳动者知情权,《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试用期期限
由劳动合同期限确定
【法苑解读】《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期限进行了明确:•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