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公司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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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公司经营模式

一、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经营模式

(一)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这是我国第一家相互制保险公司,在黑龙江垦区农业风险互助模式基础上改制而成,2005年1月正式成立。实行公司统一经营为主导、保险社互助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管理体制,公司统一经营种、养业分保业务和防灾减灾业务,保险社具体办理农险业务,自留保费50%,其余向公司分保。目前总公司下设1个分公司、9个中心支公司、94个保险社和1540个保险分社,共有会员20万人,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垦区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2006年,公司承保五大粮食作物2424万亩,承保其他经济作物40万亩,保费收入2.28亿元。随着业务范围由垦区扩大至全省,该公司在开展种植业保险基础上,与省畜牧局合作开展了奶牛保险试点业务,省财政局补贴1000万元,为在全省开展奶牛养殖保险业务奠定了基础。目前已承保奶牛500头,保费收入10.8万元。

(二)吉林省安华农业保险公司。2004年12月,在吉林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吉林粮食集团等7家企业共同发起成立了安华农业保险公司。省政府安排了包括农业风险基金、政策性保费补贴和保险业务补贴资金在内的专项资金,并要求省内试点地区按同比例配套补贴资金。公司经营首先从龙头企业订单农畜产品开始,2005年重点开展了对德大公司、广泽乳业、吉粮集团等龙头企业经营的六大主要品种的政策性保险,覆盖10万农户,户均保险金额7500元、自交保费100元。在此基础上,公司扩大业务范围,开展商业性保险业务,至2005年底,已涵盖种养业、农民财产、房屋、健康、人身意外、责任保险等各个方面,走向了“大农险”发展之路。

2006年,安华农险在总结经济作物保险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研究推动农村大田粮食作物保险。按照“保障基本,盈亏平衡”原则,开发了玉米、水稻种植成本巨灾保险,在吉林市通过行政部门统一推动。玉米每公顷保额3000元,费率为10%;水稻每公顷保额4000元,费率为8%,保障责任为旱、洪、雹、风灾造成的生产成本损失。省政府划拨资金给予农民60%的保费补贴;当赔付额度不超过农民自筹保费时,公司将差额部分作为保险专项基金,用于下一年的保费补贴;大灾年份,公司最高赔付额度不超过农民自筹保费的2倍。截至2006年底,吉林市共承保玉米和水稻43668.7公顷,保障金额14100.61万元;保费收入1330万元,赔款支出666.8万元。

(三)上海安信农业保险公司。该公司在原人保上海分公司农险部基础上组建,上海市各区县财政或农委所属投资公司为主要投资人,共出资2.2亿,于2004年9月正式成立。公司采取“政府政策扶持、市场化运作”的经营模式,延续了上海市两项补贴政策。一是自1996年以来实施的市、区(县)两级财政对水稻、生猪、奶牛、家禽等九类传统种养两业险种实行30-35%的保费补贴;二是从1992年开始,将农村建房险纳入农险业务经营范围的“以险养险”补贴政策。目前该险种累计保费收入占农险总保费的一半左右,平均赔付率为

10.5%。同时,根据农险业务的实际需要,上海市决定逐步扩大补贴范围和数量,并建立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基金,对种、养两业险实行超赔补偿。

公司成立两年来发展势头良好。成立当年,市农业风险基金和公司保费收入0.99亿元;2005年,保费收入1.32亿元;2006年,保费收入1.63亿元。农业保险占上海农业生产总值的比例也从2004年的8%增加到目前的18%;保险产品由开业时的37个增加到60个;保险范围从传统农业扩展到现代农业,从自然风险拓展到市场风险,由生产领域延伸到流通领域和消费领域。2005年,上海经历了多次重大自然灾害和台风侵袭,安信农险累计赔付8000万元,2006年又先后为奶牛场患病奶牛无害化处理和碧利斯台风造成的损失赔偿53.9万元和55.3万元。

二、新疆自治区的保险公司自办模式

中国人保新疆分公司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在自治区政府行政、税收等政策支持下,自办以棉花为主的农业保险。其特点是:政府推动、公司经营;单独立账、独立核算;建立基金、封闭运行;滚存积累、逐年发展,做到了按灾赔付,略有节余。同时,中华联合保险公司也在兵团内依靠行政方式推行农业保险业务。

但是,自2001年以来,由于税收等支持政策不能落实到位,以及人保公司统一核算等原因,农业保险发展遇到一定困难。按照保监会统一部署,新疆保监局加大农业保险工作力度,组织开展新形势下的试点工作。2005年提请区政府恢复成立了新疆农业保险领导小组,2006年研究制定了农业保险试点实施方案,选择阿克苏、喀什、和田、塔城、昌吉等五个地州作为首批试点地区,以粮食、棉花、大宗特色作物和大宗家畜等为主要险种,制定了为期三年的试点发展规划,印发全自治区,形成了政府主导、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区域统保、风险基金为后盾的发展模式。目前,农业保险下滑局面已初步得到扭转,2005年实现保费收入2.7亿元,同比增长8.3%,承保各类作物1609万亩,占总播种面积的28.87%。其中:承保棉花种植面积1171.38万亩,承保率达到67.44%。2006年,5个农业保险试点地区业务规模达到2998.6万元,同比增长9.19%,覆盖25个县市;全区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2.84亿元,同比增长4.84%,为农业生产提供了64亿元的保险保障,支付赔款1.76亿元,自治区停办农业保险业务的地区已经逐步恢复。

三、江苏省的政府与保险公司联办共保模式

2004年11月,中华联合保险公司与淮安市政府签定联办共保协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稻、三麦(大麦、小麦、荞麦)、养鱼和农民意外伤害等保险试点。除市县财政给予参保农户50%的保费补贴外,还建立了超赔共保的风险分散机制,即出现超出保费规模的损失时,按照3:7的比例,由企业和政府共担风险,既降低了公司的经营风险,又减轻了政府财政兜底的压力。试点两年来累计承保20个试点乡镇的小麦和水稻88.49万亩,承保面积约占试点乡镇种植面积的80%;参保农户达10万多户,保费收入约505.41万元,支付赔款394.04万元。

2006年7月,人保、太保苏州市分公司与当地政府合作,开展水稻保险试点,试点范围覆盖全市所有67个乡镇,政府给予60%的保费补贴。一旦发生灾害,农户即使没有购买保险,也可以获得60%的赔偿。保险公司提取11.45%的管理费用,如遇大灾年份,分摊超赔损失10%(淮安模式分摊30%),且分摊上限不超过累计收取的管理费总额。试点以来发展较快,截至12月底,已承保水稻154.72万亩,覆盖57.12万农户,保费收入1569.62万元。

四、浙江省的共保经营与互助合作模式

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浙江省采用“共保经营”和“互助合作”两种方式开展试点。主体形式是共保经营,由在浙10家商业保险公司组建“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实行“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盈利共享、风险共担”的管理核算制度,占最大比例(60%)的人保财险受共保体委托具体经营日常业务。互助合作是辅助形式,主要做法是依托农业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对风险较小的单一农产品进行“农户自愿缴费、财政适当补助、合作共享、自负盈亏、自我管理”的互助合作保险探索。试点时间统一暂定为3年。

在保险对象上,共保经营主要面向具有一定规模的种养大户,鼓励各类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统一参加投保;互助合作的参保对象主要是自愿入会、自愿缴费的会员。在试点品种上,选择了规模大、投入大、产出效益高的11个农产品,产值约占全省农业总产值的70%。各试点县(市、区)从中选择不超过5个农产品进行试点,水稻是必选参保品种。在风险分散机制上,实行赔款不超过全省范围内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5倍封顶政策。在保险工作推动上,充分借助政府行政力量。

试点工作自2006年3月正式启动,截至2006年底,实收保费1221.33万元,赔付1537万元。其中,水稻投保面积17.86万亩, 生猪投保48.36万头,蔬菜大棚投保1.53万亩,奶牛投保3496头,青蟹投保6716亩。

五、四川省的商业保险公司代办模式

四川的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是在保险公司自办基础上,争取地方政府支持而形成的代办模式。2004年5月,人保财险在眉山开展奶牛保险试点;2005年2月,中华联合在资阳、内江开展生猪保险试点。此后,这两家公司又逐渐扩大业务范围至10个市的20个县区。三个试点地区政府均采取了财政以奖代补的保费补贴政策,即农户在投保后,持保险凭证到有关部门领取保费补贴,保证了保费补贴及时到位。眉山市为鼓励农户投保,还出台了贷款优先政策,即农村信用社凭保单给予参保者相应保额的优先贷款,并借用行政力量强势推动。

2005年,试点地区共承保生猪4.35万头,奶牛1.03万头,保费收入226.3万元,赔款229.3万元;2006年承保生猪27.27万头,奶牛0.12万头,保费收入189.6万元,赔款162.9万元。由于经验不足,两个试点都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经营亏损。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派出了包括保监局在内的联合调研组开展调研。今年5月,省政府专门下发“三农”保险发展意见,提出对政策性保险业务要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用非亏损业务弥补亏损业务,实行“以险养险”。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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