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
物业管理公约
物业管理公约本公约旨在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促进社区和谐与发展。
所有住户和物业管理方需遵守以下原则:第一条:卫生与环境1. 凡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丢入指定的垃圾桶,并做好分类。
2. 禁止在公共区域乱丢垃圾、倒排污水,特殊物品如电子垃圾、废旧家电应交由物业公司处理。
3. 禁止在小区内进行露天烧烤、甩鞭炮等行为,保持室内空气清洁和社区整洁。
第二条:停车与交通1. 居民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位,不得占用他人车位,不得将私家车辆无故停放在公共场所。
2. 禁止在社区内超速行驶、恶意竞速,确保行车安全。
3. 孩童必须在家长或监护人的指导下出行,禁止在社区内骑车、滑板等危险行为。
第三条:安全与保障1. 居民需保持社区大门的安全关闭,不得随意开启大门,确保居民的安全与个人财产的安全。
2. 强烈建议住户安装安防设备,如闭路电视、门禁系统等,确保社区安全。
3. 禁止私拉乱接电缆、电线,避免电路故障与安全隐患。
第四条:公共设施与公共秩序1. 居民应自觉维护公共设施的完好与卫生,不得故意损坏公共设施。
2. 严禁在公共场所乱涂乱写、乱丢杂物,共同营造整洁、文明的社区环境。
3. 物业公司应按时对公共场所进行清洁卫生和设施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第五条:邻里关系与社区活动1. 居民应友善相待,共同维系和谐的邻里关系。
2. 物业公司可组织各类社区活动、讲座等,鼓励居民积极参与,促进社区文化建设。
第六条:违约与处理1. 若住户违反本公约规定,物业公司有权采取警告、罚款等方式进行处理。
2. 住户如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有意见,可以书面提出,双方协商解决。
3. 对于严重违反公约以及多次违规行为,物业公司有权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如限制部分权益或解除服务合同。
第七条:生效与解释1. 本公约自居民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后可重新商议。
2. 本公约解释权归物业公司所有。
请各位居民和物业管理方共同遵守本公约,共同努力,共建美好社区。
附:居民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
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为促进商品房物业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公约,供业主和物业管理服务企业遵守。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公约适用于北京市各类商品房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业主,包括住宅小区、商务楼宇、工业园区等各种类型的物业管理。
第二条管理目标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根据居民居住、工作、生活等需求,依据规划、设计、法律法规等要求,全面、细致、规范、高效地开展物业管理服务,为业主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居住、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三条服务内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根据业主需求和物业管理实际情况,开展以下服务:1.物业设施的日常维修及保养;2.公共设施和场地的管理和维护,包括道路、绿化带、广场、停车场等场地的维护;3.环境卫生的保洁和垃圾处理;4.消防安全的管理,对建筑物内外的各种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5.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对物业设施、环境等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6.称重计量、费用计算、收取、催缴等工作;7.物业管理工作记录和资料管理等。
第四条服务标准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根据国家的相关标准和北京市的地方标准,采取统一、规范的管理标准,确保服务质量,放弃追求简便和省事的便利。
第五条服务承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向业主承诺,提供质量安全、高效便捷的物业管理服务,并承诺:1.维护物业设施的正常运转,确保设施高效、安全、可靠;2.管理公共区域、设施,确保公共物品常态、整洁、有序;3.按规定时限内完成业主的服务要求,满足业主的实际需求;4.按法律法规及《北京市商品房物业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履行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法定职责。
第六条纠纷解决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通过协商和调解等方式解决业主与企业间的纠纷,确保纠纷及时妥善解决。
在协商和调解不能解决的情况下,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和业主可以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范本
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范本引言概述: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是指由商品房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共同制定的,约定了商品房的物业管理权利和义务的一份文件。
它规范了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关系,维护了小区的良好秩序和和谐环境。
本文将详细介绍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的范本。
一、公约的目的与适用范围1.1 确定公约的目的:公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商品房的物业管理,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和居民的合法权益。
1.2 确定公约的适用范围:公约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商品房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确保双方共同遵守。
二、业主权利与义务2.1 业主的权利:公约规定了业主享有的权利,如合理使用公共设施、参与小区事务决策、享受物业服务等。
2.2 业主的义务:公约明确了业主应履行的义务,如按时缴纳物业费、遵守公共秩序、保持房屋卫生等。
2.3 业主的违约责任:公约规定了业主违约的处罚措施,如违规使用公共设施将面临罚款或者其他相应的处理。
三、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与义务3.1 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公约规定了物业管理公司享有的权利,如制定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收取物业费用、组织维修等。
3.2 物业管理公司的义务:公约明确了物业管理公司应履行的义务,如维护小区的安全、提供良好的服务、及时处理居民投诉等。
3.3 物业管理公司的违约责任:公约规定了物业管理公司违约的责任,如未按时提供服务将面临相应的赔偿或解约处理。
四、公共设施的管理4.1 公共设施的维护:公约详细说明了公共设施的维护责任,如绿化、道路、电梯等设施的保养和维修。
4.2 公共设施的使用:公约规定了公共设施的使用规则,如游泳池的开放时间、健身房的使用方式等。
4.3 公共设施的保险与维修基金:公约明确了公共设施的保险责任和维修基金的筹集方式,确保公共设施的长期维护。
五、公约的修订与解除5.1 公约的修订:公约规定了公约的修订程序和条件,如业主大会的决议、书面通知等。
5.2 公约的解除:公约规定了公约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如业主大会的决议、书面通知等。
北京市业主公约(精选3篇)
北京市业主公约(精选3篇)北京市业主公约篇1北京市业主公约示范文本(示范文本)为加强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
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凭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北京青年城一期物业管理公约
北京青年城一期物业管理公约目录总则------------------------------------------1第一章物业差不多情形------------------------------2第二章公约中涉及各主体差不多情形------------------3第三章产权人的权益和义务------------------------4第四章产权人代表大会及物业治理委员会------------6第五章开发企业的权益和义务----------------------7第六章物业治理企业的权益和义务-----------------10第七章房屋使用、治理、修理的具体规定------------11第八章物业治理服务费与公共修理基金-------------14第九章违约责任---------------------------------15第十章附则-------------------------------------16北京新华联恒业房地产开发2002年11月06日总则为落实本小区的售后物业治理,明确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治理企业中的权益和义务,我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制定该物业治理公约,并提交北京市居住小区治理办公室核准,以确保公约具备必要的内容。
我公司作如下承诺:1、如因我公司制定过程中的不慎重导致本公约存在歧义、语义不清或违反有关法规政策,由我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2、我公司和物业治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治理托付合同与本公约内容不存在抵触。
3、我公司如将项目转让,将保证受让人承诺遵守本公约。
上述条款为本公约内容的组成部分,经北京市居住小区治理办公室核准之日起,我公司即遵从本公约内容。
北京新华联恒业房地产开发2002年11月06日为了加强北京青年城住宅小区的物业治理,明确各产权人的权益和义务,爱护全体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制造清洁优美的居住环境,依照国家有关物业治理的规定,本着统一治理、产权人及用户至上的宗旨,制订本公约,并与物业治理企业、产权人共同遵守。
住宅小区管理公约
住宅小区管理公约第一条总则为了维护住宅小区的正常秩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公约。
本公约适用于本住宅小区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
第二条管理原则小区管理遵循业主自治、民主协商、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三条管理范围本公约所称小区管理范围包括:住宅小区内的房屋、配套设施、公共场地、绿化、道路、停车场等。
第四条管理责任1. 业主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约,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爱护公共设施,保护环境。
2. 业主有权利按照约定使用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服务,并应当按照规定支付相关费用。
3. 业主有责任对自家宠物进行管理,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4. 业主不得在小区内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管理组织1. 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2. 业主委员会由全体业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3. 业主委员会负责制定小区管理规章制度,组织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小区管理,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
4. 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业主大会,报告小区管理工作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第六条物业服务1. 小区应当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管理。
2.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规定,提供专业化的物业服务。
3.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对小区公共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4.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
第七条公共费用1. 小区公共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等,由业主按照约定承担。
2. 业主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公共费用,逾期未支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 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公布公共费用的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第八条环境保护1. 业主应当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保护环境,不得在小区内乱扔垃圾、乱倒污水、乱贴广告。
2. 业主应当合理使用噪音设备,避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北京市业主公约样书
北京市业主公约样书一、前言随着城市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住宅小区的数量不断增加,业主们的生活环境和权益保障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为了促进住宅小区的和谐发展,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北京市业主公约样书应运而生。
本公约旨在规范业主之间的行为,加强业主的自律,共同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和生活环境。
二、业主权益1. 业主享有住宅产权,有权合法使用和处置自己的住宅。
2. 业主享有公共设施的使用权,但应按照规定使用,不得滥用或损坏。
3. 业主享有参与小区事务管理的权利,包括选举业主委员会、参与业主大会等。
4. 业主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小区的规划、管理、维修等相关信息。
5. 业主享有维修和改造自己住宅的权利,但应事先征得相关部门的同意。
三、业主义务1. 业主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住宅小区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 业主应遵守社会公德,尊重邻里关系,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3. 业主应自觉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不得乱扔垃圾、乱涂乱画或擅自改变公共设施。
4. 业主应积极参与小区事务管理,如参加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共同决策和解决问题。
5. 业主应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和维修基金,保证小区的正常运转和维护。
四、小区管理1. 小区管理由业主委员会负责,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业主选举产生。
2. 业主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业主大会,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决策小区的重要事务。
3. 业主委员会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小区的安全、卫生和环境质量。
4. 业主委员会应与物业公司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小区管理的改善。
五、纠纷解决1. 业主之间的纠纷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申请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2. 对于严重的纠纷,业主可依法向相关部门提起诉讼,寻求法律保护。
3. 业主委员会应积极介入纠纷解决,协助业主寻求合理的解决方式。
六、公约的修订1. 公约的修订应经过业主大会的讨论和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公约的修订应充分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公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模板
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模板一、前言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是为了规范商品房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法规。
本文将以北京市为例,探讨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的模板内容。
二、公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1. 目的:明确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维护良好的物业管理秩序,提高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北京市各类商品房小区的物业管理。
三、公约内容1. 物业服务内容1.1 日常维护:包括小区绿化、清洁、道路、设施设备等的维护保养。
1.2 安全管理:包括小区安全巡逻、门禁管理、消防设备检查等。
1.3 环境卫生:包括小区垃圾分类、垃圾清运等。
1.4 便民服务:包括小区快递配送、停车管理等。
1.5 其他: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适当的物业服务内容。
2. 业主权益保障2.1 信息公开:物业公司应向业主提供小区管理规定、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相关信息。
2.2 投诉处理:物业公司应设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业主的投诉,并向业主反馈处理结果。
2.3 费用公示:物业公司应按照规定,在小区公示处公示物业费用的收费标准和明细。
2.4 维修基金:物业公司应按照规定设立维修基金,用于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
2.5 其他: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适当的业主权益保障内容。
3. 物业费用管理3.1 收费标准:物业公司应按照规定制定物业费用的收费标准,并经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审议通过。
3.2 缴费方式:业主应按时缴纳物业费用,并可以选择线上缴费或线下缴费。
3.3 费用使用:物业公司应按照规定使用物业费用,用于小区的日常维护、设施设备更新等。
3.4 费用监督:物业公司应接受业主委员会或相关部门的监督,确保物业费用的合理使用。
3.5 其他: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适当的物业费用管理内容。
4. 公共设施设备管理4.1 设备维护:物业公司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4.2 设备更新:物业公司应根据需要,及时更新老化或损坏的公共设施设备。
北京市业主公约本
北京市业主公约本一、前言为了维护物业管理秩序,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保护业主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公约。
二、基本原则本公约的基本原则是以业主利益为出发点,保护业主合法权益,维护业主共同利益,切实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公约内容1. 物业服务1.业主有权将物业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若发现服务存在缺陷,有权向物业服务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2.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履行管理职责,提供公共设施、收取物业费用等服务,同时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服务和公共设施的维修与保养工作。
3.物业服务单位应当根据建筑的特点以及业主的需要,制定合理的公共设施使用管理制度,做好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
2. 物业费1.物业费用应由物业服务单位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及本小区业主委员会(居委会)的决定,向业主收取。
任何业主不得拒绝缴纳或者拖欠物业费,若因个人原因不能及时缴纳,应及时与物业服务单位及业主委员会(居委会)沟通协商。
2.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公示物业费的构成,保证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
3. 公共安全1.业主在使用公共设施时,应当保持公共秩序,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活动,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自行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2.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对楼宇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提供安全预警和应急救援,确保业主人身和财产安全。
4. 环境卫生1.业主应当爱护公共环境卫生,如有乱扔垃圾、乱涂乱刻等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2.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卫生清理,切实做好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
四、公约实施1.本公约作为业主、物业服务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合同的补充协议,并纳入合同,合同双方应当认真执行。
如有出现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
2.业主委员会/居委会应当协助物业服务单位,对业主进行宣传教育,提升公约的执行与落实效果。
3.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定期审核公约执行情况,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取得反馈并进行整改。
商品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示范文本).doc
商品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示范文本)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开展内销商品房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核准工作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8〕第34号各区县房地局、小区办,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加强本市内销商品房的售后管理,维护开发企业、产权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建设部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从即日起开展内销商品房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核准工作。
现具体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开发企业出售内销商品房必须制订公约。
公约应包含《内销商品房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基本内容》(见附件)中所列示的内容。
二、开发企业在办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北京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时,应向市房地局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提交公约文本三份。
经审核同意后,由市房地局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发给书面通知。
修改已经核准的公约,应重新核准。
三、开发企业在出售内销商品房时,应向购房人提供经核准的公约。
购房人在签订《北京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或《北京市内销商品房买卖契约》时,应书面承诺遵守公约。
四、未办理公约核准手续的开发企业,应在本通知发布后三个月内到市房地局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补办核准手续。
一九九八年一月十四日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开展外销高档住宅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核准工作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7]第685号各外销高档住宅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为加强本市外销高档住宅的售后管理,维护开发企业、产权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房地产的若干规定》(市政府[1992]第18号令)第七条“…出售高档住宅,须制订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并报房地产管理局核准”的规定,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决定,开开展对外销高档住宅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核准工作。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开发企业出售外销高档住宅必须制订公约。
公约应包含《外销高档住宅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基本内容》(见附件)中所列示的内容。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7]第504号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七年八月二十六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对《物业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删除第十条第二款。
二、将第十一条修改为:“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将第十二条修改为:“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四、将第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北京市业主公约示范文本通用版本
北京市业主公约示范文本通用版本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的住宅小区涌现出来,业主之间的权益保护和管理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维护良好的社区环境和促进邻里和谐,北京市业主公约示范文本通用版本应运而生。
本文旨在规范业主之间的行为准则,加强社区管理,提升居住品质。
二、业主权利和义务1. 业主享有合法的住房产权,并有权对其住房进行自由使用和处置。
2. 业主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约和小区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 业主有义务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涂鸦等行为。
4. 业主有权参与小区的民主管理,包括选举业委会、参与业主大会等。
5. 业主有权对小区管理不合理或违法的行为提出投诉和建议,有权获得相关管理部门的回应和解决方案。
6. 业主有义务按时缴纳物业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确保小区的正常运转。
三、小区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1. 业主有义务爱护和维护小区的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或滥用。
2. 业主有义务按规定使用小区的停车位,不得私占或转让。
3. 业主有义务妥善使用小区的绿化带和公共场所,不得随意破坏或污染。
4. 业主有权对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和改造提出建议,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四、邻里关系和社区活动1. 业主有义务与邻居保持良好的邻里关系,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2. 业主有权参与小区的各类社区活动,包括文化娱乐、健身运动等,以促进邻里和谐和社区凝聚力。
3. 业主有义务遵守小区的安全规定,不得从事危险活动,确保小区的安全稳定。
五、纠纷解决机制1. 业主之间的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寻求相关部门的协调和调解。
2. 业主可向小区的业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投诉,相关部门应及时受理并给予回应。
3. 如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业主可向有关法律机构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公约的制定和修订1. 公约的制定应充分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并经过业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的审核和批准后生效。
20xx年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
20xx年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北京市商品房的数量与日俱增,物业管理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为了规范商品房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本文将介绍20xx年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
二、目的和适用范围该公约的目的是促进商品房物业管理的规范化和专业化,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该公约适用于北京市境内的各类商品房小区。
1. 物业服务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提供良好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的清洁、绿化、安全等。
•组织定期的小区业主大会,听取业主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确保小区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维护小区的公共设施和设备,及时修缮和更新。
•遵守公约规定,维护小区的和谐环境,不干扰他人生活。
•缴纳物业管理费用,按时足额缴纳公共维修资金。
•尊重物业服务公司的工作,合理提出建议和需求,并与物业服务公司积极沟通合作。
四、物业费用管理1. 物业费用的构成物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资金等。
具体费用构成由物业服务公司和小区业主共同商定,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2. 物业费用的使用物业费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公共区域的清洁、绿化等物业管理相关费用。
3. 物业费用的缴纳业主按照物业公司提供的缴费明细,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用。
物业公司应提供便捷的缴费方式,如线上缴费、支付宝、微信支付等。
五、纠纷解决机制和投诉管理1. 纠纷解决机制小区内出现的物业管理纠纷,由物业服务公司与业主共同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无果,双方可申请相关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2. 投诉管理业主对物业服务公司的管理服务有异议或投诉时,可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投诉,并保留相关投诉凭据。
物业公司应制定投诉处理流程,及时回复并解决业主投诉。
六、公约的修订和解释公约的修订和解释,由相关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公司共同协商决定。
修订后的公约内容应及时向小区业主公布并执行。
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的通知京国土房管物[2003]127号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物业管理委员会、各物业管理企业:《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要求(试行)》[京房地物字(1999)、第187号]自颁布以来,在规范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行为,维护产权人和物业管理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随着我市物业管理的发展,该要求已不能适应物业管理实际工作的需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在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我局对《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要求(试行)、》作了修改,并修订为《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自2003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原《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要求(试行)、》同时废止。
现将该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表一、普通商品房居住小区管理服务标准项目范围工作内容及要求(一)、综合管理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共用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1)、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2)、务工作计划,(3)、并组织实施;(2)、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3)、白天有专职管理员接待住户,处理服务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夜间有人值班,处理急迫性报修,水、电等急迫性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4)、协助组建业主委员会并配合其运作;(5)、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齐全;(6)、与业主签定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物业管理公约等手续;公开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及标准;(7)、应用计算机系统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及收费情况进行管理;(8)、全体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9)、每年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征求意见用户不低于总户数80%。
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新
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商品房物业管理成为了城市居民生活中的重要一环。
为了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北京市近日出台了一项全新的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旨在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为居民提供更加舒适便捷的居住环境。
一、公约的背景和意义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是指由业主与物业公司或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公约的出台是为了解决当前商品房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如管理混乱、服务不到位、纠纷频发等。
通过制定公约,可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益,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效率,增强社区凝聚力,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发展。
公约的意义不仅在于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更在于为居民提供一个参与管理的平台。
通过公约,居民可以参与物业管理的决策和监督,增强了居民的主动性和参与感,形成了一种共治共享的社区文化。
二、公约的主要内容1. 物业服务内容公约明确了物业服务的内容和标准,包括基础服务、公共设施维护、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等方面。
物业公司或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公约约定的服务标准,为业主提供高质量的物业服务,确保小区环境整洁、安全有序。
2. 业主权益保障公约对业主权益进行了明确保障。
其中包括业主对物业公司或物业服务企业的选择权、服务质量监督权、投诉处理权等。
公约规定了业主的权益,为业主提供了一种法律保障,使其能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3. 物业费管理公约对物业费的管理进行了规定。
明确了物业费的计算方式、缴纳方式、使用范围等。
同时,公约还规定了物业费的使用情况应向业主公开,确保物业费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
4. 纠纷解决机制公约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纠纷解决机制,包括协商解决、调解解决、仲裁解决等方式。
公约规定了纠纷解决的程序和时间限制,为业主提供了一种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三、公约的实施和监督公约的实施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首先,物业公司或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公约约定履行职责,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居民的权益得到保障。
2025年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
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背景为了加强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保障商品房买卖双方的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规范化发展,以及推动社区文明建设,北京市物业管理协会等相关单位共同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
目的本公约的目的是明确商业房物业管理和服务的基本原则,为商业房物业管理提供标准,促进商业房建筑的发展,使社区业主能够享受到优质的物业管理和服务。
主要内容第一章总则1.1 本公约是制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具有约束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1.2 本公约适用于北京市辖区内的商品房物业管理事务,适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商、业主、物业服务消费者和其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担保人等。
1.3 立协会章程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本公约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服务和管理责任。
第二章物业服务企业的义务2.1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公约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和服务。
2.2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定管理章程和服务条款,并发布。
2.3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进行物业检查和维护,确保物业服务质量。
2.4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业主委员会,以协调物业服务和管理工作,维护业主权益。
2.5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机制和防火安全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保障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三章业主的义务3.1 业主应当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按照物业服务企业的要求和规定使用财物设施。
3.2 业主不得干扰物业服务企业的正常管理和服务,不得因个人或单位的私利影响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和正常生活秩序。
3.3 业主应当维护物业公共设施和室内装修和设备,不得破坏损毁。
3.4 业主应当积极参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和服务,为社区和谐建设做出贡献。
第四章物业服务消费者的权利4.1 物业服务消费者应当享有合法公平的物业服务和管理,不得受到任何歧视和侵犯。
4.2 物业服务消费者应当享有物业服务的质量保障,有权提出反映和投诉,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处理并回应。
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范本
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范本引言概述: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是指由商品房业主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通过协商一致制定的管理规定,旨在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业主权益,保障小区和谐稳定。
下面将详细介绍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的内容和要点。
一、公约的基本内容1.1 公约的制定目的:明确规定商品房业主的权利和义务,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小区秩序,促进业主自治。
1.2 公约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商品房业主,包括住宅、商业、办公等不同类型的房屋。
1.3 公约的具体内容:包括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保洁、安全管理,停车管理,绿化环境的维护等方面的规定。
二、业主的权利和义务2.1 业主的权利:包括参与小区事务的权利、享有小区公共设施的权利、提出物业管理建议的权利等。
2.2 业主的义务:包括遵守公约规定、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保护小区环境卫生、不扰民等。
2.3 业主自治:鼓励业主积极参与小区事务,通过业主大会等形式参与管理,实现民主决策。
三、物业公司的责任和义务3.1 物业服务内容:包括小区安全巡逻、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保洁、停车管理等服务内容。
3.2 物业服务质量:物业公司应按照公约规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及时响应业主需求,解决物业管理问题。
3.3 物业费用管理:物业公司应公开物业费用使用情况,保证费用合理使用,接受业主监督。
四、公约的执行和监督4.1 公约的执行:业主应遵守公约规定,物业公司应按照公约规定提供服务,共同维护小区秩序。
4.2 公约的修改:公约的修改应由业主大会通过,经过合法程序,确保业主的利益不受损害。
4.3 公约的监督: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形式对公约的执行进行监督,保障公约的有效实施。
五、公约的重要性和建议5.1 公约的重要性: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是维护小区和谐稳定的重要法规,有利于促进业主自治,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5.2 建议:建议业主和物业公司共同制定公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和谐的物业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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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总则
为落实本小区(公寓、别墅、大厦)的售后物业管理,明确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义务,我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制定_________公约,并提交_________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核准,以确保公约具备必要内容。
我公司作如下承诺:
1.如因我公司制订过程中的不谨慎导致本公约内容存在歧义、语义不清或违反有关法规政策,由我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2.我公司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与本公约内容不存在抵触。
3.我公司如将项目转让,将保证受让人承诺遵守本公约。
上述条款为本公约内容的组成部分,经_________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核准之日起,我公司即应遵从本公约内容。
开发企业:_________(公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一、物业名称_________;座落_________;物业四至_________;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土地用途及使用期限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证明文件
_________,政府批文号_________。
二、列明共有部位(具体参考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等)和共有设施设备(指物业管理区域内,不为单个产权人所有而为多个产权人共同拥有和使用的设施设备,应按实际情况列明。
)以及其他配套设施。
第二章各主体基本情况
一、产权人指拥有全部或部分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物业管理企业
名称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资质合格证书号________;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注册资金_______。
备选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业绩:管理面积_______________;是否获得过市优或国优称号等。
三、开发企业
名称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注册资金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四、物业管理企业和选定和变更
在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前,物业管理企业由开发企业选定。
公约核准后除以下情况外,开发企业不得变更物业管理企业。
1.该物业管理企业被取消北京市物业管理资质;
2.该企业注销;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情况下变更物业管理企业,开发企业需将变更原因和选定的新物业管理企业等有关事项告知业主,没有50%以上反对意见的方可与新物业管理企业签署正式合同。
并须到市小区办备案。
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前变更物业管理企业,开发企业需要求变更后的新物业管理企业承诺遵守本公约。
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可按有关规定解聘和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
一、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一般包括房屋及其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机动车停放管理、档案资料管理等内容。
二、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普通居住小区最低应达到政府规定的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最低标准;高档居住小区与其他非居住物业的服务标准由开发企业自定。
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物业管理企业须向产权人明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
2.收费项目、标准(须具体列出收费项目和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交纳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在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发企业和产权人空置房屋均应承担相应的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
5.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政府有新规定时,收费应依新的政策进行调整。
6.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如按规定或约定有调整,物业管理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告和书面送达通知全体产权人。
二、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
3.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或馈赠其单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产权转移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五章产权人权利和义务
一、产权人权利
1.产权及基于产权的财产权利如使用公共设施设备的权利、自有部位的装修和维护权利、要求毗连产权人承担维修责任等。
2.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管理权、监督建议权等。
二、产权人在物业管理中的义务
主要包括守法义务、服从产权人大会及管委会决议义务、交费义务、转让或出租房屋的告知义务、合理使用房屋及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义务、承担责任义务等。
第六章开发企业权利义务
一、权利主要包括产权权利。
二、义务主要包括保修义务、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义务、有关事项变更告知义务等。
三、按规划建设配套设施和不更改配套设施设备用途义务。
四、材料移交义务
包括新建项目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竣工图、附属公建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有关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和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房屋质量保证文件和房屋使用说明文件、房屋销售清单和产权资料、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及收益归属清单等物业管理所必须的资料。
五、关于未出售车位的使用管理。
六、会所在经营管理等相关情况。
第七章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主要是:实施管理、收费、要求委托人协助管理等。
二、义务主要有: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接受建议和监督、有关事项的告知义务等。
第八章关于房屋使用、管理和维修
一、合理使用自用部位和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禁止改变用途、破坏环境、妨碍管理等行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具体列明)。
三、装饰装修房屋的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