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商业银行上市的十个条件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城市商业银行异地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城市商业银行异地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2.06•【文号】银监发〔2006〕12号•【施行日期】2006.02.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城市商业银行异地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银监发〔2006〕12号各银监局(海南、西藏除外):为促进城市商业银行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银监会制定了《城市商业银行异地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发展状况允许城市商业银行设立异地分支机构是“扶优限劣”监管原则的具体体现,各银监局要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引导辖内城市商业银行以联合、重组为前提,在充分整合金融资源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基础上,严格掌握标准审慎设立异地分支机构。
同时,应要求具备设立异地分支机构基本条件的城市商业银行,制定符合其发展战略的机构发展规划,避免盲目扩张机构。
二、对城市商业银行设立异地分支机构的申请,各银监局应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的暂行规定》和《城市商业银行异地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各负其责,准确把握标准,严格审查材料,稳步推进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要把握好宣传口径,目前此项政策只限于内部掌握,不宜正式对外宣传,防止一哄而起。
三、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所在地银监局与其异地分支机构所在地银监局应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制度,互相协作,进一步加强对辖内城市商业银行法人及分支机构的监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二〇〇六年二月六日城市商业银行异地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商业银行异地分支机构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办法。
城市商业银行生存环境分析及发展建议
进 驻 、 农村 信 用 社 改 革 、新 型 农 村 金 融 机 构 设 立 等 ,城 市 商 业 银
行 发 展 面 临 着 严 重 的挑 战 。本 文 归纳 总结 了 我 国城 市 商 业 银 行 发 展 方 向 呈现 多 元 化 趋 势 ,并 提 出 加 快 城 市 商 业 银 行 改革 发 展 的 对 策 建议 。
五 是 走 社 区银 行 之 路 。浙 江 泰 隆商 业银行 、浙 江省 台州 市商业 银 行在 这方面 已取 得成 功经验 。社 区银 行 的主 要 服 务对 象 是 小 企业 、
组 织结 构相 对简单 ,形成 了 “ 决策 高 效 、执 行快 捷 ”的独特 优势 。 同 时 ,城市 商业 银行具 有 明确的 “ 服
低以及 受监 管政 策变化 影 响等 。
由 信 卡 4 国 用 i1 ’ I
务地 方经济 、服 务 中小企业 、服务 城市居 民” 的市场定 位 ,其 经营发
商业 银 行 初 步 应 用 了利 率 的 风 险 定价 机 制 , 吸 引 了 一 大 批 中小 客 户。但是 , 中大客 户的营销 方面 , 在 由于 受到 授 信集 中 度 指标 和 产 品 结 构的 限制 ,与大型银 行分支机 构 有 着 明显 差距 。 4 风 险管控能 力比较 . 城 市 商 业 银 行 经历 了 消 化 城 市 信 用 社 时 期 积 淀 不 良资 产 的过 程 ,拥有化 解风险 的宝贵 经验 ,其
外一 些方 面也存 在较 大不 足 。
代 表 银 行 有 北 京 银 行 、 上 海 银 行
等 。 以 北 京 银 行 为 例 ,其 向大 型 跨 区域 银 行 发 展 的有 利 条件 是 具
城市商业银行竞争力分析及其发展战略
城市商业银行竞争力分析及其发展战略贺湘我国城市商业银行是在特定的经济发展历史条件下,基于特殊的金融主体组合而诞生的时代产物,加之长期以来限定区域内经营这种特定的监管约束,使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具有与其他商业银行所不同的发展历程和命运。
目前,城市商业银行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与挑战:一方面有四大国有银行的垄断及股份制银行的堵截,另一方面有轰轰烈烈改革中的农信社在追赶,加上外资银行的虎视眈眈,可以说,未来几年将是决定城市商业银行命运的关键。
在这种背景下,对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战略进行研究和探讨极其重要。
一、城市商业银行竞争力分析(一)与其他银行的比较优势与劣势分析。
认真分析南昌市商业银行与其它商业银行的比较优势和劣势,是正确制定其发展战略的关键和前提。
1.比较优势分析。
南昌市商业银行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与外资银行相比,南昌市商业银行属于地方性金融机构,对国内市场特别是南昌和江西地方市场比较熟悉,与本地工商企业及政府机构联系较多,能够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业务人员都是当地人员,与地方各种组织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对当地客户的资信状况、经营效果十分了解,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2)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南昌市商业银行虽然规模较小,但由于实行股份制,经营机制较为灵活,员工的积极性较高,在采用先进的经营管理办法和技术方面优势明显。
(3) 城市商业银行属于地方性金融机构,容易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和相应的保护,可充分利用当地的人才和资源,降低经营成本,形成价格竞争优势。
2.比较劣势分析。
南昌市商业银行起步较晚,资金、规模、技术、信息网络、业务品种和人才等方面都难以与外资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相比拟。
(1)与外资银行相比,资金、规模、业务品种几乎处于绝对劣势。
规模较大的外资银行基本上建立了全球清算系统和全球客户服务系统,全球范围内的资金往来当日即可完成。
外资银行的用人机制灵活,待遇优厚,具备员工持股、期权持股等激励机制,海内外经常性的培训机会较多。
浅析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
浅析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我国的城市商业银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和改革,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的空间和机会进一步扩大,同时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风险。
目前,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发展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现状:一、市场占有率提升。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商业领域的不断拓展,城市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逐步扩大。
据统计,目前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在城市金融市场的占有率已经超过60%。
二、业务范围拓展。
城市商业银行在不断扩大和深化自身业务的同时,也积极拓展新的业务领域。
如近年来,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开始进军互联网金融领域,打造自己的电子银行,推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金融服务,以更好地满足现代金融业务的需求。
三、资本实力增强。
随着我国城市商业银行资本市场的逐步开放和发展,城市商业银行的资本实力逐步增强。
目前,我国数十家城市商业银行已经在境内外成功上市或发行可转债等资本工具,这有力地支撑了城市商业银行业务的发展。
四、风险防范和监管加强。
由于金融风险问题的突出,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加强了对城市商业银行的监管力度,要求其在风险管理等方面加强自身能力,规范经营行为。
同时,城市商业银行在自身经营过程中也需要更加重视风险控制和防范,提高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一、金融市场竞争加剧。
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和竞争,我国城市商业银行需要进一步提升自身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打造自己的核心竞争优势。
二、市场需求多元化。
随着消费者需求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城市商业银行需要进一步丰富自身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多元化的市场需求。
三、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提升。
金融风险是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的最大威胁,需要城市商业银行加强自身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提升风险承受能力。
四、数字化转型迫在眉睫。
随着数字经济的崛起和信息技术的普及,城市商业银行需要加快数字化转型,构建数字化金融生态系统,提高数字化水平和智能化程度,以满足现代社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简述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
简述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一、法律基础商业银行的设立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
在中国,商业银行的设立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有关文件等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
二、注册资本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由实缴资本和未实缴的注册资本构成。
中国的商业银行注册资本要求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机构设置商业银行要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机构等各种机构,确保银行的管理和运营能够得以有效实施。
商业银行还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各类规章制度,确保商业银行能够正常运营。
四、经营范围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各类贷款、租赁金融业务、信用卡业务、保险代理等。
商业银行还应当具备一定的信息技术能力,保证金融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五、人员素质商业银行应当雇佣具有高素质、专业技能和丰富经验的员工,以确保银行业务能够顺利进行。
商业银行还应当为员工提供培训和学习,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服务素质。
六、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应当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类风险的管理和控制,保证银行的业务稳健发展。
商业银行作为银行业中的一种重要形式,设立条件需要满足法律基础、注册资本、机构设置、经营范围、人员素质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只有严格遵守这些条件,商业银行才能够健康稳定地发展。
七、监管要求商业银行的设立还需要经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和备案。
商业银行还需要遵守国家有关监管要求,如合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要求。
商业银行应当定期向监管机构报告经营状况和风险状况,接受监管机构的监视和检查。
八、财务状况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也是设立的一个重要条件。
商业银行应当定期公布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风险管理报告等财务信息,确保银行公开透明的财务状况,维护银行业的良性发展。
九、社会责任商业银行不仅仅是一个商业机构,还具有社会责任。
商业银行应当树立正确的企业文化,发挥银行社会责任和积极作用,为社会、为客户创造更多价值。
我国城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问题探讨
一
、
我 国城市商业银行 的资本充足率现状
1 我 国城商行资本充足率现状 .
城市商业银行作为我 国银行业 的 ” 第三梯 队 . 自建立的十多 下开展工作 , 地位不超脱 , 处罚权有限, 对有章不循 , 违规操作, 不严 年以来就普遍存在 着资本充足率低 下的问题 。在银 监会成立 以 格要求执行内控制度的行为, 还没有相应的制约措施。 前, 资本充足率最高 的不到 5 , % 低的为负数 , 普遍 的为2 %左 右 , 《) 4 没有形成 良好的资本补充机 制 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在资本金补充方面缺乏大量资金支持,主要
远低于 8 %的基本要 求。
随 着 中 国银 监 会 的成 立 和监 管 力度 的 进 一 步 加 大 .城 商 行 的 的补 充 渠道 包括 发行次 级债 券 . 转让债 券 , 上市 等 , 可 以及 但这 些方
资本充实状况有了一些 改观 。根据中国银监会 2 0 年 1 0 7 月披露的 式都不能长期解决补充资本金的问题。对于次级债券来说,其发行 资本充足率的限制 .而且它的纯债务性质决定了它最终 数据 ,截至 20 0 6年 1 月末 .全国城市 商业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 要受到核J 2 由银监会组建前的 一2 %左右上升到 目前 的8 5 , .% 这一数据也 比 还是要被偿还.因此始终不能成为资本金补充 的长效方法。对于可 20 年三季度 末时高了两个百分 点。其中 ,北京 商业银行 的资本 转换债券来说.同样要受到发行条件和比例的制约 ,每一次发行可 06
则 ,以规定资本的投入 、转让 转让管理 、分配 , 以及转增资本 感 ,也有的因募股受挫颇多 ,在增资规模和 时效上不尽人意 ,致
等方面 内容具体办理过程 的手续 。而且资本的投入 与转让 的手续 使 多数城商行资本金配 比未能跟上资产扩张步伐。 不合规范 ,存在法律风险 隐患。在 实际工作中也没有与股东签定 入股协议书 ,股份 转让协议 的内容不完善 ,缺少城市 商业银行是 2 风险控管不力使资本充足率 受到影响 . 在城商行建行初期 ,有的行因市场趋势判断失误 ,对行业风
城市商业银行上市的十个条件
城市商业银行上市的十个条件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上市是一种重要的融资途径,可以为城市商业银行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帮助其扩大业务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
然而,要想成功上市,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下面我将从十个方面,探讨城市商业银行上市的条件。
1. 收入质量与增长:城市商业银行的上市首先要考虑的就是收入质量和增长。
银行的收入主要包括利息收入、手续费和佣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上市前的财务报表对银行的收入增长和盈利能力提供了重要参考。
2. 资本充足率:上市的城市商业银行需要保持足够的资本充足率,以满足监管要求,并为未来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资本充足率是衡量银行财务健康状况的核心指标,对于上市来说至关重要。
3. 风险管理和内控:上市意味着接受更加严格的监管和市场的审视,因此,城市商业银行在上市前需要健全的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
包括风险识别和评估、风险防控和风险监测等环节,确保银行能够有效应对市场风险。
4. 经营规模和业务稳定性:上市要求城市商业银行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和业务稳定性。
银行的总资产规模和业务收入规模是评估银行发展实力的重要指标。
5. 股东结构和治理机制:良好的股东结构和高效的治理机制是城市商业银行成功上市的重要前提。
上市前要优化股东结构,吸引稳定、权限明确的股东参与,建立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
6. 信息透明度和披露:上市要求城市商业银行具备良好的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上市前要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披露内容准确、及时、全面,让投资者清楚了解银行的运营状况和风险情况。
7. 人才队伍和组织结构:上市对银行的人才队伍和组织结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优秀的管理团队和专业人才是银行成功上市的关键因素,上市前要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构建适应市场竞争的组织架构。
8. 技术创新与数字化转型:上市的城市商业银行需要在技术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方面取得突破。
发展互联网金融、智能化服务是现代银行业的发展趋势,为上市银行带来更多商机和竞争优势。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释义:第十三条
第⼗三条设⽴全国性商业银⾏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亿元⼈民币。
设⽴城市商业银⾏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亿元⼈民币,设⽴农村商业银⾏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民币。
注册应当是实缴资本。
国务院银⾏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
【释义】本条是对设⽴全国性商业银⾏、城市商业银⾏农村商业银⾏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
本条第⼀款,将商业银⾏法中原“商业银⾏”修改为“全国性商业银⾏”;“城市合作商业银⾏”修改为“城市商业银⾏”;将“农村合作商业银⾏”修改为“农村商业银⾏”。
将第⼆款中原“中国⼈民银⾏根据经济发展”修改为“国务院银⾏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
对其他内容未作修改。
商业银⾏是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其⼤部分资⾦来⾃于公民的储蓄和法⼈的存款,因此,为了使银⾏具有清偿债务的能⼒,保护存款⼈的利益,保持⾦融秩序的稳定,各国的银⾏法除规定设⽴商业银⾏的基本条件外,还明确规定了新设⽴的商业银⾏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应当具备的最低注册资本的具体数额。
本条第⼀款对我国不同规模的商业银⾏规定了不同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即“设⽴全国性商业银⾏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民币。
设⽴城市商业银⾏的注册资本以低限额为1亿元⼈民币,设⽴农村商业银⾏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民币。
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全国性商业银⾏⽬前是指中国银⾏等4个国有银⾏和交通银⾏等11个股份制银⾏;城市商业银⾏是指,以城市信⽤社为基础组建的商业银⾏,⽬前有112家。
农村商业银⾏是指,以信⽤联社为基础组建的商业银⾏,⽬前只有3家。
城市商业银⾏和农村商业银⾏,其经营活动限于其所在的城市或者农村特定区域,都不是全国性的。
由⼗国集团和⼀些⾮⼗国国家组成的巴塞尔银⾏监管委员会于1997年9⽉发布的《巴塞尔核⼼原则评价⽅法》第⼆⼗⼆条规定:“银⾏监管者必须掌握完善的监管⼿段,以便在银⾏未能满⾜审慎要求(如最低资本充⾜率)或者存款⼈的安全受到威胁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第3章商业银行法《金融法规》
3.2 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
3.2.1 商业银行的设立 1)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 (1)有符合《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
程
(2)有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最低限额以上的 注册资本
(3)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
• 3.4.3 银行与客户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 1)商业银行的权利和义务 • (1)商业银行的权利。完全支配客户存款资金的
权利;收回本息的权利;抵消的权利;收费的权 利。 • (2)商业银行的义务。代客支付的义务、执行客 户支付委托或命令的义务;)代客收款并结账的 义务;保密的义务。 • 2)客户的权利和义务 • (3)客户的权利。请求兑付存款本金的权利;取 得利息的权利;签发支票的权利。 • (4)客户的义务。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和透支本息 的义务;向银行交付服务费的义务;自我保护的 义务。
3.5商业银行的接管、解散、破产、 终止
• 3.5.1 商业银行接管
• 接管是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为保护存款人 的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对已经 发生信用危机或可能发生信用危机的商业银行在 一定期限内行使经营管理权的制度。
• 1)接管的前提和目的 • 2)接管的性质 • 3)接管的程序 • (1)接管的决定 • (2)接管期限 • (3)接管的法律后果 • (4)接管终止
第3章 商业银行法
3.1 商业银行法概述
• 3.1.1 商业银行的概念与特征 • 1)商业银行的概念 • 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以盈利为目 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 的企业法人。 • 2)商业银行的特征 • (1)商业银行是企业 • (2)商业银行是金融企业 • (3)商业银行的法律形式是企业法人
4.城市商业银行百科
城市商业银行是中国银行业的重要组成和特殊群体,其前身是20世纪80年代设立的城市信用社,当时的业务定位是: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为地方经济搭桥铺路。
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20世纪90年代,全国各地的城市信用社发展到了5000多家。
然而,随着中国金融事业的发展,城市信用社在发展过程中逐渐暴露出许多风险管理方面的问题。
城市商业银行(Urban commercial banks)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央以城市信用社为基础,组建城市商业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是在中国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是中央金融主管部门整肃城市信用社、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产物。
至今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已有112家,遍及除西藏以外的各个省(市、自治区)。
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有的城市商业银行112家,营业网点5162个,从业人员16.9万,生产总额14552 亿元,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6.27%,占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资产的27.7%。
经过近10年的发展,城市商业银行已经逐渐发展成熟,尽管其发展程度良莠不齐,但有相当多的城市的商业银行已经完成了股份制改革,并通过各种途径逐步消化历史上的不良资产,降低不良贷款率,转变经营模式,在当地占有了相当大的市场份额。
其中,更是出现了上海银行这样发展迅速,已经跻身于全球银行500强行列的优秀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在我国正逐步发展为一个具有相当数量和规模银行阶层,与四大国有银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一起,形成我国银行业4、12、112的格局。
特点城市商业银行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其在规模和经营上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总体规模较小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由于其地域限制,其资产规模总体不大。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3年末):资产规模在1000亿元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有2家;资产规模在 500亿元与1000亿元的有2家;资产规模在200亿元到500亿元之间的有14家;资产规模在100亿元到200亿元之间的有19家;资产规模在 100亿元以下的有75家。
商业银行的上市与上市银行的经营
商业银行上市与上市银行的经营一、商业银行上市,意味着什么?(一)以优良经营业绩,获取巨额资金。
通过上市募集到巨额资金,这一点大家最容易理解,也可以说是许多公司上市的最直接目的,甚至是唯一目的——虽然报此唯一目的来上市并不正确。
但实际上就这一点而言,也还包含了三层含义:首先,一家企业、一家银行能够上市,说明至少在过去三年,你这家公司、银行的经营业绩良好,被股民们认可。
而且,无论是香港还是国内的上市规则,申请上市的公司都需要连续三年盈利,这是你能否上市的重要条件,这里有一个重要财务指标,就是净资产收益率。
例如,工商银行上市前三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5%左右。
当然,我们也知道,截至2010年6月30日上市前,重庆农商行高达27%的净资产收益率也说明其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
其次,公司能够上市,才意味着你这家公司一下子将从股市里,从投资人或大小股民的钱包里,融进了一大把资金。
比如,工商银行2006年10月上市,募集资金191亿美元;农业银行2010年7月上市,募集资金221亿美元。
而且,这一大笔资金,是不需要你偿还的,是实收资本、不是债务资本。
之所以,大家打破头都要挤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募集资金应当是第一目的,想要的就是这种钱。
何况,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衡量其资本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是资本充足率,被看做是商业银行的生命线。
那么,按照《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我国《银行法》也有同样规定。
资本充足率代表了商业银行应对金融风险的能力,对吧?因此这个比率越高,存款人的本金安全就越有保障。
而通过发行股票所获资本金,就有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壮大商业银行的资本实力。
第三,获得了更多的融资手段。
因为,在资本市场里很多的融资手段,只有上市公司才被允许使用,或者上市公司更容易运用。
比如发行公司债、可转换债券、次级债安全等各类债券。
这不,刚刚翻过年,2011年1月8日,民生银行就宣布定向增发约47亿股A股、计划募资214亿元,补充资本金。
城市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策略选择
二、城市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策略选择
• 客户定位策略
个人业务发展定位: ①普通市民 ②社区银行、市民银行、自己的银行
二、城市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策略选择
• 客户定位策略
• 城商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优势主要有以下几点: (1)城商行主要在当地区域内经营,对当地中小
企业有比较详细的了解,对其资信状况和盈利能力也 有较深的研究,有效避免了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风险。 同时,城商行和中小企业都具有规模小,扁平化管理, 机制、体制、经营灵活,能快速适应市场需求,决策 效率高的优点,从而双方的合作必将会产生重大的收 益和重大的影响力。
三、不同类型城商行的市场定位战略选择
• 二线城市商业银行
•
对于其中发展比较优秀的二线城市商业银行,也
可以适当与那些在经营地域和业务合作上联系比较密
切的其它城市商业银行进行联盟重组,结成战略合作
伙伴,形成跨省市的,提供高质量、较全面金融服务
的大中型银行。联合重组与发展社区银行是不矛盾的,
其实是相辅相成的,因为在进行联盟重组时,既要发
二、城市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策略选择
• 城商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优势主要有以下几点: (2)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为城市商业银行提供
了重要的利润源泉。在当今利率逐渐市场化条件下, 大型客户通常比中小客户具有更强的讨价还价能力, 城市商业银行要是想抓住并维持大型客户,其交易成 本和维护成本比较高,而中小企业则不需要那么高的 成本,因此维护中小客户才能够为城市商业银行带来 更多的利润;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快速发 展,中小企业的经济活动将越来越频繁和活跃,在各 种方面城市商业银行都要为其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其中不仅包括传统的存贷款业务,而且还迫切需要各 种新型的金融服务。
外资入股城市商业银行的动机及启示
外资入股城市商业银行的动机及启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华金融保险学院03级金融4班吴海霞内容摘要:近年来,种种迹象表明,外资的进入正在逐步影响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和未来发展方向,也影响和改变着未来中国金融业的竞争格局。
对此,我们不能不加以重视。
本文先探讨了外资金融机构参股城市商业银行的原因,然后在上海、南京、西安、济南四家城市商业银行引进外资金融机构的经验基础上,得出城市商业银行引进外资的几点启示。
关键词:入股、城市商业银行、战略投资者、动机自1995年国务院决定在大中城市组建地方股份制性质的城市商业银行以来,全国共有113家城市商业银行相继开业。
十年中,城市商业银行能在众多强大的竞争对手中立足并继续以自己的方式寻找发展的突破口,已成为大家的焦点,近几年,城市商业银行纷纷引入外资再度在银行业掀起了一股浪潮。
今年3月25 日,北京银行与荷兰国际集团和国际金融公司(IFC)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荷兰国际集团购得北京银行19.9%的股份,IFC购得5%的股份,早在1995年,国际金融公司就入股上海银行,持有5%的股份,自1995年以来,国际金融公司已增持8200万股,加上原有持股数参股投资占7%;汇丰银行投资2.08亿股,占比8%;上海商业银行投资7800万股,占比3%。
目前,外资金融机构参股共达8%。
2001年11月28日IFC注资2700万美元持有南京市商业银行5%的股份。
2002年IFC和加拿大丰业银行在西安商业银行增资投股之后分别持有西安商业银行12.5%和12.4%的股份。
2004年11月,澳大利亚联邦银行(CBA)与济南商业银行签署入股协议。
目前,上海、南京、西安、济南四家城市商业银行已相继完成了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工作。
实践证明,这四家城市商业银行通过引进外资,在吸收和借鉴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经营管理体制、营销方式以及风险控制机制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并对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充分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国金融牌照大全(内附各牌照注册条件)
中国金融牌照大全(内附各牌照注册条件)作者作为金融领域的律师,经常被客户问及金融牌照问题,尤其是产品创新设计时,更需明确客户所持牌照的业务边界。
金融牌照,即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是批准金融机构开展业务的正式文件。
目前金融许可证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等部门分别颁发。
金融监管根据时段划分为事前监管、事中监管、事后监管,市场准入制度是事前监管的核心,金融许可证则是市场准入制度的常态表现。
在我国需要审批的金融牌照主要包括银行、保险、信托、券商、金融租赁、期货、基金、基金子公司、基金销售、第三方支付牌照、小额贷款、典当12种。
一、中国金融牌照一览表二、主要金融牌照简介(申请条件、审批机构、法律依据以及注册资本要求)(一)银监会审批的金融牌照1、银行牌照根据银监会公布的信息,截止2014年10月,全国共有商业银行773家,政策性银行2家,农村合作银行108家,农村信用合作社399家,村镇银行1105家。
目前已允许民营资本共同参加设立银行,首批参与民营银行的试点单位共有五家,包括阿里巴巴等十家企业参与了试点工作,他们分别在天津、上海、浙江和广东开展试点。
民营银行从监管层的要求出发会更加突出特色化服务、差异化经营,重点是服务小微企业,服务社区功能。
1.1审批机关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1.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1.3申请条件设立商业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设立商业银行,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
1.4注册资本要求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
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
中国城市商业银行发展前景及未来发展形势分析
一、中国城市商业银行转型发展建议一、更加注重战略引领。
应对新常态,城商行面临的首要挑战就是准确把握形势变化,并根据自身特点选择合适的发展道路,按照特色化经营、差异化竞争的总体思路,根据自身发展阶段,明确战略方向。
二、更加注重顶层设计。
城商行要适应新常态、推进战略实施,就必须坚定不移地实施改革创新,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从而为转型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三、更加注重创新驱动。
产品创新,要紧紧抓住业务转型窗口期,加强内外部资源整合,从单一产品服务转向综合金融方案服务,提高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的能力;同时,在专业化领域要形成自身特色,以特色带动业务发展能力提升。
渠道创新,要改变传统作业模式,重构集约化网点运行体系和营销组织模式,强化市场对接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四、更加注重科技支撑。
无论是经济新常态,还是金融新常态,一个重要的推动力就是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深度运用,推动社会消费模式、商业习惯乃至传统业务发生改变。
城商行必须尽快适应这一趋势,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提高科技运用能力。
面向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客户,加快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客户拓展和经营体系,拓宽服务渠道。
通过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提高数据挖掘分析能力,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尤其要适应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需要,尽快建立资产负债管理、定价管理、风险管理、客户管理等管理信息系统,强化信息科技对经营管理的支撑。
五、更加注重人才管理。
现代银行业竞争的实质是人才的竞争。
城商行只有打造符合发展要求的人才队伍,才能提高整体竞争力,适应新常态。
一是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人才吸引、保留与激励机制,实现对员工积极性的充分调动和能力的持续提升。
二是为不同岗位员工提供晋升通道,通过建立专业技术序列晋升机制,打破过去以管理岗位序列为主要晋升路径的职级体系。
三是要建立健全薪酬管理机制,以岗位价值为基础建立行员等级薪酬体系,真正发挥薪酬分配的激励杠杆作用。
四是建立科学的培训体系,通过内部培训和外派学习,在熟练掌握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促使员工不断成长为成熟的专业型人才。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股东报告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8〕49号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股东报告事项的通知正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股东报告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8〕49号各银监局,各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为贯彻落实《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8年第1号)关于股东报告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告范围和要求商业银行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单独或合计持有商业银行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下同)的,应当在取得相应股权后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商业银行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
上市商业银行股东应当在知道或应知道单独或合计持有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商业银行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
二、报告材料目录(一)关于股东基本信息和证明材料。
基本登记信息、行业信息、经营状况、财务信息、企业状态等,是否被采取停业整顿、指定托管、接管或撤销等措施,或者进入解散、破产、清算程序。
(二)关于股东穿透信息和证明材料。
股权结构,逐层说明直至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披露股东真实背景,说明持股真实目的。
(三)关于股东入股信息和证明材料。
入股时间、入股价格、入股比例,入股资金来源;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入股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包括所持股份与股份比例)。
(四)关联交易信息。
股东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以及股东集团与商业银行关联交易信息。
(五)股权状态信息。
股东单独或合并持有的商业银行资本或股份是否被质押或冻结,是否被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或被强制执行。
(推荐)城商行上市所需具备10个方面的条件
城商行上市所需具备10个方面的条件(按:中国金融标准化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北京融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广明法同志从事多年的城市商业银行管理咨询工作,根据其对已经上市城商行的调查和与监管部门的接触了解,结合有关法规要求,提出了城商行上市的10个方面要求。
仅供拟上市城商行参考。
)2007年7月19日,南京银行和宁波银行分别在沪深两地上市,9月19日北京银行在上证所挂牌。
三家城商行的成功上市就此拉开了中国城市商业银行的上市序幕。
据不完全统计,已有上海银行、天津银行、杭州银行、重庆银行、温州银行、大连银行等40家以上的城商行提出了“上市”的战略发展规划。
城市商业银行上市,可以淡化城市商业银行固有的地方性烙印,将有利于推进城市商业银行的进一步跨区域扩张,使城商行逐步由地方银行过渡到区域性银行甚至全国性银行。
上市后,城商行设立分行的条件自然放宽,跨区域经营的门槛也随之降低,城商行将借助上市衍生出来的品牌效应,还可以开展更多业务、为各类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更丰富的产品与服务,并在同业的竞争中缩小差距,提高自己。
除此之外,上市还可以拓宽资本渠道、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内部管理、强化社会监督、防范经营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
但是,上市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并要履行一定的程序。
根据有关法规、监管要求和已经上市城商行的经验,上市至少要符合以下10个方面的条件。
一、公开发行股票。
城商行上市之前要按照要求面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这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6个基本条件之一。
目前,所有的城商行都是按照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都经过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了股票。
这一点所有的城商行都符合条件。
二、资本总额限制。
就是说所有公司上市其注册的股本总额都不能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这也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6个基本条件之一。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成立城市商业银行的资本最低要求是1亿元。
这一点也不是城商行上市的障碍。
城市商业银行上市的十个条件
城市商业银行上市的十个条件金融标准化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广明法(2008年04月)促进银行市值最大化,但是城市商业银行要实现上市是有一定条件的。
我们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以及银行上市的上市经验,商业银行上市至少要符合以下十个方面的条件:1.要明确上市的目的。
对城市商业银行战略定位目的主要有两个:建立现代银行,使城市商业银行更加社会化和公众化,成为真正的市场化商业银行。
二是扩展规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银监部门说城市商行银行也是股份制银行,要达到相关的监管指标必须跨区发展,监管部门将进一步订立监管标准,实施同质同类标准,以使城市商业银行又好又快发展。
从种种迹象来看,我们认为先引进战略投资者,再上市多种资本金,接着再跨区域经营最后向全国扩张,这是我国将来城市商业银行改革发展之路。
2.规范运作。
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下面的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坚决执行,能够全部保证业务经营发展,营运效果。
从整个金融系统来看,城市商业银行风险管控能力相对来说偏弱,比如部分行没有建立独立的管理全行风险的专职职能管理部门,或者虽然建立但人员配置不符合要求,不能把控风险,不能运用风险量化模型,科学计量和控制风险,使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有的行没有成立专门的合规管理部门,在货币经营形式、金融风险频发、全国全球性风险传导机制日益密切和快捷的情况下,建立或者不完善风险管控机制,势必影响上市的正常进程。
3.独立性方面要求。
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包括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业务独立。
4.募集资金应用要符合相关规定。
募集资金方向要明确,资金数额或者是项目,应当有发行人限定的规模,财务状况和管控能力相适应。
5.财务方面,要连续三年盈利。
经营上三年度,金融活动参与的资金总量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或者最近三个风险年度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发行前人民币总额不少于3亿元。
根据商业银行特点,商业银行最低资本金额是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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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商业银行上市的十个条件
金融标准化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广明法(2008年04月)
促进银行市值最大化,但是城市商业银行要实现上市是有一定条件的。
我们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以及银行上市的上市经验,商业银行上市至少要符合以下十个方面的条件:
1.要明确上市的目的。
对城市商业银行战略定位目的主要有两个:建立现代银行,使城市商业银行更加社会化和公众化,成为真正的市场化商业银行。
二是扩展规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银监部门说城市商行银行也是股份制银行,要达到相关的监管指标必须跨区发展,监管部门将进一步订立监管标准,实施同质同类标准,以使城市商业银行又好又快发展。
从种种迹象来看,我们认为先引进战略投资者,再上市多种资本金,接着再跨区域经营最后向全国扩张,这是我国将来城市商业银行改革发展之路。
2.规范运作。
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下面的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坚决执行,能够全部保证业务经营发展,营运效果。
从整个金融系统来看,城市商业银行风险管控能力相对来说偏弱,比如部分行没有建立独立的管理全行风险的专职职能管理部门,或者虽然建立但人员配置不符合要求,不能把控风险,不能运用风险量化模型,科学计量和控制风险,使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有的行没有成立专门的合规管理部门,在货币经营形式、金融风险频发、全国全球性风险传导机制日益密切和快捷的情况下,建立或者不完善风险管控机制,势必影响上市的正常进程。
3.独立性方面要求。
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包括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业务独立。
4.募集资金应用要符合相关规定。
募集资金方向要明确,资金数额或者是项目,应当有发行人限定的规模,财务状况和管控能力相适应。
5.财务方面,要连续三年盈利。
经营上三年度,金融活动参与的资金总量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或者最近三个风险年度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发行前人民币总额不少于3
亿元。
根据商业银行特点,商业银行最低资本金额是1亿元。
同时规定,商业银行的自控率不得低于8%,作为监管当局限制商业银行过渡风险承担行为,保持市场稳定的重要程序监
管资本,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特别是在金融风险日益急剧的今天,要想上市也是不太现实的。
6.适度控制员工的持股比例。
在员工持股问题上,2000年央行关于城市商业银行吸收自然人入股有关问题中提出,商业银行内部人员持股比例不得超过20%,财政部和国资委2006年颁布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办法规定,规定了对象,激励对象授予的股份总量不能超过股份总额的10%,显然城市商业银行员工持股比例已经明确。
特别是日参加城市商业银行上市,暴露了员工持股爆发的种种问题之后引发了社会各界关注,因此要对商业银行员工持股问题进行规范,上限从20%降至10%,同时缩小管理层和员工的持股比例。
7.业务产品应该多样化。
目前城市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是经营品种较为单一,而且以传统的产品为主,创新能力较弱,适合城市商业银行自己特色的自主品牌较少,不能适应日益严重的金融创业发展趋势,并且根据客户端变化的需求,开发出不同种类的中间业务,从而极大地制约了发展空间、盈利能力、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特别是在多种竞争格局下开发出商业化产品,占领市场,从而加快上市的进程。
8.资产规模。
通常来说,业务规模越大银行风险抵御能力就越强,银行作为资金密集型企业,一定的规模是要求,已经上市的城市商业银行规模都在400亿以上,按照业内相关规定,通常总资产300亿元,设为商业银行规模的一个体现。
总资产达到300亿元,说明已经达到了中等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标准,才能符合综合性银行的要求,才能申请上市。
9.防范金融风险,制定了商业银行风险监管体系,按照风险三个层次,设置了城镇商业银行就满足…商业要求,评级三级以上才有可能通过上市资格的审查。
10.信息披露和保荐制度。
大型商业银行上市前银行披露相关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完整,不得有虚假信息,或者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