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的取样标准及检测35834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水泥的取样标准及检测
一.取样
水泥检验应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取样应有代表性,克连续
取,也可以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抽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二.水泥检测依据
1.《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2.《水泥标准稠度、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检测方法》(GB/T 1346—2001)。
3.《水泥胶砂强度建院方法》(GB/T 17671—1999)。
4.《水泥取样方法》(GB 12573—2008)。
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T 1345—2005)。
三.水泥重点检测指标
1.水泥细度的检验;
2.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试验;
3.水泥凝结时间检验;
4.水泥安定性检验;
5.水泥胶砂强度检验。
四.具体检测方案
水泥细度检验方案
①检测试验的目的:通过筛析法测定筛余量,评定水泥细度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②检验标准及主要质量指标检验方法标准: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1345—2005)。
GB 175—2007规定:水泥细度为选择性指标: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的细度以筛余表示,其80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10%或45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30%。
细度检验方法有负压筛法、水筛法和干筛法,当三种检验方法测试结果发生争议时,以负压筛法为准。
③主要仪器设备:负压筛析仪、试验筛、水筛架和喷头、天平最大感量100g,分度值不大于。
④试验步骤及注意事项:
试验步骤:a、筛析试验前,将负压筛放在筛座上,盖上筛盖,接通电源,检查控制系统,调整负压在4000~6000Pa范围内。
b、称取试样25g。置于洁净的负压筛中,盖上筛盖,放在筛座上,开动筛析仪连续筛析2min,在此期间如有试样附着在筛盖上,可轻轻敲击使试样落下。筛毕,用天平称量筛余量。
试验注意事项:当工作负压小于4000Pa时,应清理吸尘器内水泥,使负压恢复正常。
⑤试验结果处理
水泥试样筛余百分数按式计算(精确至%):
R S×100
F=
m
式中F—水泥试样的筛余百分数,%;
R S—水泥筛余物的质量,g;
m—水泥试样的质量,g。
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用水量测定试样方案
检测试样目的: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均受水泥浆稠稀的影响,为了不同水泥具有可比性,水泥必须有一个标准稠度,通过此项试验测定水泥浆达到标准稠度时的用水量,作为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试验用水量的标准。
检验标准及主要质量指标检验方法标准
a、《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
b、《水泥标准稠度、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检测方法》(GB/T 1346—2001)。
GB/T 1346—2001规定,当采用标准法时,以试杆沉入净浆并距底板6±1mm时水泥净浆为标准稠度净浆,其拌合水量为该水泥的标准稠度用水量(P);当采用代用法时,以试锥下沉深度28±2mm时的净浆为标准稠度净浆,其拌合水量为该水泥的标准稠度用水量(调整水量法)或标准稠度用水量。
主要仪器:水泥净浆搅拌机、代用法维卡仪、标准维卡仪。
试验步骤及注意事项
试验步骤(标准法):
a、搅拌机具用湿布擦过后,将拌合用水倒入搅拌锅内,然后在5~10分钟内小心将称好的500g水泥加入水中。
b、拌和时,低速搅拌120s,停15s,同时将搅拌机具粘有的水泥浆刮入锅内,接着高速搅拌120s,停机。
c、拌和结束后,立即将拌和的水泥浆装入已置于玻璃底板上的试模内,用小刀插捣,轻振数次,刮去多余的水泥浆。抹平后迅速将试模和底板移到维卡仪上,调整试杆与水泥浆表面接触,拧紧螺丝1~2s 后,突然放松,使试杆垂直自由沉入水泥浆中,在试杆停止沉入或放松30s后记录试杆距底板之间的距离。
注意事项:a、维卡仪的金属棒能自由滑动。
b、调整至柱接触玻璃板时指针对准零点。
c、沉入深度测定应在搅拌后以内完成。
⑤试验结果处理:采用标准法时,以试杆沉入净浆并距底板6±1mm 时水泥净浆为标准稠度净浆,其拌合水量为该水泥的标准稠度用水量
(P)。
(三)水泥凝结时间检验方案
①检测试验的目的:通过水泥凝结时间的测定,得到初凝时间和终凝时间,与国家标准进行比较,判定水泥凝结时间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②检验标准及主要质量指标检验方法和标准
a、《水泥标准稠度、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检测方法》(GB/T 1346—2001)。
b、《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
GB 175—2007规定: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小于45min,终凝时间不大于390min;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小于45min,终凝时间不大于600min。
③主要仪器设备
凝结时间测定仪。
量水器
天平。
温热养护箱
试验步骤及注意事项
试验步骤:
试件的制备。按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方法制备标准稠度水泥净浆,一次装满试模振动数次刮平后,立即放入养护箱内,记录水泥加入水中
的试件即位凝结时间的起始时间。
初凝时间测定。试件在养护箱中养护至30min时进行第一次测定。测定时,将试针与水泥净浆表面接触。拧紧螺钉1~2s后,突然放松,使试针铅垂自由沉入水泥浆中,观察试针停止下沉或释放试针30s时指针的读数,并同时记录此时的时间。
终凝时间测定。在完成初凝时间测定后,将试模连同浆体从玻璃板上平移取下,并翻转180°将小端向下放在玻璃板上,再放入养护箱内继续养护,接近终凝时间时,每隔15min测定一次,并同时记录测定时间。
注意事项:
测定前调整试件接触玻璃板时,指针对准零点。
整个测定过程中试针以自由下落为准,且沉入位置至少距试模内壁10mm。
每次测定不能让试针落入原孔,每次测完须将试针擦净并将试模放入养护箱内,整个测试防止试模受振。
临近初凝,每隔5min测一次,临近终凝,每隔15min测一次。达到初凝或终凝时应立即重复测一次,当两次结论相同时,才能定为达到初凝状态或终凝状态。
试验处理结果
初凝时间确定:当试针沉至距底板4 1mm时,为初凝时间,从水泥加入水中起至初凝状态的时间内为初凝时间,用“min”表示。
终凝时间确定:当试针沉入试体时为终凝状态,从水泥加入水中起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