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医疗收费政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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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今天,我受市卫生计生委委托,
和大家一起共同学习物价收费政策、交流物价管理工作的 体会。
主要内容
一、今年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二、医疗服务收费相关政策的解读
三、物价收费中应关注的问题和建议
一、今年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1、工作目标: 1、
物价管理制度化 医疗行为规范化 物价检查常态化
1、综合医疗服务类服务项目
静脉高营养治疗含静脉营养的配 置,除外内容中无说明,一次性使用 的静脉营养袋不能另外收费。 当天只输一套营养药品,静脉高 营养治疗与静脉输液不能重复收费。 单纯只输一种营养品,无需静脉 营养配置的只能按静脉输液收费,不 能按照静脉高营养治疗收费。
1、综合医疗服务类服务项目
注射:含用药指导与观察、药物的 配置。一次性输液器(输液泵及专用管 )、过滤器、输出血器、采血器、胰岛 素笔用针头、静脉留置针、注射器等特 殊消耗材料、药物、血液和血制品可另 外收费。压力延长管可另外收费。输液 贴、留置针敷贴、采血针、输液针头等 在除外内容中未明确的不得另收费。
Fra Baidu bibliotek 1、综合医疗服务类服务项目
2、医技诊疗类服务项目
案例1:某患者需拍摄胸部正侧位DR片应收费120.52元 ,实际收费165元,多收44.48元:
应收费
两次曝光 数字化摄影 50*2=100元
实际收费
两次曝光 数字化摄影 50*2=100元
胶片的价格19*1.08=20.52元
一张胶片多次曝光每增加一次 曝光加收5元 加滤线器计费加收5元*2=10元 14*17感绿片50元
2、
3、 4、
问责奖惩体制化
一、今年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2、工作内容:
一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六、严格考核, 严肃追责。
二、坚持自查, 加强督查
Enterprise Solution
五、加强培训、 指导收费
专项整治的 主要工作
三、公示标准, 接受监督
四、落实制度, 规范行为
一、今年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3、自查、督导检查的内容:
2、医技诊疗类服务项目
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含 胶片及冲洗、数据存储介质、增强扫 描用注射器耗材。造影剂、麻醉另收 费。每增加一个部位按前一个部位的 50%收费。平扫后同时做增强的加收 50元,平扫和增强不能分别收费。
2、医技诊疗类服务项目
1、综合医疗服务类服务项目
雾化吸入包括超声、高压泵、氧化 雾化、蒸气雾化吸入及机械通气经呼 吸机管道雾化给药 鼻饲管置管含胃肠营养滴入6元/次, 注食、注药、十二指肠灌注加收3元 胃肠减压含留置胃管抽胃液及间断 减压;包括负压引流、引流管引流, 持续的胸腔闭式引流可收费。
1、综合医疗服务类医疗服务项目
120.52元
165元
2、医技诊疗类服务项目 X线造影:含临床操作及造影剂过敏试 验,使用数字化X线机加收50%,造影剂、胶 片、一次性插管为除外内容可另外收费。 磁共振扫描(MRI):以场强1T为基价 ,含胶片及冲洗、数据存储介质、增强扫描 用注射器耗材。造影剂、麻醉另收费。每增 加一个部位按前一个部位的50%收费。平扫 后同时做增强的加收100元,平扫和增强不能 分别收费。超过1T加收20%。
武汉市物价局 收费管理处
二、医疗服务收费相关政策的解读 《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的使用构成图及说明
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关于印发〈 武汉市医疗服务价格〉及实施意 见的通知》《(武价费[200 6]23号文件)规定有396 6项
4170项
《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关于印发 〈湖北省武汉市医疗服务价格〉 新增和修订项目及实施意见的通 知》(武价费[2009]40 号文件)规定新增204项,含 9个扩展项目,修订147项
1、综合服务类医疗服务项目
氧气吸入包括低流量给氧、中心 给氧、氧气创面治疗。可分别计价收 费。 一次性鼻导管、鼻塞、面罩、氧 气雾化器、吸气过滤器等为除外内容 可另外收费。 持续吸氧按天计算70元/日;间断 吸氧按小时计算氧气吸入4元/小时; 加压给氧加收3元/小时。
1、综合服务类医疗服务项目
1、综合医疗服务类服务项目
对于收取了重症监护、特级护理的 患者,不再收取各种管道(如气管插管 、动静脉置管)护理费。 收取重症监护、特级护理、Ⅰ级护 理、特殊疾病护理中任何一项费用的, 不得再收取一般专项护理和动静脉置管 护理。“Ⅱ级护理”可与“一般专项护 理”同时收,需根据病情需要据实收费 。
二、医疗服务收费相关政策的解读
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项目分类统计
分类 项目数 (2001版) 86 新增项目数 (2007增) 4 修订项目数 (2007修) 11 合计
综合类
90
医技类
临床类 中医类 小计
988
2795 97 3966
109
64 27 204
24
98 8 141
1097
2859 124 4170
2、医技诊疗类服务项目
X线摄影:含曝光、冲洗、诊断、 胶片,一张胶片多次曝光每增加一 次曝 光加收5元。适用于计价单位是片数的 所有项目(指的是普通X光机)。 数字化摄影DR(含CR):含数据 采集、存贮、图像显示,计价按曝光次 数收费,胶片可另外收费。一张胶片多 次曝光,按实际曝光的次数收费。
1、综合服务类医疗服务项目
床位费:《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印发规范调整 省管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意见的通知》(鄂价费[2005]24 号)和《湖北省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 (鄂价农医[2015]169号)规定:
普通病房 新改建非特需病房
达到标准的在不超 过其对应基准价格 的前提下,可报备 后自行制定执行价 格。未达到标准的 须经有有关部门核 定价格。
1、综合服务类医疗服务项目 动静脉置管护理除外内容增加了 预冲式导管冲洗器,可另外收费。 一般专项护理包括口腔护理、会 阴冲洗、床上洗发、擦浴等。 气管切开护理含吸痰、药物滴入 、定时消毒、更换套管及纱布,包括 气管插管护理。
1、综合服务类医疗服务项目
气管切开护理、吸痰护理:在说 明中明确规定使用吸痰机不另收费。 特殊疾病护理:是指气性坏疽、 破伤风、艾滋病等特殊传染病的护理 ,含严格消毒隔离及一级护理内容, 特殊疾病护理与一级护理不能同时收 费。
静脉输液:包括静脉输血、留置静脉 针,它们是平行关系可分别收费。留置静 脉针不能按静脉穿刺置管术收费。留置针 冲管、封管时不能套静脉注射收费或套动 静脉置管护理收费。说明栏中的每增加一 组加收1元;使用微量泵或输液泵按每小时 加收1元;注药加收1元; 它们在使用时可 分别计价。配药不能套静脉注药收费。临 时需要增加一种药品时可按注药加收1元/次 。
特殊病房
原则上按照鄂价费 [2005]24号执行: 单人间:42元/床日 2人间:22元/床日 3人间:17元/床日 4人间以上:12元/床日
实行市场调节价, 由医疗机构自行确 定,报价格、卫生 主管部门备案后执 行。
武汉市卫生计生委
1、综合医疗服务类服务项目
层流洁净病房床位费:是指达到规 定洁净级别、有层流装置、风淋通道的 层流洁净间,采用全封闭管理,有严格 消毒隔离措施及对外通话系统。该病房 需经过省物价局、省卫生厅批准后方可 收取,不另收空调费、取暖费。 走道加床病人不另收空调费、取暖 费。
医疗服务收费相关政策培训
武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
为巩固近年来我市医疗违规收费专项整治成果。今年
(武卫生计生〔2016〕15号)再次提出:继续开展医药机
构药品及医疗服务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坚定不移地狠 抓落实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卫生计生委的要求,为更好的加强物价管理工作, 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就医负担,
清创缝合:按照缝针数量划分的 等级收费,10针以下是小清创缝合; 10-19针是中清创缝合;20针以上是大 清创缝合,严格按照划分的等级收费 ,不得提高标准收费。 换药:特殊药物、引流管可另收 费,依据实际换药面积大小和使用敷 料的多少划分换药类型:
1、综合医疗服务类服务项目
特大换药:14*10的大纱布5块; 每增加一块加收2元; 大换药:14*10的大纱布3-4块; 中换药:14*10的大纱布1-2块或 8*10的小纱布3-4块; 小换药:8*10的小纱布1-2块。 外擦药物治疗按50%收取。
急诊监护费:符合监护病房条件 和管理标准,超过半日不足24小时按 一日计算,不足半日按半日计算。含 监护、床位、诊查、护理。不含监护 仪器费。 会诊费包括营养会诊。
1、综合服务类医疗服务项目
体检费:含内、外(含皮 肤)、 妇(含宫颈刮片)、五官等科室常规 检查,完成体检总结报告。影像、化 验等特殊检查除外,不另收挂号费及 诊查费。该项目仅限于门诊。 救护车费含来回里程,不含院前 急救监护费用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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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服务收费相关政策的解读
(一)医疗服务项目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严格执行《武汉市医疗 服务价格手册》规定的医 疗服务项目,新增医疗服 务项目须按程序进行审批。 非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可以合 并或组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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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性医疗机构
根据自身特点,提供特 色服务,满足群众多元化、 个性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项目。
急诊诊查费是指中心卫生院及以上 医疗单位在所设的急诊科(室)内,根 据患者病情为符合急诊条件的病人进行 诊疗服务时所收取的诊查费用。节假日 及夜间就诊不得按急诊收取诊查费。 门急诊留观诊查费含诊查、护理费 ,床位费可另收。急诊留观不足12小时 按半日计价,超过12小时1日收费。
1、综合医疗服务类服务项目
由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 生服务中心) 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将 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 药事服务成本已合并为一般诊疗费。 一般诊疗费:不包括国家规定允 许收取的药品费和原注射费规定以外 的医用耗材。
1、综合医疗服务类服务项目
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站)一般诊疗费标准为每人次 (含一个疗程)10元;村卫生室一般 诊疗费标准为每人次(含一个疗程)5 元。对已合并到一般诊疗费的基层医 疗机构原收费项目(包括挂号费、诊 查费、注射费),不得再另外收费或 变相收费。
1、综合医疗服务类服务项目
监护病房床位费:是指配有中心 监护台、心电监护仪及其他监护抢救 设施,符合ICU、CCU标准的单人或 多人监护病房,相对封闭管理。保留 普通床位的,普通床位可另外计费, 不另收空调费、取暖费。
1、综合服务类医疗服务项目 护理费:指医务人员技术性的劳务费 用,含压疮护理、放疗后的皮肤护理;包 括波动式气垫床预防褥疮。除外内容中明 确规定了护理过程中使用的药物、特殊消 耗材料及特殊仪器均可另外收费。 重症监护:指含24小时室内有专业护 士监护,监护医生、护士严密观察病情、 监护生命体征;随时记录病情、作好重症 监护记录及各种管道与一般性生活护理。
武汉市物价局 收费管理处
二、医疗服务收费相关政策的解读
(二)医疗服务价格 公立医疗机构
严格执行《武汉市医疗 服务价格手册》规定的价 格,不得超政府指导价收 费、未提供服务收费、分 解项目重复收费等。开设 的分院,必须按分院医疗 机构许可证审批级别执行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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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立医疗机构
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 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并 保持一定时期内价格水平 相对稳定。
1、综合医疗服务类服务项目
诊查费:指技术人员提供(技术劳 务)的诊疗服务,包括营养状况评估、 儿童营养评估、营养咨询 。 口腔、妇科诊查费(含一次性口 腔器械、一次性窥阴器、一次性纸垫 ),可在对应级别诊查费基础上加收2 元/次 中医、急诊诊查费可在不同级别医 师门诊诊查费基础上加收1元/次。
1、综合医疗服务类服务项目
1、综合医疗服务类服务项目
特级护理:含24小时设专人护理, 严密观察病情、测量生命体征,记特 护记录,进行护理评估,制定护理计 划,作好各种管道与一般性生活护理 。 Ⅰ级护理含需要护士每15-30分钟 巡视观察一次,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 测量生命体征,进行护理评估及一般性 生活护理,作好卫生宣教及出院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