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农用地备案需提供资料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设施农用地备案需提供资料
一、关于设施农用地的请示(经营者向镇政府)
1、用地情况:项目名、建设地点、用地面积、拟建设施类型、数量、标准和用地规模(其中:生产设施用地面积、附属设施用地面积);
2、村民小组意见;
3、村委会意见;
二、镇政府公告(附设施建设方案、土地利用条件)
三、镇政府向国土资源局、农业事务管理局申请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的函,原件1份
用地协议签订后,镇政府依据《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要求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
三、三方用地协议书及征求村民意见书,各1份,(用地协议书需要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者三方签订用地协议,请按模板制定三方协议)
四、用地测绘图原件(5份);
五、农业设施用地的平面布置图;原件1份
六、用地单位的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涉及违建的,需提供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缴费单复印件。
八、公告张贴镇、村政务公开栏照片。(公告、方案、土地利用条件)
九、经营者设施建设方案、土地利用条件、土地权属证明;原件各1份
十、复垦保证书(涉及占用耕地的,复耕保证书)
注:
1、选址需要符合农业布局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依据、要求: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