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课教师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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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外聘兼职兼课教师管理办法

学院外聘兼职兼课教师管理办法

学院外聘兼职兼课教师管理办法随着学院办学规模的发展,外聘兼职兼课教师(以下简称“外聘教师”)己成为学院任课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进一步规范外聘教师的聘用,保证外聘教师队伍的总体素质,加强对外聘教师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保障外聘教师的利益,对《学院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华职教(2010)55号)进行修订完善。

一、外聘教师的聘用条件外聘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同时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较丰富的课堂教学经验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二)具有丰富的本专业技术实践工作经验,为本行业、企业的专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具有本职业技能技师(国家二级)以上等级资格的能工巧匠,同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三)具有丰富的本职业技能实践工作经验,为行业、企业中的能工巧匠或具有本职业技能技师(国家二级)以上等级资格的技能人才,同时具有较强的职业技能授徒能力和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二、外聘教师的聘用(一)聘用原则1 .应具有承担本专业课程或承担本职业(工种)技能工艺理论和国家三级以上技能等级实训课程的能力;2 .应能弥补在职教师的专业课程授课专业的缺陷,有利于教师队伍学缘、职称、专业结构的改善;3 .应有助于本系(部)、本教研室青年教师的成长,有助于本系(部)、本教研室教师资源的培养和开发。

(二)招聘与推荐各教学系(部)因教学需要聘用外聘教师,可由各教学系(部)向人事处提出书面要求,由人事处负责招聘,或各教学系(部)根据教学需要向人事处推荐适用人选。

(三)聘用审批1 .如实填写《学院外聘教师(专家)审批表》,同时提交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技能资格、职务(含行政、技术)等资历证书和身份证等原件(核查后退回)、复印件。

2 .人事处组织教务处、用人系(部)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试讲,根据面试、试讲的评价确定是否聘用和适授课程。

3 .应聘人员与用人系(部)相应教研室负责人确认授课课程及授课安排,依次报系(部)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拟批;人事处核定课酬标准,报学院领导审批。

校内兼职教师上课审批表

校内兼职教师上课审批表
审批意见

主管教学
副院长意见

副科以上院长审批意见
备注:1.此表一式两份,课程所在系部、教务处各一份。
2.新上课程必须附听课评价表。
3.前四项以系部为单位审批结束后报到教务处统一办理后三项审批手续。
校内兼职教师上课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联系方式
部门
第一学历
毕业学校/专业
学位
最高学历
毕业学校/专业
Hale Waihona Puke 学位申请课程申请课程第几次任教

教师所在
部门意见

部门主管
院长意见

人事处
审批意见

课程所在系部试讲意见
教师新上课程必须试讲,老课程不再试讲;注明听课情况(同意几人,不同意几人,及最终意见)

教务处

学院兼职兼课教师管理暂行办法

学院兼职兼课教师管理暂行办法

学院兼职兼课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聘请校外兼职兼课教师是改善学院师资结构,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技术性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客观需要。

各系部(专业)在所设专业中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及实践教学环节应加强兼职兼课教师的配备和建设。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兼职兼课教师的聘任和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含义本规定所称兼课教师是指承担我院各教学环节的工作,且一次性时间跨度在10周以上,或一学期教学任务总学时在20学时以上的校外教学人员(含校内离退休教师)。

二、基本原则(一)聘请兼职1、支持、鼓励和规范各系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

鼓励、吸收兼职教师参加教学研究、专业建设和团队建设,支持兼职教师与专任教师联合开展项目教学、企业技术攻关等。

2、兼职教师占各系专兼职教师总数的比例一般不超过30%。

3、聘请兼职教师可通过校企合作的企事业单位选派的方式产生, 也可以面向社会聘请。

优先考虑校企合作企业人员,建立校企合作企业人员到学校兼职任教的常态机制,并纳入校企合作基本内容;面向社会聘请兼职教师应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考察、遴选和聘请程序。

(二)聘请兼课1、教学任务的落实应立足校内,统筹解决。

各教学环节任课教师的安排,本着先专任教师,后兼课教师的原则进行。

2、需要原则。

兼课教师应该是在教学任务确实无法校内落实,或特殊课程(教学环节、教学活动)确实需要并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的情况下进行聘请。

三、兼职兼课教师的资格为保证兼课教师质量,各系部(专业)和学院教务处、人事处应严格审查外聘人员资格。

兼职兼课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学工作;(三)兼职教师条件: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高级工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职务),特殊情况也可聘请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级传人;初次聘请的退休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特殊情况可据各系需要而定。

A6-2-1校内兼课人员基本情况表(教师本人采集)

A6-2-1校内兼课人员基本情况表(教师本人采集)
版本:V2.12a 序列号:002 返回-状态数据目录
121
注释: 24.学历(单一选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专科/专科以下 57.学位(单一选项):博士/硕士/学士
58.专业领域是指教师所从事的专业所归属的学科门类(单一选项):哲学/经济学/法
已加锁
6
师资队伍
6.2.1 校内兼课人员基本情况
大学
信息科学系
24044
万颖

19860710
大学
教务处·科研处
23026
傅艳华

19820509
大学
院工会
12001
赵忠平

19550908
大学
招生工作处
13001
吴援平

19650828
大学
院工会
26002
杨晓青

1956-05
专科
组织人事处
26021
陈永乐

1980-09
大学
院办公室
26022
57 58 59
学位
专业领域
专业特长
行业、企业一 线工作时间 (天)
专业技术职务60(最高) 等级 名称
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人数: 理学 网络管理 30 高级 副教授
经济学
财务会计
高级
副教授
学士
经济学
财务会计
高级
教授
学士
经济学
财务会计
高级
副教授
学士
教育学
英语
中级
讲师
硕士
管理学
贸易经济
初级
助教
硕士
管理学
经济管理
江西省教育厅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校外兼课教师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对校外兼课教师(以下简称外聘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专业、课程和教学团队建设,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教育部《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教师〔2012〕1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所承担课程的专业教育背景、专业水平和较强教育教学能力。

(三)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一定教学实践经验的企业专家、技术人员或院校相关专业的教师。

(四)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聘用程序(一)各系(院)对拟聘外聘教师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外聘教师组织填写《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校外兼课教师审批表》,将其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报人事处,由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

(二)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对首次聘用的教师进行专业考核、试讲。

(三)考核、试讲合格后,报学校批准,各教学系(院)负责聘用。

拟聘外聘教师有关材料存入人事处及各系(院)的兼课教师业务档案。

(四)各系(院)与外聘教师签订《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校外兼课教师聘用协议》。

三、聘用时间(一)聘期一般为半年,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

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动终止。

(二)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聘的,须重新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一)外聘教师必须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审批。

未经学校批准,任何部门不得擅自聘用。

(二)外聘教师应严格遵照学校《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教师工作规范》从事教学工作,需认真备课、授课、批改作业、辅导和积极参加相关的教研活动。

(三)各教学系(院)应按照对专职教师的要求对外聘教师进行规范的教学管理,确保其教学质量。

(四)外聘教师必须接受学校教学检查与教师业绩考核,评价指标与专职教师相同,考核不合格或出现两次以上教学事故的即解除聘用关系。

学院关于聘请校外实践教学兼课教师的规定

学院关于聘请校外实践教学兼课教师的规定

学院关于聘请校外实践教学兼课教师的规定
一、聘请人员要求
1.优先选择本地实习实训及就业基地或校企合作单位中,具有丰富的创新创业实战经验的管理人才、高级技术人才、优秀骨干人才;师范类专业选择本地中小学或幼儿园的知名教师、教研员。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强,能够准确、全面的讲授实践教学内容。

二、聘请人员工作职责
1.讲授实践课程或理论课程中的实践部分内容,指导实训、实验等实践教学,实现理论与实践的良好衔接。

2.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修订,进一步满足社会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使课程设置更加科学、合理。

3.参与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进一步深入探索学院与企业、行业合作的途径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三、聘请程序
1.系部根据自身专业、课程设置的需求,与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联系,由企事业单位指派优秀人才来我院任教,聘请人员填写《学院聘请校外实践教学兼课教师审批表》,系部认真审核后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批后开展具体的教学工作。

2.系部于每学期第3周上报具体安排表(含上课时间、地点、课程名称、任课教师姓名)。

3.系部监控教学质量,并于学期末进行学生评教和评价考核。

四、聘请费用
按聘用教师职称(职务)初级80元/课时,中级100元/课时,高级150元/课时。

兼职教师审批表

兼职教师审批表
兼职(课)教师审批表
教学部门: 姓名 毕业学校及专业 现工作单位 联系地址
由受聘教师填写
性别
身份证号
校内编号:
毕业时间
教(工 )龄
职称、职务或技术等级
联系手机
工作与教 任教 课程
系数 任教 课程
系数
教务处 复核 意见
主管领 导审批 意见
任教 班级
课时费
任教 班级
课时费
任教 班级
课时费
任教 班级
课时费
由系部填写 任教 时间
专业组 长意见
任教 时间
专业组 长意见
任教 时间
专业组 长意见
任教 时间
专业组 长意见
班 级人 数 系部意见 班 级人 数 系部意见 班 级人 数 系部意见 班 级人 数 系部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公章)
年月日

A6-2-3校内兼课人员其他情况表(教师本人采集)

A6-2-3校内兼课人员其他情况表(教师本人采集)

201204
省级

120
201201
先进个人
校级


201201
先进个人
校级


201201
先进个人
校级


20
2012年1月
江西省外事工作先 进个人 先进工作者
省级
江西省教育厅
2011-01
校级
项):独立/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以后
77.作者顺序(单一选项):独立/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以
人顺序(单一选项):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以后
额度:课题经费到款额由项目第一负责人采集,该课题其他人员的经费到款额为零。
社会兼职72 时间(天) 170 30 201107 获奖时间 (年月)
获奖项目(包括行政性奖励) 获奖名称 级别52 颁奖单位 是否主持73 4 计算机网络专业校 企合作办学的实践 与体会 江西省非学历证书 考试工作 地市级 江西省教育学会 是
76.到款额度:课题经费到款额由项
社会兼职72 单位名称
江西国鼎科技公司 研发中心
南昌顺业通讯有限 公司
南昌各旅行社兼职 导游 校
性质(单一选项):教学改革/技术开发/社会科学/其他
说明:
教工号 合计 25005
姓名 项目名称 时间(天) 365 康东生 地点
19002
廖洪梅
24002
徐兰娇
11001
芦凤珠
23045
雷婧江
27016
徐琳
24044
万颖
23026
傅艳华
13001吴ຫໍສະໝຸດ 平26002杨晓青
26021
陈永乐

青师校字〔2012〕190号青海师范大学外聘兼课教师管理暂行办法

青师校字〔2012〕190号青海师范大学外聘兼课教师管理暂行办法

青海师范大学文件青师校字〔2012〕190号关于印发《青海师范大学外聘兼课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学校各单位:《青海师范大学外聘兼课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2年11月30日第11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青海师范大学外聘兼课教师管理暂行办法—1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主题词:学校制度办法抄送:校领导、存档。

校办公室2012年12月14日印发—2 —青海师范大学外聘兼课教师管理暂行办法为充分利用校外人力资源,加强我校教学工作,规范学校外聘兼课教师管理,更好地发挥外聘兼课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作用,保证外聘兼课教师的教学质量,逐步建立一支教学水平较高且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课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兼课教师原则(一)数量控制。

缺编单位因工作需要可申请外聘兼课教师,外聘兼课教师总数不得超过本专业教师总数的5%,满编、超编单位,原则上不得外聘兼课教师。

(二)按需聘用。

兼课教师的外聘原则上只限于新办专业和师范专业的教师教育类课程。

新办专业兼课教师只能承担新办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方向课程,并且课时量不能超过该类课程总课时的40%。

师范专业兼课教师只能承担教师教育课程中的职业训练和教学论中的内容,课时量不少于该类课程的20%。

(三)择优聘用。

外聘兼课教师可从外校在职教师企事业单位丰富有实践经验的专家、技术员、能工巧匠中聘用。

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对外聘兼课教师必须进行认真考察,从严把关,确保聘用高素质教师承担教学任务。

(四)同步管理。

外聘兼课教师是学校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在编教师同样的教育教学职责,其管理和考核办法与在编教师相同。

二、外聘兼课教师聘任条件—3 —(一)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为人师表、治学严谨、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讲师以上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职业技能证书,有从事高校相关教学工作的经历,能胜任受聘课程的主讲及相关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有扎实的专业基础。

学院校内兼课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学院校内兼课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学院校内兼课教师管理办法(试行)为全面落实学院员工多渠道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整体思路,同时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在确保教辅、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规范教辅、管理人员的兼课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兼课教师条件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所学专业与所申请任教的课程对口或相近。

三、原则上具有教师任职资格,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四、具有“双师素质”资格者优先。

第二条兼课申请及审批流程一、申请人第一次兼课需填写学院兼课教师审批表(见附表1),由院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核(已经具有兼课资格的教师,每学期只需填写学院兼课申请表(见附表2))o二、申请人所在部门领导审核。

三、申请人进行试讲。

新开课教师,由各系部组织试讲,参加试讲评审的专家(主要来自督导听课小组)不少于5名,且至少有3名专业相同或相近、教学经验丰富且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参加,听课评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获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者,试讲通过;否则,试讲不通过。

四、课程所在系部填写试讲结论及意见,交主管教学的院领导审批。

五、各系部将审批结果报教务处备案,并通知申请人所在部门。

第三条兼课人员课时酬金核发行政人员兼课不改变岗位系列,具有教师系列职称的行政人员每周兼课不得超过8课时,院级领导每周兼课不得超过4课时。

非教师系列职称的行政人员每周兼课不得超过4课时,院级领导每周兼课不得超过2课时。

行政人员兼课除享受本职工作待遇外,根据其职称按学院相关政策还可以享受课时费待遇,具体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兼课教师的考核及要求一、兼课教师的考核分为两部分:所属部门负责进行日常行政管理及本职岗位工作业务的考核;各系部负责对教学工作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参照相应办法执行)。

二、审批合格的校内兼课教师须服从双重管理,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执行教学管理制度,按人才培养方案授课,参加学年教师教学质量测评和考核,并进行当年教师业务考核。

三、积极参加各系部定期组织的教师说课评比、上示范课、作专题讲座、教学观摩等形式多样的教研活动,进行业务交流,不断提高兼课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学能力。

校外兼课兼职教师审批表模版

校外兼课兼职教师审批表模版
XX学校校外兼课/兼职教师聘用审批表
20~20学年 第学期
部教研室兼职/兼课
姓名
性别
出生
日期
民族
参加工作年月
学历/学位
专业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本人银行
储蓄卡号
QQ/邮箱
最高专业技术职称
职称
等级
发证
单位
获证年月
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证书
等级
发证
单位
获证年月
当前工作单位名称
职务
任职年月
教学进修项目名称
进修
天数上课
班级
周课时
/总课时
教学
或实践
工作简历
教研室
聘用理由
签名:年 月 日
分院/部
意见
签名:年 月 日
教务处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教学院长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校内兼课教师确认申请表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校内兼课教师确认申请表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校内兼课教师确认申请表
姓名性别现所在
部门
曾任教
学科
2寸免冠照
学历/ 学位/
所学
专业
本人申请为何院(系、
部)兼课教师
现所在部门意见
(根据申请人所承担的非教学工作任务,签署“同意”或“不同意”)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院(系、部)意见
(根据申请人讲课和说课等考核结果,签署“同意”或“不同意”)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教务处意见
(根据全校教学计划安排,会商相关院(系、部)后填写具体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人事处意见
(主要审核申请人“校内兼课教师”资格条件)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教学副院长审批
签字:
年月日
说明:1.请在本表后附上学历/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

2.本表由申请人填写一式三份,申请人、教务处和人事处各保留一份。

—- 1 -—。

音乐系任课教师选用教材审批表

音乐系任课教师选用教材审批表
教指组见系学导意
系主任签字:年月日
备注
各教师应为学生选用最优秀教材,要把精品教材作为主要选用目标。必修课程均应优先选用列为国家级重点教材或获省部级以上优秀教材奖的教材,例如“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十五”、“十一五”国家重点教材。如果本课程没有此类教材,可优先选用国家规划教材或省部级规划教材。
音乐系任课教师选用教材审批表
课程名称
任课教师
本课程现有主要教材
教材名称
出版社名称
版月出年
编写者
属备注中何类教材
现使用教材
教材名称编写者Βιβλιοθήκη 出版社名称出版年月
属备注中何类教材
09级新生(或下一届新生)拟选用教材
教材名称
编写者
出版社名称
出版年月
属备注中何类教材
续用更理由继选或换由
教研室意见
教研室主任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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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教务处
意见
负责人签字:部门章:
年月日
注:1.交表同时附任课教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高校教师证复印件各一份。
2.本表在每学期结束前两周填写,会同复印件材料一同送教务处备审。
授课过程:条理清晰□优□良□中重点突出□优□良□中
联系实际□优□良□中启发思维□优□良□中
板书整洁□优□良□中手段新颖□优□良□中
用字用语:字语规范□优□良□中讲普通话□优□良□中
听课教师意见:
听课教师签字:年月日
聘用部门
意见
负责人签字:部门章:
年月日
被聘用者(校内)
所在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部门章:
兼课教师审批表
聘用部门:20 ~20学年第学期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
职称/职业资格
发证单位
获取时间
毕业学校
专业
专业特长
现(原)工作单位、部门
(□在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退休)
联系电话
E-mail
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有□无
发证单位
获取时间
教师来源(□行业企业□校内返聘□校内兼课□其他高校教师)
讲授课程
试讲评审
意见
授课内容:准确度□优□良□中有新信息□优□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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