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使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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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全使用

管理手册

XXXXX编制

目录

一.批准页 (1)

二.相关人员职责 (2)

三.操作人员守则 (3)

四.安全操作规程 (4)

五.常规检查制度 (5)

六.维修保养制度 (6)

七.定期报检制度 (7)

八.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8)

九.意外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习制

度 (9)

十.技术档案资料保管制度 (11)

十一.附表 (12)

十二.附录 (21)

前言

电梯(包括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和杂物电梯)作为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之一,国家对电梯的生产(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和使用实行监督管理。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益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市电梯的安全监察;益阳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负责益阳市辖区内电梯的监督(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的生产(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保养)单位才能从事相应的电梯施工活动。

根据规定,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

位安全责任制度。为帮助电梯使用单位正确、合理地制订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编制了本“管理手册”。

电梯使用单位可以直接引用本“管理手册”中的相关管理制度,经内部发布后,作为本单位管理制度的一部分;也可根据企业特点,参照本“管理手册”相关制度编制或自行编制相关“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本“管理手册”面向电梯使用单位免费赠送。

2011年4月08日

批准页

为了满足电梯日常使用和管理的需要,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经审定,本“管理手册”中的相关管理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文件的要求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为此,我单位将直接引用本手册中的相关管理制度作为本单位电梯安全使用的管理制度,现予以批准、发布,自年月日起在本单位正式实施。

在相关管理制度运行期间,各有关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相

应职责,切实保证本单位电梯的安全运行。

单位(章):

批准人:

日期:年月日

相关人员职责

一.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电梯安全使用的主要责任人,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电梯安全使用责任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根据电梯使用特点和安全需要,配备电梯司机;

3.组织制定电梯安全使用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组织制定电梯意外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保证电梯安全使用所需的必要投入,并有效实施;

6.督促、检查电梯安全使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是电梯安全使用具体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电梯安全使用履行下列职责:

1.建立并管理电梯技术档案,认真填写相关记录。

2.妥善保管好电梯层门钥匙、机房钥匙。

3.做好电梯使用登记或者变更、注销手续工作,编制年度电梯定期检验计划,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4.监督、确认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定期检修、保养电梯工作。

5.对电梯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纠正和阻止电梯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电梯使用,并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6.负责组织实施电梯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参加电梯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操作人员职责

电梯操作人员是电梯安全使用的直接实施者,电梯操作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1.严格执行电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及时纠正和阻止搭乘人员的违规行为,正确使用电梯。

2.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工作,认真填写相关记录。

3.做好日常清洁工作,保持电梯地坎清洁无杂物,轿内物品放置整齐。

4.配合电梯管理人员开展各项工作,配合电梯检验、维保工作。

5.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电梯安全管理人

员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操作人员守则

忠于职守热爱本职工作

遵纪守法严守操作规程

认真细致规范合理操作

文明礼貌提供优质服务

钻研技术提高操作技能

安全操作规程

为保障本单位电梯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程。电梯、自动扶梯和杂物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及乘用人员在管理、使用电梯、自动扶梯、杂物电梯时应严格遵守本规程。

一、总则

1、管理、操作由专设人员负责,管理、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2、每日投入运行前,应由管理或操作人员开启钥匙,并进行空载试运行,在确认设备运行无异常情况时,方能正式运行。

3、多班制运行时,管理或操作人员在上下班前后应办理交接班手续。

4、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5、不允许超载运行,电梯无超载限制功能时,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限制进入轿厢的人数或货物的重量。

6、有司机和有、无司机二用电梯,操作人员在离开电梯前应将电梯停在正常层

站,使电梯处于停止或自动运行状态,锁好操纵箱门,将电梯钥匙随身带离。

7、层门钥匙(简称三角钥匙)由电梯管理部门保管,电梯、自动扶梯、杂物电梯的操纵钥匙由电梯管理或操作人员保管,电梯三角钥匙应与电梯操作钥匙分开存放。不得出借电梯钥匙、三角钥匙给无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人来操纵和使用。

8、出现故障时,管理或操作人员应及时通知维保单位,并协助维保人员完成合适的工作,服从维保人员的指挥,不得随意离开自己的岗位,不得擅自对电梯进行修理,非专业检修人员不得上轿顶或者进入自动扶梯的驱动和转向站。

9、乘用人员应服从管理或操作人员的指挥,或依照“安全须知”正确、文明地乘用电梯、自动扶梯。

二、特殊规定:

1、电梯安全操作:

(1)不得采用电源开关或急停按钮作为正常运行中的中途停车;

(2)不得通过开启安全窗来搬运长件货物;

(3)轿厢顶部除电梯自身设备外,不得放置其他物品;

(4)运送重量大的货物时,应将物件放置在电梯轿厢的中间位置,防止轿厢倾斜。

2、自动扶梯安全操作:

(1)自动扶梯在起动或停止时,应确认梯级上无搭乘人员;

(2)自动扶梯运行时严禁随意按动急停按钮,以免造成意外;

(3)乘客在搭乘扶梯时禁止将头或身体伸出扶梯扶手以外的空间;

(4)禁止任何人在自动扶梯上攀爬、玩耍,或将细碎物品随意丢弃在梯级上;

3、杂物电梯安全操作:

(1)杂物电梯未停靠在使用者所处楼层时,严禁拉动厅门,或在运行中将厅门用三角钥匙打开;

(2)操作人员在装运货物时,严禁人员进入轿厢,严禁任何人搭乘杂物电梯;

(3)禁止一切对杂物电梯安全开关的短接或拆除行为。

常规检查制度

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性地组织人员对电梯、自动扶梯、杂物电梯使用状况进行日检、月检和年检,并督促电梯、自动扶梯、杂物电梯维保单位的日常维保工作。

一、总则

1、电梯管理或操作人员应每日对电梯进行一次检查;

2、电梯管理人员应每月对电梯进行月检,并作出记录;

3、电梯至少每十五天进行一次维保;

4、每年电梯管理人员会同维保单位对电梯安全运行状况进行一次评估。

二、日检

(一)、电梯的日检

操作(管理)人员每天至少全程乘电梯上、下各一次以评估安全运行状况,并重点观察如下内容:

1、平层;

2、层门的总体性能以及门保护装置的有效性;

3、层站指示器、层站及轿厢操纵箱按钮;

4、轿厢正常及应急照明;

5、紧急报警装置。

(二)、自动扶梯的日检,并重点观察如下内容:

1、运行有无异常的振动或者噪声;

2、运行、制动等指令的有效性;

3、是否有异物卡入梯级、踏板或胶带与梳齿板之间。

(三)、杂物电梯的日检,并重点观察如下内容:

1、平层;

2、层门的总体性能以及门保护装置;

3、层站指示器、到站提示、层站按钮和急停开关。

三、月检

1、安全标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完好性;

2、日检记录及维保单位相关记录的完整性;

3、底坑、井道、机房、驱动和转向站的安全性及漏水、渗水状况;

4、通往保留给维修人员的房间、井道和机房和滑轮间的通道应安全、畅通,并有充分的照明;

5、在明显并且容易接近的地方放置适用的消防器材。

维护保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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