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互助资金协会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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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互助资金协会规范化管理实施方

千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协会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建设,扎实、规范、安全、有效地搞好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有效促进贫困村、贫困农户增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加强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协会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夯实村级互助资金协会基础,提升协会管理水平,完善扶贫互助资金管理机制,真正把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建设成为民服务、促农增收脱贫的有效组织。

二、目标任务

扶贫互助资金协会规范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经过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行,使全县的扶贫互助资金协会机构健全、人员得力、管理严格、运转高效、服务优良,为贫困农户发展增收产业提供有力地资金保障。

三、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1、加强协会自身建设。

2、严格互助资金运行程序。

3、规范互助资金财务管理。

4、加强协会日常管理。

四、实施细则

㈠协会建设

1、协会组织机构健全,协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依法当选、分工明确、各尽其职。

2、协会有固定的办公室和办公桌椅,有专用档案柜,协会牌子固定悬挂。

3、协会登记注册证书、章程、管理制度要全部公示上墙。

㈡发展会员

1、申请加入互助资金协会的村民必须常年居住在本村

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

2、村民入会,要填写统一格式的《入会申请表》,本

人签名、盖章或按手印;以后新入会会员每户限交500元互助金。

3、村民按规定缴纳互助金的同时,财务人员要开具

正式收款收据,同时发放填写完整的会员证。

㈢借款管理

1、互助资金借款用于扶持会员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手工业和服务业,用于其它项目的不予支持。新入会会员入会当月不得借款。

2、互助资金一般性借款每笔不得超过5000元,无人担保的贫困户会员单笔不超过元。借款占用费率为月息4.5%,年息5.4%。

借款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1年期借款发放总笔数不得超过全年发放总笔数的50%。

3、会员借款时,要严格遵守以下借款程序:一是向互助小组提出借款申请,填写借款审批表,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后,交给互助小组组长(特困户申请直接交理事会);二是互助小组组长及时召集本组会员,讨论借款申请,并确定两名成员在该会员暗示还不上款时代为偿还;三是互助小组组长在借款审批表上签字后交给理事会;四是理事会召开会议(至少有一名监事会成员列席),研究决定是否借款。会议过程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五是理事会在公示公告栏公示借款申请研究结果;六是理事会与准于借款的会员签订借款合同,合同上签名部分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写,严禁代签;七是会计和出纳根据合同向批准借款的会员发动借款,并在会员借还款证、借还款台账上注明登记。

4、互助资金借款坚持优先发放期限短、额度小的借款,优先发放贫困户借款;严禁“垒大户”,即直接借给少数农户或富裕户,或以几户的名义借款一个人使用和偿还。

5、严禁入会或还款的当天及当月借款;严禁前账不清又续借;严禁冒用她人名义借款。

6、协会管理人员借款要及时报县扶贫办备案。

7、互助协会发放借款余额(即累计借款金额减去已还借款金额)不超过互助资金本金的80%,借款超过60%向县扶贫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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