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种苗质量抽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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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种苗质量抽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按上级文件要求,4月5日至25日我站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本县的4个国有林场、2个育苗专业户和1个种子经营大户进行种苗质量检验检查。主要抽检树种有樟子松、油松、侧柏和沙地柏等,种子有花棒、柠条和紫穗槐等;并检查了各单位的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和“两证一签”等标签制度的落实情况和档案管理情况。
二、抽样、检验、分级依据
(一)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暂行规定》、《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等。
(二)检测依据
《林木种子检验规程》(GB2772)、《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7908)、《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等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
三、抽查结果
(一)本次抽查的种子样品合格率为100%,苗木苗批合格率为100%。林木种子(苗木)质量不合格指标种子的为净度、发芽率(生活力)、含水量;苗木的为地径、苗高、根系,树形
树冠。
(二)我县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主要以国有林场为主,社会育苗为辅。受市场经济的影响,育苗的主要树种为樟子松、油松、侧柏和沙地柏等,销售方向为本市、内蒙古和宁夏等地。各单位和育苗户均没有建立生产和经营档案。
(三)各国有林场和育苗大户均能严格执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制度,但“两证一签”等标签制度却执行的不怎么样,是需要时办理,不要时基本不办。农民育苗基本没有执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和标签制度。
(四)近年来受采种基地老化和市场经济影响,县上基本不组织计划采种,也没有采种期公告。
(五)我县暂时还没有林木良种。
(六)本次所检查的种苗质量基本合格,因为受市场经济的影响,不好的种苗基本上是无法销售的。主要问题是各单位和个人没有书面的生产经营记录档案,不严格执行“两证一签”制度。
(七)本次检查的所有林木种子来源均为东北、内蒙古、河北和本地。
(八)附件1、2、3、4、5、6表格的内容见附件。
(九)本次所检查的单位均为合格单位,都已办理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
(十)农民育苗户均无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本次调查未涉及。
四、经验和做法
一是以坚持抓住质量为主题不放松。我县始终把种苗质量放在工作的首位,从源头抓起,严把种苗质量关。在造林种苗质量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列规范性措施,强化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种苗质量监管,提高营造林质量与成效,有效推动营造林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二是坚持科技兴种为支撑不改变。我县林木种苗生产始终坚持依靠科技进步,积极引进推广樟子松育苗技术,使樟子松育苗走向成熟和规模化,并使用营养袋和营养钵育苗,大大提高了造林的成活率,同时加大科技宣传力度,印制樟子松育苗和管理经验5万份在各林场和育苗村庄发放,为横山县评为“全国樟子松造林示范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对生产优质种苗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五、检查情况分析
本次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大多数苗农没有执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和“两证一签”制度,苗木生产经营没有档案,存在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我县林木种苗建设投入的经费不足,监管不到位,以致市场生产和经营散乱,再加上现在的市场生产经营有时根本不需要档案和“两证一签”,所以群众也不会主动办理相关手续。
六、意见和建议
严格林木种苗市场管理,规范种苗市场秩序,切实落实林木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安排专项资金,从生产的源头抓起,从地头抓起,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在主要路口设关设卡,检查种苗生产经营中“两证一签”制度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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