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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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铁道部和铁路局关于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有关文件和规定,进一步提高施工、监理单位标准化管理意识,积极推动多经系统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取得进步,特制定本办法。
一、有关要求
按照建设单位与施工、监理单位共同制定的标准化管理推进计划和标准化管理的具体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组织监理站、各项目部和作业队对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化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考核。考核内容依据部、局和多经处下发的有关标准化管理文件、规定和要求。
1. 施工单位项目部和监理站须在开工前对所管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进行规划,做到标准化管理开工前准备工作到位,开工后过程控制到位,施工结束后收尾工作彻底。
2. 主要工程项目开工前须经建设单位和监理站对标准化管理落实情况(三通一平,场地硬化,材料场、生活区、加工区规划,以及各种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和标牌设置情况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开工。
3.按照建设单位下发的标准化管理推进计划阶段安排,每月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各项目部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情况进行平推检查并且进行考核评价,日常采取不定期检查和临时抽查。
4.因地方征拆和方案变化等因素影响标准化管理推进计划按期兑现的,由项目部以书面方式说明原因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结合实际情况调整标准化管理推进计划。
5.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标准化管理推进计划要求,及时制定本项目部的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必须符合铁道部和路局有关要求并且符合现场实际,要做到主要项目齐全并且具有可操作性。
6.监理人员必须做到对施工单位标准化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监理人员发现标准化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时,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对于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要及时通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核对,对于情况属实的,视情节轻重对施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直至经济处罚。
二、考核内容及处罚标准
1.项目部和作业队(架子队)驻地标准化。
1.1 未按要求制定项目部和作业队(架子队)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
1.2 未按规定成立相应的管理组织机构,有关工作职责和制度未上墙,
1.3 项目部八牌二图未设置或设置不全。
八牌:驻地工程揭示牌、组织机构框图、工地党组织和文明工地建设构架图、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工地质量创优规划、“三标一体”(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分配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项目管理方针目标。同时设置工程质量监督和建设领域突
出问题专项治理举报电话牌。
二图:施工平面图(包含线路平、纵断面图)、工程形象进度图。
1.4 作业队(架子队)五牌一图未设置或设置不全。
五牌: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同时设置工程质量监督和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举报电话牌。
一图:施工现场平面图
1.5 项目部和作业队院落未进行封闭式管理。
1.6 职场环境和施工、材料场地无规划,驻地卫生脏乱差。
1.7在居民区附近施工产生严重噪音及粉尘,运输过程中造成道路污染。
检查发现以上问题,每项(次)罚款2000元。
2.人员配备及培训标准化。
2.1 项目部未按规定和投标承诺配备管理人员。
2.2 作业队(架子队)未按“1152”规定设置九大员(队长、技术负责人,技术、质量、安全、试验、材料员,领工员和工班长)。
2.3 项目部擅自调整管理人员。
2.4 对施工人员未进行人身安全教育和消防教育。
2.5 对机动车辆驾驶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进行临近既有线施工安全教育。
2.6 对现场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未进行既有线施工安全应知应会教育。
检查发现以上问题,每人(次)罚款2000元。
对于施工单位变更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以及质量、安全专职等人员)的处罚,经建设单位批准后变更的,每人(次)罚款1-5万元;未经建设单位批准擅自变更的,每人(次)罚款5-10万元。
3.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
3.1路基工程
3.1.1 施工现场“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及各类标示牌、警示牌未设置或设置不全不规范。
3.1.2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
3.1.3 大型机械施工现场未严格做到“五个一”的,即:一机、一人(专职防护)、一本(机械施工日志)、一牌(设备标识牌)、一证(机械操作证)。
3.1.4 机械设备无标识牌或标识牌不规范。
3.1.5 易发生机械伤害的场所和施工现场出入口未按规定设置禁止和警示标志。
3.1.6 各类桩基地面孔口四周未按规定搭设防护围栏或围栏不牢固,停止作业时有关孔口未用盖板盖严并设置围栏和警告标
志。
3.1.7 滑坡、崩塌、高陡边坡等高风险路基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明显的禁止、警告标志。
3.1.8 配电房(室)、变压器等固定电力设备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屏障或网栅围栏以及明显的禁止、警告标志。
3.1.9 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戒线或安全警戒绳。
3.1.10 施工现场不按规定程序施工,路基填筑一次堆土过厚,摊铺和碾压不标准,路基填料不符合标准、弃土和垃圾不及时清理。
3.1.11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有关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佩带胸卡、袖标和安全帽。
检查发现以上问题,每项(次)罚款3000元。
3.2桥涵工程
3.2.1施工现场“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及各类标示牌、警示牌未设置或设置不全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