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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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金谷至方溪道路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部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

保护保证体系

第二册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

缙云县金谷至方溪道路EPC总承包项目部

二○一七年六月

批准:韦华审核:邓泽庭校核:董学志编制:龚嘉旻

缙云县金谷至方溪道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

1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

1.1 EPC总承包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做好缙云县金谷至方溪道路工程总承包项目现场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简称HSE)工作,落实主体责任,由EPC项目部牵头成立“缙云县金谷至方溪道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包括总承包项目部及各标段项目主要负责人。各标段根据各标段工程量及工期要求成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

缙云县金谷至方溪道路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主任:韦华

副主任:邓泽庭、顾鑫杰、董学志

成员:总包部:李贺勇、王龙威、张修飞、张洪东;C1标段:王白山、廖建明、任全亮、杜仲荣、刘国梁、卢勇;C2标段:梁宏伟、汪斌、李刚、刘凡、朱利、钟培文

1.2各标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各标段在EPC总包部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各自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负责各标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2.1C1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成立以本标段项目经理为责任人,项目总工、分管安全副经理和安全总监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和施工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见图1.2-1).

C1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杨远

副组长:王白山、王迎春、廖建明、任全亮

成员:杨博、王志锋、卢勇、周燃燃、刘高峰、李军权、王仪红、张怀季、何文爱、魏生强、田远军、鲁广生、幸华斌

图1。2-1 C1标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1。2.2 C2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C2标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总监及项目总工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及安全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C2标项目部安全管理、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隐患排查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

C2标段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黄献新

副主任:朱利、汪斌

成员:李小勇、梁宏伟、李晓东、钟培文、李玉新、黄宁宁、徐菊仙、刘凡、郭红

图1.2—1 C2标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2总包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及职责分工

2。1总包部安全生产“四个责任体系”

为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完善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EPC总承包项目部采用“四个责任体系"的形式落实责任主体,其组成如下:

1、安全行政管理体系

建立以总承包项目经理为EPC总承包部层次的主要责任人,各标段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行政管理体系。负责保证安全生产资源配置,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质量、成本、效益的关系。

2、安全技术支撑体系

建立以总承包分管技术的项目副经理为EPC总承包部层次的主要责任人,EPC总包部设计管理人员、各标段总工为组成成员的安全技术支撑体系.负责强化技术策划、技术实施、工作流程、技术资源组织和安全生产技术保障,强化技术指导、技术研发对安全生产的支撑作用。

3、安全生产实施体系

建立以总承包分管生产的项目副经理为EPC总承包部层次主要责任人,EPC总包部工程管理部人员、各标段现场生产负责人为组成成员的安全生产实施体系.负责强化生产组织管理责任人的安全生产意识,促进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项目制度组织生产,确保生产安全。

4、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建立以总承包安全总监为EPC总承包部层次主要责任人,EPC总包部安全环保部人员、各工区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员为组成成员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根据生产组织架构建设完整、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组织安全监督检查、考核,督促各部门、项目部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表2。1—1总包部安全生产“四个责任体系”名单

2。2。1总承包部安委会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及时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并督促项目各级人员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2)建立健全EPC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EPC项目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监督各标段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体系,监督各标段制定科学合理的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各标段制定科学合理的人员安全生产行为规范.

(3)监督各标段安全文明施工主体责任的落实。落实项目部、各个标段四个责任体系以及职业健康、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的责任部门与责任人,组织项目相应层次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和考核工作。

(4)保证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费按规定足额提取,专款专用.监督各标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费足额投入和专款专用的实施.

(5)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督促各标段按“五同时”原则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6)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EPC项目部人员安全管理意识。督促与协助

各标段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提高各标段各级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督促各标段各级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7)督促、检查各标段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建立安全应急体系,并监督各标段制定并实施项目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

(9)定期召开安委会、安全分析会,总结、分析项目现场安全生产工作,通报项目现场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10)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并积极、妥善处理事故的各项善后事宜。

2.2.2总承包部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总承包部项目经理是总承包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总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总承包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总承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总承包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总承包部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总承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总承包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并主持重大事故的调查工作。

(8)贯彻实施国家与当地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政策,执行上级各项安全规定、规程、标准以及本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和决议。

(9)必须将安全工作列入本工程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汇报,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2.2。3总承包部常务副经理安全职责

常务副经理在总承包部项目经理授权范围内,履行总承包部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协助总承包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1)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总承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和落实EPC总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督促各标段项目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组织建立健全适应EPC总包部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督促各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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