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公司发布《电站锅炉汽包水位测量系统配置、安装和使用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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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公司发布《电站锅炉汽包水位测量系统配置、安装和使用若干规定》

发表时间:2002-4-18

关于印发《国家电力公司电站锅炉汽包水位测量系统配置、安装和使用若干规定

(试行)》的通知

国电发[2001]795号

各分公司、华北电力集团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华能集团、华能国际、中电国际、国电电力、电规总院、东北、华东、中南、西南电力设计院:1997年秦皇岛热电厂“12.16”锅炉缺水重大事故发生后,国家电力公司专门组织专家对国内电站锅炉汽包水位测量和水位保护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发现电站锅炉汽包水位测量系统在系统配置、测量装置的安装和水位保护的运行管理等方面存在一系列问题,已严重威胁了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为此,在《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十五项重点要求》的“防止锅炉汽包缺水、满水事故”章节中,对锅炉汽包水位测量系统的安装、水位基准和保护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原则要求。为了更好地贯彻《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有关规定,有效防止锅炉汽包缺水、满水最大事故的发生,在参照国内外电站锅炉制造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国内电站锅炉的实际。制订了《国家电力公司电站锅炉汽包水位测量系统配置、安装和使用若干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执行。

附件:

国家电力公司电站锅炉汽包水位测量系统配置、安装和使用若干规定

(试行)

为了保证电站锅炉的安全运行,根据《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的“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1.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系统超高压及亚临界火力发电用汽包锅炉。

2 水位测量系统的配置

2.1新建锅炉汽包应配备2套就地水位表和3套差压式水位测量装置,2套就地水位表中的1套可用电极式水位测量装置替代。在役锅炉汽包叮根据现场实际和新建锅炉的配置要求进行相应的配置。

2.2锅炉汽包水位的调节、报警和保护应分别取自3个独立的差压变送器进行逻辑判断后的信号,并且该信号应进行压力,温度修正。

2.3就地水位表可采用玻璃板式、云母板式、牛眼式。

3.水位测量装置的安装

3.1每个水位测量装置都应具有独立的取样孔。不得在同一取样孔上并联多个水位测量装置,以避免相互影响,降低水位测量的可靠性。

3.2水位测量装置安装时,均应以汽包同一端的几何中心线为基准线,采用水准仪精确确定各水位测量装置的安装位置,不应以锅炉平台等物作为参比标准。

3. 3安装水位测量装置取样阀门时,应使阀门阀杆处于水平位置,水位测量装置汽侧取样管与水侧取样管间可加装连通管。

3.4水位测量装置的开孔位置、取样管的管径应根据锅炉汽包内部部件的结构,布置和锅炉的运行方式,由锅炉制造厂负责确定和提供。

3.5就地水位表的安装

3. 5.1就地水位表的零水位线应比汽包内的零水位线低,降低的值取决于汽包工作压力,若现役锅炉就地水位表的零水位线与锅炉汽包内的零水位线相一致,应根据锅炉汽包内工作压力重新标定就地水位表的零水位线,具体降低值应由锅炉制造厂负责提供。

3.5.2安装汽水侧取样管时,应保证管道的倾斜度不小于100:1,对于汽侧取样管应使取样孔侧高,对于水侧取样管应使取样孔侧低(见图1)。

3.5. 3汽水侧取样管、取样阀门和连通管均应良好保温。

3.6差压式水位测量装置的安装

3.6. l差压式水位测量装置的平衡容器应为单室平衡容器,即直径约lOOmm的球体或球头圆柱体(容积为300-800ml),容器前汽水侧取样管可有连通管。

3.6.2安装汽水侧取样管时,应保证管道的倾斜度不小于100:1,对于汽侧取样管应使取样孔侧低,对于水侧取样管应使取样孔侧高(见图2)。

3. 6. 3 禁止在连通管中段开取样孔作为差压式水位测量装置的汽水侧取样点

图3 连通管中段开取样孔的示意图

3.6.4汽水侧取样管、取样阀门和连通管均应良好保温。平衡容器及容器下部形成参比水柱的管道不得保温。引到差压变送器的两根管道应平行敷设共同保温,并根据需要采取防冻措施。

4.水位测量装置的运行和维护

4.1差压式水位测量装置进行温度修正所选取的参比水柱平均温度应根据现场环境温度确定,并且应定期根据环境温度变化对修正回路进行设定。

4.2锅炉启动前,应确保差压式水位测量装置参比水柱的形成。锅炉汽包水位的监视应以差压式水位测量装置显示值为准。

4.3定期(每班)核对额定汽压下差压式水位测量装置零水位与就地水位表的零水位,若其偏差过大,应以额定汽压下就地水位表的零水位为基准,校正差压水位测量装置的零水位。

5.锅炉的高、低水位保护

5.1锅炉水位保护未投入,严禁锅炉启动。

5. 2锅炉汽包水位保护在锅炉启动前应进行实际传动试验,严禁用信号短接方法进行模拟试验。

5.3锅炉汽包水位保护的设置、整定值和延时值随炉型和汽包内部部件不同而异,具体数值由锅炉制造厂负责确定,各单位不得自行确定。

6.本规定由国家电力公司发输电运营部负责解释。

7.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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