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操作规范图

合集下载

dzt 0239-2004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设计规范

dzt 0239-2004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设计规范

的分解,并对各单元项目确定设计要求与边界、实现目标的可行性、工程的实现步 骤和有关工程参数。 第 2.1.6 条 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对初步设计图进行扩充, 使之满足实施的需要:
对监测方案应给出准确的布点位置及要求,以利于定位实施;编制工程预算及设计
程度为主、适当参考工程造价的原则,进行综合确定。 第 2.2.2 条 根据泥石流灾害的受灾对象、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期望经
济损失和防治工程投资等五个因素,可将泥石流灾害防治安全等级划分为四个级别 (表 2—1)。 2.3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标准 第 2.3.1 条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标准的确定,应进行充分的技术经济比
标准分享网 免费下载 免费标准网() 无需注册 即可下载
免费标准网()
及对工程的影响;地下水类型、水位及埋深、动态、补给排泄条件及地层渗透系数; 水与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地震基本烈度,地震动参数;特殊岩土的测试与评价; (4)其它资料:施工场地的水、电、交通条件:排水、排污条件;对噪声、振动 的限制;防治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的地方经验;地方的材料及劳务价格;防治工 程影响范围内的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图等。 第 1.4.3 条 防治工程设计在执行本规范时,尚应参照执行国家、行业、部门
图设计,视情况也可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边监测。 第 2.1.4 条 可行性方案设计阶段,应根据防治目标,对多种设计方案进行全
面的技术与经济论证,提出优化的推荐设计方案。此阶段的设计文件应提出相应的 设计方案图纸,设计论证说明。 第 2.1.5 条 初步设计阶段应对泥石流灾害影响范围的防治任务进行科学合理
上,运用成熟的理论和行之有效的新技术和新方法,进行充分论证,并宜提出多方 案进行比较。 第 1.3.5 条 应注意与当地社会、经济和环境发展相适应,与市政规划、环境

11地质灾害应急组织机构示意简图

11地质灾害应急组织机构示意简图

信息不详 对信息进行分析
误报警 险情灾情排除
险情灾情确认 成立现场指挥部
调动应急力量
应急队伍保障
建立应急通信 应急响应 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应急装备保障
启动专家系统 受威胁人员疏散转移 现场抢险 医疗救援 安全保卫 后勤保障 调查监测
应急技术保障
应急处置行动
应急行动结束
总结评估
建立档案


11.1 地质灾害应急组织机构示意简图
市指挥部
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现场应急指挥部ຫໍສະໝຸດ 市应急指挥机构市应急专家组
市指挥部办公室
县(市、区) 应急指挥机构
应急救援力量
消防专业力量
军队、武警力量
政府公务力量
其他社会力量
11.2 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图
应急指挥机构接到 险情灾情报告 信息不详 误报警
进一步查核信息

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技术要求(试行)××××—××—××发布××—××—××实施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发布目录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基本规定 (1)4 施工组织 (2)4.1一般规定 (2)4.2施工准备与测量工作 (2)4.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 (2)4.4编制内容和方法 (3)5安全防护工程 (3)6截(排)水工程 (3)6.1 一般规定 (3)6.2 表层排水 (4)6.3深层排水 (4)7预应力锚固 (4)7.1一般规定 (4)7.2材料与设备 (5)7.3施工 (5)7.4试验与预应力监控 (6)8抗滑桩 (6)9格构锚固 (8)9.1浆砌片石格构 (8)9.2钢筋混凝土格构 (8)9.3锚杆施工 (9)10抗滑挡土墙 (9)10.1重力式挡土墙 (9)10.2钢筋混凝土挡土墙 (10)11其它防治工程 (10)11.1柔性防护 (10)11.2清方减载 (10)11.3回填反压 (11)11.4生物防护 (11)11.5填充、注浆加固工程 (11)12监测预报 (11)13环境保护 (12)附录A(规范性附录)石料技术要求 (13)附录B(规范性附录)预应力锚杆锚固试验 (14)I前言为适应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工作标准化的需求,加强对该工作的指导,并使其更加规范,质量可靠,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组织有关单位的专家编写了《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技术要求》,以统一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工作。

本标准按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参考有关地方标准、结合贵州实际编制。

本标准共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基本规定、施工组织、安全防护工程、截(排)水工程、预应力锚固、抗滑桩、格构锚固、抗滑挡土墙、其他防治工程、监测预报、环境保护13章,规范性附录A、B。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设计规范(DZT0239-2004)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设计规范(DZT0239-2004)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设计规范DZ/T0239-2004中国地质调查局二○○四年十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T0239-2004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设计规范1总则1.1 泥石流灾害防治的基本程序第1.1.1条泥石流防治程度是指泥石流灾害防治项目从决策、勘查、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及其先后次序。

为保证获得最佳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泥石流灾害防治应遵循下列基本程序。

第1.1.2条工程勘查主要根据设计阶段和泥石流灾害体及其防治区域,进行测量、测绘、测试、勘探、试验、鉴定、研究与综合分析评价工作。

目的是为防治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科学依据。

第1.2.3条可行性研究通过初步勘查、监测、稳定性分析,危害性评估等工作,对是否需要进行防治,以及防治的范围和重点区域,防治工程方案的选定等,提出可行性分析,上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和国务院国土资源部,作为领导机关决策的依据。

第1.1.4条立项与编制设计任务书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区别泥石流灾害项目的重要性、危害性与规模,按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批准权限,提出立项报告。

立项批准后,应立即组织编写设计任务书。

第1.1.5条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主要是编制适应这两个阶段的设计说明书、工程图件和工程概、预算。

第1.1.6条工程施工是实现设计文件的重要阶段,应做到计划、设计、施工三个环节互相衔接,投资、工程内容、施工图纸、设备材料、施工力量五个方面落实,保证全面完成设计文件的内容及要求。

第1.1.7条竣工验收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完成任务,同时还要移交固定资产、次会给当地政府或专职单位使用和维护管理。

1.2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的特点第1.2.1条非标准设计不同类型的泥石流灾害有不同的特点,防治工程设计对每个泥石流的治理范围、采取的方案和措施是互不相同的。

所以,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设计属非标准设计,必须对每个泥石流进行具体的针对性设计。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1.范围1.1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不同阶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内容、要求、方法和程序.1.2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建设工程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及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定义本技术要求采用下列定义:2.1地质灾害:是指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2.2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2.3地质灾害危险区:是指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地区.2.4地质灾害危害程度:是指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与生态环境破坏的程度。

3.总则3.1为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今第39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5号)的精神,规范全国建设工程和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特制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

3.2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3.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必须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该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价,提出具体的预防治理措施.3.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灾种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矿山采空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等。

3.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主要内容是:阐明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分析论证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措施与建议,并作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

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检查规范

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检查规范
查近期编制的采区地质说明书、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揭煤地质说明书,看编制内容是否齐全,图、文是否一致,是否按委托书要求的时间提交,经总工审批。
采后总结
采煤工作面和采区结束后,按规定进行采后总结
5
查资料。采后总结不全,每缺1份扣3分,内容不符合规定1次扣3分
查近期编制的采煤工作面和采区采后总结,内容是否符合规定,编制时间是否符合采面一月内、采区半年内的要求。
台账图纸
1.有《煤矿地质工作规定》要求必备的台账、图件等地质基础资料;
2.图件内容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要求,图种齐全有电子文档
10
查资料。台账不全,每缺1种扣3分;台账内容不全不清,1处扣1分;检查全部地质图纸,图种不全的,每缺1种扣5分;图幅不全扣2分,无电子文档扣2分,未及时更新1处扣1分,图例、注记不规范1处扣1分;素描图不全,每缺1处扣3分,要素内容不全1处扣1分;日常用图中采掘工程及地质内容未及时填绘的1处扣1分
1、查观测成果资料和综合分析资料,是否有针对性、是否满足生产需要;
2、查地质观测与资料编录是否及时、内容是否完整;
3、。
致灾因素普查地质类型划分
1.按规定查明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各种隐蔽致灾地质因素;
2.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划分煤矿地质类型,出现影响煤矿地质类型划分的突水和煤与瓦斯突出等地质条件变化时,在1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
二、基础资料(35分)
地质报告
有满足不同生产阶段要求的地质报告,按期修编,并按要求审批
10
查资料。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生产地质报告、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不全,每缺1项扣3分;地质报告未按期修编1次扣3分;未按要求审批1次扣2分
查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生产地质报告、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是否按期修编,并按要求审批

根据国务院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根据国务院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二、2007 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2007 年降雨趋势预测 根据福州市气象台《福州市 2007 年重要季节短期气候趋势展望》,本 市雨季始于 4 月下旬中后期,属偏早,结束于 6 月下旬中后期,属正常。 雨季强度沿海南部正常略强,其余正常。5 月雨量全市略多;6 月雨量内陆 和沿海北部略少;沿海南部正常略多。5—6 月总雨量正常略少。雨季相对 集中期出现在 5 月下旬中后期(5 月 25—31 日)和 6 月中旬中前期(6 月 11—16 日)。 预计 2007 年台风季节影响我市的台风(含热带风暴,下同)为 5—6 个,分布如下: 7 月以前 1 个、8 月 1—2 个、9 月 1 个、10 月 1 日以后 1 个。预计 7—9 月总雨量以偏少为主。各月雨量分布:7 月沿海南部略多, 其余正常;8 月偏少为主;9 月分布极其不均,以正常为主。
点防范期为汛期,即 4 月 1 日—10 月 15 日,5 月上旬到 6 月中旬可能大雨
时段、7—9 月份的台风暴雨期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中的重中之重。要求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前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期工
作状态,确保安全渡汛。
五、地质灾害防范措施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地质灾害发生造成人员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福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 和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其一,会同市建设、水利、交通、教育等部门 及时将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给防灾 负责单位、责任人和受灾威胁的群众手中,把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至具体 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其二,要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 灾知识宣传,协助市政府建立县(市、区)、乡镇、村、灾点四级群测群防 网络,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速报制度, 与防汛、气象等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在汛期特别是台风暴雨、异常降 雨时段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其三,每年汛前要组织力量, 会同建设、水利、交通、教育等部门对辖区内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现场调 查,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所辖行政区本年度可能发生的地质灾 害作出防治工作的总体部署。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同时建立和完善 地质灾害数据库。

地质灾害及防治PPT课件

地质灾害及防治PPT课件

滑坡要素图
滑坡要素示意图 a)剖面示意图 b)平面示意图 1滑坡体2滑动面3滑坡床4滑坡周界5滑坡后壁6滑坡台阶7滑坡舌8拉张 裂隙9滑坡封闭洼地10剪切裂隙11鼓张裂隙12扇形裂隙
滑坡要素
1.滑坡体:沿滑动面向下滑动的那部分岩土体。
2.滑动面:滑坡体沿其下滑的面。
3.滑坡床;滑动面下稳定不动的岩土体。
(1)比较甲、乙、丙三幅图,简述易贡湖在滑坡前后发生了哪些变化? 原因是什么?
答案:湖水逐渐增多,滑坡堆积体阻塞了湖泊的下泄出口,而周围的冰雪 融水和上游来水在不断增加。
(2)对比甲乙两图,易贡地区的雪线有什么变化?简述其变化的原因? 答案:2000年的雪线较1998年的雪线高度明显降低。 原因是1998年为秋季时的照片,经过夏季的融化冰川量减少,2000年为 春季时的照片,经过秋冬春季的积蓄,冰川量大。
滑坡的分类
按规模大小划分
① 小型滑坡:滑坡体小于10万立方米 ② 中型滑坡:10-100万立方米 ③ 大型滑坡:100-1000万立方米 ④ 特大型滑坡: 1000-10 000万立方米 ⑤ 巨型滑坡:大于10 000万立方米 按滑坡力学性质划分
① 牵引式滑坡 :主要是由于坡脚被切割(人为开挖或河流冲 刷等)使斜坡下部先变形滑动,因而使斜坡的上部失去支 撑,引起斜坡上部相继向下滑动 ,一般滑动速度慢。
第七章 地质灾害及防治
第一节滑坡
第一节 滑坡 Landslide
滑坡的定义:
地质体沿地质弱面向下滑动的重力破坏。有双 重含义:可指一种重力地质作用的过程,也可 指一种重力地质作用的结果。
滑坡的形成条件:
斜坡岩体平衡条件遭到破坏的结果。即:下滑 力(力矩)大于抗滑力(力矩)。 不稳定的山坡形态(陡峭的坡度和凌空面) 软弱面的存在(岩体中的裂隙和松软夹层) 破坏平衡的触发作用?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4】69号文件附件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4】69号文件附件1)

附件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1.范围1.1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不同阶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内容、要求、方法和程序。

1.2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建设工程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及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定义本技术要求采用下列定义:2.1 地质灾害:是指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2.2 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2.3 地质灾害危险区:是指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地区。

2.4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是指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与生态环境破坏的程度。

3.总则3.1 为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5号)的精神,规范全国建设工程和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特制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

3.2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3.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必须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该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价,提出具体的预防治理措施。

3.4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灾种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矿山采空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等。

3.5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主要内容是:阐明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分析论证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措施与建议,并作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设计规范(DZT0239-2004)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设计规范(DZT0239-2004)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设计规范DZ/T0239-2004中国地质调查局二○○四年十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T0239-2004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设计规范1总则1.1 泥石流灾害防治的基本程序第1.1.1条泥石流防治程度是指泥石流灾害防治项目从决策、勘查、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及其先后次序。

为保证获得最佳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泥石流灾害防治应遵循下列基本程序。

第1.1.2条工程勘查主要根据设计阶段和泥石流灾害体及其防治区域,进行测量、测绘、测试、勘探、试验、鉴定、研究与综合分析评价工作。

目的是为防治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科学依据。

第1.2.3条可行性研究通过初步勘查、监测、稳定性分析,危害性评估等工作,对是否需要进行防治,以及防治的范围和重点区域,防治工程方案的选定等,提出可行性分析,上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和国务院国土资源部,作为领导机关决策的依据。

第1.1.4条立项与编制设计任务书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区别泥石流灾害项目的重要性、危害性与规模,按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批准权限,提出立项报告。

立项批准后,应立即组织编写设计任务书。

第1.1.5条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主要是编制适应这两个阶段的设计说明书、工程图件和工程概、预算。

第1.1.6条工程施工是实现设计文件的重要阶段,应做到计划、设计、施工三个环节互相衔接,投资、工程内容、施工图纸、设备材料、施工力量五个方面落实,保证全面完成设计文件的内容及要求。

第1.1.7条竣工验收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完成任务,同时还要移交固定资产、次会给当地政府或专职单位使用和维护管理。

1.2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的特点第1.2.1条非标准设计不同类型的泥石流灾害有不同的特点,防治工程设计对每个泥石流的治理范围、采取的方案和措施是互不相同的。

所以,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设计属非标准设计,必须对每个泥石流进行具体的针对性设计。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规范与工作程序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规范与工作程序
4. 不允许其他单位假借监理单位 的名义执行监理业务。
(二)权责一致原则
监理单位承担的职责应与业主所授 权限相一致。
监理单位 的责权
监理委托合同 明确规定
承包单位合同 明确规定
(三)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原则
监理组织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 责制,由其全权代理监理单位全面履 行委托监理合同,承担合同所规定的 监理单位责任和义务。对外向业主负 责,对内向监理单位负责。
协助业主组织设计竞赛, 优化勘察成果设计方案
合理确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 材料、设备的合同价
正确拟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 订货合同条款
工程勘察与设计监理实施细则
协助勘察单位优化勘察设计方案 优化勘察成果
协助设计单位优化设计
向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提供主要 材料的价格与生产厂家的资料
协调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的工作
工程施工
投资控制
减少合同外费
减少索赔
按合同支付款
质量控制
驻地 监理部
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其他人员
例:三期地质灾害规前勘查监理组织
总监理 办公室
驻地 监理部
2
总监理:徐开祥 副总监理:马霄汉、王滨 总监理代表:殷坤龙
鞠朝伦
各区县 万州区
主任监理 副主任监理 监理
收集资料、编制监理规划
1. 收集资料
勘查资料
反映工程项目 的资料
设计资料 施工资料
勘察 资料
监理投标,商鉴委托监理
合同,接受任务。
1
组建工程项目监理部
2
收集监理工作所需要的资
料,编制监理规划
3
制定监理措施与监理制度 4
制定监理实施细则,做好
开工前的各项验收工作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的编制原则与要求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的编制原则与要求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的编制原则与要求泥石流是一种具有强大冲击力的地质灾害,常发生在山区地区。

为了减少泥石流灾害带来的生命财产损失,勘查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至关重要。

因此,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的编制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编制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性与系统性原则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的编制应基于科学的理论知识和研究成果,具有系统性和全面性。

勘查规范应涵盖泥石流形成机制、危险性评估、防治方法等方面的内容,并结合实践经验和案例分析,确保勘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2.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原则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的编制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地质、气候等条件,针对性地确定勘查方法和指标。

勘查规范应明确具体的勘查内容和技术要求,以便工程人员能够根据规范进行实际操作。

3.整体性与协调性原则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的编制应与相关规范和标准形成协调统一的系统。

勘查规范应与相关标准相互衔接,确保勘查工作与设计、施工等环节之间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根据以上原则,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应具备以下要求:1.概述和背景介绍勘查规范应包含对泥石流灾害的定义、危害程度评估、防治措施的概述和背景介绍。

概述部分应对勘查工作的背景和目的进行明确阐述。

2.勘查范围与内容勘查规范应明确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的勘查范围和内容。

勘查范围包括地质、地形、气候、水文等方面的勘查。

勘查内容包括泥石流危险性评估、灾害影响范围划定、防治措施选址等。

3.勘查方法和技术要求勘查规范应明确具体的勘查方法和技术要求。

勘查方法可以包括地质调查、卫星遥感、地形测量、水文测量等。

技术要求应包括勘查设备的选用与调试、实地勘查的操作规范、数据处理与分析等。

4.信息收集与分析勘查规范应指导工程人员进行泥石流防治信息的收集和分析。

勘查工作应重点关注地区的地质构造、地层分布、地貌特征等,以便建立准确的灾害模型和风险评估模型。

5.数据管理与报告编制勘查规范应明确数据管理与报告编制的要求。

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为了防止因采矿引起的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危险,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一条成立领导机构(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唐计生(矿长)副组长:任德珍(总工程师)成员:付成东(防治水副总) 唐计中(生产矿长)师安平(安全矿长)靳立全(通防矿长)张俊鹏(机电矿长)领导组下设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测防治水科.办公室主任由地测科科长担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领导组职责:1、对本矿的地质灾害防治全面负责;2、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3、处理因采矿引起地质灾害的纠纷工作;4、组织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三)各部门职责1、地测科:负责牵头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2、矿办公室:负责牵头开展地质灾害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处理因采矿引起的纠纷工作.3、调度指挥(信息)中心:负责接受传递隐患,协调有关各部门的工作.4、其它科室: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及领导组的分配,配合有关工作。

第二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1、地质隐患排查时间规定:每年10月至第二年5月每月(非汛期)对全矿区巡查一次;汛期(每年6月至9月)对全矿区巡查一次,每月对回采的地面区进行巡查一次。

2、矿井开始生产时,对开采区地面的地貌、建筑、公路等拍照留存,以便对比和观测。

3、工作面开始回采后,重点对开采影响区范围内的村庄进行巡查.对采矿塌陷造成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和拍照、观测。

第三条地质灾害隐患预防制度1、发现地质隐患后,根据地测科划定的危险区,由办公室牵头要书面通知业主,设置警示标志,不得随意进入危险区.2、矿办公室要书面在危险区边缘显著的位置,设置避险明白卡,注明危险区域、可能出现的隐患及引起的后果。

3、矿办公室要根据情况在各村设置业余地质灾害监测员,培训有关基本知识,辅助日常的监测。

第四条地质灾害隐患值班报告制度1、矿值班长为矿当日的地质灾害隐患接受、协调处理值班长.矿值班调度员为地质灾害隐患值班员,实行24小时值班。

2017版标准化第五部分: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

2017版标准化第五部分: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

岗位规范:1.管理和技术人员掌握相关的岗位职责、管理制度、技术措施;难操作等。
2.现场作业人员掌握本岗位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规范操作,无“三违”行为;
3.作业前对照岗位安全风险辨识卡进行安全确认
水文地质类型为复杂或极复杂矿井、煤与
(二)组织保障与装备
瓦斯突出矿井和大型矿井设立独立的地测 部门、地测副总工程师和分管矿长(地质
300<Q2≤1200(西北1200<Q2≤3 000(西北地 Q2>3000(西北地区Q2>2100)
地区210<Q2≤600) 区600<Q2≤2 100)
突水量Q3(m3·h-1)

Q3≤600
600<Q3≤1 800
Q3>1 800
开采受水害影响程度
采掘工程不受水害影 响
矿井偶有突水,采掘 工程受水害影响,但 不威胁矿井安全
(二)基础资料
1.地质报告:有满足不同生产阶段要求的地质报告,按期修编,并按要求审批 2.地质说明书:采掘工程设计施工前,按时提交由总工程师批准的采区地质说明书、回采工作
面地质说明书、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井巷揭煤前,探明煤层厚度、地质、 瓦斯地质、水文地质及顶底板等地质条件,编制揭煤地质说明书 3.采后总结:采煤工作面和采区结束后,按规定进行采后总结 4.台账图纸:(1)有《煤矿地质工作规定》要求必备的台账、图件等地质基础资料; (2)图件内容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要求,图种齐全有电子文档 5.原始记录:(1)有专用原始记录本,分档按时间顺序保存; (2)记录内容齐全,字迹、草图清楚
2.通知单按规定提前发送到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和相关部门 贯通精度:贯通精度满足设计要求,两井贯通和一井内3000m以上贯通测量工程应有设计,

2017新版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

2017新版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

第5部分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一、工作要求1.机构设置(1)矿井设立负责地质测量(以下简称“地测”)工作的部门,配备有满足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瓦斯地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矿井储量管理、矿井测量、井下钻探、物探、制图等方面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2)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或极复杂的矿井设立专门的防治水工作机构;(3)冲击地压矿井设立专门的机构与人员。

2.煤矿地质(1)查明隐蔽致灾地质因素;(2)在不同生产阶段,按期完成各类地质报告修编、提交、审批等基础工作;(3)原始记录、成果资料、地质图纸等基础资料齐全,管理规范;(4)地质预测预报工作满足安全生产需要;(5)储量计算和统计管理符合《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规定。

3.煤矿测量(1)测量控制系统健全,测量工作执行通知单制度,原始记录、测量成果齐全;(2)基本矿图种类、内容、填绘、存档符合《煤矿测量规程》规定;(3)沉陷观测台账资料齐全。

4.煤矿防治水(1)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基本原则,做好雨季“三防”。

矿井、采区防排水系统健全;(2)防治水基础资料(原始记录、台账、图纸、成果报告)齐全,满足生产需要;(3)井上、下水文地质观测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水文地质类型明确;(4)防治水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措施、工程质量符合规定;(5)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或极复杂的矿井建立水文动态观测系统和水害监测预警系统。

5.煤矿防治冲击地压(1)按规定进行煤岩冲击倾向性鉴定,鉴定结果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2)开展冲击危险性评价、预测预报工作,按规定编制防冲设计及专项措施,防治措施有效、落实到位;(3)冲击地压监测系统健全,运行正常。

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1.煤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管理(1)未配备地质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2)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矿井没有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和配备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的;2.煤矿防治水(1)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井田范围内采空区、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的;(2)在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的;(3)未按规定留设或者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的;(4)有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5)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期间未实施停产撤人的;3.煤矿冲击地压防治(1)首次发生过冲击地压动力现象,半年内没有完成冲击地压危险性鉴定的;(3)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未配备专业人员并编制专门设计的;(4)未进行冲击地压预测预报,或者采取的防治措施没有消除冲击地压危险仍组织生产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