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经验交流材料一是全力构筑一张网络。为进一步加强不稳定隐患排查力度,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我们积极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扩大人民调解员覆盖范围,在整顿规范社区、村调解组织和队伍的基础上,大力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劳动争议、道路交通、婚姻家庭、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5大重点领域设立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加强信息排查的力量和范围,做到有矛盾的地方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同时,实行“三员一体”的网格化信息排查工作模式,将人民调解员、维稳队员和信访信息员有机整合,细化至每栋楼宇、每个村组,做到信息灵通共享,全面构建综合性调解网络。
二是切实完善两大机制。紧抓“纠纷排查、预警研判”两大机制,实行日常定期排查和重大节日专项排查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发现掌握不稳定隐患。建立动态性、苗头性纠纷信息预警制度,做到一般性纠纷月报,群体性纠纷周报,重大矛盾纠纷随时报,在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实施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按照不稳定隐患的性质,实施分类预警、分级研判,做到一般矛盾及时化解,重大隐患迅速介入、全面研判、优先化解。
三是充分发挥三项职能。以“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为工作主线,积极发挥基层司法所参与调处群体性事件工作的作用,构建大维稳、大调解工作平台。在法制宣传上,针对群体性矛盾纠纷
涉及到的政策法律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以理性的、合法的方式和渠道表达利益诉求,从源头上减少各类矛盾和纠纷的发生。在人民调解上,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引入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出综合论证、集体会诊、就地调处化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街道调委会职能,搭建对话平台,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调解人员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找准问题症结,利用各自职能特点共同化解矛盾。在法律援助上,本着公平公正、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发挥区法律援助中心作用,委派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高的律师无偿向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帮助其通过司法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是扎实开展四步工作。在参与调处群体性事件过程中,认真总结出了四步工作法:第一步,先入为主、严控局面。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介于事件调查,使对抗的局面得到缓冲,为化解矛盾奠定基础,为调解搭建良好的平台。第二步,发挥优势、解决问题。在突发性事件被控制后,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的长处和优势,因势利导、沉着冷静、着手对纠纷进行调解。第三步,统筹安排、协调作战。深入现场前,与社区、村调解组织互通信息,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动向;深入现场后,按照以街为主,部门联动的方式,构建大调解工作平台。第四步,做好回访,总结经验。全面总结经验,提升工作水平,对解决的矛盾纠纷及时回访,对弱势群体给予关心关爱。
近年来,区基层司法所在积极履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一定的工作作用,但是,对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广大群众对矛盾调处化解的需求,在管理经验、工作方法上还有很多问题需要尽快研究解决。下一步,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断拓展司法行政职能优势,认真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