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现状_问题及管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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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现状、问题及管理创新

聂少林

〔摘要〕受分税制财政体制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我国地方政府非税收入增长迅猛,同时非税收入管理也面

临法制体系缺失、

规模无序膨胀、体制机制欠佳、监督管理失范、技术手段落后等诸多层面的问题。实现非税收入管理的创新,必须以正本清源、纳入预算管理为基础,以强化管理和监督为手段,以充分利用信息化为支撑,以治理乱收费为突破,综合推进各项配套改革措施,提高非税收入管理的科学化、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

〔关键词〕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创新

〔作者简介〕聂少林,1963年生,东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博士研究生(辽宁大连116025)。〔中图分类号〕F812.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198(2011)01-0148-04

①出于数据可获得性和可比性考虑,

本文中非税收入数据均为预算内非税收入口径。非税收入作为财政收入的有机组成部分和税收收入不可或缺的补充形式,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宏观调控,发展社会公共事业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近年来非税收入规模快速增加,对非税收入管理也带来一系列难题和挑战,亟需引起充分重视。

一、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现状

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义的通知》(国发办〔2001〕93号)第一次在官方正式文件中出现了非税收入的提法。非税收入概念的正式提出,标志着我国在公共财政体系完善、规范预算资金管理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2004年,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号),明确了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范围,实现了从预算外管理到非税收入管理的转变,标志着非税收入已走上规范化管理的新起点。

非税收入改革实施以来,非税收入管理逐步规范化,实施部门综合预算改革,提高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比重。2009年,

全国非税收入①规模为8996.71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的13.1%),其中:中央财政非税收入为2551.56亿元(占中央财政收入的7.1%),地方财政非税收入为6445.15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19.8%)。2009年,中央财政非税收入主要为其他收入(1933.06亿元,占比75.8%),地方财政非税收入中专项收入和行政事

业性收费则占据重要位置,其中:专项收入1413.28亿元,占比21.9%;行政事业性收费1957.5亿元,占比30.4%。

各地区的非税收入规模都不断增长,一般预算非税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例也逐年增加。特别是2005年以来,随着财政收入总体规模的不断扩大,地方政府非税收入也出现了较快的增长趋势。2005年,

全国各地区非税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平均为18.6%,

2009年,这一比重就增加到了19.8%,提高了1.2个百分点。在总量上,地方政府非税收入从2005年的2768.79亿元,增加到了2009年6445.15亿元,增加了近3700亿元。从东部、中部、西部三大地区上看,东部地区非税收入特点是总量较大,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较低;中部和西部地区情况较为相似,非税收入总量较低,但是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较高。由此可见,在某种程度上,越是欠发达地区,对非税收入的依赖程度越高。

从政府各级次间非税收入纵向比较来看,呈现出政府层级越低、非税收入比重越高的基本特点。“财权上移、事权下移”背景下基层地方政府迫不得已从非税收入渠道寻求化解财力困境。2008年,我国地方政府非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为18.8%,中央非税收入占中央财政收入比重为5.2%,地方高出13.6个百分点。省以下地方各级政府间非税收入占比也体现了这一特点。以辽宁为例,2009年地方各级政府非税收入占本级财政收入比重,省级为20.9%,地市级为35.8%,县

①预算化比例即预算内非税收入与预算内外全口径非税收入之比。

乡级为37.3%。

二、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存在的问题受多种因素影响,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在规模范围、法律规范、财政体制、管理机制、支出使用、监督监管和技术手段等不同层面仍存在诸多问题。

1.相关法制不健全制约了有效监督。目前,非税收入管理规章制度大多是一些政府规范性文件,就全国来看,从非税收入立项、定标、征收到票据管理和资金使用各个管理环节,还没有一套完整、

统一、规范、系统的法律法规。因此,非税收入征管和使用随意性较大,项目合规性和合理性受到质疑,并且存在“自收自支、多收多用”现象。同时,政府非税收入范围“缺位”与“越位”情况并存,大量非税收入没有纳入预算管理,在财政体外循环。2006年我国非税收入预算化比例①只有39.2%。不同地方的管理办法不一致,财政部门在非税收入管理上处于被动状态,特别是对非税收入管理中的违规行为缺乏强有力的法规约束。各级人大有权对本级政府的预算外资金进行监督,有权就其重大事项或特定问题组织调查,但由于人员,技术上的问题,无法对非税收支进行动态监督。并且由于法律上没有明确要求,执行中也难以涉及实质性的具体事项,监督往往流于形式。

2.现行财政体制缺陷和部门利益加速了无序膨胀。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由于事权与财权不匹配,从行政级次上看,事权层层下移而财权层层上移,较低级次的基层政府承担着较多的事权。2006年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47.2%,财政支出占总支出的75.3%。由于主体税种缺乏,地方财力不足,便逼使地方政府想方设法在税外另辟财源,将矛盾的解决偏向各类非税收入上来。在与中央政府进行博弈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理性规避各种规定,从而使得非税收入规模出现超速膨胀。目前各地普遍出现的“土地财政”现象便是体制缺陷下地方政府在预算外寻求解决资金路径的集中反映。同时,“王爷经济”模式下的部门利益诉求也加剧了非税超速增长和管理失范的势头。出于提高部门福利水平和少数领导个人权威政绩的考虑,执收部门有着扩大非税规模的内在激励。

3.缺乏应收尽收的有效激励机制。非税收入远比税收要复杂,征管部门多、征收对象多、收入项

目和环节多、管理水平低,而且法律约束不像税收那么严格,因此,收入违规减免、转移也更加容易,更加不易被监督。而目前非税收入信息系统的落后,在技术手段上又进一步加大了非税管理的困难。各级财政部门期望通过推进征缴管理改革和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来实现应收尽收,在这方面也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如湖南省和鞍山市,基本思路是电脑开票,银行缴款,财政审核,收入直接进入财政专户或国库,实现征缴分离、票款分离。这个思路也是大多数人提倡的。财政部也设计了统一的软件希望在全国推行。但是,这仅对一些征收对象、标准相对单一和固定的项目有效,对那些非税收入费源难以管理的收入项目则不能解决应收尽收的问题。特别是随着“收支两条线”改革的深入,使部分执行单位缺乏征收积极性,产生对财政资金“等、靠、要”思想。因此,如何建立对执收单位有效的激励机制,实现应收尽收同时又努力维护好公平原则成为当前一个突出问题。

4.票据管理依然是薄弱环节。对于各项政府收入来说,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票据管理都是源头,也是最重要的环节。只要票据的领购、发放、使用、保管、清算以及销毁等各方面规范了,收入的数额以及流向就会一目了然,各种挤占、挪用、截留、坐支行为就会从根本上杜绝。现在政府部门向各个市场主体收取的收入只能使用两种票据,一种是加盖税务部门印章的税务发票,另一种就是加盖财政部门印章的,也就是非税收入票据。相对于税收票据而言,非税收入的票据管理相当薄弱。由于票据种类繁杂,印刷科技含量低,票据核销方式落后,使得管理严重混乱,监管存在漏洞。甚至部分地区在监管过程中仅仅局限于领购票据的部门是否具有领购的资格,至于领购与使用数量,剩余票据去向,根本没有管理,更不要说进入国库和财政专户的收入数额与票据数额相互对账了。

5.多头分散管理导致效率低下。与多数国家非税收入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不同,我国非税管理相当分散。从收费管理权限上来看,现在主要是两个部门,即财政部门和物价部门,两个部门的管理各有侧重。是否决定开征这项收费,即立项权主要是在财政部门,收费的标准确定主要在物价部门。看似分工明确,但实际上是有问题的。例如,收费的立项权主要在财政部门,但收费单位却需要由物价部门审批,并核发《收费许可证》,这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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