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机时间的责任划分及控制规定
停机人员管理制度
停机人员管理制度一、管理目的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公司的停机人员,保证生产和服务的无缝衔接,提高生产效率和全面管理公司的停机人员,制定此停机人员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停机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线停机人员、设备维修人员、仓储管理人员等。
三、管理原则1. 依法合规:停机人员管理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操作。
2. 安全第一:停机人员在执行工作过程中要时刻注意安全,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 责任制:每位停机人员都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权利,在工作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
4. 效率优先:停机人员在工作中要以提高生产效率为目标,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水平和技能。
5. 团队合作:停机人员要积极与其他部门协作,共同完成公司的生产任务。
四、岗位职责1. 生产线停机人员:- 负责设备的开机、停机操作。
- 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并做好设备维护和保养工作。
- 在生产线停机时,及时排除故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 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和维护记录,及时向上级报告设备异常情况。
2. 设备维修人员:- 负责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工作。
- 接到设备故障报警后,及时到现场进行故障排查和修复。
- 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记录进行管理和整理。
- 协助上级领导进行设备维修预算和方案的制定。
3. 仓储管理人员:- 负责对公司原材料和成品的仓储管理工作。
- 对入库和出库的物品进行记录和管理。
- 定期对仓库内的物品进行盘点和清点工作。
- 维护仓库的秩序和整洁,确保物品的安全和完好。
五、停机人员管理制度内容1. 进入停机人员名单的审查:公司对所有进入停机人员名单的员工进行审查,包括背景调查和岗位适配性评估。
2. 专业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公司为停机人员提供专业技能的培训,定期进行技能的考核。
3. 工作规程的制定和遵守:停机人员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公司设定的工作规程,切实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工作。
4. 安全操作的规范和监督:停机人员在工作中要积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接受公司的安全监督和指导。
静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静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静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一、概述静停岗位是指机器设备或工具在使用过程中,因为某些原因而需要停止运转的一种情况。
静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是指在机器设备或工具需要停止运转时,采取一系列安全措施来确保操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本规程的实施对象是全公司所有相关岗位的操作人员。
二、静停的分类静停可以分为两种情况:1.计划停机:这种情况是为了进行设备的检修、保养和维护等工作而进行的停机,计划停机需要事先制定计划、安排专职人员负责。
计划停机的时间和工作内容需要提前告知操作人员。
2.非计划停机:这种情况是指在正常的操作过程中,因为某些原因出现了故障或者其他问题而需要进行的停机,非计划停机需要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三、静停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1.在停机之前需要通知所有相关人员,确保停机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完成,所有操作人员已经撤离,设备周围已清除物品。
2.在停机之前需要通过制定计划来确定停机时间和工作内容,计划停机的时间和工作内容需要提前告知操作人员。
3.在停机之前需要对设备进行彻底检查,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确保不会发生意外事故。
4.在停机之前需要做好现场安全隔离和标识。
根据设备的不同类型、不同性质和不同环境条件,采取相应的隔离和标识措施,保证周围环境安全。
5.在停机之后需要及时撤离现场,清理周围的工具和物品,保持设备周围的干净整洁状态。
四、应急措施1.在设备停机之后,应该立即进行故障排查,找出故障原因,并及时处理。
2.如果出现设备故障无法恢复正常工作的情况,应该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设备。
3.在紧急情况下,需要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来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比如紧急停电、喷洒灭火剂等。
五、注意事项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静停岗位的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
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执行操作规程时必须要认真细致、沉着冷静。
3.任何变化都需要通知相关人员,并采取相应措施。
4.必须严格按照本规程执行,如果发现问题,需要及时反馈,并整改问题。
停机维修操作规定
停机维修操作规定一、目的停机维修是指在设备故障或预防性维护的情况下,临时停止设备运行进行维修工作的操作。
本规定旨在确保停机维修操作的安全与高效,并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设备的停机维修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仪器仪表以及办公设备等。
三、停机维修操作程序1. 维修申请(1) 发现设备故障或需要进行预防性维护的员工,应立即向维修主管或维修小组提出维修申请。
(2) 维修申请应明确描述设备故障或维护内容,并附上相关设备的基本信息和所需材料、工具清单。
(3) 维修主管或维修小组负责审核维修申请,并决定是否进行停机维修。
2. 停机通知(1) 维修主管或维修小组在决定进行停机维修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发出停机通知。
(2) 停机通知中应包含停机时间、停机原因、停机设备的名称和位置等信息,并通知相关部门安排工作或备用设备。
3. 停机准备(1) 维修主管或维修小组应在停机前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准备所需的维修工具、器材和备用零部件等。
(2) 停机前应对停机区域进行必要的标识,并保证停机区域周边的安全与畅通。
4. 停机维修操作(1) 维修人员应按照设备维修操作规程进行维修工作,并确保操作安全、工序正确。
(2) 维修期间,维修人员应定期报告维修进展情况,并及时与相关部门和人员沟通,并协助处理相关问题。
5. 恢复设备运行(1) 维修人员在完成维修工作后,应进行设备测试和试运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维修主管或维修小组应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设备已恢复运行,并撤销停机通知。
四、安全注意事项1. 维修人员应佩戴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2. 维修人员在进行维修操作时,应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严禁违章操作或超负荷操作。
3. 维修人员应在维修前对所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安全可靠。
4. 维修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停机时间的责任划分及控制规定
6.4.3系统管理部对报表进行审查,并做出每月停机原因分析报告,交刘总审核后发放相关部门。
6.0相关文件:无
收文部门
TO
公司各有关部门
CC
冯生、李小姐、江生、小江生、刘生、徐小姐
I.因生产部人为损坏设备需维修,由生产部主管负责按规定对责任人处罚,在两
个工作日内将罚款单交给设管部,此维修时间仍为设管部停机时间(要在设管部维修时间内加一个子项“人为原因坏机时间”方便区分、检讨)。
5.2.4原料部原因停机的处理措施
A.组长或调色员在1小时没有调配好的,应报告领班处理;
B.领班继续调配,合计超出3小时的,应报告本部主管处理;
C.停机超过5小时,原料部主管邮件报告生产部主管、PMC与刘总;
D、原料停机时间的界定:因一个部门同时出现两台机或多台机原料问题时,原料部人手不足出现的停机时间从生产部通知(包括电话通知)时开始计算;工单啤到收尾时出现水口料比例多有色差调色、通知原料部而原料部未配合,由注塑部搞料出现色差、调色的停机时间划归到原料部(如注塑部欠料,造成原料部无法混料则此停机时间属注塑部)。
发文单位
总经办
批准
年月日
5.1.6工程部停机:包括外发加工的新工模试模OK后,在保修期内工模问题引起的停机。
5.1.7其它停机:无单、停电(含设备安装)、放假、有向公司申请而公司无法协调而导致的无人手(经刘总批准的申请有效)。
5.2停机时间的处理
5.2.1注塑部原因停机的处理措施
A.出现停机时组长应立即进行相关处理,在停机0.5小时内,组长解决;
停机检修管理制度
停机检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停机检修工作的管理,提高设备的运行效率,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类设备的停机检修工作。
第三条停机检修工作是指为了设备的正常运行、安全、可靠、高效的工业生产和设备维修保养而进行的预定期的维修性质的生产停工。
停机检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润滑、检修、维修与改造。
第四条各级各部门必须加强对停机检修工作的组织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维修成本,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工程部负责制定具体的停机检修计划,并进行各项维修设备产品清单的跟踪维护,实行设备定期检查和维修修理,提前规划停机维修任务。
第六条各部门必须配合工程部的工作,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所需的设备停机维修工具,设备维修备件及其他必要的资源。
第七条各部门必须配合相关规定,建立设备技术档案,作为设备修理保养的参考,对设备进行维护。
第八条工程部负责为停机检修工作审核提供具体的建议方案,追踪设备的状态,实行跟踪管理制度,负责设备清洁保养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九条工程部负责组织对停机检修工作的计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
第十条停机检修工作计划编制应包括设备的需停机检修周期、维修时限、维修项目、维修内容、审核责任人、检修人员的规定。
第十一条工程部制定的停机检修计划应当提前将计划发送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检修工作。
第十二条停机检修工作由设备维修人员和设备操作人员共同完成,其中设备维修人员负责具体的检修维修工作,设备操作人员负责配合提供设备操作情况,确保设备维修人员的安全。
第十三条设备维修人员在进行检修维修工作时,应当按照规定的维修程序和规范进行操作,对于工作中发现的设备问题,应当及时上报并进行记录。
第十四条设备维修人员在检修维修工作完成后,应当进行设备调试和性能测试,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设备维修人员应当做好停机检修设备工作台账和设备检修维护记录,以及检用工具台账和检修材料使用记录,做到记录清晰准确。
设备故障管理考核办法
设备故障管理考核办法一、设备运行指标考核1、技术人员按照主辅机列指标定额进行考核,班组按照其维护机列的定额指标进行考核。
具体考核办法按指标体系执行。
生产应对操作不当所造成的设备故障负责。
2、机电单机列故障时间定额:二、设备故障(事故)界定1、设备故障停机时间1.1设备因失修引发的故障停机时间。
1.2 设备因维护、检修不当以及点巡检不到位引发的故障停机时间。
1.3 设备因操作不当引发的设备事故(故障)的停机时间1.4 因相关辅助设备故障所造成的主机待机时间2、非故障停机时间2.1 因产品质量要求产生的停机检查/检测、整改、调试/调整时间。
2.2 因设备改造需要的停机时间2.3 计划停机时间2.4 因清洁生产、现场管理需要停机的时间2.5 因工艺要求产生的停机时间,如检查、清理导路,补充或更换轧制油,轧制油正常循环,更换磨削液,精整机列换辊、清洗水箱等。
2.6 应工艺要求调整优化设备参数所需时间。
2.7 因生产(工具)准备的停机时间:☆轧机工作辊正常更换☆轧机支承辊周期更换☆矫直辊更换☆卷轴更换,张力垫更换,开卷锥头更换☆胶辊更换☆剪刃更换或调整2.8 轧机因断带的停机时间2.9 因水、电、气供应故障停机时间3、设备故障考核细则3.1 因机、电自身原因所引发的设备故障时间,由机、电承担。
因人为操作不当所造成的设备处理故障基本原则是:处理时间计入设备故障时间但不对设备系统进行考核,同时对生产按照设备事故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3.4 设备故障停机时间及故障次数以生产安全调度室台帐为基础,经领导审核后由综合办根据指标体系对机电及生产进行考核。
3.4.1当班调度员、维护班组和生产班组都应该如实记录本班所有机列发生的设备故障时间和故障原因,如果填写内容不实,每次扣责任单位50元。
4、设备事故考核 (操作不当引发设备故障、现场安全围拦等安全设施、建构筑物等大型工具的损坏视同设备事故考核处理)4.1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的考核参照有关办法执行。
停机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本单位的正常生产秩序和设备安全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生产设备、设施及其操作人员。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停机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凡需停机进行维修、保养、改造等工作的设备,操作人员应提前向相关部门提出停机申请。
第五条停机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停机设备名称、型号、编号;(二)停机原因及预计停机时间;(三)停机期间的工作安排;(四)停机期间的安全措施。
第六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停机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
第七条经审核批准的停机申请,操作人员应按照批准的停机时间、原因和措施执行。
第八条停机期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开机,如需提前开机,应重新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章停机前的准备工作第九条操作人员应在停机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关闭设备电源,切断水源、气源等;(二)清除设备周围的杂物;(三)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有异常情况;(四)做好设备保护措施,如用防护罩、防护网等;(五)做好停机期间的安全警示工作。
第十条停机前的准备工作由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监督。
第四章停机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第十一条停机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安全措施:(一)严格执行停机审批程序,不得擅自改变停机时间、原因和措施;(二)在停机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三)停机期间,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停机区域;(四)操作人员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五)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停机操作。
第十二条停机过程中,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停机现场进行巡查,确保停机安全。
第五章停机后的恢复工作第十三条停机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做好以下恢复工作:(一)检查设备是否恢复正常;(二)清理停机现场,恢复原状;(三)关闭安全警示标志;(四)将停机情况记录在设备维护保养记录中。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1. 前言为保障电网设备的运行安全,保障广大用户的用电需求,规范电网停送电作业,提高电网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制定此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电网设备的停、送电作业,包括变电站、配电站等。
3. 停、送电作业的定义停电:指为进行设备检修、更换、故障排除、运行试验、加装新设备等工作,而暂时或永久切断电源供应,停止设备运行的行为。
送电:指施工单位不停断电源的情况下,进行外线新建、改造或运行中应急检修等工作的行为。
4. 停、送电作业的原则1.只有经过许可、合理安排、满足技术条件、严格采取措施的停电作业及送电作业,才能施工进行。
2.严格遵守停、送电作业的时间限制,保证用电客户的正常生产和生活需求。
3.对于较大的停电范围,必须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并发布公告至停电范围内受影响的客户,客户获得临时用电设备,力争在停电期间受影响的程度减轻到最低。
4.采用安全、先进的停、送电设备和措施,投入适量的人力和物力,提供良好的施工保障条件。
5. 停、送电作业的管理1.停、送电作业必须经过电网部门的严格审批,由特定的专业操作人员施工,实行“四个保证”,即保证人员、保证装备、保证用电客户和保证安全。
2.停、送电作业前,需对相关设备进行严格检查、试验和故障排除,确保设备达到启动正常运行状态,必要时需进行计算和模拟分析。
3.施工前必须对停电范围内的用电需求进行周密的分析和安排,在事前及时通知客户,做好临时用电设施的部署及使用。
4.施工中需按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施工质量,严禁违规操作。
5.施工后,需进行安全检查,将设备运行情况、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和故障等相关情况通报有关部门,对施工中的不足之处,及时转化为教训并加以纠正。
6. 停、送电作业的措施1.停电措施:(1)施工前放电:对线路、变压器等设备进行放电,确保设备的安全工作状态。
(2)关闭主开关、隔离刀闸:切断电源和运行电流,确保施工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工程销售公司关机制度
工程销售公司关机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销售公司的营运管理,保证公司正常运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关机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关机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销售公司员工,包括管理人员、销售人员、行政人员等。
三、关机要求1. 工作日关机(1)每天工作时间为8:30-18:00,中午12:00-13:30为午休时间。
(2)下班前15分钟内,员工须完成工作报告、整理桌面文件等工作。
(3)员工须按时关机,不得擅自延长工作时间。
2. 周末关机(1)公司周末为周六、周日,员工须全天关机,不得随意擅用公司时间。
(2)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需提前向领导请假,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3. 节假日关机(1)国家法定节假日为全体员工休息日,不得擅自加班或使用公司资源。
(2)如有特殊任务需要完成,可事先与领导商议安排,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关机管理1. 领导责任(1)公司领导应严格执行关机制度,加强对员工关机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2)领导应定期检查员工的关机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
2. 员工自律(1)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的关机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和作风。
(2)员工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加班或迟到早退。
3. 违规处理(1)对不遵守关机制度的员工,公司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2)严重违反关机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关机效果1. 提高工作效率:规范的关机制度有助于员工集中精力、提高工作效率。
2. 保证公司正常运作:严格执行关机制度,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3. 提升员工素质:遵守关机制度能够让员工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和纪律观念。
六、其他规定1. 公司有权修订和调整关机制度,员工应及时关注并执行。
2. 员工有权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进步。
七、附则本关机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另行制定并公布。
工程销售公司关机制度贯彻执行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团队凝聚力,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企业停机管理制度最新范文
企业停机管理制度最新范文企业停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停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
第三条停机管理是指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企业设备和系统进行维修、检验、测试、调整、更新、升级等工作,使其保持正常运行状态或提高运行性能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停机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绩效导向”的原则,强化安全风险管理和危机应对能力。
第五条停机管理工作应委托专业维修单位或人员负责,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进行维修工作。
第六条停机管理工作应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内容,确保安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七条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停机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八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停机管理工作的评估和总结,不断改进和完善停机管理制度。
第二章停机管理流程第九条停机管理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方案策划:停机前,应制定详细的停机方案,包括停机时间、停机范围、停机原因、停机时限、停机期间的备件和材料等。
(二)安全评估:停机前,应进行安全评估,确定停机期间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和危险源,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三)准备工作:停机前,应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设备停机前的检查和保养、备件和材料的准备、停机期间的工作安排等。
(四)停机执行:按照停机方案和工作安排,进行具体的停机工作。
(五)停机监控:停机期间,应加强对停机工作的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六)停机复工:停机工作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复工,确保设备和系统正常运行。
第三章责任与义务第十条各部门应根据公司的停机管理需求,制定相应的停机工作计划,并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指定停机管理责任人,负责组织和管理停机工作。
第十二条停机管理责任人的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停机方案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安全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设备故障与事故管理制度
设备故障与事故管理制度一、设备故障:设备的零件、构件损坏,或虽未损坏,但设备动作不正常或控制失灵,而需停产检查,调整,其设备停机时间在5分钟及以上2小时以下,且设备直接损失费在五万元以下者,称为设备故障。
1、各区域设备允许故障时间按时间表,在表内时间之内不予考核,超出时间则按《超时考核金额表》考核。
2、如果故障时间少于时间表所规定的时间,则对节省时间的区域负责人按时间进行奖励二、设备事故:凡正式投产的设备,在生产过程中造成设备的零件、构件损坏,使生产突然中断者,或由于本企业设备原因,直接造成能源供应中断,使生产突然停顿者,生产设备停机在2小时以上者,或设备直接损失费在五万元及以上的设备故障,称为设备事故。
特大事故:修理费用在50万元以上或停产1周以上。
重大设备事故:1、设备事故损失费(设备维修费+减产损失费)在15万元以上者,2、设备事故修复费用在5万余以上者,3、主要生产设备发生设备事故,生产系统停产24小时以上,发生特大、重大设备事故交由公司进行考核。
一般设备事故:1、设备事故损失费(设备维修费+减产损失费)在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2、修理费用在5000元至3万元之间,3、影响生产在4小时至24小时之间。
发生一般设备事故按5元/分钟考核发生设备故障与事故时:1、如果是由于备件质量问题,点检员负80%的责任,检修人员负20%责任;2、如果是检修质量的问题,检修人员负80%的责任,点检负20%的责任;3、如果是备件检修质量的问题检修人员负80%的责任,点检负20%的责任;4、由于点检不到位,点检员负50%责任,检修人员负40%责任,岗位负10%责任;5、因皮带压料超载或岗位野蛮操作,导致电机损坏,岗位负全责。
6、电机因机械传动超载或机械传动损坏而损坏,由机械(包括点检、检修)负责80%,点检负责10%,维修电气负责10%。
7、电机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单相烧毁:(1)移动设备(如潜水泵、长脖泵、油泵、气泵等)其电机因接线造成单相烧毁(接线后没试车)由维修电气负全责。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停、送电工作,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提高电网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停、送电工作,包括计划停电、临时停电、紧急送电等。
第三条停、送电工作是指为了进行电网设备检修、维护、改造等工作而对特定区域的电力供应进行停断或启动的工作。
第四条停、送电工作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安全、高效、公正、便捷的原则。
第五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第六条电力部门应加强对停、送电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停、送电工作应以保护人身安全为首要任务,严禁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第八条停、送电工作应于晚上10点至次日早上6点之间进行,避免对用户带来不必要的影响。
第九条停、送电工作应提前向当地居民和相关单位通知,做好沟通工作。
第十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电力部门。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停、送电工作人员的选拔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定期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第十四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服从指挥,不得擅自更改工作计划和作业步骤。
第十五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和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熟悉电网设备的操作流程和安全规定,掌握相关的故障排除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七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车辆和工具的良好状态,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十八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随时保持与上级部门的联系,及时接受安排和调度。
第十九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做好工作记录和资料归档工作,确保工作过程的可追溯和安全。
第三章停、送电工作流程第二十条停、送电工作应提前制定详细的计划,包括停电/送电的时间、范围、原因等。
第二十一条停、送电工作应按照计划进行,保证电网设备的安全停电和送电。
第二十二条停、送电工作应确保用户安全,采取措施避免因停电/送电导致用户损失。
铁路动态轨道衡运用管理规定
TG/HY225-209铁路动态轨道衡运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动态轨道衡运用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铁路动态轨道衡以下简称轨道衡是称量货物重量、实现货车满载和防止货车超载的重要计量设备,是列入国家强制检定工作目录的计量器具;各有关单位要做好轨道衡的运用管理工作,保证正常使用;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铁路车站的轨道衡运用管理工作;地方铁路、合资铁路的轨道衡运用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四条轨道衡运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主管负责,逐级负责,专业管理,预防为主,联网监控,注重实效,确保货运安全和路收完整;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铁道部货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轨道衡运用管理工作,组织制、修订轨道衡检修、运用相关技术条件和管理办法;铁道部计量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轨道衡计量技术管理;铁道部信息技术中心负责铁道部服务器硬件和系统软件的维护,同时负责协调铁道部与铁路局之间的通道维护;第六条铁路局含专业运输公司,下同货运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轨道衡的配置规划、选点、选型、安装、运用管理、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轨道衡的运用管理工作,掌握轨道衡技术状态、监控网络运行状态和预警信息处理情况,统计、分析计量数据,切实提高装车质量;铁路局计量主管部门负责轨道衡的检定管理、计量监督和技术管理工作,参与轨道衡的选点、选型、安装和调试相关工作;铁路局运输、调度部门负责安排轨道衡安装、检修、检定、期间核查等施工和维修计划,以及牵引检衡车列、机车等相关工作;铁路局机务部门负责按规定速度牵引检衡车列;铁路局工务部门负责轨道衡安装处所的线路养护维修、钢轨更换等工作;铁路局电务部门负责钢轨绝缘测试工作;铁路局信息技术部门负责监控网络服务器管理工作,同时承担传输通道维护和系统软件、防病毒软件的安装与调试,定期进行查毒杀毒,保证网络信息系统正常工作;第七条配置轨道衡的车站以下简称车站日常使用和管理工作的规定:1.设专兼职轨道衡监控人员,实时监控通过车辆及轨道衡计量监控系统的运行状态,并负责日常维护;2.负责车站轨道衡计量监控系统计算机设备管理工作,承担车站服务器操作系统和防病毒软件的安装、调试和升级工作,定期查杀病毒;负责轨道衡测点工控机至车站服务器之间的通道维护工作;3.建立技术档案及其保管制度,制定岗位责任制和作业细则,明确车站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联系制度、作业流程、作业标准、应急预案及质量报告制度等内容,并将有关内容纳入车站行车工作细则和车站货运管理细则;4.提供满足检定所需的场所、环境条件、交通运输工具、人员配合等相关条件;第八条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国家轨道衡计量站的主要职责:1.对铁路局上传的计量检测数据进行24小时监控,保证正常使用,同时,做好日常轨道衡运用管理统计分析工作;2.监督、指导铁路局检修单位对轨道衡设备的技术管理和故障处理工作,定期组织对铁路局检修单位监控人员及轨道衡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3.对轨道衡进行型式评价、检定、性能稳定性测试、软件系统的安全性评估等工作;4.指导铁路局计量所国家轨道衡计量分站开展轨道衡期间核查工作,对铁路局轨道衡检修单位的检修能力进行考核评估;第九条铁路局计量所国家轨道衡计量分站的主要职责:承担轨道衡的期间核查,配合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国家轨道衡计量站做好轨道衡检定工作;第十条铁路局检修单位的主要职责:1.负责实时监控轨道衡计量监控系统运用状态,保证正常使用;按日、旬、月、半年、年统计、分析铁路局轨道衡计量监控系统的运用状态信息和计量数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承担轨道衡的调试、维护和定期检修及状态检测,指导轨道衡的日常维护工作;3.对轨道衡和监控网络相关软、硬件装置进行不定期检查、维护,定期对车站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第十一条轨道衡计量监控系统应用软件研发和维护单位的主要职责:1.设专人24小时在线实时监控轨道衡计量监控系统运行状态;2.负责应用软件维护、升级以及技术支持;3.负责铁道部、铁路局、车站数据库的监控,及时掌握应用软件的运行情况;4.在确保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的前提下,随时提供远程技术支持和维护,必要时进行现场维护;5.负责提出相关接口标准;6.负责相关业务的培训工作;第十二条轨道衡生产厂家应按铁道部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做好设备安装和计量检测点数据到车站服务器的传输、接口文件的生成软件安装与调试,确保接口文件格式的准确性,同时配合做好轨道衡检定有关工作;第三章设备配置与安装第十三条轨道衡配置目标是自动计量、自动判定、卡控源头、网络监控,实现货车满载,保证超载车辆不上线运行;第十四条轨道衡应优先配置下列地点:1.年运量50万吨及以上的车站;2.行包行邮专列装车站、集装箱专办站;3.合资铁路地方铁路接轨站;4.新建和改扩建的货场;5.办理路企直通运输的直通线场;6.战略装车点装车线;第十五条新安装轨道衡应符合自动轨道衡GB/T11885、铁路轨道衡技术条件和轨道衡测报数据传输与交换接口约定等有关技术标准和部颁技术条件,不得配置未取得型式批准证书的轨道衡;既有轨道衡应按照上述技术条件进行改造;轨道衡应配置可靠供电电源和8小时UPS电源;轨道衡计量检测数据应在车站货运室复示;第十六条铁路局应按照“提前规划,避免重复建设,实现集中、全覆盖计量”的原则,正确选择设备安装地点,满足铁路运输生产安全、效率的需要,保证形成网络检测,提高计量监控效能;计量检测工作量较大的车站,根据需要可设置轨道衡线;第四章问题车处理第十七条配置轨道衡的装车站要重点做好易超载货物的装车计量检测工作,对过衡确认超载的,必须进行卸载处理,复衡确认货物重量不超过货车容许载重量后,方可挂运;对过衡亏吨且具备满载条件的货物,补装后应复衡确认,保证装车后货物重量不超过货车容许载重量;第十八条超偏载检测站对预警超载货车应按照铁路货车超偏载检测装置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复衡处理;到站应按照有关规定对超载货车进行核实、处理;第十九条对问题车未按规定进行处理的车站和责任人,应按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理,同时纳入货运安全质量考核;第二十条发生计量纠纷时,可按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处置;第五章运用管理第二十一条检衡车列应匀速通过轨道衡,计量速度不得低于5km/h,最高计量速度不得超过轨道衡规定限值;严禁在轨道衡计量检测台面上停车;称量液态货物时,应根据需要选用整车称量的具有独立称量台面断轨双台面或三台面轨道衡;第二十二条轨道衡应按JJG234动态称量轨道衡检定规程进行检定;轨道衡检定分首次检定、周期检定和计划外检定;新安装轨道衡须经首次检定合格后方准投入运用;在用轨道衡检修后,须经检定合格或期间核查后方可使用;轨道衡的检修周期原则上应与计量检定周期一致;首次检定由轨道衡生产厂家申报,周期检定由铁路局计量所国家轨道衡计量分站提出计划报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国家轨道衡计量站;轨道衡生产厂家和铁路局计量所国家轨道衡计量分站应于每年12月1日前提出下年度的轨道衡首次检定和周期检定申请,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国家轨道衡计量站负责编制轨道衡年度检定计划并于12月16日前报铁道部运输局,铁道部运输局以文电形式下发年度检定计划;计划外检定由铁路局货运部门向铁道部运输局申报,核准后由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国家轨道衡计量站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组织实施;轨道衡的检定工况应与运用工况一致,未经检定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轨道衡计量数据无效;第二十三条铁路局货运主管部门应加强轨道衡的日常管理工作;对生产力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技术状态良好的设备,应及时采取调拨、迁建等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整治技术状态不良的设备;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运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行为,对技术性能不适应运用要求或影响正常运用的设备,在充分论证和技术经济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更新改造方案或移设方案,并组织实施;第二十四条轨道衡计量监控系统维护单位,应建立对轨道衡计量监控系统日常维护的责任制度,及时掌握并实时监控管内轨道衡的运用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轨道衡正常使用;第二十五条轨道衡发生故障时,车站应及时通知铁路局检修单位和轨道衡计量监控系统维护单位,并向铁路局货运主管部门报告,尽快修复,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使用;对影响计量检测性能的故障,修复后应对轨道衡进行检定或期间核查,以符合计量检测要求;第二十六条工务、电务、供电、工程等部门施工时,不得影响轨道衡的正常使用;必须影响时,应经铁路局货运主管部门同意,施工完毕应及时恢复正常使用状态;施工影响计量准确度时,车站应重新申请检定或期间核查;第二十七条轨道衡的日常运用与维护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铁路局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第二十八条各级管理部门、单位及车站,应加强对轨道衡计量数据和有关资料保管,建立保密制度;轨道衡计量监控系统维护单位在维护和修改调整软硬件时,应将修改调整的内容详细记录在案,并按管理权限分别由铁道部、铁路局或车站主管人员签字认可;除轨道衡计量监控系统维护单位因升级和维护需要外,不允许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修改、调整轨道衡软硬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计量数据;轨道衡计量检测原始数据保存至少2年,有关表簿及维修记录保管期限至少1年;第二十九条应用服务器统一放置在各级信息技术部门及车站计算机机房内,并由其管理;终端计算机禁止安装与轨道衡计量监控系统无关的硬件和软件;第三十条设备台帐纳入设备履历簿,做到帐、卡、物相符;轨道衡检定、期间核查、定期检修及维修费用纳入铁路局成本预算,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检定费收支按现行规定管理;第三十一条铁路局货运主管部门应按日、周、月、半年、年,统计分析本局轨道衡的安全卡控、堵漏保收、装车质量及设备状态等信息,掌握规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六章责任划分第三十二条使用单位、维护单位应密切监视轨道衡的运用状态,发现计量失准等问题应立即报告,主管铁路局在接到处理站的电报、超载统计资料或计量纠纷仲裁结果后,应追究有关单位责任;对计量失准、篡改计量数据、伪造计量单、管理混乱、恶意超载、称量后加装超载等性质严重的,除对责任装车单位进行停装整顿外,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三十三条由于人为因素,造成超载货车漏检或误放,而被下一车站检出时,应列漏检或误放车站责任;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定漏检或误放车站责任;运输途中因雨雪导致增载时,装车站单位或装车局凭县级及以上气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后,可扣除雨雪增载量进行责任判定;第三十四条轨道衡由于设备质量、维修保养不当及违规操作等原因,造成停机或影响正常使用均为设备故障;1.责任连续停机时间超过48小时,为一类故障;2.责任连续停机时间超过24小时,不超过48小时,为二类故障;3.责任连续停机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为三类故障;第三十五条轨道衡检修期间和发生故障期间,有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超载问题的发生;轨道衡发生故障时,按下列条款划责:1.经分析认定确系轨道衡质量原因,由产权单位根据合同,向生产厂家进行索赔;2.维修保养不当的,追究养护维修单位责任;3.由于网络信息系统原因,列网络信息系统维护单位责任;4.因检定原因,列检定单位责任;因期间核查原因,列期间核查单位责任;5.由于车站违规操作或未及时申请检定等原因,列车站和铁路局相关部门责任;6.由于违规施工原因,列施工单位责任;7.无法判明责任的,由铁路局货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分析认定;如发生由于超载引起的铁路交通事故,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进行处理;第三十六条轨道衡发生一、二类故障由铁路局货运主管部门组织处理,发生三类故障由车站组织处理;第三十七条车站应及时将轨道衡故障处理情况向铁路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车站、地点、发生和恢复时间、原因、概况、处置情况等;第七章设备的修理和报废第三十八条轨道衡的检修工作由铁路局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检修单位负责,检修单位必须通过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国家轨道衡计量站考核评估;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国家轨道衡计量站应制定考核评估办法,报铁道部运输局备案;第三十九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轨道衡,应当报废;1.主要结构和部件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大的;2.达到规定折旧年限、技术性能低、无利用改造价值的;3.因事故及意外灾害造成严重破坏,无法修复的;4.国家明令淘汰的;第四十条凡需报废的轨道衡,应按照固定资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理;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一条铁路局应制定有关考核奖惩办法,对堵漏保收、防止事故有功和在轨道衡运用管理中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漏收费用、造成事故和在运用管理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影响计量检测结果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后果严重的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铁路局应根据本办法和管内实际,制定管理细则,并报铁道部运输局备案;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轨道衡计量检测工作日班志簿_____车站轨道衡监控员:_____ 日期:__年__月__日天气:_____ 气温:注:每班一统计,每日一汇总,并作为交接班内容;附件3:超载亏吨车处理登记簿_____车站附件4:_____站轨道衡计量单计量时间:__年__月__日__时__分__秒注:轨道衡计量单一律为A4横向; 计量检测站公章。
停送电管理制度职责
停送电管理制度职责一、电力设备停送电的定义停送电是指在电力设备需要进行维修、检修、改造或由于异常情况需要停止运行时,按照一定程序停止设备的运行,并切断设备与电力系统的连接,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停送电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停送电的过程涉及到电力设备的开关操作、设备状态的监控和控制等多个环节,若管理不善将会导致设备损坏、人员伤亡以及供电中断等严重后果。
因此,建立和严格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对于保障电力设备和人员的安全,确保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三、停送电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制度的遵守范围:停送电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到电力设备停送操作的人员,包括电力运营商、维修单位、设备操作人员等。
2. 停送电责任人员的设置:在停送电管理制度中,应当明确责任人员的设置,并对其进行岗位培训,确保其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3. 停送电申请和审批流程:在停送电前,必须填写停送电申请表,然后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审批才能进行停送电操作。
停送电计划应提前编制,包括停送时间、停送范围、停送电方式等内容。
4. 停送电操作程序:在停送电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停送操作流程进行。
停送电操作涉及到开关操作、设备状态监控和控制等多个环节,应确保每一步操作都符合规定,并保证设备安全可靠地停止运行。
5. 停送电后的安全措施:设备停送电后,应加强巡检和设备状态监控,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同时应设立警戒区域,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停送电区域。
6. 停送电恢复流程:设备维修、检修等工作结束后,应按照停送电恢复程序进行操作,确保设备安全地恢复运行。
在恢复过程中,需要进行设备状态检测和试运行等操作,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7. 停送电记录和分析:停送电操作结束后,应进行停送电记录的整理和归档,并对停送电操作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以提高停送电操作管理水平。
四、责任人员的职责分工1. 停送电申请人:负责填写停送电申请表,清楚地描述停送电计划和详细情况,并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核和审批。
设备暂停管理制度
设备暂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设备暂停管理,保障设备运行安全、提高设备利用率,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类设备的暂停管理。
三、暂停原因和范围1.设备暂停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维护、设备故障、设备更换、设备升级等情况。
2.设备暂停的范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包括但不限于停机、停电、停用、停产等情况。
四、设备暂停申请流程1.设备使用单位向设备管理部门提出设备暂停申请。
2.设备管理部门审核申请,对设备暂停原因、时间、范围进行评估。
3.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设备暂停申请。
4.设备管理部门将批准的设备暂停申请通知相关部门,并制定暂停计划。
五、设备暂停执行1.设备暂停执行前,设备管理部门要通知设备使用单位、设备维修单位、相关部门等,并协调相关人员配合执行暂停工作。
2.设备暂停期间,设备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暂停计划按时、按量执行。
3.设备暂停完成后,设备管理部门要对设备进行检查、测试,确保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六、设备暂停后续工作1.设备暂停完成后,设备管理部门要对暂停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建议和改进建议。
2.设备管理部门要制定设备维护、设备更新、设备升级等后续计划,并通知相关部门配合执行。
七、设备暂停记录和统计1.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设备暂停记录和统计的制度,对设备暂停原因、时间、范围等进行详细记录。
2.设备管理部门要根据统计结果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方案。
八、设备暂停管理的责任和义务1.设备使用单位要按照规定流程提出设备暂停申请,并配合设备管理部门进行暂停工作。
2.设备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设备暂停申请,并严格执行暂停计划,确保设备暂停工作正常执行。
3.设备维修单位要加强对设备暂停的维护和维修工作,确保设备在暂停后恢复正常运行。
4.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设备暂停工作,尽快恢复设备正常运行。
九、设备暂停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执行。
2.公司领导要加强对设备暂停管理的监督,定期对设备暂停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和范围1.1 目的:为了保障停、送电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制定此管理制度,规范停、送电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1.2 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停、送电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包括停电计划编制、停电设备状态检查、停电设备操作、停电作业监督等。
二、责任与义务2.1 企业领导应确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落实到位。
2.2 停、送电工作负责人应全面负责停、送电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
2.3 停、送电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工作,不得擅自变更或越权操作。
2.4 相关部门应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积极配合停、送电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停电计划编制3.1 停、送电计划由停、送电工作负责人编制,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核。
3.2 停电计划包括停电日期、停电时间、停电区域、停电设备等信息,需确保准确无误。
3.3 停电计划应提前公示,相关部门和人员应提前知晓停电计划,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四、停电设备状态检查4.1 停电前,必须对停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停电设备的状态良好,不存在安全隐患。
4.2 检查内容包括电源、电线、开关、断路器、信号灯等,必要时需要进行维修和更换。
4.3 检查工作由专业人员负责,检查结果要及时记录,并做好相应的处理措施。
五、停电设备操作5.1 停电设备的操作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5.2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穿戴铁制饰品和长发。
5.3 操作人员应熟悉停电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如有疑问,应及时询问相关负责人。
5.4 操作过程中如遇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相关负责人,做好相应的处理措施。
六、停电作业监督6.1 停、送电工作负责人应对停电作业进行全程监督,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6.2 监督内容包括停电设备操作是否规范、操作人员是否戴好防护用品等。
6.3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停机停产标准管理制度范文
停机停产标准管理制度范文停机停产标准管理制度范一、引言停机停产是指为了保障生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或修理、保养设备而暂时停止生产活动。
停机停产是企业正常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合理有效的管理停机停产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和提高生产效率的重要措施。
本标准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停机停产管理,确保停机停产活动顺利进行,减少事故风险和损失,并提高生产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停机停产的生产设备或生产线。
根据实际情况,企业可根据本制度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三、定义1. 停机停产:为了保障生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或进行设备修理、保养等原因暂停生产活动。
2. 停机停产申请:设备管理人员向上级管理部门提出暂停生产活动的申请,并提交相关停机停产计划。
3. 停机停产计划:申请停机停产时,设备管理人员编制的详细计划,包括停机停产时间、停机停产原因、停机停产范围、停机停产工作内容等。
4. 停机停产审批:上级管理部门对停机停产申请进行审批,决定是否同意申请并制定相应的措施。
5. 停机停产通知:设备管理人员将停机停产计划和停机停产审批结果通知相关人员,并告知停机停产的具体时间和范围。
6. 停机停产恢复:设备管理人员在停机停产期满或停机停产任务完成后,向上级管理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恢复计划。
7. 停机停产评估:停机停产后,设备管理人员对停机停产期间的工作进行评估,分析停机停产的效果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四、停机停产管理程序1. 申请停机停产1.1 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和维修保养计划等因素,判断是否需要停机停产,并提交停机停产申请。
1.2 停机停产申请中需包括停机停产原因、停机停产时间、停机停产范围、停机停产工作内容等详细信息。
1.3 停机停产申请需提交给上级管理部门,由上级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2. 审批停机停产2.1 上级管理部门根据停机停产申请的内容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停机停产申请,并制定相应的措施。
停机汇报决策制度模板
停机汇报决策制度模板一、总则1.1 为确保企业运营效率,及时响应市场变化,提高决策质量,特制定本停机汇报决策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停机事件的汇报和决策。
1.2 本制度所称停机事件,是指因设备故障、维修、更新、改造等原因导致的生产设备停止运行的事件。
二、停机事件汇报2.1 发生停机事件时,当事人应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汇报,并说明停机原因、影响范围、预计恢复时间等基本信息。
2.2 部门负责人应在接到汇报后1小时内,将停机事件情况报告给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2.3 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接到停机事件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应对措施。
三、停机事件决策3.1 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根据停机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预计恢复时间等因素,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2 启动应急预案时,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理,确保停机事件得到及时解决。
3.3 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根据停机事件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对外发布停机公告,以及公告的内容和方式。
四、停机事件处理4.1 相关部门应根据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决策,制定详细的停机事件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4.2 处理方案应包括设备维修、生产调度、人员安排、客户沟通等方面的工作内容。
4.3 企业在停机事件处理过程中,应密切关注事件进展,如有需要,可对处理方案进行调整。
五、停机事件总结5.1 停机事件处理结束后,相关部门应向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提交停机事件总结报告。
5.2 总结报告应包括停机事件的原因、处理过程、处理结果、经验教训等方面内容。
5.3 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根据总结报告,对停机事件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相关制度进行完善。
六、附则6.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6.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所有。
6.3 企业内部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小停机管理办法
四、关键程序与节点
5.1 小停机原因分类:
工艺问题、操作问题、部件失效 5.2 数据收集 5.2.1 人工收集 5.2.1.2 设备使用部门收集小停机数据,填写【小停机数据收集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管理表】
5.2.2 系统采集 5.2.2.1 具有自动采集停机数据功能的设备全面开展小停机管理。
5.2.2.2 设备使用部门每周进行小停机数据管理。
三、职责
生产管理部 (1)是小停机管理的职能归口管理部门。 (2)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定与修订,指导并评价各卷烟厂管 理执行情况。
基建设备科 (1)是小停机管理的职能归口管理科室。 (2)负责本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定期对车间进行指导、监 督、检查、考核。 设备使用部门 (1)是设备小停机管理主体执行部门。 (2)负责设备小停机管理实施、改进和总结工作。
《小停机管理办法》
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管理部 2014.1
一
范围
二
术语和定义
三
职责
四
关键程序与节点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正常生产过程中由于简单原因导 致的设备短暂停机,通过收集和分析数据、制定措 施、改善短暂停机状况的业务流程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卷烟厂卷接包车间设备短暂停机 的生产管理工作。
四、关键程序与节点
5WHY
问题一:为什么下游4350机停机? 答案一:因为安全检测报警停机。 问题二:为什么安全检查测报警? 答案二:因为撞烟触发安全检测。 问题三:为什么撞烟触发安全检测? 答案三:因为CT十包推烟板撞烟导致。 问题四:为什么CT十包推烟板会导致撞烟? 答案四:因为CT十包推烟板传动齿轮磨损虚位。 。。。
•设备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管理流程
停机考核管理规定
停机考核管理规定1、目的为提高生产效率,减少停机损失,确保公司总体效益的最大化。
2、适用范围集团各子公司3、职责生产部、设备动力部:停机考核管理规定的制定、落实。
子公司生产处:停机检修计划及非正常停机事故提报。
4、内容4.1计划停机4.1.1各纸机生产线根据《纸机停机管理规范》制订停机计划,并经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其它生产线结合实际情况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4.1.2停机报告及检修计划书必须于停机前24小时提交集团生产部审核备案,正常停机前30分钟电话通知生产部、设备动力部,生产部、设备动力部负责对各单位的停机计划进行审核、确认,并对计划停机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度。
4.1.3如因技术改造、设备大修等原因导致计划停机时间超过规定标准的,必须提前以请示报告的形式报集团分管生产领导批准;超过24小时的,必须按程序逐级汇报至集团董事长。
4.1.4计划停机执行情况的考核4.1.4.1不按规定执行、导致工作被动的,按《纸机停机管理规范》对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理。
4.1.4.2因计划制定错误导致寿光本埠4米以上纸机有两台及以上同时进行计划停机的,对相关工厂负责人处罚1000元。
4.2计划外停机4.2.1计划外停机汇报:4.2.1.1所有生产线、设备等出现非正常停机(含浆满、限产等临时性停机),必须在15分钟内电话汇报生产部、设备动力部,值班人员根据预计事故大小及时跟进了解、协调调度,必要时安排人员去现场协助处理。
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经过、原因分析、整改及防范措施、处理意见)由子公司生产处于开机后8小时内报生产部、设备动力部。
未按规定及时汇报的,按集团《工作汇报管理制度》处理。
4.2.1.2出现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非正常停机和重大责任事故,必须第一时间汇报集团董事长及分管生产领导。
书面事故报告12小时内上报集团主要领导。
未按规定及时汇报的,按集团《工作汇报管理制度》处理。
4.2.1.3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后由责任子公司24小时内参照《重大责任事故案例分析模板》拿出案例分析并反馈集团相关部门后汇报集团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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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评估维修时间低于3小时,但实际维修超过3小时的由工模部报告本部主管;
C.停机超过5小时,工模部主管邮件报告生产部主管、PMC与刘总;
D.注塑部与工模部的时间划分:
①从生产部将工模送到工模部或制模部门口、工模维修OK、到通知到生产部负责人拉模,此段时间属于工模部或制模部,其它时间归生产部。②返修工模所浪费的时间,由制模部或工模部承担;③如果工模要返修,但生产部门拖延下模,此拖延时间由生产部门负责;④因生产部人为损坏工模需维修,工模部与生产部界定为生产部责任的,由生产部主管负责按规定对责任人处罚在两个工作日内将罚款单交给工模部,此维修时间仍为工模部停机时间。⑤返修工模:从返修下模开始到本次修模OK的停机时间算为工模部。同时由生产部扣工模部的绩效考核分,同一工模同一问题返修三次的按照工模部人为失职处理。
5.4.2每周由系统部跟进停机时间的检讨,可用书面报告的形式。相关部门应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出改善方案,必要时与各部开会协调,共同探讨解决存在的问题。
6.4.3系统管理部对报表进行审查,并做出每月停机原因分析报告,交刘总审核后发放相关部门。
6.0相关文件:无
收文部门
TO
公司各有关部门
CC
冯生、李小姐、江生、小江生、刘生、徐小姐
5.1.6工程部停机:包括外发加工的新工模试模OK后,在保修期内工模问题引起的停机。
5.1.7其它停机:无单、停电(含设备安装)、放假、有向公司申请而公司无法协调而导致的无人手(经刘总批准的申请有效)。
5.2停机时间的处理
5.2.1注塑部原因停机的处理措施
A.出现停机时组长应立即进行相关处理,在停机0.5小时内,组长解决;
关部门减少停机时间。
4.2相关部门:负责对本部原因停机时间的确认,并在第一时间对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处理,每日检讨非正常停机时间。
4.3啤办组:负责在注塑车间啤办、试模的时间确认。
4.4PMC部:负责对“其它原因”引起停机时间的确认。
4.5系统管理部:负责对机台停机时间填写的复核监督,确保停机时间的准确无误。对停机原因进行分类汇总,定期组织开会检讨。
G.维修人员有空闲而故意拖延不及时去维修的,生产部及时反映到设管部,设管部了解相关情况后会及时对相关人员做出处罚;同时也欢迎各部对车间维修人员工作的监督。
H.需要请购零配件维修设备时,由设管部跟催采购部,采购物料的时间算作设管部的停机时间。采购部在接到相关特急部件采购申请单时,应在一个小时内处理下PO单及审批单价事宜,正常情况下:①市内采购的应在6小时内采购到位;②省内采购的应在12小时内采购到位;③省外采购的应在24--36小时内采购到位。针对超时未采购回厂的由设管部处罚采购部对应人员;(要在设管部维修时间内加一个子项“物料采购、外发维修加工时间”)。
发文单位
总经办
批准
年月日
B.超过0.5-1小时解决不了的,组长应立即汇报领班进行解决;
C.超过1-1.5小时领班解决不了的,必须由领班汇报给总领班进行解决;
D.超过1.5-2小时解决不了的,必须由总领班汇报给主管进行解决;
E.超过3小时解决不了的,必须由主管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解决,涉及相关部门解决不到的及时汇报刘总处理。
5.2.2工模部(或制模部,下同)原因停机的处理措施
4.6总经理:对较大问题进行最终裁决。
5.0相关程序
5.1停机类型的责任划分
5.1.1注塑部停机:包括转模、转色、调机、堵水口、拆咀、痴模、漏胶、洗炮、改装运水、烤料(机房没预前烤料)、调机械手、无人手(申请未批准的)。
5.1.2工模部停机:包括修模、省模、抛光、待模、漏水。所有属工模部影响停机的,注塑部必须开修模通知单。
5.2.3设管部原因停机的处理措施
A.各车间机修领班/副主管评估,超过3小时,必须请示本部主管;
B.评估维修时间低于3小时,但实际维修超过3小时的报告本部主管;
C.停机超过5小时,设管部主管邮件报告生产部主管、PMC与刘总;
D.为抢机时,应实行部门间的维修人员调度,(即某部坏机多人手不足,而另一部门同一时段未坏机人员在闲着.)由人手不足的部门维修人员提出口头申请,由调度人员负责调配。设管部白班、夜班各指定一人负责调配;
E.生产部门如果发现有停机等维修人员的情况,应第一时间通知设管部主管。如果多次出现,应追究维修人员的停机损失赔偿责任。
F.关于出现坏机等待维修人员的时间界定,a生产部开维修单,并在维修单上注明坏机时间,交至各车间维修组,没见有维修工在时,请电话通知维修组负责人,从开维修单到此设备修复的所有时间计设管部维修时间。
C.停机超过5小时,原料部主管邮件报告生产部主管、PMC与刘总;
D、原料停机时间的界定:因一个部门同时出现两台机或多台机原料问题时,原料部人手不足出现的停机时间从生产部通知(包括电话通知)时开始计算;工单啤到收尾时出现水口料比例多有色差调色、通知原料部而原料部未配合,由注塑部搞料出现色差、调色的停机时间划归到原料部(如注塑部欠料,造成原料部无法混料则此停机时间属注塑部)。
1.0目的
规定机房因生产设备、工模、夹具、原料、调机等因各种原因导致停机后的处理方法,尽量减少在处理异常的过程中浪费机时,从而提高机房的机时利用率。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注塑车间
3.0定义
相关部门:指影响机房开机的相关部门,包括设管部、原料部、工模部、制模部、工程部、采购部等等。
4.0职责
4.1注塑部:负责对车间停机时间的及时跟进处理,同时对部门停机进行检讨,督促相
I.因生产部人为损坏设备需维修,由生产部主管负责按规定对责任人处罚,在两
个工作日内将罚款单交给设管部,此维修时间仍为设管部停机时间(要在设管部维修时间内加一个子项“人为原因坏机时间”方便区分、检讨)。
5.2.4原料部原因停机的处理措施
A.组长或调色员在1小时没有调配好的,应报告领班处理;
B.领班继续调配,合计超出3小时的,应报告本部主管处理;
5.1.3设管部停机:包括修机、修安全门、电热不正常、电路故障、漏油、安全系统的维修、辅助设备的维修(没有替换、直接造成注塑机不能开机)、无冻水等等。所有属设管部影响停机的,注塑部必须开维修通知单。
5.1.4原料部停机:包括调色、待料、颜色不符、杂料、试料、烤料(机房有烤料中途调色后要烤的)。
5.1.5制模部停机:包括自制新工模试模OK后,在保修期内工模问题引起的停机。
5.2.5无论是哪个部门,都要以减少停机时间为目标。无论是哪个部门造成的停机,必须要先把机开起来,停机时间责任划分不清楚的,等正常开机后再提交给系统部仲裁,特殊情况由系统部呈刘总作最终裁决。
5.3相关责任的处罚
5.3.1相关部门在统计报表上填写停机时间时,必须字迹清楚、正字签名,否则每次处罚5元,系统部负责监督执罚;
5.3.2相关部门人员,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的每次罚款10元,系统部负责监督执罚;
5.3.3相பைடு நூலகம்部门未按以上规定执行的,每次处罚10元,由生产部监督执罚,情况严重的上报刘总处理(或在例会上通报)。
5.4停机时间的检讨分析
5.4.1系统部每日列印"机房停机时间分类表"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对每台机停机时间进行检讨。